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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緩和醫療
2010/09/15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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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可以接受「安寧緩和醫療」? | |
作者:蓮花基金會 | |
出處:安寧緩和醫療關懷手冊 | |
基本上,以身心靈整體照護為考量的「安寧緩和醫療」適用於所有的病人,應該是醫病關係有待努力的方向。尤其在癌症發生初期,便可讓「安寧緩和醫療」介入,和癌症治療並行,納入整體療程,以緩和病人進行治療後,所衍生的後遺症與痛苦。隨著病情的加重,更應增加「安寧緩和醫療」的份量。但在現行資源及教育有限的情形下,「安寧緩和醫療」主要是以末期病人為首要服務對象,並須具備以下條件: 1.罹患無法治癒之疾病(現行以癌末及漸凍人為主),且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其中一位醫師應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 2.病患及家屬均了解且願意接受緩解性或支持性治療,並簽署「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同意書」者。 3.病患及家屬同意病危時不再施行使病患痛苦的心肺甦醒術,並簽署同意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