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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孟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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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篇藏書家寫的文章。這類文章,似乎常遵循某種套路,敘寫書籍與家人之間形成的張力。一方面,這是很可理解的。藏書而成家,不僅花費不貲,而且所藏勢必侵占居家空間,引起家人抱怨。雖然耳聞怨言,無奈購藏成癖、心手相通,買書仍舊無度,從而在隱隱的緊張關係中,練就種種瞞天過海的招數。
另一方面,很可探究的是,文章提及的家人,大抵就是妻子。換言之,購書者為夫,怨懟者為妻,藏書於是成了夫與妻的諜對諜。在這齣性別角色固定的戲碼裡,妻子其實多數時候是無聲的,頂多是不可明辨的背景雜音。近乎唯一主角的丈夫,呶呶述說如何一次又一次逃過妻子法眼,將第一配角-一本又一本新舊書籍-偷渡進家裡。述說的時候,丈夫會擺出愧疚的神色,不過愧疚顯然不足以掩蓋嘴角的自得。
女性藏書家還是有的。董橋先生在《記憶的腳註》寫Anne Fadiman和丈夫同遊書肆,「在書堆裡渡過了七個小時的書香生日,扛著十九磅重的舊書回家……那些書比一整磅的新鮮魚子醬好吃十九倍」。Fadiman的散文集Ex Libris,便大大方方以書名指涉濃濃的書緣人緣。開卷第一篇寫她和丈夫將各自藏書合而為一,汰除複本,英國文學照出版時序排列,美國文學按作者姓名分類,親友贈書另闢專區擺設。結尾說:My books and his books had become our books. We were really married 。這讓人想起「珠聯璧合」一類的話來。
可是我必須強調,Fadiman的丈夫也是愛書的。一個家庭中,如果丈夫並不特別喜愛讀書,妻子是否有自發的藏書渴望?是否有折衝藏書空間的餘裕?會否想將藏書經驗付諸書寫?這樣的提問到最後就是:在女性的社會教養中,藏書是不是被視為女性一種可行/可欲/可容忍的舉措?
可能是我讀的不夠廣,前述藏書文章套路,我一時還真想不起性別角色對調的情況。讀過妻子賤賣丈夫藏書的例子或故事。但角色交換後,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說寫的則是,丈夫在妻子死後,把她所謂的「假」珠寶賣掉,結果賣得高價。忘了小說是誰寫的,多半是十九世紀俄、法寫實主義一路。
畢恆達教授有本書叫《空間就是性別》。或許,藏書也即是性別,畢竟藏書和空間的使用權息息相關。性別的概念著意的,不是男性、女性固有的生理差別,而是透過社會的形塑,男性、女性能有怎樣的自覺與發展。女性主義先驅吳爾芙寫過《自己的房間》。如今女性有了自主的房間,羅列其中的又會是什麼?當男女決定共享家這個空間之後,又能創造/協調出何等體驗?我期盼能多讀到女性寫自己的藏書。
---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於嘉義
刊於《中華日報》副刊「鵲廬有光」專欄(20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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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著作:
《南鵲是我,我是南鵲》。台南:台南市文化局,2013年。(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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