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罐藏60萬 前交長收賄判囚8年定讞
2013年12月05日16:04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7年前利用台北車站商場出租招標,收受廠商藏在茶葉罐內的2萬美元(約合台幣60萬)後,2度指示台鐵重辦招標說明會,今天被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原判,依職務上收賄罪判刑8年,並要追繳不法所得。全案定讞。
起訴認定,2006年8月,交通部辦理台鐵台北車站地下1樓到地上2樓商場招標案,郭瑤琪當時擔任交通部長,南仁湖集團則有意競標,該集團負責人李清波正巧是她舊識,李清波請郭瑤琪協助他得標,又得知她兒子在外國讀書花費頗巨,於是指示兒子李宗賢,將2萬美元塞在茶葉罐內送給郭瑤琪。
檢調後來前往郭瑤琪住處搜索,僅搜到茶葉罐未找到現金,李氏父子坦承送錢(因不違背職務行賄無罪,均獲不起訴),但堅稱是好友間單純送禮,而郭瑤琪始終否認收到錢。檢方偵辦後將她依貪污罪起訴並求刑8年。
一、二審依李家父子證詞認定郭瑤琪有收錢,但兩萬美元可能是李清波為與郭瑤琪維持良好友誼,單純餽贈,雙方沒對價關係判郭瑤琪無罪。但無罪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為,郭瑤琪收下兩萬美元後,先在同年7月12日之前的某日,指示機要祕書探詢台鐵代理局長何煖軒可否與李清波見面、南仁湖公司有無投標機會等問題,但遭何煖軒拒絕,7月18日李清波親赴交通部陳情,郭瑤琪卻違反受理人民陳情正當程序,未指派專員處理也未製作紀錄,而直接和李清波面談。
隨後郭瑤琪接受李清波建議,2度在部務會報中指示台鐵重辦說明會,向有意投標的廠商釋疑,台鐵在招標截止日前,聯絡唯一有疑問的南仁湖公司,單獨為其舉辦說明會。更一審認為,李清波以兩萬美元賄賂郭瑤琪後,她以部長權限,1個月內密集多次幫助南仁湖公司,讓該公司事先得知變更招標條件,郭、李間確有行賄、收賄的對價關係,因此依職務上收賄罪改判郭8年徒刑。案經上訴,更二審仍判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轉貼到此)
這個司法案子,到底郭瑤琪有沒有收賄,我不知道,可是法官卻是知道,難道他們長天眼通,「檢調後來前往郭瑤琪住處搜索,僅搜到茶葉罐未找到現金」,那郭瑤琪貪污的錢呢?如果我說我也送了裝有美金的茶葉罐給馬總統,然後檢調去捜馬家,果然找到茶葉罐,卻沒找到錢,這樣也能成立貪汙,還判個八年定讞,那就真是太好了。
可惜現實台灣,多的是口言善,身行惡的國妖在治國,正常情況下,茶葉罐貪汙,一定要這樣
南投縣府辦理災修工程涉嫌索賄,檢調日前聲押工務處長黃榮德等人獲准後,懷疑部分賄款上繳縣長李朝卿,昨搜索縣長室等地點,在縣長室起出裝有卅萬現金的茶葉罐,將李依被告身分帶回偵訊後當庭逮捕聲押。
這個司法案,讓我想起了一個女法官的故事
有位女性自小很會念書,高中時期是名列前矛的風雲人物,畢業後,考上台大法律系繼續深造,以她的實力及認真程度考上法官並不讓人意外,經過一年半的受訓,年輕又有實力的女法官準備為社會盡一己之力。就在她開始就業後,發生了一件令她永遠難忘的回憶,事件就發生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女法官接到一個強姦犯的案子,開庭後,法官要被告敘述一下犯案的經過,被告是個草根味很重的社會人士,他說:
『我就把那個女的抓來叫她幫我吹喇叭,然後就...』
女法官愣了一下,什麼喇叭不喇叭?
『好吧!那把證物呈上來。』(按:資料來源,網路)
我請郭案的法官們看看你們的學妹,人家菜雖菜,還曉得要看證物咧。
好的,我們的司法,本來也就是這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但是我記得馬總統開大是大非,鬥王不倒記者會上,已經改成「有權判生,沒權判死」了呀?怎麼這一會子又反常了回去。說起司法有錢判生的例子,可說是罄竹難書,舉我最常舉陳銳的例子來說,他被控妨害自由,迫簽本票案,一二審法官們都有勘驗網咖的錄影帶喔,看到沒,這些都是還算照規矩的,陳銳妨礙自由法官說..
陳銳當天雖在現場,但並未恫嚇或向被害人施壓
哇哩咧,這麼會掰,當律師不更好?欸,人家不靠天眼通,錄到影都能說沒嚇人,奇怪ㄟ,難道陳銳黑幫老大是當假的嗎?這個有錢判生,真正厲害在後頭,陳銳不是結夥強盜黑吃黑賭金十幾萬嗎?起訴強盜罪是九年,跟貪汙罪差不多,這個案子,共犯都坦承有強盜,還有用防狼噴劑,陳銳還從頭到尾手機監控,但是法官說,這不是結夥強盜罪,改判搶奪罪,兩年。
說完了這種人證物證俱全的有錢判生案,其實我真正想講卻不敢的是,有個議長收了兩千萬,讓電玩店領照的案子,這個案子有人收錢,兩千萬也查到,電玩牌也領到,法官還很認真,又去問了發照的胡志強,因為從前發照不經過他,後來不知誰改成要經過他,所以不得已只好問一問,我想想看胡志強是怎麼掰的,喔,他說因為這家電玩店來申請時,資料都沒少,也沒填錯格,而且執照都是他發的,所以他知道當年只有它申請,沒別家,所以就核發給它。
至於燒死九條人命阿拉夜店以及台中市一大堆小吃店飲料店的核照,噓,那些都是由一個約僱的不知名派遣工貪汙去的。
這個案子法官三審定讞無罪,因為有錢判生,兩千多萬咧,不是錢喔?這裡的法官說,因為發照的是胡志強,不是這個議長,所以收錢固足非議,但是並未違法。這種案子,整個網路界只有一個羅伯特網友敢大喇喇寫成文章,
而且果然馬上被國民黨告,我是不敢多講的,這樣明白了,ㄏㄡ?
有錢判生的實例真的太多,大多是收錢,而且是好大一筆錢,還都查得到,就算燒成灰,沖進馬桶,從池塘裡撈出來的還是很多。而且收賄者承諾人家的事情,也通通有使命必達,如果辦不到,好比陳哲男,六百萬也都有歸還,這很自然,收錢不辦事,很容易就會被咬出來,就如同陳啟祥偷錄林益世音那樣,明白麼?
(可是南仁湖這兩個也沒錄音,這樣也敢講?好像看到陳銳還是誰那樣..要是對方是林益世,讓賴素如告個誣告誹謗的,早就不知道被反咬脫幾層皮去了)
接下來要談沒錢判死的部分,前幾天有個前民進黨的大貪官,嗯,應該是自阿扁以降,第二把交椅的貪官(按:阿珍不是公務員,不列入統計),北投纜車的顏萬進,因為貪汙了,咳,請大家眼睛睜大一點,
120萬
被判刑12年定讞。這個是因為貪污的錢實在太少,讓法官替貪官們感到丟人,以十萬一年,讓顏萬進好好反省,貪的那麼點鼻屎大的錢,不關死你,叫天底下貪官走路都抬不起頭來。原本我以為這個案子,可以躍上國際新聞,幫台灣肅貪成績加分,
哇,想不到台灣不但老百姓窮,連貪官也都貪不到錢,還判得那麼重。
更想不到今天看到郭瑤琪的案子,虛擬在茶葉罐的兩萬美金,合台幣是六十萬,約等於交通部長的一個年終,這當然更讓貪官們大大的漏氣,非把它沒錢判死,判個八年不可..慢,這茶葉罐裡的錢呢?
可以把這個證物呈上來給台灣人笑一下嗎?
- 7樓. dote2013/12/06 11:19以這樣的證據是不足以證明犯罪事實的
WIMI | 獨立媒體 http://www.twimi.net
郭瑤琪澄清聲明 (2011)
郭瑤琪的三點聲明表示:
一、本人絕無收受金錢之事實,法院唯一證據是李宗賢反覆矛盾的證詞。
二、是自由心證是栽贓?
三、無視證據更看不到事實
馬政府內當今的現行犯全部不抓, 不辦, 彈劾無效
扁政府的官卻一個個抓來亂判
這就是當今台灣的現狀~~
馬英狗就吃定你死老百姓, 不然, 你台灣人想怎樣?
起來革命, 你們敢嗎~~ - 6樓. jun52382013/12/06 08:42
給臉書的網友
鄭義 · 留言最多的人 · 大葉大學
我想~台北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對郭被告有沒有收錢~已經在裁判書中詳述...我也是從頭到尾都評論了,還接受各方的挑戰,煩請你把判決書用嘴巴說有收到錢的論述,轉貼出來給大家笑一笑,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奧義,就是當陳銳被告強盜要關九年,一審說不,是搶奪,因為陳銳不知道手下會用防狼噴劑使被害人無法抗拒。判一年七。二三審抓到同夥了,證稱陳銳全程手機遙控,卻不是判回強盜,而是依一審錯誤的認定加重判成兩年。沒錢判死的則發生在郭瑤琪身上,一審說有拿錢,但南仁湖沒投標,所以沒有對價,無罪。既然無罪,郭瑤琪就不反駁,二三審就說阿哈,果然郭瑤琪有拿錢,嗯,而且南仁湖雖沒投標,但還是有對價,貪汙判八年,郭瑤琪拿錢的證據,不就是一審判無罪時用有拿錢但無對價,假設而來的嗎?
- 5樓. 允執厥中2013/12/06 08:39逢綠必挺, 逢藍必反啦, 版主已經沒有人形了!悲哀!就事論事,沒有藍綠,這個才是大是大非,歡迎提出哪一段邏輯不通或引述有誤的地方,幫台灣人認清國妖般司法的本質。 jun5238 於 2013/12/06 08:47回覆
- 4樓. 可惡的裁贓2013/12/06 08:19
那你對馬總統也是罪刑法定主義?
你知道人家怎樣持家理財?敢申報就不怕你查。
那個企業家用什麼方式拿多少錢給馬家?錢在那裡?
再掰呀。
- 3樓. jun52382013/12/06 07:12郭瑤琪的茶葉罐(上)
天其弗識,人幫能覺?匪孽自天,弗孽由人。我乎汝乎!其弗知乎!醫乎巫乎!其知之乎?----列子。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2萬美元,法院4月間更一審逆轉,將郭從無罪改判處8年徒刑。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廉潔自持,沒有貪污。
郭瑤琪澄清,她從未收受李清波及李宗賢的款項,若茶葉罐中裝有2萬美元,她絕不可能主動將茶葉罐交給檢調。』
本來昨晚板主刻意打開電視,要看看是誰『死豬不怕開水燙』(按:請參關中女兒自殺 可憐天下父母心),又要刻意的把關中意外喪女的社會案件,拿來當成政治操弄,在關中傷口上灑鹽,裝得自己很悲傷,卻怎麼也難拭去嘴角那一抹淺淺的賊笑,卻意外看到茶葉罐貪污案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上該節目申冤...
『我絕沒有收到錢!』
單憑郭瑤琪敢上李濤2100濤新聞,面對強兇橫霸,常年幫政黨當打手的名嘴,為自己辯誣的勇氣,板主就判定這是一場冤案。要不,馬總統貪污特別費,民間傳了好幾年,馬總統敢上鄭鴻儀的節目,接受不同政黨立場的名嘴,和立場及偏頗的主持人,將近兩個小時的言詞拷問嗎?
有人笑了:「他如果敢...就不用偷偷摸摸的打給王金平院長..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
咳..他如果敢...不,我保證他不敢,這裡敢賭上兩包乖乖。」
「可是,這跟板主之前對郭瑤琪茶葉罐貪污案的立場不同,那可怎麼辦?」之前,是因為資訊不透明,不完全,板主的確寫了幾篇評論『郭瑤琪有罪 那張宏年和胡志強呢?』『對價沒有對價,貪污不是貪污』,不過,這完全無礙板主今天的這一篇幫郭瑤琪翻案的評論,真理是愈辨愈明,躲起來偷打電話,關說自己除罪的,才是卑鄙小人。
有人說:「板主難道不怕被譏是自打嘴巴嗎?」板主只談真實,真相與真理,隱心而後動,謗議庸何傷?連昨天關中喪女這麼難談的題目,板主往自己臉上貼金一下,也都照談不誤了,由仁行義,苟有利於天下者,雖千萬人吾往矣..那是從來不將個人毀譽放在心上的。
郭瑤琪說:「我沒拿錢。」犀利名嘴們說:「可是李清波和李宗賢都說你有拿?」名嘴還說:「各種人證物證都說,李家的確有把錢領出來,裝進茶葉罐裡...」
天,還好李氏父子不是說狗屎可以吃...有人問:「證據都證明錢真的有在茶葉罐裡,不能證明郭瑤琪有拿嗎?」
如果把茶葉罐送給你,證據證明李家有在裡頭塞了錢,代表你就一定有收到嗎?你去網購一罐李家的茶葉,他那頭拍照攝影,把錢塞進茶葉罐,送到你家來,然後說你侵占他的兩萬美金,你也要乖乖被抓去關嗎?郭瑤琪的茶葉罐(中)
有人說:「那可不成,誰知道半路上茶葉罐發生了甚麼事,非得要全程攝影,並由合格的快遞公司遞送,李家還得在上頭保值單上申明『快遞一罐茶葉,內含美金兩萬給郭某某..』」這樣也未必可行,要不,網購的消費糾紛,也不會無日無之了。
jun5238 於 2013/12/06 07:14回覆
罪刑法定主義,非得要有郭瑤琪收到錢的鐵證,才能證明她貪污。有人說:「不能光憑李家父子,他家的會計出納,小貓小狗,蟑螂老鼠的自白嗎?」這樣的判案,就叫江國慶模式,現在已經民國一百年了,哪裡還能用這種低級下流,非洲烏魯木齊的審判法呢?
「那要證明郭瑤琪貪污,不就太難了?」一點也不,只要查一查郭瑤琪的戶頭,有沒有多出哪筆錢,像馬總統某個月匯給太太的特別費記錄,不必每個月都有,也不用再調出申報所得的記錄,拿出來問郭瑤琪,這筆錢是怎麼來的,郭答不出來...那就是貪污的鐵證如山了。
有人又說:「可..可是還有監聽的記錄啊,李家跟郭瑤琪通電話,郭瑤琪都有說『好..好..是..是..一定..一定,嗯..嗯..』呢?」這種證據,只能證明郭瑤琪不是啞巴,還能證明個甚麼物事啊?要有堅強的鐵證,除非...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
瞧,打完電話,還要經府方確認無誤,再發新聞稿,這個才算...嗯,有的時候,馬總統會因為挨罵,再發個新聞稿澄清..『先前那個新聞稿不算』。
再不,就要像底下這段完整的譯文了...
『
張宏年索款監聽譯文摘要 2009年11月27日蘋果日報
註:內容為台語對話
背景:出租地主想收回柯美雲的小鋼珠店土地,柯女欲索賠3億,張宏年授權手下范金劍介入謀財。
張宏年:她的3億裡面要1億給我。
范金劍:地主現在就不肯給她啊。……………………
范金劍:有啦,過完年地主會過來跟我講。
張宏年:嘿阿,給我騙這麼久了怎麼可以,牌照也是我幫她請的,什麼有的沒的,那都沒有跟她拿錢ㄋㄟ,替她追件追得嘿嘿叫,那種的(牌)可以出來唷!
背景:柯女以將開第二家店,請張宏年繼續支持,張索200萬元
張宏年:ㄟ,先借我200好嗎?
柯美雲:好啊,我喬給你。
張宏年:好。
柯美雲:明天好嗎,還是今天我拿過去給你。
張宏年:今天…今天…緊急。
背景:張宏年不滿柯女給錢不乾脆開罵。
張宏年:我的事情你給我處理一下,你不要這樣。
柯美雲:我今天剛好…我昨天有跟你說我今天整天比較忙,明天再處理好嗎?
張宏年:我啥人?
柯美雲:啊!
張宏年:我啥人?
柯美雲:我人在外面啦。
張宏年:幹,查甫人跟你講話,幹你娘你…你處理一下,聽嘸沒?
柯美雲:好啦!好啦!
資料來源:台中地方法院
』
喏,像譯文裡這個地方上小小的議長,一開口不是千萬,就要上億,有具體數字,還會開罵三字經的,而且,連這樣都還不是貪污..
『台 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涉嫌收受電玩業者二一四○萬元,並協助取得執照,被依貪污罪嫌起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雖認定張所收鉅款為協助業者取得執照的對價,但認 為公務員審照過程並無不法,也未見因張的關照影響發照,判決張宏年與隨扈警員吳啟欣無罪。依中市九十三年新規定,電玩業執照申請改為第一層決行,需市長親 自批准。法官曾就此詢問胡志強為何當年只通過張宏年這兩張,胡稱「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
這樣放在一起看,大家有把整個故事對起來了嗎?如果把胡志強當郭瑤琪,張宏年當成茶葉罐,『茶葉罐裝錢可是鐵證如山!』依照比例原則,要判八十年的...何必再讓監察院搞個彈劾胡志強的歹戲拖棚,丟人現眼,出醜賣乖的沒通過呢?
台 中阿拉夜店大火,不把胡市長跟核發違法店家執照,導致九條年輕無辜生命消逝的慘劇連在一起看,能彈劾到誰呢?有人說:「不談劾也好啦,說不定彈劾完送公懲 會,還被洗臉『公懲員會認胡市長並未懈怠市政,而是案件複雜,且市長的獨立核照也應受尊重,決定胡市長不受懲戒』(按:請參御史吃屎)」郭瑤琪的茶葉罐(下)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郭瑤琪雖收2萬美元,但未對招標案有具體指示或影響招標程序的行為,且南仁湖集團最後也未參與投標,認定郭瑤琪收款與職務並無構成對價,判她無罪;但高院更一審認為,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4月間改判郭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jun5238 於 2013/12/06 07:15回覆
有人又問:「可是郭瑤琪在法院一二審說她雖收2萬美元,但是沒對價關係,判她無罪。代表她有收錢啊!不是?」奇怪,那法院當時也都判她無罪,代表她無罪了,怎麼這一會子,又有罪了呢?
前兩審法官說『有收錢無罪』,請問郭瑤琪是要證明她無罪,還是要跟法官吵個你死我活『我沒有收錢』,法官惱羞成怒「那好,你沒收錢,有罪。」是這樣子的嗎?
這樣子還不像江國慶...『待會司令來,你要跟他下跪,一句話都不能說,司令就會知道你是冤枉的』,江國慶一看到司令來看他,下跪磕頭如搗蒜,心底吶喊『人真的不是我姦殺的,司令救命啊...』司令隨即轉頭嘉許空軍反情報大隊,『嗯,辦得很好,連犯人都下跪認罪了』
唉,江國慶是為了要下跪,還是為了要活命?本來以為下跪能活命,這一下跪,反誤國慶性命。
於是,馬總統本來掉兒郎當,特別費已經判他收錢無罪了。當郭瑤琪被改判八年的消息傳來,嚇得睡不著覺,『沒錯,我是收特別費,被判無罪。可是誰知道日後會不會被這個烏七八糟的爛司法,把我抓回去,「你真的有拿特別費,貪污,判八年」』
馬總統愈想愈心驚,別的事都能緩,就這擋事急如星火,像太上老君的律令...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
黃鐘毀盡,瓦釜雷鳴,貪污除罪,禍國殃民。
看完了審郭瑤琪茶葉罐烏盆記,電視關的慢些,看到了李艷秋的節目,甚麼夜總會的...很像是八卦綜藝節目...咦,怎麼談的竟是關中喪女的意外,看著現場來賓,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關家的痛苦上,一邊獰笑,一邊不斷的叫罵過去曾罵過關中,不管是十八趴自肥,公務員要考三趴「你考得起嗎?」,啊,果然台灣教育有問題,沒人性..
『是啦,你們蓋高尚,咱們台灣人,別說平平都是人了,咱們台灣人,連人都當不上,只配當禽獸,畜牲...在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裡,做到老死,皮肉再割去賣,好養活那一群台上的豬...』
正直的人指邪道是邪,邪道的人也指著正直的人是邪。----韓非。
嘆曰:
司法栽贓術,現代烏盆記,今天郭瑤琪,昔日江國慶。
特別費除罪,馬總統好睡,黃鐘毀盡日,謝謝王金平!
備註:郭瑤琪案在更多證據出現以前,這裡採無罪推定原則,特此為註。
補註:如果用李家真的有帶茶葉罐去,就能證明郭瑤琪收了茶葉罐裡,不知藏有沒有的錢,李清波之子李宗賢,卻忘了褲擋裡也藏了某個物事...萬一有個女的說被男的強姦...敢問法官也準照這裡判郭瑤琪八年的邏輯來判嗎?邱毅啊邱毅,你自己都忘了,從前,很久以前的某一天,你跟某個美女中姐獨處,被誣性侵的往事嗎?(補於五月六日12:10)好的,郭瑤琪案直到貪汙罪八年定讞,那筆美金兩萬還是沒找到,國妖般的司法這樣也能判?自從吳銘漢與江國慶案之後,我們知道死刑要生死辯,憑單方面指控或是自白都判不過。所以司法國妖都會把這種沒證據的案子判成無期徒刑或八年,如果特偵組沒聽馬總統的話,按照自己的方式往下偵查,王金平早就判八年了,啥?
王金平沒收錢?
ㄚ你去查他家的茶葉罐沒?
可是柯建銘不認啊
笨,那就說要去查柯建銘家的茶葉罐不會喔
這樣一路查下去,終有一個不知名的阿三兒子經不起嚇,別說茶葉罐裝美金,就算是要他說狗屎可以吃,也能當成鐵證,馬的國妖司法也會乖乖去吃狗屎喔
jun5238 於 2013/12/06 07:27回覆 - 2樓. 竹篙掉菜刀2013/12/05 21:51
如果你不知道郭小姐有沒有收錢,那你在評論什麼?喊什麼冤?
東拉西扯。不知所云。永遠是竹篙掉菜刀。
這叫無罪推定原則,說人家貪汙,對行賄與收賄者皆須有三個要件,
公務員貪汙犯罪態樣分為三階段,即就行賄者而言分別有「行求」、「期約」、「交付」三階段,就收賄者而言則有「要求」、「期約」、「收受」三階段,行、收賄雙方只要被證實合議其中一項即涉刑責。而這裡頭最關鍵的部分,就是要有錢了,郭瑤琪這個案子,連一毛錢都找不到,就能判八年定讞,拿來看王金平案,馬英九叫黃世銘以行政不法簽結,因為只監聽,沒有涉及金錢,ㄚ你們有去王金平家找裡頭沒放錢的茶葉罐嗎?
jun5238 於 2013/12/06 07:11回覆 - 1樓. 天恩客2013/12/05 21:46Taiwan Zoo
Excellent Article!
Taiwan Zoo with Animal Sh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