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一個好像很震驚社會,疑似姦殺案的新聞,後續發展卻很奇怪,辦得好像柯建銘司法關說,卻抓去馬英九洩密的那樣...
在從前,姦殺人是要槍斃的,姦殺女童的更是,說到這裡,給大家看一下從前殺女童要槍斃,現在比較無所謂的新聞,
新北市林姓男子今年六月打死林姓同居人五歲女兒,兩人再共同棄屍桃園龜山公墓,逃亡一天後落網。..檢方依對兒童犯殺人等罪起訴林男和林女,新北地院認為林男毆打女童時有給她飲料喝,外出釣魚返家還帶米漿給女童,女童情況有異時兩人也試圖急救,女童喪命後有意燒炭或跳海來償命,認定兩人無意殺人,屬管教失當,觸犯傷害致死罪及遺棄屍體罪;昨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男八年六個月徒刑,遺棄屍體罪八個月徒刑,合併執行九年;林女傷害致死罪七年六個月,遺棄屍體罪七個月,合併執行七年十個月。
言歸正傳,轉貼一下【W命案】比較完整的一份報導,既然在辦洩密,大家有聽聞柯建銘那樁司法案後續嗎?所以我想以後應該沒有更新的案情了...
【獨家】小模命喪淫趴 檢赴W飯店開庭偵訊房務員
2016年12月16日15:34(更新:新增偵辦進度)
郭姓女子命喪W飯店,外傳是參加土豪朱家龍的淫趴、嗑藥,連續三天後意外死亡,據了解,專案小組問了到飯店的男子,但沒有一個人承認有與郭女發生性關係,土豪還說人在飯店裡看電視到睡著,根本不知外面發生何事,但待了三天的郭女下體為何會紅腫,為了釐清事實,專案小組昨深夜重回W飯店蒐證,並首度啟用高科技「多波域光源儀」在現場找尋精斑等相關跡證,已帶回化驗中。
由於在土豪等人退房後,飯店房務人員就立即將房間清乾淨,為了釐清當時房務人員進行清潔時,看到了什麼東西,清走了哪些垃圾,專案小組今天下午第三度前往W飯店,直接在飯店召開臨時偵查庭,就訊房務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目前偵訊仍持續進行中。
本月3日有台灣土豪之稱的朱家龍,先與友人到酒店狂歡,隔日凌晨再到W飯店續攤,酒店業幹洪聖晏則安排傳播妹陪搖,另一名藥頭江男也進到房內,大約有10餘名男女,從4日清晨開始就在房內開趴,到了5日早上,連搖一整天的土豪哥體力不支離開,洪聖晏跟江哲偉又趕忙聯繫自己的有錢客戶,進到房內繼續吸毒狂歡。
過程中,許多人來了又離開,只有郭女雖然曾短暫離開房間2次,但最後又再返回飯店,知情人事表示,「飯店內無論是傳播妹還是男生都換了好幾輪,只有死者一直被留在房內,中間除了二次短暫下樓,去接新來的傳播妹進房外,她都不曾離開。」
7日郭女疑因用藥過量身體出現異狀,這群人竟然沒有立即送醫,反而先找了密醫幫郭女打排毒針,延誤就醫的黃金時間,等到郭女被送醫急救後,最後不幸身亡。檢警獲報後也立即採取偵查行動,並傳喚相關人到案說明。
然而弔詭的是,明明是淫趴,到案的每一個男人都否認與郭女發生性關係,而郭女到院下體為何會紅腫,是三天三夜的與人發生性關係造成還是遭到虐待,為了探究原因,專案小組昨天深夜帶著高科技的「多波域光源儀」重返現場採證,並將採樣帶回實驗室進行分析。(綜合報導)
好的,除了小模的死法【高熱症引發橫紋肌溶解症、腎衰竭而死亡】,跟某個小兵的死法很像,真讓人懷疑那個當姐姐的真與小兵是一家人嗎,當初要是選小兵的舅舅會不會好一點?相信大家若是沒聽說過姦童案冤殺江國慶的案子,也該看過外國好多司法不算先進,只能說是還好的影片,發生了姦殺案,有誰看過命案現場不用封鎖的?遑論讓人繼續營業,好像沒事一般【在土豪等人退房後,飯店房務人員就立即將房間清乾淨】,這要是一般人的出租房子,早就叫做凶宅了吧?誰還敢入住啊?
告訴大家,這一段叫做湮滅刑事罪證罪,兩年以下。
第二,【連搖一整天的土豪哥體力不支離開,洪聖晏跟江哲偉又趕忙聯繫自己的有錢客戶,進到房內繼續吸毒狂歡】,這一段叫做販賣及吸食毒品,規定如下: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1.非法施打、吸用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2.非法持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3.意圖販賣而非法持有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4.意圖營利而非法為人施打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萬元以下罰金。5.非法輸入、製造、運輸、販賣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以下罰金。6.勒戒斷後再犯者,加重本刑至三分之二。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之二:吸打安非他命癮者,於未發覺前自動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請求勒戒,於斷癮後經檢驗確已戒絕者,免除其刑,其未滿十八歲者,免予記錄。
我不知道我們這個給蔡英文管到的倒楣國家,民主有多落漆,法治有多退步,日前有個在台灣製毒被抓的村里長,沒事。跑去大陸製毒又被抓,馬上槍斃。
「鹿港里長跑到大陸製毒,被處死刑!」彰化縣鹿港鎮56歲曾任山崙里長黃乃木,5年前曾在鹿港鎮草中里承租民宅,用感冒藥提煉鹽酸麻黃素、製造安非他命被逮法辦;沒想到,3年前他跑到大陸重操舊業,進行製毒又被抓,本月19日被執行死刑。地方人士感嘆,毒品真的不能碰,一碰要人命!
這叫台灣判生,大陸判死。(意近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第三,一群人弄死了女模,若是把女模換成警察,好像就在隔壁不遠吧...維基百科說:
2014年臺北夜店殺警案,即台北SPARK夜店殺警案、薛貞國命案,是指2014年9月14日凌晨一時,發生於臺灣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ATT大樓知名夜店「Spark」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2014年11月13日,臺北地檢署起訴毆打薛警員最猛烈的蕭姓男子等21人,均依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事主曾男、劉女及參與略施拳腳者12人,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論處,檢察官並要求其中曾、劉兩人從重量刑。其餘在場叫囂的27人,依照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嫌起訴。5名少年被告,移送少年法庭。尚有2名嫌犯方被逮捕,檢方將擇日起訴..至今,此案涉案人數多達67人,創下起訴67人的最高紀錄;有媒體報導同時也創下最高21人求死記錄,但後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否認針對其中21人求處死刑,而是求處無期徒刑。
有動手的21人都依殺人罪求刑。套來這起女模疑似姦殺案,有性行為的,就全該用姦殺罪起訴,有摸手摸腳性騷擾的,叫做【依性傷害致死等罪嫌論處】,其餘進進出出的,也該依在場助興罪嫌起訴才對。
我是真的不明白,以上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犯罪事實,涉案人員早該全羈押起來,以免串供滅證,並且也該由他們自己舉證,女模不是他姦殺的,或是租用高科技「多波域光源儀」在現場找尋沒有他任何精斑等相關跡證,說服檢察官自己真的只是運氣不好,去那裡純睡覺,沒強姦。哪有像這則新聞所說,全都反著來做?大家信不信,蔡英文的司法落漆之處不僅於此,有個台北賣電池的吳男,說要把自己改名吳永梁,設立自己的臉書粉絲頁罵自己,竟然被彰化地檢署通緝,羈押了一個月,最後再被彰化法院判刑五個月的。
要是那個彰化里長也被彰化地檢署與法院如此對待,說不定就沒有後來被大陸活活拖出去槍斃的慘事了。
最後,我們不能忘掉業者也有他該負的責任,眾所周知,一個人若是去飯店或百貨公司,跌倒還是摔傷,店家是要賠錢的...
高雄新光三越百貨美食街專櫃小姐邱美秀,兩年前在同一樓層踩到食物殘渣滑倒受傷,新光三越以邱不是顧客為由拒絕賠償。但法官認為,邱當時是要去其他店消費,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判決新光三越應賠償四十七萬餘元確定。
何況女模是在W飯店受傷送醫不治呢?除非業者能舉證女模是被人姦殺,不關他事,他也很倒楣,還要向兇手求償,不然這條賠償金若被告,肯定跑不掉。
自從蔡英文上台之後,各種光怪陸離的事都會發生,所謂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的,更多荒腔走板,匪夷所思,像是總統元旦懶得向大家賀祝詞,還要公告周知(不如乾脆隨便祝一祝,像是「祝大家元旦快樂,完了。」這樣也不會嗎?)我就不多說了。真叫人懷念從前..蛤?也甭懷念老小蔣,那太遙遠了,懷念李登輝,姦殺女童要槍斃(不過這是個冤斃案),懷念馬英九..連小兵帶個手機都要被搞到橫紋肌溶解高熱腎毒而死,哪有可能把毒品跟快死的女模帶來帶去像沒事的,那個法治跟民主已經算是很落漆的年代,
因為蔡英文的民主法治,比他們更加落漆百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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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W命案,一般也認為疑姦女模時有給她摻毒飲料喝,外出返回還帶密醫給女模打解毒針(啊,這裡漏了個醫師法,密醫要關五年,醫死了人再加五年),女模情況有異時數人也試圖送醫急救,女模喪命後..如果需要假裝,也都能表現出有意燒炭或跳海來償命的意思喔。
- 7樓. cjs2016/12/18 10:08遠航放話前一天 興航爆大量
http://www.taiwandaily.net/gp2.aspx?_p=kSF1c9zU9HTH3zaWfX36Ilt6c6xC/1Pv
證交所發言人簡立忠坦言︰「目前沒有聽說最新狀況到底是什麼,但證交所有監
視機制,個股爆大量、有特定買盤等交易異常狀況時,監視部都會將相關資料留
下來,以便金管會證期局來調資料。」
---第二次了,簡直是沒政府狀態....公司宣佈解散,股票竟然還可交易.....證交所,金管
會,證期局若沒有鬼...才有鬼! - 6樓. cjs2016/12/18 10:01當然還有一種更可惡的,用錢全打點好了....唉,小模沒有像洪慈庸的好姐姐啊..
- 5樓. cjs2016/12/17 17:24歷史定位馬英九"他是個笨蛋",而歷史定位蔡英文是"她連蛋都沒有"...
- 4樓. cjs2016/12/17 17:18台北地檢署偵辦W飯店命案,認為承辦該案的信義分局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今天
傳喚負責調查W飯店命案的信義分局警員到案,同時傳訊信義分局長劉鴻烈作證撤
查洩密案。警方疑似洩密遭傳訊,在北市警局內部引發討論,北市警局中山分局長
吳敬田甚至在與新聞媒體聯絡的Line群組中,連續轉貼3則警方被傳喚的新聞連結,
並留言「這個傳訊令人錯愕。」
---有什麼好錯愕的.....台北地檢署有人或其親友參加W飯店淫趴啦!
這種事情,家屬喊不出冤,就是有黑白兩道貫壓啦!....這,用40歲時的人生經驗就知.
3樓. 阿慶先生;
這當然跟總統有關,全中華民國能治的住台北地檢署的也只有,有超級護身符的總統 ,
她只要桌子一拍,3天內誰幹的給我水落石出,不然全部調去金門地檢署,換人辦...就好
了...
3樓. 阿慶2016/12/17 15:22格主最了不起
任何社會新聞都能把總統拖下水
- 2樓. 陳小敦2016/12/17 12:45* 女教師--裸身--挺同--議員要查 .全教總--批--打壓--公民權
https://tw.news.yahoo.com/-095917470.html#comments
看倌 門 .去看看 次網頁 .下列 的 眾多留言
就知道.[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成 ]~ 他. 有.多可悲 +沒道德 +不懂教育 +...
[全教總] = 應該也是 [蔡18 ] 之 [ 附隨組織 ].
急於 伸援 = 挺 同婚的 !
* 請問~理事長--張旭成 ~~ [ 遊行的 老師. 有那麼多. 為何只找---[她] ? ]
扯到 [公民權] ? 腦袋 浸水了 @!@
支持- [ 露胸- 台南- 國中- 女老師- 鄭敏 ]
== 鼓勵 [妨害風化] 之 變態行為 == [[變態] 單位 ] !
為人師表. 連 .這 . 都不懂 . 喔? * [家長] 們. 好害怕喔
= ( 禍延子孫 .罪.無.可恕) =
------------------------------ - 1樓. 狐禪2016/12/17 11:0952,以前草紙也不必丟到旁邊的垃圾桶,真接進茅坑。撇開吃銅吃鐵的不論,那些吃案..吃人肉不吐骨頭的...肯定會塞住。請蔡英文千萬別把這條列為笑死人的政績之一唷,會臭死人的。 jun5238 於 2016/12/17 12:04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