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2桃園機場聯絡道西向2.9公里處,中午12時57分許,發生一起遊覽車起火燃燒意外。公路總局表示,這台遊覽車因不明原因起火後,失控撞擊內側護欄後再衝撞外側護欄。據了解,這是鉅龍旅行社承接的陸客團,大陸組團社為遼寧海外旅行社,團客為24人,加上台灣導遊和台灣司機共26人全部命喪火海。
對於這起人類社會重大傷亡,我們寧可抱著哀矜勿喜的態度,既不該消費慘死的陸客,也切勿做任何政治鬥爭,蓋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只是好巧不巧,一早看到則新聞【收百萬款無對價關係前議長黃景泰、建商均無罪】,才寫完【黃景泰貪汙也無罪了,謝謝蔡英文】,下午就看到這起慘劇的新聞報導,其中有一篇談陸客一條龍的,提到...
19日不幸發生國道火燒車慘劇的陸客團,由鉅龍旅行社接待,旅行社業者指出,鉅龍董事長薄文甫還有一家公司叫柏達旅行社,這次出事的遊覽車公司負責人薄定宸,也是鉅龍的董事,兩人關係密切;薄文甫還是上櫃公司寶得利的前十大股東,寶得利專營陸客珠寶精品生意,精品店與旅行社、車行構成「一條龍」生意。外傳寶得利董事長張雅琍是港資身分,寧國輝澄清說,寶得利張雅琍在廈門出生,後來到香港唸書,但嫁給台灣人,也正式入籍我國,張雅琍已是台灣人,寶得利是台灣公司。
天底下竟有這麼巧的事,我所寫的那篇,也正談到張雅琍其人...
基隆地檢署和法務部廉政署17日搜索黃景泰的議長辦公室,查扣500萬元現金,檢方偵訊後認黃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這五百萬,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是在蔡英文一上台就開始秀下限,被改成政治獻金,先切割判成無罪的:
2016年6月3日..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2014年參選基隆市長期間,遭檢方指控黃景泰,收下購物站天后張雅琍500萬政治獻金,並拿來作為參選基隆市長的選舉經費。檢方當時在黃景泰辦公室,查扣到500萬現金,認定就是政治獻金,檢方依收受政治獻金罪嫌起訴黃景泰;但法院調查,檢方沒有證據證明,黃景泰在監察院公布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期內領500萬元,因此判黃景泰無罪,仍可上訴。
但是在羈押的時候,不只是檢方,連合議庭也都說是貪污咧....
合議庭認為,黃景泰是否有逃亡之虞,應依此案具體情形為斟酌標準,不同案件情節各異,檢方以過去其他民意代表交保後逃亡案例為由,難以認定;另證人張雅琍到案說明,足以證明檢方查扣的500萬元僅涉嫌財產來源不明,最重本刑5年以下,不能與甲山林涉嫌圖利一案並談,且涉案公務員皆已坦承犯行,基礎事證大抵完備,已無串證可能,難認負責跑照的羅姓男子為關鍵證人;綜上考量,無須採取最嚴厲的羈押手段。
怎麼蔡英文一上台,院檢就沆瀣一氣,從【不明財產】通通改供成【政治獻金】了?
還有喔,黃景泰因為涉及很多貪汙的罪,有的是罪證確鑿,他自己都招認的,像是:黃景泰涉勾結禮品廠商造假估價單、開立不實發票,詐領950多萬元公款,並支付個人、家人的信用卡帳單、學雜費、水電費及保費。
這段犯行他認了,【黃坦承詐領675萬多元議會公款,願意全數繳回】,依詐欺罪(怎麼不是貪汙罪?)一罪一罰也判成最高的20年(怎麼不是30年?),貪污很多建商的他則都不認,像是甲山林代銷的好幾個案子他就不認,甲山林給的錢是給黃色小鴨,你不信沒關係,重要的是法官信了...法官認定,祝支付給黃景泰辦黃色小鴨的錢是有條件贈與,而黃活動實際支付金額遠超過600萬元,無法證明黃刻意私吞該筆贈與。
踏馬的,這不又是馬英九的特別費貪汙大水庫理論又建奇功嗎?難道蔡英文也是反清復明..蛤?好懷念從前馬傻貪腐到爆,政治獻金塞滿整個後門的年代,天地會的成員乎?這段期間,關中不知道為什麼也去了,
【考試院前院長關中昨早現身基隆地檢署,檢方傳喚他為黃景泰涉城上城弊案出庭作證】
而另一樁貪汙案,則演變成市議會集體收錢的貪腐弊案...他為護航「金主」陳振豐,透過鄭怡信擔任白手套,以20萬至50萬元行賄市議員楊石城(不起訴處分)、陳江山等人,要求通過5億多元的工程案。
有網友寫了篇更詳細的背景說明,【基隆市府官員狼狽為奸?月眉路拓寬疑案之真相大白?】大家看看就知道有多骯髒。
不過以上種種違反常情之處,莫過於昨天遊覽車大火燒死26人(台人2,陸客24),中資一條龍之最上游,寶得利董事長張雅琍學魏應充逃漏稅..蛤?這個已經被馬前政府草草緩刑了,人畜不分最堅持賣飼料油當台人食用油無罪推定的吳永梁,不會也想把魏應充鉅額逃漏稅死撐到判緩刑吧?她在黃景泰政治獻金專戶還沒開,就私下把五百萬送進黃景泰辦公室的貪汙不明財產疑案了。
這個案子讓我想到蔡英文也曾這樣收了中資第二條龍(?這是隱喻)...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貪污驚爆案外案!檢調監聽林錫山意外發現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擁有百億身價、長期挺藍的昇恆昌老闆江松樺,竟託林錫山捐100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而國民黨籍的林錫山也想趁機買保險,自掏腰包加碼1000萬元,透過親信陳亮吟將2000萬元送到蔡英文陣營...所謂無巧不成書,
瞧!竟然從蔡英文司法一連兩次判黃景泰貪汙無罪(六月是張雅琍500萬的政治獻金案,七月是甲山林黃色小鴨的一堆案),冥冥之中似有天意,把這兩起貪汙還是政治獻金,或是有罪時叫貪汙,沒罪時改稱政治獻金,事實上,蔡英文當時就算收下來,也可以仿黃景泰的這樣..ㄟ,查不到蔡英文有從政治獻金專戶提領這兩千萬的紀錄判無罪哩,真是可惜了這兩千萬...
遊覽車上的重大死亡事件也許是個意外,但是中資一條龍或兩條龍如何把蔡英文與黃景泰變成同類的人,我請蔡英文切勿當成飛彈殺人或太平島快要變成別人...死不完別人家孩子的別的案,趕快出來對全國百姓說清楚講明白,看看殺人遊覽車老闆的大老闆張雅琍送給馬傻時期的國民黨大貪官黃景泰500萬,是如何到了完全執政的民進黨蔡英文手裡,搖身一變成了大清官,每個貪汙案都無罪,500萬也成了政治獻金的,說明清楚了,也許能稍稍寬慰這26個無辜枉死的兩岸同胞在天之靈。
- 6樓. frank0606062016/07/21 10:15
電視新聞:鑑識人員說,可能是保險絲融化造成短路
真夭壽喔,台灣的鑑識人員水準如此,鑑識鳥啦,乾脆不要警察啦
ps,真相:保險絲之所以保險,是因為會融......
版主啊,是不是啊?
您終於出師了^^ jun5238 於 2016/07/21 10:53回覆不過我認為這應該是記者筆誤或誤解,實情可能是應是機械電線走火,線路過載把整個配電盤燒融起火,但保險絲竟然不會熔斷。 jun5238 於 2016/07/21 10:58回覆 - 5樓. 6332016/07/20 20:31真相就是中國人自己搞死自己!
這家中資公司的車在2014年就燒過一次了。
這種爛中資公司真的是謀財害命的犯罪集團,該勒令停業!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8910114.A.532.html - 4樓. 豆芽菜2016/07/20 13:09格主奉勸大家切勿做任何政治鬥爭
可是政治鬥爭做得最厲害的
好像是格主自己耶...... - 3樓. 狐禪2016/07/20 09:5852,他來就是要死人的。要交代也是向上報告任務完成。
- 2樓. cjs2016/07/20 09:02版主啊;
最傻眼的是這個;[本案判決透過媒體報導可讓社會大眾周知,因此不須登報道歉]
段宜康 登報道歉 約有 35,700 項結果 (搜尋時間:0.57 秒)
周玉蔻 登報道歉 約有 29,800 項結果 (搜尋時間:0.46 秒)
(未登報向連戰道歉周玉蔻豪宅被查封)
邱毅 登報道歉 約有 25,100 項結果 (搜尋時間:0.40 秒)
...
段宜康,周玉蔻,邱毅....天天事事都有"媒體報導",判他她們登報道歉的法官都是白癡嗎? - 1樓. jun52382016/07/20 08:21
網友CJS轉來一則新聞
批盛治仁「人渣公務員」馮光遠判賠30萬定讞2016-06-18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01644判處馮應賠卅萬元,另外,本案判決透過媒體報導可讓社會大眾周知,因此不須登報道歉,盛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本案只是侮辱言詞,他個人沒有什麼感覺,下個月要宣判的「夢想家」弊案才是他真正關心的。
結果;
批盛治仁「官商勾結」挨告 馮光遠勝訴免賠償道歉2016-07-19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68244綜合媒體報導,盛治仁提告馮光遠等3人,求償各100萬元,且要登報道歉,但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國慶晚會涉及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3人言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屬善意評論,判盛敗訴,3人免賠;仍可上訴。
我記得曾評析過,就連【批盛治仁「人渣公務員」馮光遠判賠30萬定讞】也不應該,除非是在人渣治國的國家裡。不過這裡剛好有個實例,
隨地小便被罵畜生 法官:咎由自取
2016-07-20 03:42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賴姓婦人見鄰居劉姓男子在她住宅外牆小便,邊提水沖洗邊罵「野狗、禽獸、畜生、沒教養、禽獸不如、豬狗不如」,被劉控告公然侮辱;法官認為,賴婦是為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提出合理評論,劉雖覺得受羞辱,但因自己行為不檢所致,屬「咎由自取」,判決賴婦無罪。
判決指出,住在台中某大樓一樓的賴婦,去年十二月七日發現劉在她住宅牆面便溺而開罵;劉認為自己已向賴婦說對不起,表示尿急才會在牆角小便,但賴婦重複辱罵令他感到人格名譽遭貶低,決定提告。
賴婦承認罵人,但強調是因氣憤不過,才會一邊搬水清理,一邊發洩情緒,沒有要侮辱對方意思;而且對方已是第二次在她住宅外牆便溺,實在氣不過才這麼講。
法官調查,劉與賴婦住同一大樓,感覺有尿意可隨時上樓如廁,若真尿甚急,也有樹木遮蔽處所可供如廁,甚至可在對面電線桿尿,並無在賴婦住宅牆面撒尿必要。
法官認為,尿液或糞便不僅易生病菌,且味道難聞,沒人願意接近排泄物;賴婦住宅外牆遭尿尿,居住環境清潔遭破壞,影響生活品質,沾染穢物造成的心理陰影非短時間可抹滅,劉的行為已損及賴婦利益。
法官指出,賴婦針對劉姓男子隨地撒尿的野蠻行為,提出個人主觀感受,符合刑法「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構成公然侮辱罪。馮光遠不也是這樣?看到夢想家在拉狗屎豬糞,忍不住罵人渣公務員,竟然先被馬傻司法判關好多天,接著被蔡婊司法再判賠30萬定讞,真正的答案是
批盛治仁「官商勾結」挨告 馮光遠勝訴免賠償道歉
換句話說,鄉親啊,這不叫做咎由自取,甚麼才叫?(馬傻與蔡婊也是咎由自取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