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大法官怎麼不拿盛治仁與李文儀吃飯被拍來辯論啊?
2011/06/16 11:40
瀏覽1,611
迴響4
推薦5
引用0
『蘋果日報記者因採訪跟拍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認為裁罰侵害憲法言論自由,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本案涉及新聞採訪自由與隱私權保障界線的爭議,今天將開憲法法庭進行辯論,並首度網路同步直播。』

大法官事先整理出的4項爭點,分別是:1.社維法的相關規定,是在保護「被跟追人」的何種權益,此是否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2.媒體工作者新聞自由或工作權,是否因社維法受限?3.社維法是否應依「被跟追人」或「跟追人」的身分,或跟追目的而有所不同,以平衡新聞自由及被跟追人的權益?4.如果媒體工作者的採訪行為,在一定條件可不適用社維法的規定,那應該如何界定「新聞媒體」及「新聞採訪行為」?

這四個問題,開得很好,不過,板主請大家仿日前拙著『綠民調用來吐槽 馬政府的民調呢?』把問題套在『盛治仁與李文儀吃飯被拍』(按:請參陪美女吃飯 看辣妹跳舞 都是人情之常!)的事件上再問一趟,再不然,套用在『吳育昇與孫仲瑜薇閣被拍』的事件上,也行。

有人問:「那為什麼大法官要挑這一條..啥,誰是苗華斌?」對咩!誰又是孫正華呢?難道這檔事,跟塑化劑風暴有關,

『塑化劑風暴繼續延燒,環保署昨天針對塑化劑DEHP主要製造廠南亞、聯成展開清查,確認昱伸的塑化劑都來自於聯成。』而苗華斌,則是苗家公子,聯成石化的少東。

有人說:「應該不會吧。板主會不會牽拖太遠啊?」是啊,這兩個人,都是一般老百姓,大法官幹嘛挑這種事來討論隱私權與言論自由並且直播,那還不是一種假民調?

有人說:「難道是為了馬總統的『全民司法改革』嗎?」(按:請參【因為馬總統的全民司法改革太爆笑 再重笑一次】)

不要看人家給你看甚麼,要看人家不給你看的,那個才會致命。(按:『檢調追查賓漢香料販售黑心起雲劑案,發現賓漢可能以無含可塑劑的起雲劑交給衛生單位檢驗,取得檢驗合格的許可證明後,卻賣黑心起雲劑給下游廠商,並以檢驗合格許可證明取信廠商。』)

把大法官直播的辯論,視同衛生單位的檢驗...難道馬總統的全民司法改革,竟是用媒體與民間企業少東的隱私權爭議當檢驗報告,『嗯,媒體果然有侵犯人權』,然後,盛治仁就可以放心大膽,無憂無慮的跟李文儀吃飯,不怕被拍;而吳育昇,在那一輪明月升起,梟叫狼嚎之時,情動不已,也能開著百萬寶馬名車,大方開進薇閣了,

再問一遍:大法官怎麼不拿盛治仁與李文儀吃飯被拍來辯論啊?怎麼不拿吳育昇與蓀仲瑜薇閣被拍來辯論啊?


以下轉貼自【司法笑話 言論自由

『司法院大法官年度學術研討會1218登場,今年研討主題為「解釋憲法與言論自由之保障」,邀請法界學者教授16人與談,為切合時代脈動,分別設定「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保障」、「新聞自由限制與寒蟬效應」、「公務員之言論自由保障及其界限」及「媒體市場多元化與言論自由保障」等四項子議題。』

有人問:「看版主的標題,遮莫不是要嘲諷這是一場大拜拜吧。」「賴院長說『言論自由是民主精髓』,選前黑槍就把民主重創,即將百年了,誰還管啥子精髓不精髓的?

咳,今天只是想講幾個笑話,順便談一談這四個子題。日昨,在網路上看到一則笑話,一個國際學校的老師請同學們『對其他國家食物匱乏的問題,發表個人意見

非洲同學:甚麼是『食物』?歐洲同學:甚麼是『匱乏』?美國同學:甚麼是『其他國家』?中國同學:甚麼是『個人意見』?

 台灣同學:甚麼是『對~~』?

『個人意見』,是言論自由的範疇,但是分別『對』與錯,誰是誰非,則屬於做人的價值觀。於是,我們可以再用以下這則笑話,來描述賴院長所舉行的司法大拜拜。

『百獸在進行會議,管理羊圈的狼對羊叫聲感到很『吵』,應該立法加以限制。狼的好朋友狐狸,鬣狗都附和,經過大家投票,結果獵豹,鱷魚,禿鷹等也都投了贊成票,就敲定狼去管理羊叫,最該參與投票的羊卻忘了,沒被通知。』

有人道:「不消說,羊叫聲一定是愈來愈小,愈來愈少。」「不過,雖然賴院長找去開會的都是些學者教授,版主又何必把這場會議形容成百獸開會呢?」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這是對與錯,誰的言論自由的問題。要討論的既然是羊兒咩咩叫的權利,怎麼找去的都是些年高德少的老教授們?唉,他們哪裡懂得羊叫,沒聽過『王品董事長戴勝益』所說:我不要我的小孩不知人間疾苦,而要讓小孩知道人間疾苦的方法,就是先讓他們過得很疾苦。』,關於這點,老教授沒法返老還童,是永遠都學不會羊叫了。

不,我是說,版主您這樣形容,會不會有類似誹謗之類的後遺症啊?」咦~~我還以為我們有討論『個人意見』,『言論自由』的自由呢?這個比方,只是為了讓枯燥的學術討論有可觀性,而不是每年都辦一次司法大拜拜;然後沒有結論,以備來年再辦。而且,這種類比的方式,正是言論自由最上乘的呈獻方式,這個叫做『幽默感』(版主按:請參看【提醒 幽默感 言論自由)

言歸正傳,針對司法大拜拜的四個子議題,版主過去通通都已經討論過,每篇洋洋灑灑都有一兩千字。有人笑道:「版主真愛說笑,專往自己臉上貼金,証據呢?」鐵証如下:

子題一、「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保障」:請參看【個資法保護了誰?】【王心凌 范植偉 歐定興「們」

子題二、「新聞自由限制與寒蟬效應」:【來函照登:馬總統率獸食人,誹謗者誰?】【甚麼不怕開水燙?吳敦義三隻小豬】【胡屎狗咬廖小貓 司法真的好KUSO】【同樣「幹X娘」 馬總統您分的清嗎?】【司法他人之手症 李文忠拿和平獎】【呼籲李濤別再消費李文忠!

子題三、「公務員之言論自由保障及其界限」:【郭冠英一語成讖 邏輯真的不能靠白癡來搞定

子題四、「媒體市場多元化與言論自由保障」:【梁山好漢108 言論自由再會啦!】【支持朱學恆 支持盧映潔

有人說:「可是這些探討言論自由的議題都很嚴肅,沒啥好笑的啊?」是啊,談起羊咩咩的『言論自由』,是一幕幕血淚交織成的歷史,那只會讓人想哭。要談『司法』,才能讓人笑。

有個年輕人,請教法律教授老爸:「甚麼是司法呢?」「很多人說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還有人說司法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回家吃豬腳麵線。」年輕人對司法的疑問太多,一口氣問不完:「到底司法是不是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呢?」,法學教授語重心長的說:「孩子,司法是老子混飯吃的工具,不能直接給你答案;說個小故事,懂不懂要看你有沒有智慧了。

有兩個人掉到煙囪裡,一個人很髒,另一個人很乾淨。那麼,誰會去洗澡呢?兒子說:「當然是那個身上髒了的人!」,你錯了,那個乾淨的,看到髒的人,心想:『我身上一定很髒。』所以是乾淨的人跑去洗澡。身上髒的人,看到對方身上很乾淨,反而沒去洗澡。

我再問你,他們兩個人,又掉到同一個煙囪;你說,這回誰會去洗澡?兒子心想,我可不是笨蛋:「哈,當然是那個身上乾淨的人跑去洗了。」教授老爸笑了笑,又錯了。身上乾淨的人,發現上次洗的時候並不髒;而身上髒的人則相反。他頓悟了上次乾淨的人為什麼急著洗澡的原因。所以這次是身上髒的人跑去洗澡了。「嘎!」兒子下巴差點合不起來。

最後一個問題,他們倆人第三次從煙囪掉下來,誰去洗澡?兒子氣了起來,大聲回答:「當然是那個身子髒掉的人!這還用問?」法律系教授露出詭異的笑容,緩緩的說:「你看過兩個人掉到同一個煙囪,一個髒了,一個卻很乾淨的事情嗎?」,教授吞了口口水:「這個就是『司法』。」,年輕人如悟證道:「我也明白了,這就是所謂的智慧。」

有人笑著說:「我也懂了,這個就叫『幽默感』,言論自由的最高層次。「不過,這個司法笑話,很老梗啊。」好吧,那請您看看這個『誹謗色狼』的笑話:

『台北市一名中年婦人日前在捷運車廂內目擊性騷擾,她大呼「色狼」並和對方拉扯,反被告傷害和「誹謗」,全案移送後以5萬元交保。她向市議員賴素如喊冤,並對在偵辦中被警方留置長達15小時,深為不滿。』(版主按:請參閱【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

有人嘆了口氣:「這個真實的司法笑話,還真難笑。」『司法』沒是沒非,分不清對錯,連當人的基本價值都還談不上,就討論起『個人意見』的問題時;看在老百姓的眼裡,真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

 嘆曰:

司法拜拜,言論自由;民主百年,笑話一場。

轉貼到此--------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時事政論
迴響(4) :
4樓. 633
2011/06/16 18:14
請幫轉
【110616果然告了!】看是站在人民的立場嗎?小懂...還是誰?要來說一下?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31987823478061
《請幫忙全力轉貼~下一個就是你跟偶了!》
選前211天『文字獄』之邪惡又手路很細的統治者抓狂實錄~
本文引用自 - 【110222鄉愿的代價】古今中外智者的智慧之語與沒有說破的真相(預言)http://twnhappyending.pixnet.net/blog/post/46923041

(以下放大字)

『捍衛言論自由』~真的能賺錢吶!大家都很驚嚇!(真的嘛!怕死一班看不下企的9%公民耶!)

而不是被關、被殺、被驅逐、擺地攤、見不到老母親、伴母屍2個月...

阿母:「我只欠妳一人吶....」

覺得
笑話~總能『適時地』讓人民噤若寒蟬!
http://twnhappyending.pixnet.net/blog/post/63201469 (【第102篇.笑話集】)全台灣各路大俠、英雄豪傑都來推這篇吧!就這篇!大家一起說笑話呀...
3樓. 迷津慈航渡
2011/06/16 15:48
大法官釋憲是要先接受申請

請問有誰"拿盛治仁與李文儀吃飯被拍"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沒有人去提釋憲案,是要怎麼拿此事辯論啊?你這白癡!


上聯:關門密商分稅金
下聯:說情喬事都擺平
橫批:國 會 之 王
為甚麼盛治仁和李文儀吃飯被拍,吳育昇和孫仲瑜薇閣被拍,他(她)們都不去申請釋憲呢?

不要看人家給你看甚麼,要看人家不給你看的,那個才會致命。
(^^)
jun52382011/06/16 16:22回覆
2樓. cjs
2011/06/16 12:58
.
法只分大人們用的,跟小民用的.
大人們用的,大人們都不會反對,反正不管誰提的,大家都可輪流用到.
比如;
特別費除罪,國民兩黨雨露均霑,所以民進黨欲拒還迎,虛晃一下,早早
通過.
以[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保障],[新聞自由限制與寒蟬效應],[公務員之言論自由保障及其界限]及[媒體市場多元化與言論自由保障]為基準,不
管要立多少法,都會通過的.

反對的,就算立委過半,也是半推半就,就通過的.
因為,這些法大人們用來對付小民用的,你執政沒關係,下一次換我執政,我還是用的到的.
要不然,為了選舉可以發動百萬人護台灣,江國慶案如此不公不義,為何不能發動百萬人護司法?

因為,等我執政的時候,也要如此不公不義呢!

民進黨大概這樣想的;
隱私法隨便你們現在定,反正換人執政的時候,我們也用的上.
你們用隱私法蓋BMW我們用隱私法蓋Lexus...

而且,民進黨現在還忙的很,執政還沒一撇,就已經搶的頭破血流了,哪會理這些事兒?

版主之文,只有照汗青了!
1樓.
2011/06/16 11:54
版主你寫個備註好嗎?
沒有備註都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啊。
哀兄,

像這種指著人家鼻子的文章,板主會用更多字,把真正要表達的意思隱藏起來,有點像是密語,暗語,藏在月餅那一類的,

板主沒空,懶得應付一手拿民脂民膏,陪美女吃飯,上薇閣開房,另一手告老百姓的政客騷擾,這些政客,只會用下半身思考,

如果您還能用大腦,您應該看得懂(^^)
jun52382011/06/16 12:13回覆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