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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為何馬英九想要逃亡?
2015/05/15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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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講》大巨蛋案,為何馬英九有恃無恐?
2015-05-15 10:58
◎吳景欽
針對大巨蛋案的調查報告,直指時任市長的馬總統有圖利之嫌,總統府則要求台北市長柯文哲儘速移送偵辦。而府方之所以有恃無恐,實源於圖利罪的本質缺陷。
在過去,公務員只要對主管或監督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就可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法定刑在5年以上的圖利罪。由於條文對於圖利對象,並不限於是私人,就會出現圖利國庫亦被處罰的詭異現象。所以,在1996年修法時,就排除圖利國庫的情況,以防止如此荒謬的情境出現。
惟由於圖利行為的難以界定,且就算無人因此得利也成立犯罪,常使公務員一個不小心,就從便民變成是圖利,致得面臨長期訴訟,甚至是牢獄之災。故在2001年,立法院又再修法,限定須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利私人不法利益,並因而獲得利益者,才可成立圖利罪。
所以,就大巨蛋案來說,台北市政府不斷讓步,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總統,似乎難脫圖利遠雄之嫌。惟以權利金約定來說,根據促進參與公共建設法第11條,只言明簽訂契約時,應依據個案記載權利金,卻無明文上、下限。且依第12條第1項,關於此等契約乃被界定是民法關係,則任何權利金的約定,即便下降至零,恐也會被認為是私法自治的領域。甚而在促進參與公共建設法中,授權行政機關須給予得標廠商最優惠的租稅與融資,則在法律授權極為廣泛下,種種的圖利行徑能否該當明知違背法令,肯定成為爭議。
更糟的是,在圖利罪改成結果犯、又不處罰未遂犯下,北市府就算有種種的讓利行為,但在大巨蛋建造與營運成本驚人,啟用後所帶來的龐大商機也僅是基於一種可能性,是否能有實際的利益,仍屬未知。尤其最高法院於2013年3月又決議認為,必須扣除建造成本、稅捐及其他必要費用仍有所剩餘,才能稱為獲利,就會使治罪的難度更為提高。
事實上,圖利罪的定罪率向來只有1到3成,若目前設立的諸多肅貪機關仍按兵不動,甚至推諉非其管轄範疇,則圖利罪就形同廢止,涉及大巨蛋案的相關人等,自可繼續高枕無憂。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我認為這篇說馬英九不怕貪污大巨蛋被抓的理由書,意境比我在上個月寫【三分鐘看懂馬英九貪污大巨蛋】檔次要低,因為吳先生所說的都是大家都早就知道的事,即:

圖利罪是結果犯。

我當時列舉的理由,說出來可是會嚇死人,因為全台灣沒人發現,是我第一個提出【圖利罪追訴期】這個概念,成功解釋馬英九與李述德隔空串證最關鍵的幾個字,

馬英九說:台北市民期待大巨蛋已快20年了。

這個厲害吧?啥?沒聽懂?再倒帶李述德應和著說的:

第五點,李述德聲明指出,自民國80年開始研議興建巨蛋以來,迄今已逾20餘年,其間歷盡各種困難,至今已見巨蛋雛形,允應強化政府與民間之協力合作,早日完成,以符合大多數市民及國人之期待。

看懂李述德與馬英九不斷強調大巨蛋已經計畫20年這幾個關鍵字眼了沒?告訴大家,這是在鞏固罪證,證明這個弊案是在20年前的某一天就開始計畫,依照貪汙治罪條例的追訴期規定,圖利罪是20年,馬左一句:已快20年。李右一句:迄今已逾20餘年。通通是為了給司法單位敲釘轉角,看見了沒?大巨蛋圖利,已經過了20年,超過法律追訴期了。

不過今晚我看年代台的張雅琴播報新聞,她也注意到追訴期的問題,也有去請教專家,知道追訴期為20年,不過這裡她是大主大意自己從李述德議約,開甄審會議被錄音的時間點開始算,好像是2006年10月份,阿哈,就算2016年馬卸任後再辦,也還沒超過20年的追訴期。

那麼..難道馬是從張雅琴這裡說的沒逾追訴期,開始勤練身體做伏地挺身的?

還早的咧。大家知道,我之所以能見人之所未見,察見淵魚,智料隱匿,先天下之憂而憂,老早就知道馬李想藉20年的追訴期來脫身,全是因我曾看過一份特偵組給網友的狀告國民黨五星上將貪汙圖利將軍宅一億的不起訴書,摘要列於下:『

1:依告發狀稱這些將軍在簽核將軍宅案時,圖利自己或他人,依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四、五款辦理: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 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未遂犯罰之。

2:有的將軍被告時已經死亡,依刑法不受理,只剩一個(或其他還沒死光死絕的將軍)活著,又依照一堆法律,說舊刑法80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追訴期20年,然後特偵組查到這個案子是80年辦理交屋進住,告發時是100年,已經超過追訴期,所以不起訴。』

可是光是這一段摘要特偵組對貪汙圖利的五星上將的不起訴書文字,要叫馬英九急著鍛鍊肌耐力,以備逃亡之需,恐怕也還力有不逮吧?

我這裡就不賣關子了,這一段摘要,是用來打吳先生的臉用的,吳先生說:

更糟的是,在圖利罪改成結果犯、又不處罰未遂犯下,北市府就算有種種的讓利行為,但在大巨蛋建造與營運成本驚人,啟用後所帶來的龐大商機也僅是基於一種可能性,是否能有實際的利益,仍屬未知。尤其最高法院於2013年3月又決議認為,必須扣除建造成本、稅捐及其他必要費用仍有所剩餘,才能稱為獲利,就會使治罪的難度更為提高。

可是..根據大巨蛋BOT合約,這個案子要執行五十年,期滿得再延長20年,真要計算整個案子實際的利益,怕是得等到70年外..可是做為肅貪最高單位的特偵組,根本就不是吳先生用的那套對待一些小官小貪用的法理或邏輯,不信大家可以把特偵組不起訴貪汙圖利上將的那段文字再咀嚼幾次,限於時間與篇幅,我就直接公布答案好了,特偵組把圖利罪的結果犯,定義為當五星上將在80年辦理交屋進住,就已經完成圖利了,在這個時候,特偵組根本無需知道五星上將未來是否轉賣將軍宅,賺了上億還是多少,那些通通不重要,只要這些國民黨的五星上將敢真的搬進去,那個搬完家的當下,立即成立圖利的結果。

特偵組就是從這個時間點開始按下馬錶,滴滴答答的一圈轉過一圈,一年轉過一年,一直轉到超過20年,收到網友的告發狀,一查之下,阿哈~拍謝,死掉的將軍免訴,沒死的將軍過了20年追訴期,也是同樣不起訴。

再說一遍,特偵組計算圖利結果犯的法理邏輯,是從搬完家,BOT的案子到手,其他有形財物或無形利益一發生就產生圖利的結果,圖利罪此時即成立並開始計算追訴期了,絕非吳先生所說要等到..像大巨蛋,要等到合約執行完成,統計所有利益後有圖利事實始得訴追,呀!人生七十古來稀,七十年後,誰還知道曾有個大巨蛋弊案,甚至有個貪腐到手爛腳爛長瘡流膿的馬總統呢?

吳先生,對不起,我不是有意要打您的臉..而且我相信馬總統就是在我打著您臉的當兒,開始咬牙苦練,伏地挺身1分10秒80下,好因應即將到來..亡命天涯又沒人陪,貪官出逃的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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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蜘蛛蝴蝶刀
2015/05/16 12:03
老大的腦袋是熱壞啦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3樓. 狐禪
2015/05/16 10:45
版主是想離家找不到理由嗎?
2樓. 不平則鳴
2015/05/15 22:37
別再寫些沒有人(對不起,尚有百來人看)看的小說。早點睡卡嘸蚊子。
不兄,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何況在以政論為主的UDN寫政論,來看的人少,UDN都不肯關了,我們又何須在意,反正丟人的絕不會是你我唷

對了,轉貼UDN兩則公告..

公告》udn部落格服務經營說明
2015/03/10 14:50
大家好:
新的一年充滿嶄新的希望,電家族團隊發現有些舊時網傳雜聞需要好好清理一下。
特此發文說明:
1. udn部落格於2015年1月份結束了部分Blogs陣容服務,網友可能誤以為udn部落格平台服務將結束,在此澄清本站無結束的計畫。
2. 國外格友聽聞世界日報部落格服務結束,網友可能誤以為udn部落格平台服務將結束,在此澄清本站無結束的計畫...

公告》部落格停機公告:將於5/16 6:00-10:00暫停服務
2015/05/11 14:17
大家好:
udn部落格系統預計於 104 年 5月 16 日(星期六) 上午6:00~10:00 進行系統維護與更新,此段期間將無法使用部落格各項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您的配合。

看到沒?沒甚麼人看,人家還是按規矩該系統維護與更新就維護更新,該公告就公告,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我們只是過客,酒店打烊就走人,這裡的酒店只是暫停服務,急甚麼? jun52382015/05/15 23:38回覆
一個正常媒體,看到自家有網友的評論竟然可以打臉別家專家的政論,肯定會放上頭條大加推薦,反之才會叫這篇評論早點睡,下一篇我打算打臉另一家媒體的政論:

時論-還好 法治能踐踏柯文哲
2015年05月15日 04:10 羅智強
柯文哲說:「我要是獨裁,會過得這麼痛苦嗎?」
不好意思,這句話,本身就是想獨裁者的「討拍賺秀秀」。

獨裁分為客觀與主觀兩個層次,是的,在客觀層次,柯文哲並不「獨裁」,那不是因為柯文哲不想獨裁,而是台灣人民、台北市民足夠成熟,眼睛盯著柯文哲,不容他獨裁。

但客觀上柯文哲暫時還無法獨裁,不代表主觀上柯文哲沒有準獨裁的霸道心態,不代表在行為上,柯文哲沒有近於獨裁的越法濫權。甚至柯文哲為什麼會覺得自已「過得這麼痛苦」?是因為他上任以後一連串目中無法的濫權作為,漸漸引起反彈。柯文哲的痛苦是來自於主觀所欲與客觀所是的落差。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是當輿論批評他藉由廉政委員會當打手,以違反程序正義的粗糙方式去誣傷前任市長,斥責他在「踐踏法治」。柯文哲的回應讓人啼笑皆非,他輕蔑地回答:「他都被法治踐踏。」

(轉貼到此)

其實這是用誅心論在寫政論,在古時候就是給獨裁者做打手最好用,像是武則天的恐怖統治,就叫索元禮隨便找個告密者,誣人是要謀反就成罪了。但是那人沒有謀反的理由啊?武則天恐怖統治哪管那麼多,就說他雖然沒有謀反的行動,但是那只是他沒能力行動,不代表他不想行動。

我還在想誰才能把獨裁者恐怖統治的帝王心術寫得如此入木三分,一看作者叫羅智強,喔~難怪!

因為在獨裁帝制恐怖統治時代,皇帝動輒可以用「誅心論」「腹誹」來誣人謀反。要謀反不會只有一個人,就又發明酷刑,甚麼「豬都怕」(取名自死豬不怕開水燙,可見這個酷刑多可怕了),牽連一堆人(可以附帶把一些想處理的人牽連進去,喏~像不像白色恐怖時期搞匪諜的那套),所以進入民主之後,雖說總統形同古代的皇帝,但是憲法特准人民有言論自由,也就是說總統此時擁有「誅心論」「腹誹」「白色恐怖搞匪諜」的所有權力,但是人民也施捨了一丁點說話的權力,接下來我們就可以用天上掉下神火給凡人撿去的概念,把誅心論拿來用一用,好比馬總統說他從不干涉司法,但卻告周玉蔻誹謗還學郭台銘求償1000萬,我們就能從這個矛盾證明馬收獻金。又比如馬用告周的方式證明自己沒收,可是當柯P舉出十條圖利大巨蛋罪狀控馬時,馬卻不告柯P(又學三億男郭董不告雙柯了),反促柯P快移送,這樣的矛盾,就又能推出馬果然圖利大巨蛋。馬時間明明很多,可以運動又養生,身體保養得極好,偏又不對這十點提出說明,來,大家一起說:

這果然證明馬心虛了。

又如有網友說:馬總統不必逃,可以住台北市或美國..可是接下來全是說明住美國如何如何,所以可以住台北市只是一句空話,而住在美國呢?

【前溪口鄉長圖利定讞疑逃大陸】嘉義縣前溪口鄉長劉邦詩涉嫌圖利被判刑4年6個月定讞,今天發監未到案,檢方將發布通緝,時效達37年。

有人會說劉邦詩只是住在大陸嗎?不會吧?所以這位網友就又產生了矛盾,用諸心論幫他推:雖然馬總統眼下還沒要逃去美國,但是誰曉得接下來會不會逃?

別說用誅心論推的老百姓不曉得,連馬總統自己,在面對祖國之一的美國媒體時..

【美媒問卸任計劃馬拒答】總統馬英九任期只剩一年,他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時被問到卸任後有何規劃?馬拒絕回答,僅說:「我想卸任後的事,現不便談。」

連他自己也不知道或不方便談哩..嗯,對美媒說自己卸任後想住在美國,這的確真的難以啟齒。

(評論轉貼到此)

請期待,順便可以看看UDN的系統正常不正常。 jun52382015/05/15 23:50回覆
1樓. jun5238
2015/05/15 21:15
寫完才想到用常識就能打臉了,當葉世文跟尹衍樑要卡皮箱時,是在他等尹衍樑獲利後,還是只要他可以喬甄委及得標後調高容積率呢?連貪官都知道圖利這時就已經完成了,豈有貪總統不知道的道理,難怪我看馬練這個身體已有一段時日,搞不好跟鄭捷練身體的時間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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