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財團談不攏就買回 北巿府吃得下?】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向財團宣戰,嗆拆大巨蛋,批評富邦若無心推動文創,現在不只遠雄要求巿府買回大巨蛋,富邦集團也提出要求市府鑑價買回台北文創,若真的走到這一步,市府得付出天價巨款,獲利的會是人民嗎?
先給大家說一個故事,有個少女,因為台灣開放博奕,給好賭的老爸賣了,買主是個色政客,這天,他揪了一卡車的黨羽,要來把少女抓走,少女死哭活哭,就是不肯,在路上拉拉扯扯,引來眾人圍觀,色政客看強來也不是辦法,於是半哄半騙,這樣吧,地上的石子,有黑有白,我會各撿一顆,各自放在我的兩手,妳如能猜到哪一手抓的是白石子,我就放你,你父親的賭債也一筆勾銷,但是如妳猜錯,嘿嘿,那妳可得乖乖跟我回家。少女眼看別無他法,只好同意,於是色政客蹲不下..一肚子壞水加滿腹肥油,也很難彎腰,氣喘吁吁的各撿了一顆小石子,卻給少女瞄到,這個色政客撿的竟然全是黑石子..
這個故事我也不賣關子了,少女急中生智,
眼看少女沒別的辦法,只能乖乖跟這色政客和他一群黨羽回去,就在電光火石間,少女福至心靈,閉上眼,彷彿在祈求上帝保佑,然後伸出手去,抓住了色政客的左手,接過一顆石子,卻突然掉落,淹沒在一地的黑白碎石子間,旁觀眾人齊聲驚呼,少女卻不疾不徐,緩緩的跟色政客說,
哎喲,不好意思,我手滑了,沒看到那顆小石子是黑是白,不過沒關係,請您把右手掌攤開,如果是白的,那我選到一定就是黑的,就只好無怨無悔的跟您回家..
說起來,我們台灣人應該疼惜柯文哲要收拾馬郝兩任貪腐市長16年留下的爛攤,柯文哲聰明是聰明,但是日前看他爬101,突然覺得他好老,我們知道,中國歷史上有個出名的智者,是從小就聰明到家的,他叫司馬光,打破水缸救同伴的故事大家應該記得吧?這個司馬光當了一輩子的大官,後來皇帝信賴變法的王安石..常看我文章的就知道,我最常把馬英九比成王安石了,主要有三比,第一就是他倆同樣都是拗相公,問心無愧不解釋,好官他自為之的。第二就是溫良恭儉讓,骨子裡都是相反。第三是大姦慝,蘇洵說王安石衣服不換新,鞋破還用補的,月領47萬能存48萬..大概是這種種點點匪夷所思的古怪情形,然後說凡事不合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馬英九像玩法變法貪腐BOT的王安石,柯文哲就像宵衣旰食夙夜匪懈,專門給馬郝收拾爛攤擦屁股的司馬光了。史書記載,元豐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司馬光入京主國政,次年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傳郎,數月間盡廢新法,罷黜新黨。為相八個月病死,追封溫國公。
這個病,無疑就是過勞了...言歸正傳,大家知道,柯文哲處理馬郝16年的貪腐問題,除開這五大弊案,把民脂民膏奉送給用刀叉吃人肉的財團,後頭還有一大堆在排隊,日昨有個飯店的BOT也傳出弊情,更早以前,UDN這裡就有部落客指出,【郝龍斌卸任前的身影讓人感覺怪怪的】,這是另一個醫療BOT,其他還有花博,新生高..再往前是馬市長時期的貓纜,文湖線..還有馬大姊的賣藥案,別奇怪,這個案子過了十年,一毛錢都還沒罰到。就拿富邦來說,從這個台北文創案往前延伸,還有好幾個大案子,像是新竹商銀的內線交易案,
獨家專訪蔣國樑:蔡明忠愛將安排我偷渡
或是富邦併台北銀行案(還有相關的魚翅奇案),請看:
【富邦案/藍:民進黨做文章 斷章取義】民進黨持續追打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富邦案」,馬英九陣營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當初公文核定「極機密」,是為了防止內線交易,公告後即解密。國民黨也揚言將對民進黨提告,未來「講一次、告一次」。
唷,還曉得要防人家會內線交易喔..還有,
【馬:抹黑北銀合併 沒常識至極】總統馬英九今天說,不要怕人家抹黑,這些抹黑的愈來愈沒步了,把一個典範的台北銀行與富邦金控合併,說成弊案,「真的是沒常識到極點」。不過,打這個的人是傷到自己。
昨晚政論節目上,楊實秋爆料馬當年曾為他反富邦案打電話給他,向楊實秋關說,並擔保這個案子絕對沒問題。
富邦此時也露出財團的臉孔,啥,有良心?哪是?是說拿著刀叉吃人肉的姿勢比較優雅嗎?富邦說:
【併北銀不實言論 富邦金擬提告】富邦金控今天針對外界部分人士毫無根據發表「以小併大」、「黑箱作業」、「賤售北銀」等不實言論,發布嚴厲聲明,若造成形象受損及商譽損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因為富邦這個財團真的好大,說不定比蔡衍明的旺旺中時還大,我有點忘了雙蔡結怨的過程,總之,現在很多富邦的黑資料,UDN這裡是找不到,要看去中時電子報才有,像是後來真的有好長一段時間,老百姓噤若寒蟬,再無人敢講馬英九鑑價(誤)..賤售北銀了,直到原台北銀董事長(總經理則叛逃去富邦了),現任藍委的廖正井說:
這個價格賣得實在太便宜!
馬總統跟富邦甚麼屁也沒放,富邦甚至不敢說「好膽,請郝龍斌鑑價買回」之後,我們台灣人才能..咳,來,大家一起用力的對馬英九跟富邦說:
對!馬英九就是踏馬的賤售北銀啦。
言歸正傳,那麼UDN的記者群紛紛發表奇怪的意見,好像財團是天皇老子,財團若說狗屎能吃,狗屎就肯定能吃的那樣,說財團叫台北市把BOT案買回去,台北市就要買,天底下哪有這種強盜生意?是的,我認為柯文哲根本就必用花一毛錢去買回任何原本就屬於台北市或國家的資產,搞得台北市真像個天龍國似的,像是富邦獨董是市府派的,年薪近千萬就該收繳市庫,跟國家派去國營事業的董事一樣,豈有裝回特定獨董的口袋?這不像是貪汙圖利麼?那麼,以富邦要求柯市府鑑價買回松菸文創大樓為例,柯市府該怎麼辦呢?我給大家看一則剛出爐國家級的案子就知道..
前董座遭退票 和旺跌停將提告
2015-05-04 16:12:23 聯合晚報 記者嚴雅芳/台北報導
上櫃股和旺(5505)上周爆發兩張共1.4億元支票遭退票,公司上午表示,4月30日爆發兩張退票經查為前任董事長劉永祥個人行為,由於未經正常程序開立票據,公司已於當天委請法務主管到警察局報案,並已與律師商討,將提起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以維護公司股東權益。和旺今日股價持續跳空跌停,已連續吞下10根跌停板。委賣並高掛逾3萬張。
把馬郝當成前董座(ㄟ,想去台糖購地弊案的,我想留待下一篇談),UDN記者群們這裡告訴我們,台北市當初與財團簽那麼多BOT,上頭雖然都有買回條款,可是根本就是空的..台北市根本沒那個錢來買回,說成空頭支票不為過,這些合約從頭到尾也沒經過市議會的正當民主程序,當然就是馬郝兩人的個人行為,所以柯文哲現在立馬該做的就是去警察局報案,
提起確認合約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以維護市民權益。
所以富邦要是夠上道,就把大樓鑑價捐回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可以狀似委屈萬般無奈的收下。要不然就是把大樓拆一拆,回復原狀,還給台北市這一整塊精華地段的地皮。至於富邦這一大筆蓋樓的錢,當然是找馬郝兩人要去。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 9樓. 清道夫2015/05/06 18:55拭目以待
「柯文哲應提告馬郝,確認BOT合約債權不存在.......」
拭目以待!看看柯大帥有沒有這個種?
8樓. bt72015/05/06 09:26三創案「馬規郝隨」賤價租鴻海 北市損失20億
「三創園區開發案,前市府有圖利財團之虞,事證至為明確!」
根據風傳媒報導,廉政委員、前監委馬以工就為該開發案,下此結論;
根據調查,原光華商場區域市價高達30億元以上,鴻海卻能用10億元權利金賤價租得。
馬英九時任的財政局長李述德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有償撥用國有地,
並確定這塊「資訊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引《促參法》的BOT方式辦理,
雖然後來的市長郝龍斌曾想將開發案以「設定地上權」辦理,謀取更大利益,
卻被郝市府續任的秘書長李述德否決;這讓廉政會估計,北市府至少損失20億收入
誰會做虧本生意呢?
所以損失的錢..應該是流到誰的口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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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要先美河市再巨蛋,但是發現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追究為何停車位 與機電設施免計入容積率的公告,
遲至截標日期前兩天才公告,
而之前遠雄卻早已事先知道,其他廠商詢問馬英九市府卻都沒有獲得回答,
兩天如何能夠準備工程設計圖面跟估價 ?
〖楊忠和局長是大巨蛋招標時期的甄審委員〗
〖大巨蛋BOT合約確定違法,柯P別被舊市府官僚誤導〗
電視媒體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ttrHar0lLc)
提及「美河市開發案」爆出弊案,
台北市議員想調閱公文,市政府卻以公文列為「機密」,打了回票;
包括馬市長任內五十二個重大聯開案都列入「機密」。
財訊:土地謄本見證 連家入主仁濟院土地
http://newtalk.tw/news/2014/11/05/53248.html
台北仁濟院公家變私有也是弊案
這個也是大尾弊案
直接涉嫌者包含黨國權貴核心
我認為馬比郝會貪
挪用勞健保費補助款九百多億,是在馬英九任內
大巨蛋 國發院, 文湖線工信土建綁機電,
中影 三中 中央黨部
法辦郝龍斌不算循環報復!
貪官犯法與庶民同罪;
執法犯法罪加一等.
再來辦馬英九貪污,
拉法葉鑑弊案也要察,不能讓郝伯村逍遙到進棺材!
國民黨的貪腐方式是循環式貪腐:
編列蚊子館預算-->追加預算-->就地分贓
所以唯有循環處罰才能阻止循環式貪腐!
比較令人好奇的是那些689
馬都只是圖利財團, 肥了幾個特定老闆
那些689都沒吃到也沒分到,也感受不到
不知道在支持馬什麼?
所以那些無理性的馬迷與北朝鮮的愚民還更無知,更不如
KMT這種垃圾政黨, 在朱立倫家族砂石和一個毒蟲議長帶領之下
完全沒希望, 只能變成一個黑手黨集團而已
基本上, 不要被那些道然茂岸的KMT人給騙了
也不用修飾那些人
金光黨就是金光黨, 犯罪集團就是犯罪集團
國共本一家, 共產黨是什麼本質, KMT就是什麼本質
能這樣的思維一路下去就對啦
惡徒是怕硬吃軟
這次柯P, 林佳龍, 鄭文燦就做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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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中的貪污-世大運總預算高達425億
進行中的貪污-選手村12天花26億用完拆
26億 = NT2,600,000,000.00
18% 利息 = 468,000,000.00 /year
分給低收入 年輕勞工 120,000/人/年 =39,000,000人
3千9百萬人
國民黨很浪費 台灣人很倒楣
7樓. 不平則鳴2015/05/05 20:38和旺跳票跟這篇文章不知有何關係?亂掰的文章看看就好?
難怪有位好心網友要送我N95口罩。
台北市政府在富邦銀行有股份。股價在蔡家努力經營下暴漲數倍,市庫有800億資金在富邦銀行。
有種賣富邦銀行股買回文創園區。至於馬總統對錯,有無人謀不贜,請Jun5238代表大家去告,你資料多,又常跑法院,法官又怕你,從來不敢判你刑。你去告吧,支持你。
1、合旺建設說跳票是前董事長的事,柯P當然可以學,看看BOT的合約,台北市有錢可以買回嗎?馬郝兩人規避正常民主議會監督機制簽的空頭合約,本來就是他倆人的私事,柯P一毛錢公帑都不可以拿出來賠,要學合旺,告馬郝確認BOT合約的買回機制不存在才對。
2、台北市銀行本來沒股票,哪來讓富邦經營到大賺?當初是賤買來的,就算都不經營,也是大賺啦,不信問問全台灣有點智商的鄉親,看富邦買北銀是馬英九幫富邦大賺,還是富邦幫笑死人..喔,是啦,幫馬郝派在富邦的獨董如趙少康等人大賺。
jun5238 於 2015/05/05 21:59回覆
6樓. 不平則鳴2015/05/05 17:23柯文哲應提告馬郝,確認BOT合約債權不存在-------------------------------
Go ahead. What are you waiting for?
先給大家說一個故事,有個少女,因為台灣開放博奕----------------------------
因為台灣開放博奕-------When???????
不兄,既然是故事,聽一聽就好(^^),這個故事是傳自藍委想開放博弈條款的時候,我拿來這裡用,懶得改了。
現在你才知道UDN把政治異言堂屏蔽起來的作用,要是從前,我這篇文章一出,除非柯P腦袋裝大便,要不然馬郝很快就會被告了,不過且讓我們拭目以待,看是柯P腦袋裝大便真的跑去買回台北文創大樓,還是馬郝要跑跑法院。 jun5238 於 2015/05/05 18:03回覆- 5樓. 蜘蛛蝴蝶刀2015/05/05 12:59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 4樓. 蜘蛛蝴蝶刀2015/05/05 12:22柯文哲應提告馬郝? 即刻去~還等個鳥? 連鳥蛋都沒有歐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 3樓. 麥芽糖2015/05/05 11:38
去再度被打臉嗎?您饒了柯皇吧!





- 2樓. 狐禪2015/05/05 11:04版主已經看到有人過勞死了,還要苛吏費事,有什麼企圖嗎?
- 1樓. jun52382015/05/05 10:50
簡單說一下所謂的台糖購地奇案,這個案子不但判法奇,連關人的動作也奇,判法奇是這個所謂背信賤賣台糖土地的案子,是發生在吳乃仁卸任之後,台糖依照從前的指示,把土地賤賣,形成賣土地的沒事,沒賣土地要關的奇特現象,我們知道所謂的貪污圖利罪,是罰結果犯,也就是只有真的有人被圖利到才能生效,但是這個案子的檢察官根本不管這麼多..
台中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吳乃仁與洪奇昌有長期友誼,在洪奇昌拜訪後,吳乃仁推翻公司內部只租不售的政策,決定將土地出售。檢方指控吳乃仁於2003年10月核定的地價,低於市場行情,造成台糖公司損失新台幣2.5億多元。兩人涉嫌聯手圖利春龍公司,以貪污、背信等罪,起訴吳乃仁、洪奇昌、春龍公司負責人與台糖承辦人員。
如果吳乃仁是馬英九,承審法官是剛被提大法官的林俊益,那這個案子搞不好早就無罪定讞了,因為檢察官起訴錯罪名,就跟特別費案上訴檢察官提的理由不備被駁回而無罪定讞一樣。
(我剛查了一下,背信罪也是結果犯)
也就是說吳乃仁好久以前決定當時要做卻沒做的事,後來給別人拿去重新依照吳乃仁的決定做了,還是要算是吳乃仁當時的決定造成背信的結果..好像高雄氣爆被起訴的倒楣公務員喔,只是這更慘,20多年前蓋的箱涵,也要拿來當成今天業務致死的證明。
仔細想想,馬郝任上的許多奇案..花博貓纜我就不再多贅,像是BOT或聯開不都是如此,總是只有特定財團可以得標,在葉世文的案子我們知道那是一卡皮箱的功勞,可是馬郝的BOT,到底是為什麼會這樣幹,恐怕只有等馬下台,用圖利或背信罪來查清楚了,對了,圖利罪是結果犯,所以只要馬郝任內任一樁BOT,合約重談,或是財團不玩(從前可以,現在卻不行),可茲證明馬郝時期卻有圖利財團之情事,雖然這個證明是發生在柯市府任上,為結果犯,還是要回溯馬郝時代的決策官員與中間牽線拉皮條者的責任,殆無疑義。
這樁奇案關人也很怪,都已經定讞了,還能緊急不關發回重審,還真給改了刑期,其中之一的洪奇昌還因此連牢房都不用去,這要是判殺頭,刀下沒留住人,豈不是再也無可挽回?真是可怕的司法,呵 jun5238 於 2015/05/05 11:25回覆法官判決完的理由如下:
【有人住的房子 還會有人買嗎?】(2013-03-25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承審法官指出,關鍵在於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公司「議定優先購買權」,等於是為其量身訂做、創造出來的權利,其他廠商都打退堂鼓,讓該土地毫無競爭力。
承審法官表示,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是其制度,絕非法官為此案捏造出來的,林濁水指台糖曾出售上百筆土地,但要看土地內容為何?如果是畸零地之類,當然會賣,不在其範圍。
法官說,但全案重點不該被模糊,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議定優先購買權」,並非法定、完全是為其創造出來的權利,讓該土地等於是春龍「嘴裡的肉」,毫無期限限制,只要該土地釋出,絕對能夠到手。
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土地等於是被占據的房子,「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造成該筆土地毫無競爭力,其他廠商毫無投標意願,讓春龍順利以低價取得。法官說,試問一般民眾可能有這樣的權利嗎?如果這樣都不構成背信罪,社會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他自認作出這樣的判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法官的回覆轉貼到此) jun5238 於 2015/05/05 11:1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