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上幫馬英九緩頰,一直說一直說他完全是被蒙蔽,被騙,被胡弄,把他說的跟個二愣子白癡沒兩樣,但是我並不相信,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我只相信馬總統必然是頂新大門神,因為林語堂寫蘇東坡傳時,揭漏了一個人稱一生清廉王安石一個小祕密,他說蘇洵寫過辨奸論:
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他舉例說:宋朝老皇帝有回請王安石吃飯,一不小心把一盤魚餌上桌,就放在王安石面前,王安石吃了一口,老皇帝覺得很不好意思,正想叫太監換下,咦..王安石吃了第二口,第三口,這頓飯,王安石把整盤魚餌吃個精光。老皇帝事後跟皇帝兒子回憶,他說:一般人誤吃一口魚餌,就會發現,吐了出來,像王安石這樣吃一整盤的,絕對不是誤吃。只不過這個皇帝兒子,一登基就忘了。
把頂新那一大串從賣假油黑心油到炒房炒地皮喪盡天良幹所有罄竹難書的壞事想成一盤魚餌好了,馬總統再好吃,吃銅吃鐵吃鈔票吃海外不明財產,連甚麼紅豆餅、豬血糕、富邦魚翅都敢拿來吃的,如果真如周玉蔻所說,頂新那麼多骯髒到爆的事情,全是給馬總統白癡似給人為狗屎般強灌進肚子裡,那個吃一兩口案,也該有所警覺,改夾別盤菜,要能真的把頂新這整盤餿水油調製的噁心魚餌通通吃下去,
這個絕不是誤吃。
這篇打算重談都民國幾年了,頂新大門神還想用「一最不兩罰」呼嚨人民喔?
食安法躺立院…一罪不二罰 地方重罰恐白忙
彰化檢方昨對魏應充具體求刑卅年,並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四億四千萬元,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尚未完成修法,基於「一罪不二罰」,刑罰優先於行政法,縣市政府行政重罰,可能和大統案一樣,最後被迫依法撤銷。
據了解,一年前大統混油案,彰化縣衛生局重罰大統十八億五千萬元,以追討不法利得,大統不服提起行政訴願,被衛福部依「一罪不二罰」撤銷,被批罰假的。
行政院提案修法試圖亡羊補牢,但法案至今還躺在立法院,因此就算強冠、正義、頂新的餿水豬油和飼料油,被屏東縣、高雄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各罰款五千萬元,但因食安法修法提案仍在立法院內爭議不休,「一罪不二罰」依舊有效,屏東、高雄開出的五千萬元罰款等於「做白工」。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頂新總公司在彰化,縣衛生局沒裁罰,主要是屏東縣衛生局先展開行政稽查,裁罰對象是彰化縣頂新製油公司,按理應尊重屏東縣開鍘,且依法彰化縣不能重複罰頂新。
不過他舉大統為例,假設彰化縣處以「行政」裁罰五千萬元,而法院「刑事」判決罰款三千五百萬元定讞,並繳交完畢,那彰化縣就得撤銷對大統的行政裁罰,政府只能收法院罰處的三千五百萬元。
「加速修法,讓刑罰與行政裁罰分立並行。」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認為,唯有追繳不良商人的不法利得,才能發揮制裁黑心廠商牟取暴利行徑。
現在大家都已如夢初醒,給李宗瑞迷姦到一半醒來,What the fuck?這是甚麼?幹Are U fuck me?你還在X我嗎?發現高振利案的曲折離奇之處了。其實真正的先知滴呷啦..
高振利一罪不二罰
2014/7/27
馬的司法公然用假掰的二審定讞一罪不二罰,圖利長年大規模集體賣黑心假油的高振利18億多,我已經講到過頭了,這篇要談點輕鬆的,就是解釋一下名詞,高振利一罪不二罰
大家知道,馬的法官所謂一罪不二罰,原意是說如果高振利犯的是同一個食管法的罪,可以用44條罰18億多,也可以用49條罰3800萬,正常的情形 是先罰了44條,再罰49條就犯規了,感謝踏馬的不知何時開的智慧型法院給台灣鯛民大開眼界,自己以身證法,在衛福部先罰了44條18億多,觸犯一罪不二 罰原則,又判決定讞49條罰3800萬,
這個就叫一罪二罰
好的,報載衛福部看到智慧法院要這樣判,好像所羅門王分嬰,這個嬰就是台灣僅存快死絕的法治,趕忙舉手說這個嬰我不要了..44條罰18億多的法條我不罰了,呀,這世上如果真有所羅門王,馬的法官早被開革囉。
(轉貼改作到此)
所以我們知道這根本不是啥修食管法的問題,而是頂新大門神大展神威的三個神蹟,第一個神蹟就是把魏服部變成所羅門王分嬰案的苦主,看到法官要罰高振利一點點錢,趕緊投降說我之前罰18億是狗屎,我自己吞回去。
第二個神蹟在法院,一審的彰化法院,法官說高振利太壞,要罰五千萬關十六年,此時還沒有一罪不兩罰喔,但是彰化法院發覺另一件奇怪的事,就是檢方起訴高振利的不是一個罪而是兩個(或更多),甚麼詐欺啦,商品標示不實..對了,這個商品標示不實罪彰化法院沒管轄權,於是二審改移轉給智慧財產法院。
第三個神蹟是台北的智慧財產法院,它竟然把高振利案當成商品標示不實一年以下的輕案,直接把它二審定讞,可是卻判成了該移轉回彰化法院的詐欺案,還判成了12年,罰金3千八百萬。此時大門神的神蹟大串連,發出大神能,這才讓魏服部如吞狗屎般的吞回罰金18億五千萬..
報告長官,這樣子不會被說是圖利嗎?
ㄜ,你就說這是法律規定的一罪不兩罰就行了。
可是頂新假油案有兩三個罪,是哪個罪的一罪不兩罰呀?
笨,就說是跟法官判的那個叫啥食管法同一個罪就好了。
鄉親啊,其實不管是..
食管法44條:(前略) 違反前項規定,其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裁處之
食管法49條:(前後皆略)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 業務犯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 以各該項十倍以下之罰金,49-1條:故意犯本法之罪者,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外, 屬於犯人者,沒收之。
看到沒?這兩條疊床架屋,交叉火網的食管法,都能判犯嫌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也就是高振利一開始給彰化衛生局罰金的18.5億。說穿了,食管法只是被前一個疊床架屋,交叉火網似的兩家法院借當人頭一用的,而誰能控制司法與行政立法,搞出這個鬼扯的一罪不兩罰呼嚨人民呢?這如果不是那個萬惡罪魁般的頂新大門神,還能有誰?
於是乎,台灣人只好又昏沉沉的睡去,李宗瑞般的大門神說完No,no,no後,換個姿勢仍在一直姦,一直姦。真是:
What the fuck?(對不起,我翻譯的不好:這不是大門神會是甚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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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魏、應、交
【聯合報╱黑白集】
魏、應、交,三個字分開念,就是:「魏」家「應」該「交」出一○一大樓的實質經營權。
衛、服、部,三個字分開念,就是:頂新大門神開給「魏」家作特殊性「服」務的「部」門。
- 17樓. 6332014/11/01 21:12馬門神包庇,魏家要什麼有什麼
假如沒有馬門神包庇,魏家怎麼可以如此暢通一路過關斬將,要什麼有什麼呢?
這要買多大的保險,拜多大的神明,才會得到如此好康的包庇。
不要問銀行為何要把錢放貸給投機客炒地皮,
而要問你為何明知銀行會把錢放貸給投機客炒地皮而你卻還要把錢存在銀行裡......
這不是官商勾結,什麼才叫官商勾結?
魏家這麼大的問題,怎麼就是沒有任何檢調單位主動偵查 ?
夜路走多會碰到鬼,這一次一定要讓頂新永不翻身,才能紓解胸中怨氣 !
來源:http://taiwanpenny.pixnet.net/blog/post/59122747
一. 要101股權財政部配合,敦請中信等大企業賣股
頂新已經把101當成是他們家的,台灣政府真廢
2014-10-25【自由時報】花不到9億 頂新吞408億的101
2009-09-08【今周刊】頂新集團魏家手握三百億元現金返台/辜仲瑩二小時賠錢賣掉一○一幕後
二. 衛福部配合晚19天公布味全橄欖油混油事件
2014-10-10【三立新聞】查廠紀錄遭「塗銷」!立委轟衛福部包庇?
2014-10-17【蘋果日報】魏應充上銬移地院 9:30開羈押庭
三. 要買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業(包含bb寬頻)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配合審查通過
2014-08-24【聯合晚報】頂新娶中嘉 大咖背後相挺
2014-08-27【中廣新聞】頂新買中嘉 NCC:目前看似無引起顧慮之處
四. 要將三重味全廠房土地變更為住宅商業用地,當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營建署長葉世文配合
2013-11-25【三立新聞】三重「工變住」 推案每坪上看50萬
2014-04-29【自由時報】變更住商區獲准 味全三重廠開發利益逾百億
五. 要錢擴張金權版圖,財政部敦請各銀行配合貸款,估計總共近千億貸款
2013-11-21【東森財經】99%貸款!頂新魏家只花1300萬買9戶帝寶
2014-10-17【周刊王】炒房受阻 藍委:頂新向馬告狀 海K彭淮南
2014-10-15【三立新聞】把銀行當提款機?頂新借貸480億 6成不用擔保
六. 要4G執照,交通部、 NCC配合通過審查發照
2013-11-01【聯合新聞網】頂新搶下4G執照 魏應交滿意結果
2013-05-28【新唐人】台年底4G釋照 馬:智慧台灣起飛
七. 這要買多大的保險,拜多大的神明,才會得到如此好康的包庇
2014-10-16【三立新聞】灑錢買政壇靠山?魏家遭爆送10億政治獻金給國民黨
精準的 馬不是門神
門神只拿1次或數次
在這案子裡
牠是股東,照比例分的
也就是說我們吃越多毒油,牠就領越多!
還記得嗎?
有個畜牲說為了買房子,所以去當股東的
那道理是1樣的
不同的是
買房子所以去當股東的那個畜牲
牠親娘還幫牠兒子放高利貸! - 16樓. cjs2014/11/01 03:138樓. cjs綠色老蒼蠅顧左右言他 好辛苦喔先生;
cjs從來直言不諱,若是您覺得是[顧左右言他],那一定是您智慧不夠...
在這個時候,只有老烏龜王八蛋們才在談在野,不談執政...談九把刀的
更好笑...這個也是;
12樓. 孤狼先生問[屏東縣政府為什麼把這麽重耍文件傳給頂新]..唉,還
不簡單;[屏東縣政府也有頂新臥底嘛]..來,換我問您[馬政府張顯耀為什
麼把兩岸談判底牌這麽重耍文件傳給中共?]....屏東縣長要負責,馬政府
誰負責啊?...請不要[顧左右言他]...
15樓. 笑笑-蔡英文說的奧步好好笑先生;
嘻,您也不裝龜孫子的順便回答一下[馬政府張顯耀為什麼把兩岸談判底
牌這麽重耍文件傳給中共?]....屏東縣長要負責,馬政府誰負責啊?...
以證明您不是七各龜孫子+一個標準的混球... - 15樓.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2014/10/31 20:53
你這個王七加一,怎麼該回答的便裝龜孫子!
這就是標準的混球!
- 14樓. pbl2014/10/31 19:54門神不是屏東縣府嗎?版主搞錯了.一般只會說這是內鬼,鬼與神的境界還是大不同唷。內鬼像是抓耙仔,門神則是會咬人,告啥誹謗門神的唷 jun5238 於 2014/10/31 20:18回覆
- 13樓. 綠色執政 腐爛保證2014/10/31 19:11民進黨一直避談與頂新的關係。事實上,自2006年起,頂新就從越南進口劣質飼料油,當時行政院長是蘇貞昌,副院長是蔡英文,如果說要源頭管制,怎麼沒有從當時開始管制?難道當時忌憚頂新與前總統陳水扁關係密切?
- 12樓. 孤狼2014/10/31 19:05
5238 CJS 二位小孬孬:
妳可以解釋一下,屏東縣政府為什麼把這麽重耍文件傳給頂新。
- 11樓. 孤狼2014/10/31 18:48
我己說過好多次了,頂新的門神就是〝民進黨〞。
民進黨上下就是這種貨色。
- 10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4/10/31 17:45
- 9樓. 事先通風報信,那要查什麼?2014/10/31 16:55政府查食安公文竟外洩到受調查者手中,引發各界關注,最後確認公文是屏東縣衛生局稽查員蔡青蓉所流出。屏東縣政府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蔡青蓉是誤傳給頂新,電子郵件公文僅重要性標示「高」,不是機密文件。
許銘能說,稽查人員不能外洩被稽查、被檢舉對象的違法證據,這是工作原則,不管電郵公文上沒有標註機密、密等文字,「把重要的違法證據,事先告訴你(頂新),再去你那邊稽查,能查到什麼?」
他指出,事先通風報信,讓對方看到證據,不合邏輯,也違反作業規定,「尤其犯這個錯的公務員,還有24年的年資,更是沒道理」。咳,其實這也是大門神傳說的一部?
嘎?連這也跟大門神有關?
當然。
怎麼說?
夏,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個大門神傳說是這樣,就是中央有個頂新大門神,養個頂新中門神,中門神這一會子要被大門神借人頭一用,把門神傳說都賴給他,於是他趕緊落跑,跑到肚子餓了,他的手下竟然請他吃王品,他問手下幹嘛你可以這麼凱,他說因為當主子當頂新中門神,他就擔心有這一天,於是每次主子從頂新收十億政治獻金的時候,他也趁機給自己收了一點。主子聞言非常生氣,痛斥這個奴才頂新小門神說,你早知我有今天,當時我學大門神當頂新中門神時,幹嘛不早點說?
主子呀,小門神說,我怕如果我當時說出來,你早就告我誹謗門神了,那這時我豈能私掏腰包請您吃好料呢?
讚頂新門神曰:
心如已餿之油,身似爛腸之舟,問汝平生功業,北檢彰檢屏檢。尤其是彰檢,洩密洩得恰到好處,甚麼疑似衛服部機密公文流出,把民進黨立委一秒變四傻,撿到籃裡都是菜,抓門神抓成烏龍,這些立委怎麼這麼好騙,真是笑死我了。老阿罵不是早就說過:
凡是輕信敵人的話,還乖乖照做的,包準沒有好結果。
jun5238 於 2014/10/31 17:13回覆 - 8樓. cjs綠色老蒼蠅顧左右言他 好辛苦喔2014/10/31 15:56cjs綠色老蒼蠅顧左右言他 好辛苦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