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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與柯文哲的大嘴巴
2014/10/0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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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炎武說,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並加碼爆料,士大夫不廉則無所不取,但是比不上,士大夫之無恥,因為士大夫無恥則無不為,詳析之,就是包含了不廉的無所不取。那要翻譯成今天通俗的用語,就是這兩句話,第一句,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第二句,人不要臉鬼都怕。

今天有兩個大嘴巴的事件,擺在這裡一起說一說,柯文哲的大嘴巴,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有個笑話說:

柯文哲跟他三個醫生同事,有一回參加醫學會議,半途落跑在外頭哈菸,四個醫生彼此都很熟,不知道是誰起的鬨,提議每個人要把自己心底最不能被外人知道的祕密說出來,第一個婦產科醫師就說,我每次看到美女病患,就會性衝動。第二個是麻醉科醫師,我常常把嗎啡偷拿去賣。第三個是家醫科醫師,他說我叫病患組老鼠會,還吃健保的錢。最後輪到柯醫師了,他死撐著不肯講,三個醫師不放過他,他只好說:

我這個人最大的秘密,就是我只要聽到別人跟我說的秘密,我就會把它通通講出來。

今天早上,柯文哲的老毛病又犯了:

國民黨批柯文哲洩金溥聰健康隱私
【經濟日報╱記者孫偉倫╱即時報導】  
2014.10.03 02:30 pm
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今日表示,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日上午公開說,台大醫院救過連勝文一命,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上星期也被我們救了一命,應當要有感恩的心」。他批評柯文哲洩漏金的個人隱私,並要柯說明「什麼叫做救過金溥聰一命?」

柯文哲這陣子被國民黨用偷聽來或偷看來的MG149還是劉如意的錄音打得頭昏,趕緊道歉說這是他的失言。可是凡事總有個道理,子曰該言而不言謂之失人,不該言而言謂之失言,當柯文哲或他的MG149團隊所有私人記帳或談話都被人通通揭發成為公開於眾的資料時,柯文哲這個人已經沒有祕密可言,稍早我有一段文字談到柯文哲的MG149帳戶最新被洩漏的資料,

從蔡作雍案一窺柯文哲私帳端倪 【聯合報╱社論】

再看二○一一年蔡作雍的「思源」案,雖被稱為「史上最大」的醫師集體逃漏稅案,其實案情還比較單純。主要問題,是醫師收入太高,為了規避綜所稅稅 負,許多 三總與榮總的醫師先將錢捐入蔡作雍和李鴻成立的「思源」和「成漢」兩基金會,可取得捐款兩成抵稅的優惠;其後,再向基金會申請研究補助,可以取回九成至九成五的捐款。如此一進一出,即構成「假捐贈,真逃稅」。

社論很奇怪,挑這種沒幾人知道的案子,還要先解釋所舉的例子,才能把柯文哲的MG149比過去,你不累嗎?其實要挑例子,就要挑最出名,馬總統貪污 特別費的案子就行了,一樣有公帳,私帳,個別帳,一樣要有個基金會(柯文哲的還沒有咧),簡單複習一下,馬英九貪汙市長特別費八年好幾千萬,被發現用大額 發票(假發票)請款,這點抓了余文去關一年。還把特別費拿回家養狗,給女兒用。被檢方問到,先說是私帳,後來說是公款,最後不知道怎麼掰的,竟然變成了宋朝的公使錢(個人帳),然後由律師發明大水庫理論:凡貪污犯的事前花用加上案發事後捐出,大於等於貪污去的特別費者,不叫貪污。趕緊把超過的部分通通捐給 了特定的基金會結案。馬總統一點事都沒有,甚至還連著選上兩任總統,這裡面與柯文哲MG149案最大的差別就是馬總統有把個人帳年底拿去報所得稅喔,嘩哈 哈哈..我自長眼睛以來,沒看過貪官貪汙還報所得的..

啊,好懷念從前白癡不能當貪官的年代喔!

有網友說:如果臺北市長也搞MG149?

笨,台北市長是搞特別費啦

那..那不就是貪污嗎?

不,那叫偽造文書,而且是小秘書偽造的。

那..這個市長呢?

喔,他可以當總統,還選了連任,現在正在發動查市長候選人的MG149

既然連柯文哲自己最私密,MG149帳戶的祕密他都守不住,我們如何能苛求要他守住台大救過連勝文一命的秘密。啥?台大救過連勝文是眾所周知的事?照呀,我記得連勝文還很感謝台大醫療團隊不眠不休為救他一命所做的貢獻。那到底柯文哲這裡是洩了連勝文的甚麼醫療秘密?

不..不是啦,柯文哲這裡是說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上星期也被我們救了一命,應當要有感恩的心」。

咦,這句話說得沒錯呀,怎麼又變成失言了?

我猜,是金溥聰想要守住秘密,不想讓別人知道。

歐陽修說,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對於連勝文,台大救到他的命,他就會懂得感恩。但是對於金溥聰,我真的覺得很奇怪,兩天前,媒體傳出金溥聰裝支架,金溥聰否認。接羅淑蕾打MG149的藍委費鴻泰信誓旦旦要大家相信他的人格,說不可能..費鴻泰說,前天他到總統府開黨政平台會議時,金溥聰也在場,當時金毫無異狀,他質疑媒體報導的真實性。金溥聰的友人還幫金開玩笑說:金溥聰上午看到相關報導,半開玩笑說,「不只是心臟裝支架,其實我還去換了一顆心臟」。國安人士說:

金溥聰認為健康狀況是個人隱私,沒有必要讓外界公開檢視自己的健康狀況。

外傳金溥聰上週因心臟不適,緊急送醫開刀治療,心臟已裝支架,引發外界揣測金溥聰的身體狀況;不過今天金溥聰在等候馬總統到場前,還特別與外賓寒暄,相談甚歡,氣色紅潤,一切正常。

所以我們知道,從柯文哲如洩漏MG149帳戶秘密的方式所洩叫金溥聰要懂得感恩之說來看,以上這些國民黨人士通通都在說謊。那麼,金溥聰的健康狀況,是否真如他自己想像,是他的個人隱私呢?我認為不然,因為大家要知道,金溥聰現在是國安會秘書長,

總統:金溥聰不瞭解情報 怎做我的幕僚長?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上任後視察國安相關單位及調查局、海巡署並聽取簡報,引發外界質疑違法越權的爭議。馬英九總統請媒體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國安會組織法、國安局相關組織法規,都很清楚,國安會秘書長當然是總統的幕僚長,主管業務不限於國防、外交與兩岸,國家的其他重要狀況也是可以關心;金溥聰不需要他的授權或示意,法律規定很清楚。
「他如果不去瞭解情況的話,他怎麼做我的幕僚長?」總統反問媒體,這是很關鍵的問題,金溥聰不能只看這些機關給的書面報告,「他自己還是要去瞭解」;尤其是兩岸關係改善之後,大陸一年有這麼多人來台灣,兩岸關係影響到國際關係,也對於其他方面與國內安全都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必須去關心。馬總統說,從過去幾年的例子看來,中共對台灣的工作做的非常積極,這三年來,他也不斷跟國安局強調國家安全工作一定要加強,「金秘書長身為國安會的秘書長,他主管的業務,包括這些項目,他如果不去瞭解,我都覺得他會失職」,「我希望能有第一手的資料」

所以金溥聰身繫國家安全的重責大任,他如果不能隨時隨地身心健康的準備好提供給馬總統第一手資料,馬總統就會覺得他失職,這樣說吧,馬總統的健康狀況,是我們國家安全第一重要的考量,所以我們一年要編五十萬給他健康檢查,檢查完像是胖了還是肥了腫了,通通都要公開,讓國人安心。那麼做為馬總統最為倚重的國安資料來源,金溥聰的健康狀況同樣維繫著我們國家安全,設若金溥聰有個三長兩短,東方不敗在打令狐沖時就會分心,MG149最厲害的絕招使不出來..ㄜ~請原諒我這裡有點跳TONE,大家知道我們台灣不是個真正的民主國家,而是一種殷海光說有民主但少自由的國家,在談這種至險的議題時,插入一點小說或笑話,或許可以自保。

打個比方,我們台灣就像一台飛機,所有台灣人都坐在上面,機長有點年紀,白內障開過刀,屁股開過兩顆息肉,手骨曾經斷過,連開防災會議坐在椅子上都能度咕,是的,我們這架飛機正由上開所描述的機師在駕駛,幸好我們國家憲法非常完備,除了規定人民有言論自由,法官不可以讓陪審團指三道四之外,還規定機師身邊一定要有個身強體健,鐵人三項,英俊挺拔,留小鬍子更增性感的副機師,但是這個副機師極端神秘,好似非洲森林的黑豹,動物頻道不管怎麼裝設針孔,從未拍到過交配或繁殖的畫面..這裡又插開了,趕緊拉回來,有一段時間,這個副機師神龍見首不見尾,沒人知他哪兒去,再回來迷人丰采依舊,臉色照樣紅潤,在機師身邊紅花配綠葉,相得益彰,但是此時竟傳出副機師竟然是跑去美國偷生兒子..踏馬的,這是電視劇的劇情好嗎?對不起,還是言歸正傳,傳出副機師失蹤的這些時日,竟然是跑去台大裝支架,問到副機師,本人笑著否認,說自己其實去換顆心臟..哪有可能?幹脆說換大腦好了..機組員你一言我一句,每個人都舉手發誓他說的是真的,

副機師身體一向很好。副機師幾天前開會毫無異狀。隨機醫師此時大嘴巴的說,前幾天某醫院救了副機師一條命咧。好的,做為乘客的你我,這樣的飛機你敢安心的搭嗎?到底是醫師大嘴巴不道德,還是機組員說謊騙人更不道德,抑或是副機師自己身體出了狀況刻意隱瞞,置機長及全體機組員與乘客之安危於不顧最不道德?

談完了這個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的大嘴巴,接下來談另一個市長候選人的大嘴巴時,相信柯文哲應該會有點小確幸,因為另外一個市長候選人真的很奇怪,明明受到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或是刑法保障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把他在選前剩五十天的時間抓去關他二十天,鄉親啊,這樣如果不是真正的要使其不當選,甚麼才是?這個候選人到底是犯了啥事要關呢?

盛治仁「人渣公務員」案 馮光遠明將入監修行20天
〔本報訊〕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因不滿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花費2億3千萬元,透過臉書批評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8月中被判20天拘役定讞。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馮光遠明天上午到案執行,若他明天仍堅持不繳納易科罰金,則將入監服刑。
馮光遠認為,夢想家兩晚就花費2億3千多萬元,且招標過程也違法,但盛治仁卻藉各種理由,不公布帳戶,監察院也不糾正。為此,他痛批,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但也因此,馮光遠在8月中被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2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定讞。

判刑確定之時,馮光遠就表示,絕對不會繳交易科罰金,會把20天牢獄之災當作修行。在8月底時,馮光遠的好友們就為他舉辦「坐監惜別晚會」,現場聚集眾多民眾幫馮光遠打氣,當時連另一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也到場幫馮光遠加油。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馮光遠明天上午到案執行,若到時馮光遠仍堅持不繳納罰金,則將入監服刑,度過他20天的獄中修行

有個占中的香港人與反太陽花的台灣人在比誰比較民主,香港人說我可以在中環罵梁振英混帳王八蛋,台灣人說..ㄜ,我們好像也可以罵馬總統甚麼的..或是丟鞋,但是丟書就不行,尤其不能丟一本洩漏國家機密【被出賣的台灣】的書。

香港人:但是那是你們的總統呀

說的也是,我們台灣,除了總統可以罵,罵到其他貪官,都是意圖散布於眾,毀損他人名譽的誹謗貪官罪喔。要知道台灣的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對老百姓為公共利益批評政府有多麼保障嗎?答案竟然就是保障你去坐牢啦,真是個引蛇出洞的憲法!見鬼了的民主!這如果不叫國家之恥,甚麼才叫?

郭子乾告韓敗訴 「大悶鍋」加詞痛罵
【聯合報╱記者葉君遠/台北報導】
跨海官司曠日費時,郭子乾當年全家赴韓旅行住五星飯店時遭煮沸茶壺燙傷大腿,事後他跟飯店打官司提求償,竟被指為自導自演,他無奈嘆說,「官司期間我才知, 南韓沒有消費者保護法,一個旅客住飯店意外死了,店方不必賠,然後,韓方力主該飯店是五星級,不會拿出有瑕庇的茶壺,這就成了各說各話。」郭說:「韓方沒有同理心,官司定讞,我只能接受,繼續自己往後人生。」

大家一定很奇怪,怎麼南韓有這麼離譜的法律,還說出飯店是五星級,不會拿出有瑕庇的茶壺這種鬼話,須知顧問第二法則:無論問題乍看之下如何,問題一定出在人身上。在「國家為什麼失敗」一書,就舉出南韓是屬於搾取型民主國家,跟台灣一樣,但是南韓為何發展的比台灣好?第一是北韓三天兩頭打飛彈,孟子曰無敵國外患國恆亡,讓他比台灣頂真了一些,第二是他政治上比較民主先進,但是對消費者的保護就輸給我們,大家只要看他檢察官可以搜當朝總統的辦公室,或是卸任總統幾乎都因貪汙被關起來,其中一個還跳崖自殺就知道。這兩個國家,都是八0年後開始逐漸轉型民主的,大家可以視為茉莉花革命的阿拉伯國家或烏克蘭,但是轉型的過程運氣比較好,美國有在罩,使得統治階層貪腐依舊,但老百姓經濟開始發達。這又會像回從前的菲律賓或被革掉命的埃及以前,這些都跟香港占中訴求的要旨差不多,只不過香港人訴求的比較悲微,還在訴求台灣八0年後的市長直選,要爭真直選,像台灣那種賄選買票開槍威脅查醫師帳告老百姓貪污這類他們不要。而我們台灣則已經開始假裝在爭取真民主,不是施明德那種爭市長直選 「反對兩蔣,要付出坐牢的代價」。而是爭更根本,民主一開始就說要保障到底的人民言論自由,今天馮光遠誹謗貪官要去坐牢就代表爭取失敗,沒甚麼話好多說,就是這一句:

看!那個向台灣人發號施令的馮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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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NOON
2014/10/0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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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快補上“ 重複貼文 就停權 ”的 定義、規定吧 ! 也可 乾脆規定 所有 ”反藍”文 全刪、停權。 真 他*媽的 !

根據【反訟棍教戰守則】第三點

有人專門在臉書寫點東西,然後你分享就告你違反著作權法,說未經他的同意,其實在臉書分享是,加入臉書時就要同意發表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分享的,所以是合乎臉書的規定,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我這裡有不起訴書為證,他提再議照樣駁回。所以不要笨笨的以為自己真的有違反著作權。這部份請大家可以參考"臉書規則"~!

UDN的版規,效力應等同於臉書,公平,就是所有網路服務的內規一律平等。感謝您提供這個守則,尤其開宗明義第一點,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我就是同意這個守則才來開設部落格貼文,所以我張貼文章或下標籤,都是依據政治異言堂成立目的,【 來到政治異言堂Blogs,不管你是什麼顏色,不管你是什麼人,一起來討論市民的心聲!】要跟網友一起討論市民的心聲的,也就是用文字交流彼此對於時事或政治的看法,這是完全符合UDN版規的規定,沒有誹謗罪的問題。我們並信守言論自由的原則,

美國憲法學家霍姆斯說:

他主張超過100趴的言論自由,這不是為了他個人的權利在辯護,而是他相信,允許每個人說出自己的意見,符合更崇高的利益,也就是創造出一個充滿活力、創新跟自制的社會。

既然是討論心聲,自無可能觸犯刑法誹謗罪,甚麼意圖毀損他人名譽的事,也沒甚麼是在說明事實或惡意不實的問題,因為那些都是個人意見,個人意見沒有實不實的問題,我們有正當動機,並依照版規寫文章下標題,請馬政府放開那隻司法的黑手,別動輒用思想言論罪名扣在人民老百姓的頭上,

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謝謝這位網友及時提供的答辯內容。

jun52382014/10/04 10:35回覆
另外,你的情形我遇到過,給你個建議,如果是連勝文的新聞不能再貼,就註明出處然後改寫成柯文哲,叫大家記得邊看文邊換回去即可,害我本來要講連勝文好話的,現在都只能講成柯文哲(^^) jun52382014/10/04 10:40回覆
3樓. 狐禪
2014/10/03 21:46
別人嘴大,版主毛多,各有所長。
2樓. 愛、勇氣、希望
2014/10/03 19:34
真的很會胡扯。心中有偏見,卻想學人舉例說理說服別人,結果畫虎不成反類犬,變成拿著懶叫比雞腿。我來告訴你怎樣區別懶叫和雞腿。
(1) 連勝文在造勢場合因為槍傷緊急送臺大醫院急救,現場眾多媒體報導,因此大部分民眾只知道連勝文曾因槍傷接受臺大醫院治療,但柯文哲公開講述的是他在急診室如何如何救治連勝文,這部分可不是一般媒體和大眾應該知道的事,我相信當事人病患連勝文也沒有授權你這樣做。這就叫做洩漏病患隱私。沒有任何人授權你柯文哲對著大眾公開講授你在急診室如何救治連勝文的細節。
(2) 縣市首長特支費是公務預算,但因編列該筆預算的主管機關認定為「實質補貼」,所以只要有金額大於或等於的單據辦理核銷,就沒有貪污的問題,「實質補貼」就等於是薪資的一部分,只不過你不能直接領走現金,你必須有金額大於或等於該實質補貼的單據核銷後,才能支領該筆經費,就這麼簡單。如果不懂什麼是實質補貼,就先去搞懂問清楚再評論,不然就只是另一則胡說八道。至於MG149的錢可就不是這樣,它是直接有利害關係的廠商捐款給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務員,這部分有沒有違反公務員的倫理道德,問問自己的良心就知道。如果良心還沒有被偏見蒙蔽的話。
(3) 一個正常的國家不管任何職位,都沒有無可取代性,所以都有一連串相對應的代理制度,以總統而言,即便總統突然無法視事,也有副總統可以立即代理,再一層是行政院長。你拿一個國安會秘書長的職位跟飛行中的機長比?哪一個有立即而且不可取代的危害性,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都能區別。拿這隻懶叫跟雞腿比,只再次凸顯偏見帶來的蒙蔽有多可怕。
(4) 刑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構成要件是「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今天馮光遠是因為自己其它犯罪去坐牢拘役,跟這條罪名有什麼狗屁關係?還是說你是大法官會議主席,自創一個「競選期間候選人司法保護傘」?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鋼,馮光遠有言論自由,但馮光遠沒有公然侮辱別人的自由,這樣你懂了嗎?大法官會議主席先生?
懶叫和雞腿要分清楚,好嗎? 
我明白了,就好比李宗瑞迷姦嫩模,嫩模說Are U fuck me?嫩模有言論自由,但是嫩模沒有公然侮辱變態迷姦偷拍色魔的自由,多謝您的開釋。 jun52382014/10/03 19:43回覆
別懷疑,我們的司法真的就是這樣幹的,有人抓小偷,被告誹謗小偷,也有的抓住捷運色狼,被告誹謗色狼,我們的司法在辦人民思想或言論的文字獄誹謗罪時,有時會把自己的意見加上去,甚麼容易造成他人誤會,就判有誹謗,完全不管甚麼罪刑法定主義,只要有一條解釋道理說得通,有利於被告就得採用。有時卻又嚴格執行最行法定主義,不管前因後果,好比嫩模是被迷姦了的...ㄚ馮光遠是吃飽了撐,馬政府貪污的人這麼多,偏偏要挑貪腐夢想家案裡沒事,還能找到黃金降落傘當某官商關係良好財團的總經理,兼會告網友誹謗的盛治仁,有這種可能麼? jun52382014/10/03 19:52回覆

第三點,很抱歉喔,我這裡是採馬總統【總統:金溥聰不瞭解情報 怎做我的幕僚長?】對憲法的解釋,ㄚ你解釋憲法比較對,還是哈佛法學博士兼總統的對呢?

第二點,同樣是採馬總統的解釋,如果你說的都對,馬總統幹嘛要搞特別費除罪?

第一點,大家在質疑連勝文說被打到頭,怎麼一個月就能去給金衛站台?柯文哲是在解釋這一部分,我認為挺好的,反正那一晚我一看就知道打的太假,哪有派自己人一個馬粉馬面,眼濁腿瘸還沒開過槍,一上台就只找最高最肥的那個陳議員,把槍當刀子用,而且搞不好那隻持槍的手有五十肩抬不高,用另一手揪連的衣領揣他不倒,還罵三字經加連勝文,以臉就槍口,接下來大家都沒看見,因為錯位的角度問題,連勝文就說他被槍打到頭了。

反正我從一開始就沒受騙,也無須理會柯文哲講甚麼胡吹大氣說他醫術有多神,一個月準能治好讓他去給金衛站台的蠢話。

jun52382014/10/03 20:03回覆
1樓.
2014/10/03 18:44

給你個建議。你的文章太長又有常常一堆剪貼。沒有幾個人有耐心看下去。你寫那麼多字,卻一堆剪貼,當然要被別人懷疑你是一字五毛。

說的有理,跟事務官說的很像,她說誰有耐煩一個字一個字的看還推敲是不是在罵人..讓我更加佩服能從這麼多剪貼文字裡找到哪一句話是我說的,還是意圖要毀損他人名譽,又有不實的真實惡意告我誹謗的人。

jun52382014/10/03 19:19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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