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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判一年四月判刑太重!
2014/10/0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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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太重?沒說錯,彰化法官把富味鄉賣假油案判刑一年四月本來就太重,新聞說:

富味鄉食品公司三款強調百分之百的純黑麻油主力產品,涉嫌摻混較便宜油,彰化地院昨天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判處前董事長陳文南、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各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二年並支付公益金五千萬元給公庫;富味鄉公司判決罰金五百萬元。

檢察官說:富味鄉這三款純黑麻油,從四年前開始摻混,根據查扣的進出貨資料,估算公司的不法所得三億零五十四萬多元,曾建請法院宣告沒收,如今合議庭只判罰五百萬元,落差很大。彰化地檢署襄閱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法官說:被告摻混的黃麻油及胚芽米炒熱壓榨的調色用特黑油,都屬合法食用的油原料,法律也未禁止與黑麻油混合調製;本案的犯罪情節及對食品安全衛生的危害性都低,且被告認罪,案發後積極回收油品,改善油品標示,才量處適當的刑責。

法官也幫富味鄉辯稱:在詐欺取財罪部分,審酌消費者購買油品的原因眾多,可能有個人喜好、食用經驗、價格判斷或親友推薦,不一定是受標籤有關純黑麻油的標記所影響,檢察官也未舉證排除個人喜好等購買的可能性,檢方起訴的多數詐欺取財犯行都因舉證不足,無法認定構成詐欺取財罪。

記者解讀說:富味鄉案陳文南、陳瑞禮獲得輕判的理由是,合議庭法官採納檢方意見,認為陳文南兄弟案發後坦然認錯,立即提存5000萬元退貨擔保金,再主動提供公司及陳 文南個人所有的11筆土地及建物等不動產,作為處理善後理賠或清償債權的擔保,犯後態度良好且添加物無害人體健康,惡性不大。

法界人士說:其實也不能責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因為我國現行法律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外,其他法律都未規定懲罰性賠償制度,讓法官無法重罰黑心廠商。目前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服務有故意或過失行為時,消費者可要求賠償三倍、一倍以下的費用。

有的網友說..咦?這句話好像最近聽衛福部說餿水油精煉後也可以食用有人講過:

ㄚ大便精煉後也可以食用,有人會花錢買來吃嗎?

我之所以把各方說法做出這個整理,實在是因為這實在太像李宗瑞在迷姦嫩模,嫩模明明都醒了,說What the fuck?Are you fuck me?李宗瑞還在詐欺,說No,no,no,然後一直姦一直姦..先從網友的說法分析起,這其實是個笑話,有隻蒼蠅兒子正在吃大便...

馬麻,我們一定要每天吃大便嗎?

蒼蠅老木說:吃東西時不要講那麼噁心的事,要趁熱吃。

法界人士說的是錯的,因為只要從法官依據的食管法同一個法令,找到第四十四條,上一次彰化衛生局就罰高振利賺黑心錢19億裡的18.5億了。

記者說的也不大對,檢方意見是要罰富味鄉不法所得三億零五十四萬多元,這是人家辛苦不眠不休,當菜市場囝仔受國人歌詠後精算出來的,法官卻把富味鄉公司判決罰金五百萬元,落差這麼大..不像李宗瑞對嫩模幹同樣的事嗎?豈能說成合議庭法官採納檢方意見呢?

法官的辯稱倒是沒錯,好比蒼蠅兒子..大家知道,那就是專門吃大便的,有沒有精煉都沒關係。

法官說的也對,跟富味鄉一樣勇於負責的,當屬頂新味全了,他們除了馬上認罪,並且讓大家知道他賣大陸的都是原裝進口的棕梠油,假油混油只有賣給台灣的蒼蠅兒子..喔,是台灣的人。另他還特別舉辦回饋消費者的活動,把它的其他產品特價大出清,算是樂善好施,義勇足式。

只是檢察官說的這裡有一點怪..還原一下富味鄉案發的過程,以免冤枉了好人..

富味鄉混油案偵查大事紀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彰化縣31日電)彰化地檢署偵辦富味鄉公司問題油品案,今天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起訴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
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102年10月21日:衛生福利部查出富味鄉公司是全台進口最多棉籽油的廠商;彰化縣衛生局前往芳苑廠稽查,富味鄉堅稱棉籽油只添加在外銷油品。
--10月23日,陳文南坦承24種內銷油品混充棉籽油、1種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
--10月24日,彰檢會同衛生局調查富味鄉芳苑廠帶回配方表;比對確認25種油品涉「標示不實」、3種標榜100%黑麻油涉混充不等比例黃麻油,涉及「攙偽」不法。
--10月24日,新北地檢署傳喚陳文南訊後諭令新台幣250萬元交保。台灣高檢署指示案件移轉彰化地檢署偵辦。
--10月25日,彰檢將陳文南、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列為被告傳訊。
--10月28日,檢方扣押富味鄉11筆土地、建物等資產;查扣1萬8000公斤以玉米胚芽為原料炒黑榨取的「特黑油」,用來攙加黑麻油,讓顏色更黑。
--10月31日,彰化地檢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起訴陳文南、陳瑞禮及另外4名員工;富味鄉公司科以「罰金刑」,犯罪所得新台幣3億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奇怪ㄟ,檢方一開始不是查到富味鄉跟高振利一樣進口中國很多棉籽油,富味鄉進六成,高振利才進四成嗎?富味鄉一開始堅稱沒賣混油,後來紙包不住火才承認,接著又被查到黑麻油混黃麻油設摻偽不實,這回富味鄉倒是很爽快的認了,案子辦到這裡,根據高振利的前例,彰化法官就不能再辦,因為這種商品標示不實的案子,通通都要收歸位於新北市的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別人辦的都不算,但是這不是重點,畢竟在台灣民主變態的司法體系下,後一審辦完,前面不管幾審的也通通不算,只是在整人冤枉的..真正的重點是辦到最後,竟然變成富味鄉自首黑麻油混到黃麻油

啥?那棉籽油跑哪裡去了?

這才真是叫人驚異吧?我在【香港占中與太陽花】留言提到這段荒乎其唐的案件,忍不住想起..

有個網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貼出法院不公的事,暱稱叫作【彰化地方法院的恐龍法官自重】,他的貼文不外是一些司法文書,本來我是都略過不看,不過現在我發現原來他說的應該是真的..

【富味鄉案 陳文南兄弟判1年4月緩刑2年】彰化縣富味鄉食品公司生產的頂級、特級、高級3款純黑麻油,涉嫌摻混價格較宜、不同比例的黃麻油、特黑油(玉米胚芽油), 前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被檢察官依 詐欺取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今天下午4時宣判,6名被告量刑如下:陳文南、技術總監兼董事陳瑞禮兄弟各判有期徒刑1年4 月,緩刑2年,各支付公益金2500萬元給公庫..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陳文南、陳瑞禮兄弟雖辯稱在黑芝麻油摻入黃麻油及玉米胚芽油,是為了調製風味及做出市場區隔,且都屬天然食材,不過食品原料或成 分與消 費者飲食衛生與安全甚鉅,兩人經營的富味鄉公司在黑芝麻油摻入黃麻油及玉米胚芽油,又故意標示為純黑芝麻油,已構成摻偽或假冒的犯罪。

至於在詐欺取財罪部分,審酌消費者購買油品的原因眾多,可能有個人喜好、食用經驗、價格判斷或親友推薦,不一定是受標籤有關純黑麻油的標記所影響,檢察官也未舉證排除個人喜好等購買的可能性,檢方起訴的多數詐欺取財犯行都因舉證不足,無法認定構成詐欺取財罪。

我把它稱為【一直玩一直玩的彰化法官】,因為高振利也是商品標示不實,給判了16年..

大統長基公司黑心油案,今天一審宣判,高振利光是在違反食品衛生法部分,就被重判16年,詐欺部分還沒宣判,高振利沒有出庭,透過律師表示,刑責過 重會上訴,而另外一家富味鄉公司,召開二度準備庭,董事長陳文南在法庭內提出,富味鄉油品黑麻油雖然混了黃麻油,但價格並非市價最高,希望掙脫惡意詐欺罪 名。

還因此被彰化法院發現他不能判【商品標示不實】,二審移給在台北的智慧財產法院,現在彰化法院又判了富味鄉商品標示不實,鄉親啊,這不是叫【一直玩一直玩】?甚麼才叫?更扯的是,平平攏係商品標示不實,高振利給彰化一直玩一直玩的法官重判16年,富味鄉的竟然連一天都不用關?這樣玩台灣人,會不會太 超過,我到今天才終於知道一個不公的司法,可以造成多大的民憤與民怨,連暱稱都取成【彰化地方法院的恐龍法官自重】呢!

好的,如果說富味鄉把黑麻油摻黃麻油是為了學高振利賺黑心錢,那麼別說槍斃,先判16年罰18.5億以平民怨,後來圖利還他18億,改判12年的也都可以。

但是富味鄉這裡,從法官判決看起來,明明只是為了增加風味,(對於蒼蠅母子來說,摻進大便風味益甚),跟頂新味全賣假油的所為毫無二致。沒看到人家後來又賣到餿水油食品,還有進口飼料牛油變豬油沒查清,又是搞四G又買了電視台,一天刑都不用判,那麼富味鄉給彰化法官判刑一年四個月(其實可以再判重一點,兩年以內都可以唷),再整人冤枉似的緩刑兩年,也是一天都不用關,我認為這還是判刑太重了。

富味鄉根本就跟炒地皮逃漏稅,賣連勝文TDR,收永豐金7500萬退佣,永豐金則是做假帳找人頭低買高賣四檔上櫃股票去集中市場五鬼搬運出來,其中五百萬給國民黨(ㄚ連這樣都沒違反【「勸募條例」規定】帳戶要定期徵信有無利益迴避(怎麼捐),年終還要上報備查(怎麼用)喔?)另外7000萬退還給永豐金董事連勝文等人,食品摻到餿水油,旗下正義油還爆出進口紐澳飼料牛油變豬油的頂新味全一樣,都是樂善好施,讓台灣人與台灣蒼蠅義勇足式,天天吃著大便..或是被司法迷姦醒轉後再姦的大善人,

富味鄉哪裡有罪,只有倒楣罪吧?

.

後記:在牢裡的高振利幽幽的望著富味鄉,嘴裡不乾不淨的嘟噥:我要是也賣到6成的棉籽油,彰化法官還不曉得要怎麼炮製我哩。後來,李宗瑞放風時巧遇高振利,李:你怎麼給人關12年的?高:我詐欺..沒看過二審定讞的詐欺輕罪判到12年的吧?那你又是怎麼給人判到關..啥?79年的?李:我也是詐欺。

怎..怎麼可能?

是呀,如果依照富味鄉的判法,我只是在嫩模問我What the fuck?Are you fuck me?騙她說No,no,no,這個不叫做詐欺,甚麼才叫做詐欺?

於是這兩人都從柵欄裡,幽幽的望著富味鄉與彰化法官,李宗瑞說:好懷念高振利那個會判人詐欺的法官..高振利說:我更懷念富味鄉那個不會判人詐欺的彰化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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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6) :
6樓. 狐禪
2014/10/01 11:01
喝了餿水油就不喝馬尿,這也許是輕判的原因。
5樓. jun5238
2014/10/01 10:59

龍應台:對總統丟書是價值問題
大學生日前對總統馬英九丟書抗議。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表示,對總統丟書或丟鞋是價值問題。
龍應台今天在立法院報告文化部推動泥土化政策時說,教孩子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是文明最核心的基底。至於對總統丟一本書或是一隻鞋,如何評價是對是錯?則源自從小對泥土化根本的價值判斷。
立委許智傑引述龍應台的著作《請用文明說服我》裡由王健壯寫的序文:「爛泥巴裡有人跪著造反」,反詰這是「爛泥巴裡有人跪著向總統丟書」。表面上對總統不敬,其實並非如此。
龍應台說,所謂「爛泥巴」指的是在中國完全沒有辦法選擇領導人。我們的情況完全不同。總統是社會公器,是大家尊重的方式選出來的人。我們對他的尊重是全民價值的代表

這叫葉公好龍,以為有選舉,馬總統就跟中國領導人不同。其實並非如此,要看結果,就是馬總統要幹甚麼,有沒有人可以抵擋,從香港占中各界評論我們知道,面對抗爭,習近平從沒退讓過。恰巧馬總統也是一樣。如果有選舉就不會獨裁,那就不會有失敗的民主國家,希特勒也是選出來的呢。

4樓. jun5238
2014/10/01 10:50

黃創夏說:連勝文,請和你的「近平叔」說‧‧‧

我認為很有創意,算是給水深火熱欲求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而不得的香港人一根救命索,大家只要把中國想成ISIS(聽說美國也怕),拿根斧頭架在香港人的脖子上,要台北人投票給連勝文,其他甚麼MG149,羅淑蕾或是後起之秀邱毅的,通通要靠邊站,

如果投連勝文,就放香港人一馬,要不然就砍下去。

這樣說不定連勝文就選上囉,大家知道台北人最有慈悲愛心,而且也沒人敢得罪ISIS(得罪美國倒是沒甚麼)

3樓. jun5238
2014/10/01 10:40

回應邱毅爆料 柯P:他不是有公信力的人
柯文哲(中)上午到台北松山慈祐宮上香拜拜。面對日前邱毅爆料指出「柯文哲賺廠商演講費」,柯文哲表示「邱毅也不是個很有公信力的人,我們不會回應他講話」,一切交給檢察官處理。

我的老天爺,柯P這裡是真正的口誤了,希望邱毅別提告,要不然很可能會成立誹謗,因為我在邱毅告九把刀的時候,把九把刀的說法仔細研究過,赫然發現這是絕無僅有言論界的高手,大家要是學得會這樣說話,就不用怕被馬政府用言論罪抓去坐牢了(馮光遠學著點),九把刀說:

邱的言論是垃圾話,認為邱利用重大無差別殺人案件造成社會恐慌的此時,去標籤化特定族群與特定社會運動,是冷血的政治垃圾;評論是假,醜化是真,沒有比這種言論更王八蛋。

這讓邱毅想成【我是人不是垃圾,我是人不是王八蛋】拿來告九把刀難成立,因為九把刀是指言論更【王八蛋】或【垃圾】話。沒有說邱毅這個人是垃圾(政治垃圾..ㄜ,不是垃圾唷)與王八蛋,但柯P這裡直接就說邱毅是不是個很有公信力的人】,根據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這點我怕就說不過去,還有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要證明邱毅有沒有公信力都很困難。本來這裡可以用個人意見,沒有真實與否的問題,再搬出憲法保障人民思想與言論自由來阻卻司法追殺,可是現在馮光遠都要關進去,再關個柯P,連勝文就躺著當選,我怕法院會說這是在陳述事實,不是表達意見,真要被告,我是很悲觀喔。

2樓. jun5238
2014/10/01 09:42
【管理瑕疵台大402專戶未依勸募條例上報】

百年國慶中央及地方政府共花費四十七億元,有逃避監督、金額不清、違法 核銷等情形。報告還點名兩個晚上就燒掉二億多元的夢想家音樂劇,不但先指定廠商再辦理採購程序,且未評估室內外演出差異,致經費由三千五百萬元暴增至二億 二千九百餘萬元,「影響政府節約形象」。審計部查核指出,文建會期補助民間提案活動,部分涉分批公告採購,規避政府採購法及補助機關監督,甚至還有違法拿非活動期間的憑證核銷,補助比率也超過規定;部分補助地方縣市的活動,還發生重複執行的情形。

看到沒?這個夢想家,可不只是有違法之虞唷...審計部當時肯定的說是"違法拿非活動期間的憑證核銷",但是鄉親啊,這個夢想家是被北檢直接不起訴唷。市長候選人馮光遠因此罵夢想家是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請參【 火熱的丟人運動】,下個月就要抓去關起來意圖不給他當選了。

回頭看看夢想家,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辦的,這個基金會百分之四十九由政府捐助,另外百分之五十一則由民間、企業募款,ㄚ這樣有符合「勸募條例」規定嗎?有誰看過賴士葆還是邱毅在質疑這塊呢?這個案子後來審計部出具有違法的報告,但是北檢直接打臉不起訴了。不過起碼我們知道文建會是怎麼違反勸募條例花用公帑的,

爆明華園挺藍 壹週刊前顧問起訴
【吳珮如╱台北報導】《壹週刊》三年前以「不當輔選,政府補助明華園二點八億,孫翠鳳拿公帑挺藍營」為題,報導歌仔戲團明華園收錢後,在國民黨的競選場合表演,質疑明華園不當輔選。士林地檢署認為標題與報導內容不符,依加重誹謗罪,起訴當時擬定標題的《壹週刊》前顧問謝忠良。
壹:標與內容呼應
明華園團長陳勝福昨表示:「終於還我們一個公道。」《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本案的新聞標題和內容有互相呼應,會再向法官說明。」
起訴指出,明華園透過政府公開投標,獲得二點八億元的演出報酬,與另外取得的文建會補助不同,且撰文記者查證顯示,明華園當時確有到綠營執政的縣市表演,但在周刊第五五一期的標題,容易讓讀者誤以為明華園與孫翠鳳拿政府的錢,卻只幫藍營演出。

看到沒?不管是關人或不關,甚至連起訴或不起訴,馬政府都是跟人民心裡所想完全相反,檢察官起訴壹週刊的原因竟然是明華園當時確有到綠營執政的縣市表演】,欸,真的把台灣人當白痴耍了,今天沒談香港占中,就拿這個例子比方回去,要是北檢去中國起訴香港占中,那個原因也可以是

中國當時確有讓香港普選特首。

難怪有沒有詐欺,馬的司法人員總會適時的傻傻的搞不清楚。

jun52382014/10/01 10:01回覆

前立委邱毅近日質疑,百特醫療、美敦力鼎眾與美商亞培等3家公司,從民國92年至今,一邊參與台大標 案,一邊捐款給台大402專戶下MG149帳戶,質疑帳戶管理人的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涉未利益迴避,今天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在立院質詢。

審計長林慶隆表示,根據「勸募條例」規定,類似帳戶要定期徵信有無利益迴避(怎麼捐),年終還要上報備查(怎麼用),就過去抽查台大402專戶資料,該帳戶確實沒有依照「勸募條例」規定,在年度終了2個月內上報備查,有違法之虞。

其 實這種錢國民黨收得更多,林益世為選舉收陳啟祥6300萬,賴素如為選舉收100萬,卓伯仲為選舉收到的捐款多到可以偷買一棟善導寺的房子,羅淑蕾把八八 水災捐款給國民黨上百萬,頂新從連勝文當董事的永豐金拿退佣給國民黨500萬,富邦賤買台北市銀行給國民黨1500萬,他們通通都說勸募來是為了國民黨選 舉用,但是除了卓伯仲拿去買房,其他沒人知道怎麼用,啥?叫國民黨報備?吃了豹子膽了你 ?

先拿羅淑蕾捐國民黨上百萬為例,2011年宋楚瑜爆料:「已有人在查她(羅淑蕾) 88水災捐款流向」,羅淑蕾的解釋是:「會計師公會在八八水災後共募款500萬元…其中100萬捐給台東縣政府,150萬捐給國民黨台東縣黨部,購買被水淹掉的設備,另外250萬由立委侯彩鳳設立受災戶的獎學金」,請問鄉親羅淑蕾這樣勸募與捐款,說得過去嗎?有沒有報准咧?唷,她還是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喔。

jun52382014/10/01 09:45回覆
1樓. jun5238
2014/10/01 09:15

公義之聲律師說:【 法院輕判黑心食品案的真正原因】,他以為法官是依法條才只能輕判,但是無法解釋高振利與富味鄉都用棉籽油混,也是同一個彰化法院在審,案子爆開的時候差不多,一開始兩者也都不認,但彰化法院卻把高重判詐欺16年

高振利、溫瑞彬、周昆明三人因混油案遭彰化地院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罪判刑,高遭重判十六年。

待會兒彰化法官應該會發現虛偽標記歸智慧財產法院管,但是平平攏係賣假油,哪有一個是詐欺取財,另一個沒有?看看法官幫富味鄉辯解所稱,

【在詐欺取財罪部分,審酌消費者購買油品的原因眾多,可能有個人喜好、食用經驗、價格判斷或親友推薦,不一定是受標籤有關純黑麻油的標記所影響,檢察官也未舉證排除個人喜好等購買的可能性,檢方起訴的多數詐欺取財犯行都因舉證不足,無法認定構成詐欺取財罪】與對高振利兇巴巴的

【彰化地院發言人余仕明說,高振利等3人混充油品販賣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商品虛偽標示罪、詐欺取財罪,另犯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以及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等罪,以上3罪論以刑度最重的詐欺罪。】

箇中道理引人遐想,但我認為絕非法條叫彰化法官這樣判的。

PS:可是詐欺罪也很輕呀,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條在這裡,但我們竟完全不知道法官是怎麼算出來的16年,真是假民主變態司法體制下老百姓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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