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特偵組應該立即偵辦江宜樺喬官位的重大貪腐弊案!
2014/09/02 17:36
瀏覽1,068
迴響7
推薦12
引用0

乖乖聽話給你當董事長,哭喊吵鬧就打成共產黨。----張顯耀共諜案後流傳之順口溜

江揆談張顯耀:考量養家 才安排職務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疑似洩密,行政院長江宜樺昨表示,當時「強烈懷疑」張洩露機密公文或流程,但考量張須養家餬口,因此同意調整職務至非公務體系,但只是初步告知,未真正進行。
江揆表示,下屬涉及違法犯紀時,如果掌握到一定證據,即應以符合比例原則處理,但因行政機關沒有搜索權,所以只能調整職務,並將事證移送政風和檢調。之前處理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和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案皆是如此。
他表示,處理黃季敏和葉世文案時,手上並無足以起訴的證據,移送政風或檢調一段時日,該單位才會決定是否立案調查或起訴。當時如果不作處理,可能造成更大違法情事,等於是首長怠忽職守。
江揆說,行政部門若發現公務員涉及不法,標準作法即是先調整職位,除單純調整或免職外,另外方式則是因對其懷疑不到百分之百,先調整職務以免繼續參與決策或重要會議;當時考量張顯耀須養家餬口,才安排國營事業職務。
江重申,他擔任首長時,若聽聞下屬涉及不法或違紀,只能依照當時掌握資訊作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理;在張顯耀疑似洩密案中,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向他報告時,已「強烈懷疑」張顯耀洩密,但陸委會不是檢調機關,沒有搜索權,只要並非空穴來風,首長即應作適當處理。(轉貼到此)

鄉親啊!江宜樺這樣如果不叫貪污圖利?甚麼才叫?

在聯合報從張顯耀匪諜案爆發後,刊出一連串知情人士,黨政高層的放話造謠,直到這篇才是真正的一篇報導。在這篇報導裡,江宜樺竟然說他是考量張要養家才安排職務!?這番話可以從真話與假話來解讀,大部分人都說江宜樺在說謊,因為葉世文並沒給;黃季敏是自己找到台塑石油當門神類的廠長或副總(那一年後台塑石油就不再發生工安事件了),其他還有李鴻源,人家有一大家子(不知小三還有沒有算)要養,江宜樺二話不說..還不是拔了就拔了,哪有給啥董座?

也有人酸江宜樺說:「良民百姓沒來照顧,卻跑去幫匪諜找位置養家?」

不過我認為江宜樺不會說謊:從黃世銘洩密,到張顯耀洩密,他都參予其中,扮演重要關鍵角色。但是從已知的線索裡,都沒有他曾說謊的證明。那如果江宜樺說的是真的,不就正應了劉伯溫在「賣柑者言」所說:

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孫吳之略耶?峨大冠、拖長紳者,昂昂乎廟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業耶?盜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廩粟而不知恥;觀其坐坐高堂、騎大馬、醉醉醴而飫肥鮮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也哉?

這個就是一種廣義的賣官,疑涉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     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拿最簡單的案例來舉證,就是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當林益世被偵訊的時候,檢方出示一張賴素如寫給他請託國營事業人事的紙條,讓他乖乖俯首認罪,(賴素如則是稍後於太極雙星案收賄被逮):

檢方昨訊問林益世時,出示一封勁爆簡訊,內容為「益世:你交代聶主任來講一個人事案(石化事業行政室主任),你現在身分可直接交代人事案」,林承認是堂姊、中油處長林珂如所傳,但堅稱沒交代此人事。
檢方另出示從林辦公室扣得紙條,包括台灣金聯總經理趙榮芳,被林註記「一定換」、兆豐投信董座許瑞源被註記「長榮副總」、中殼潤滑油董座被註記「鄭金玲」,另有林的前律師賴素如推薦姚文成教授,單任官派公司董座推薦信,但林回稱不知情或推說院長指示

異哉!所謂貪汙圖利拿國家公器私相授受還大言不慚談笑晏晏的行政院長!

.

後記:大家肯定忘了當時一般人還不是很相信林益世真有這麼貪..他可是被馬不次拔擢三級跳,曾是國民黨青年軍的領導標竿,清廉楷模,他那個清廉的形象,簡直比柯振東的反毒形象有過之而無不及,ㄚ敢問柯振東寫得出【反毒,是我從藝的第一要務】這種噁心文章嗎?很抱歉喔,人家林益世就寫得出,他寫的文章叫做「清廉,是我從政的第一要務」。直到林被陳啟祥偷錄音的內容公開嗎?當然不是。真正教人跌破眼鏡的是林益世說行政院只有他跟江宜樺與陳冲在上班,還有,行政院只有兩個印章,院長和他,國營事業公司的新任董事長都是林益世在決定、林在派的。

這才真是讓人嘆為觀止,怎麼馬政府可以骯髒得這麼要命。頓時民怨沸騰,馬總統於是揮淚斬益世,還在那裏若有所失的念著咒「掃地難免要揚灰」..報告總統,我們是不是要為林益世貪汙被人家知道,跟世人道歉啊?

道甚麼歉?李朝卿也道歉,卓伯仲也道歉(當然還有好多,懶得舉例了)..道歉難道可以改變結果嗎..喔,我這段翻得太快,馬的原文是說:

每天道歉也不是辦法。

好的,真正讓大家認清林益世有多貪的,就是檢方搜索查到賴素如給林益世的紙條「推薦姚文成教授,單任官派公司董座」。這讓我們知道原來馬政府吃喝人民的血,開了這麼多半官半黨的假國營黑公司,有的草菅人命到發生新店氣爆奪走兩條人命,他用民脂民膏養著的肥貓,真像強盜窩在分配戰利品,毫無用人的公平原則,章法與制度。而是通通走後門,搞比王金平還要骯髒百倍千倍的人事關說..原來就是這樣子推薦來的。

清廉?清廉個屁!

還有,林益世對檢方說的竟然也全是真的,那就是國營事業公司的新任董事長都是林益世在決定、林益世在派的。但是林益世下台之後,就要完全聽從院長江宜樺的指示。像這種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把國家公器拿來私相授受的骯髒事,如果發生在任何真正的民主國家,早就倒閣個百兒八十次了,為了這個國家長治久安,老百姓能有更加清明的社會與生存環境,本人在此公開呼籲江宜樺應該即刻停職接受調查,並請特偵組儘快查辦江宜樺涉嫌刑法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以昭大信!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Ma the Bumbler
迴響(7) :
7樓. jun5238
2014/09/03 07:14

異哉!這個種族歧視看到洋人就腳軟的馬傻司法

法官:李宗瑞始終辯稱「你情我願」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李宗瑞涉嫌性侵被重判卅年,有網友認為殺人案判得都比較輕,搞不懂法官標準在哪?李宗瑞律師文聞也說,高院真的判太重,不過高院合議庭法官說,有廿一人受害,且李宗瑞始終辯稱「你情我願」,因此重判。
李母得知判決哭了
李宗瑞律師文聞表示,本案因無下藥證據,多為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乘機性交罪。不知道為何高院數罪均判刑四、五年,全部偏高,讓努力替李上訴辯護的律師團訝異又挫折。李宗瑞的母親得知判決後也哭了出來,一定會再上訴三審。
高院合議庭表示,一個被害人屬一個法益,殺一個人侵害的法益只有一個,依殺人目的及手段,法官審酌後有可能只判十多年徒刑;但若殺二個人,就可能被判到無期徒刑了。
李侵害的法益太多
合議庭說,李宗瑞侵害的法益太多,共有廿一名女子受害,且李性侵及偷拍性愛影片的次數很明確,依一罪一罰來論,總計判刑七十九年七個月,加上考量李始終辯稱與被害女子是「你情我願」合意性交,才會在定執行刑時給予最高的刑度卅年。
高院刑事庭資深庭長表示,刑法修正後將連續犯的規定刪除,改採一罪一罰,其目的就是要杜絕罪犯僥倖心理。曾有多次販賣二級毒品的被告,因涉犯本刑七年以上之罪,合議庭依一罪一罰計算後,刑度高達一百廿年,最後考量被告犯罪態度及目的,定廿六年執行刑。

法官,我說你就別再硬拗了,要不要找上次判18年的法官跟你對質看看誰對誰錯?有網友想去殺人案,那個洪仲丘只判18萬罰金喔,也有一罪一罰的,說是侵犯多人法益,可是黃琪只侵犯頂新魏家公子一人的法益,一罪一罰判到七年咧,反而是頂新魏家炒地皮逃漏稅賣假油毒麵條侵犯非常多人甚至國家的法益,一天都不用關喔。真正要拿來相比的是土耳其來的李宗瑞:

土耳其李宗瑞 洋帥哥偷拍29女性愛帶
「餵兔子吃藥」拐上床 自誇千人斬
檢方指王男有滅證、逃亡及再犯之虞,但北院認為,依檢方提供卷證,王男是否有再犯可能仍有疑慮,且沒看到所謂的性愛影片,而王男雖是外籍人士,又否認犯案,但審酌其受訊態度及在台生活,最後裁定二十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出境。
王男走出法院時說:「報導都是Bull shit(胡說),那個女的都亂講,沒有這件事,I will sue her(我會告她)」。
檢提聲押獲交保
北檢不服,強調並非不給影片,而是警方還在整理檔案,但片中女子言行顯然不知遭偷拍,王男若交保恐有人受害,已連夜提即時抗告。淡大發言人手機沒接,不知回應。

大家一定很好奇吧,要判79年,比殺好多人的罪都更重,那這位土耳其男肯定也是關著養蝨母,才不是...


「讓在台灣的外國人蒙羞」 王凱傑怒K人
「I am embarassed that this kind of foreigner is in Taiwan!」去年被控性侵女大生未遂,且涉嫌偷拍29段性愛影片的土耳其男子王凱傑,昨天下午5時許,在淡江大學聽到1名24歲德國籍男學生和女性友人正在談論去年的新聞報導,稱王凱傑的行為「讓在台灣的外國人蒙羞」,王憤而上前理論,這時德國籍男學生拿出手機錄影,出言警告:「王凱傑你不要恐嚇女生。」不料王凱傑竟出拳攻擊德國男子,但整段過程也被德國籍男子全部錄下。

馬傻的不平等司法則是讓所有國人都蒙羞,看到人家外國人還在外頭趴趴走還揍人的,讓我想起清末民初我們中華民族對外國簽的好多不平等條約:不到台灣,不知道不平等條約還在搞。有個笑話用來形容馬傻司法則是剛剛好,

馬傻的Z>B

前兩天,我在路上,聽見兩個人在談我們這個馬總統的事,小明說,你知道國際上大家都稱馬總統叫甚麼嗎?
小華說:知道,但是我不敢說。
小明:欸,知道就說嘛,有啥好怕?
小華:我不是怕..他叫"挖BLER"
小明:不對,他叫"BUMBLER"啦。
小華:可是我媽媽說,B是個不好的字,不能亂說。
小明:喔,我懂了,小華,你媽的B是不好聽的話,BUMBLER的B,則是指馬總統行事猶疑,有點困惑的意思..嗯,這麼說吧,你媽的B,是給台灣人用的..
小華:我明白了。
小明:還有,Ma The BUMBLER,那個馬的B,是給國際用的,全世界都能用!

6樓. jun5238
2014/09/03 07:02

慚愧呀!這個政府
發生氣爆之後的高雄,街頭出現了紅布條和白布條「對峙」的場景。紅布條寫的是「感謝台積電」,白布條寫的是災民「無法生活」、「無法營業」的怨言。如此「紅白對抗」,台積電的員工或許低調不願居功;但高雄市的公務員看在眼裡,心中能無「慚愧呀」的感受?
高雄氣爆發生不到兩周,我們就發表了「救災路上,政府為何落後於民間?」的社論,提醒政府注意民間積極投注於重建工程的執行力。如今又是三星期過去,學生都開學了,但有些地區的重建工作龜速,部分路段仍處於交通黑暗期,災民對市長陳菊謂「自己很孤獨」的心情,實在無法體諒。
另一頭,台積電協助災民所做的事情:修繕民房、圍籬鋪路、搭建便橋,乃至對獨居老人及低收入戶的照護;這並非台積電的本業,也毫無「高科技」可言,卻事事盡心。參與的員工和協力廠認真付出,老闆大力支持,就算明言「不比賽捐錢」,仍讓災民銘感在心。
官民對比,政府要錢有錢,要人有人。高雄市府統籌運用民間捐款,大手筆到連非管制區內居民都可申請慰問金,有些市民過意不去而退回申請表,並投書媒體直言,市府如此濫用民間善款,「太過分了」。可見公道自在人心,政府拿民間愛心捐款「大放送」,並無法贏得感激。官民之間可運用的資源不成比例,而工作效率卻是反方向地不成比例。孰令致之?
公務員仰望張忠謀領導台積電培養出的企業文化,不知會否滋生「有為者亦若是」的感受,想到自己食納稅人俸祿,真該說聲「慚愧呀」。或許老百姓也該反省:慚愧呀,我們怎麼選出這樣的政府來?

異哉,所謂黑白集的社論員,拿一個溫馨報導也能搞政爭,這讓爾後地方政府聽到台積電要來幫忙,是有好的還是壞的影響呢?最後台積電不敢來幫忙,真正受害的又是誰呢?政爭也不能失去人性啊!

5樓. cjs
2014/09/03 04:43
此外,監察院今年5月對衛生福利部、台北市政府、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市政府警察
局提出糾正,因台北市警局陳姓警員2011年對李宗瑞案檢舉人製作筆錄後,竟拖了
1年還沒將筆錄移送檢方,致李宗瑞繼續犯案;台北地檢署郭姓女檢察官則違法將
李宗瑞涉嫌性侵害多名被害人的偷拍光碟5片,當庭交給李,後來打電話給李的律
師要求交還光碟,但律師表示光碟已被銷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02/461954/
---既沒殺人也沒人自殺,片子我看過,也沒強迫,還有的卿卿我我的,..這樣判79年
   只能說;法官沒看到小朋友們來說情,轉生氣.....殺李宗瑞警告那些不"尊重"法
   官的人.

虐殺洪仲丘判罰金,李宗瑞迷姦偷拍判79年?欸,只要問馬傻為什麼上次判18年,這次可以判成79年就行了,問去任何人也覺得怪,問到法官們更是沒人答的出來,但是馬傻的法官又何須解釋?

【法官、被告打麻將 無罪定讞】檢方指出,九十年八月三十日,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判周五六賄選案無罪,周陳秀霞疑以洗錢方式匯款一千多萬元至人頭帳戶,徐宏志再指示周陳秀霞提領現金七百廿 五萬元交付,徐宏志再存入媳婦名下帳戶,徐涉嫌收賄及洗錢。徐宏志因此一度被收押停職,但一、二審法院都認為沒有徐宏志收賄的直接事證,均判他無罪。

看到沒?大家可能會奇怪不是人贓俱獲,怎麼也能無罪定讞,我想舉陳銳叫受害人簽本票的案子來解釋,案發地是間網咖,有錄影到,畫面呈現陳銳在被害人身邊,被害人就乖乖簽本票,法官判無罪定讞,因為這不代表是陳銳叫被害人簽本票,欸,這個法官貪污,該交給全民公審才對,哪有法官審法官的道理呢?法院是合議制,這個法官判周無罪,其他法官在吃屎嗎?設若這個法官有罪,其他法官怎麼辦?這段話我稍加解釋大家就暸了,好比找些迷姦撿屍偷拍犯來審李宗瑞,這樣懂了沒?李宗瑞也能無罪定讞的喔。

jun52382014/09/03 06:40回覆
4樓. 南京板鴨
2014/09/03 04:28
乖乖聽話當綠貪, 不聽話的變賣台!
綠貪一族,把貪污視為終身使命!
3樓. 不平則鳴
2014/09/02 23:00

1:"不平則鳴"非軍公教,沒有終身奉,沒有18%。只有繳稅,捐獻。

2:陳校長只説對跟不上的學生要課輔,要把4A-1C有機會上台大是我説的,別栽贜陳校長。

把淫魔判79年你不滿意?你已經打這個議題或引用無數次了,看你恨之入骨的樣子,判79年你反而替他喊寃??

3:一個政務官未被判刑確定前,派他去別的單位,有何喬官位的罪?又不是賣官。

不離開原來單位如何調查?版主不要拉次要敵人打主要敵人,不,為同志出氣,太明顯了。

不兄,沒人說你有,不過從前我都會再問幾句以免被騙,ㄚ你爸媽有沒有,兄弟姐妹有沒有,子女孫媳有沒有?還會外加如果有你要怎樣的,對跟不上的要課輔,那是教育部又為了自己教改失敗擦屁股,編了八千萬,每所高中都有的,好嗎?如果我第一個回答你有看懂,第二題就該學會要記得問,ㄚ國中也有課輔,幹嘛還是從4A-1C啊,高中課輔完就補得起來嗎?萬一課輔完還是一樣,升大學4A-1C要怎麼辦?有人要退課輔費嗎?

連李家同自願,還掏腰包出來幹的都不成,要欲哭無淚了,懂嗎?至於第三點,欸,這在正常民主國家,本來是常識問題的,甚至在林益世貪腐案爆出他還幫賴素如喬某教授當國營事業董事長人事這個疑似賣官更重大貪腐弊案時,國人都感到痛心疾首,但是馬總統跟江宜樺人渣治國就是有這種"漸漸"的本事,把好好的"不兄"調教成看到這種重大貪腐還以為很正常,馬江從來不從強迫"不兄"幹嘛,甚至也沒拿沒有18趴或退休年終之類的來相脅,但是他們塑造的這種骯髒環境,就會逐漸的改變不兄,直到他根本忘了原本的民主國家長怎樣。

過幾篇得空,再給不兄獻上古代君主集權體制下的官是怎麼派的,讓不兄回復一點"常識"

jun52382014/09/03 02:22回覆
2樓. 還財於民
2014/09/02 22:18
法院判決追回國民黨黨產 中廣超過1百億的土地 國民黨尚有土地5筆、建物3棟未歸還

監委黃煌雄:黨產歸零跳票 馬明顯失職 ---法院判決追回國民黨黨產 中廣超過1百億的土地 國民黨尚有土地5筆、建物3棟未歸還

法院判決追回國民黨黨產 黃帝穎:馬英九黨產歸零跳票

黃指出,國民黨光是投資股票的股利,1年竟可獲利近29億元(2010年),比起全國各政黨加起來的收入還高出許多,造成政黨不公平競爭,長期傷害台灣民主正常運作。... 行政院今年5月函復監院,國民黨尚有土地5筆、建物3棟未歸還;... 馬英九在2005年當選黨主席後,接續處分國民黨產 .....黨產處分利益將上看3百億元。 黃帝穎說,國民黨的3百億元資產不可能憑空而來,應全面清查、追討,還財於民。

 

 

1樓. 有什麼問題嗎?
2014/09/02 19:13

蔡英文副院長極機密搬納稅人血汗錢給蔡英文肥貓董事長 還通過為自己量身訂做法案

再打包18%

有啊,18趴給李濤邱毅討伐了一個月,還罵她又當婊子又要貞節牌坊,宇昌案更是差點就把她抓起來叫她選不成總統,最後她落選才說是一場誤會,怎麼沒怎樣? jun52382014/09/03 02:24回覆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