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標榜學者內閣,何以閣員品格如此不堪?】說了很長一大篇,摘錄這段比方說,再往下談好了,社論打比方說:
『撇開劉憶如、楊志良等因政策理念不合而掛冠者不談,馬政府任內因品德或操守遭到質疑而下台的學者閣員,接二連三。舉其大者,例如:二○○九年,政務委員朱雲鵬被爆「蹺班把妹」主動請辭;二○一二年,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被爆「師生戀」而去職;二○一三年,甫就任國防部長六日的楊念祖,因著作涉及抄襲而下台;今年四月,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陳希舜,被爆料在學運期間頻頻出入同校美女教授香閨而去職;上周,教長蔣偉寧因涉及掛名假審查之論文而去職;這周,勞動部長潘世偉則因安排學生擔任貼身秘書並在下班後密集探訪,被指「不倫戀」而請辭。今年,僅四個月即折損三閣員,頻率空前。上述之事例,有輕有重,難以一概而論,其情節也未至貪腐、瀆職、賣官之惡劣地步...人格操守不登大雅或不堪檢驗的比例竟如此之高,總統對他們的器重與破格拔擢,豈不輕薄了國家名器?』
破格拔擢,其實是有出典的,林益世貪污案,施明德就說這是馬越權任命林益世這種小混混,也就是說,馬連小混混都能破格拔擢到政院三公,行政院秘書長的大位,大家可別以為這個秘書長沒甚麼,我再幫大家解釋秘書長的意義..
總統:金溥聰不瞭解情報 怎做我的幕僚長?
馬總統請媒體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國安會組織法、國安局相關組織法規,都很清楚,國安會秘書長當然是總統的幕僚長,主管業務不限於國防、外交與兩岸,國家的其他重要狀況也是可以關心;金溥聰不需要他的授權或示意,法律規定很清楚。「他如果不去瞭解情況的話,他怎麼做我的幕僚長?」
那麼行政院祕書長能幹甚麼事呢?本來,林益世只是國民黨大黨鞭,要去貪污陳啟祥6300萬,要由吳敦義(當時應該是行政院長)在九月份以喬選舉的名義帶他去中鋼找董事長,後來被馬破格拔擢當到行政院秘書長,這是類同國安會秘書長的行政總幕僚長,他就可以自己去找陳啟祥,索賄8300萬,這樣子有明白ㄏㄡ?
可..可是社論為什麼又說「其情節也未至貪腐、瀆職、賣官之惡劣地步」呢?這個社論,不是我愛說它,邏輯謬誤一大堆,這裡顯然犯了避重就輕,以偏概全的謬誤。他要談馬的情色閣員時,就先設個篩子,把馬的貪腐閣員先篩掉。其實呢,馬總統從台北市長任內,用到的大官,不是貪腐就是情色,哪有啥「學術清流在民眾心中的傳統印象可以毀掉,甚至危及民眾對馬英九知人善任能力的評價」呢?不過如果我回述到馬的市長任內,一寫一大篇,大家又都印象模糊,那就沒甚麼意思,反正馬的市長任內用的小內閣,講到貪腐的就自己去查甚麼貓纜,文湖線,美河市與太極雙星等相關弊案,都是數十億上百億的大案子。也有圖利財團,賤賣北市銀跟容積獎勵給一品苑這種不那麼大的弊案。而講到情色小內閣,讓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個民政局長,他可是主管社會風氣的喔,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昨日公開指控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何鴻榮今年九月間趁颱風假期間,帶著張姓女秘書同遊印尼峇里島,他質疑民政局長肩負防颱救災重責,竟在颱風期間擅離職守,要求台北市長馬英九不要縱容部屬,將何鴻榮撤職查辦。
何鴻榮很快請辭下台,但是馬市長卻給他很大的獎勵唷,我來看看..
關貿網路董總 違法領雙薪2009.04.23
前台北市民政局長何鴻榮(左圖),去年6月轉任財政部所屬關貿網路董事長後,被審計部查獲違法領雙薪,他立刻歸還溢領薪水..立委指稱政府指派的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月領數十萬元高薪,比部長還高;結果最近有立委發現,關貿網路公司董事長何鴻榮、總經理陳振楠竟領雙薪自肥,堪稱「肥貓中的肥貓」!
說到這個情色小閣員,不得不再提社論是怕挨告還是怎的,怎麼漏了馬總統的夢想家閣員,前文建會主委盛智仁呢?有關夢想家貪腐的部分,請大家自己參看維基百科,我是寫到不想再寫,用GOOGLE【jun5238 夢想家】就知道身為台灣鯛民,這個欲哭無淚,無語問蒼天的悲哀。這裡只講一點點含有男女私下交情的成份,同是被壹傳媒踢爆出來..
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前天與TVBS主播李文儀共餐,遭蘋果日報跟拍,盛治仁昨天痛批該報「無聊透頂」,明明只是和朋友吃個飯,偏要寫得曖曖昧昧,「我當晚還和陳鳳馨一起看表演,為什麼就不來跟?」』
這個叫「好『馨』沒好報。」陳鳳馨是個資深美女,李文儀是年資尚淺的美女,盛主委只圖自己脫身,不惜犧牲陳鳳馨。「關鍵點不在盛主委跟誰出去,而是盛太太看到那個誰時,會不會感到生氣。」陳鳳馨真衰,躺著也中槍。記得爾後跟男性友人看晚場表演時,要先過問對方當天有沒有先跟年輕貌美的女子吃飯,以免好心沒好報!
這個新聞也有後續,而且是更恐怖,更可怕,比聯合報昨晚以為記者下錯標,緊急澄清「網友改標「白」敦義 聯合新聞網聲明」更凶險萬分,底下這段我簡直是沒睡醒,暈眩的寫下來,小朋友真的別來相學。
有個納稅人,心裡滴咕這辛苦所得民脂民膏,是不是都給盛治仁這般的官拿去請美女吃飯,聽起來,盛治仁還打算繼續吃的樣子,他於是上網:「文建會上下都知道你一心要任用李文儀當你的機要,聽奧的人也都知道你最喜歡的人就是李文儀,你對她沒有非分之想?」
但盛治仁卻要檢調抄家滅族式的,查抄了這個網友的全公司,從總經理一路查到他,一點也不想人家會不會丟了飯碗的,將來吃不吃得上飯..【指盛治仁非分之想 被告否認誹謗】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去年與主播李文儀共進午餐,被媒體跟拍報導後,盛在部落格澄清說明;但後來世貿中心國貿大樓副總經理潘應辰貼文回應,質疑盛對李有「非分之想」,控潘加重誹謗。潘應辰否認有誹謗意圖,強調納稅人對政務官言行提出質疑是天經地義,豈有質問官員就犯法的道理?
盛治仁還特意在自己的部落格留個給網友道歉的區域,還有誰敢不道歉,就讓你們嘗一嘗這個潘某遭受到一樣的痛苦。塑造出一種網路新版的白色恐怖,寒蟬效應。後來,我在網路上查到潘先生的後續,
潘應辰辯稱,盛治仁是公眾人物,私德操守可受公評,且留言目的是為監督政治人物,屬善意評論,沒有侵害盛的名譽。法官認為,潘在網路公開散布盛有非分之想,讓人誤認已婚的盛與李文儀有男女之情,且使用「偷雞不著」、「厚顏」等譴責失當字眼,已非善意評論,判潘要賠二十萬元,並在盛的部落格留言道歉。盛治仁昨說:「感謝法官還我名譽,希望藉此讓躲在網路後面胡亂謾罵、造謠的朋友有所警惕。」盛治仁則是在馬英九把夢想家判無罪後下台,去某一家友好國民黨的財團開的公司當大官。
好了,寫到這裡就好,光這一段就不知道要死掉多少腦細胞,聯合報社論你也學著點,別老是更正不重要的白字錯字,卻忘了最重要的是內容,欸,我這裡都還沒提到又貪又色的官,甚麼葉世文,還是神腦股票達人呢。
綜上所述,我認為馬總統用人的方式,很像唐朝的武則天,她是中國史上第一個靠特務與恐怖治國的女皇帝,武則天用人主要分成三塊,第一,她用聽話的貪官,第二,她自己很淫蕩,所以當然也用聽話的色官,這兩類人總稱為「不恥則無所不為」的情色貪官。第三,武則天不是神,她也會死,所以要找接班,但是要是那種跟唐高宗一樣,身子骨不行,走一走就想蹲,蹲下去就站不起來的,這點我在上一篇【 「白」敦義暈眩倒地,高振利振翅高飛】已經提過,此處不贅。講完武則天怎麼治國,回過頭看馬總統用情色貪官的方式,那就只是套一套公式罷了。
我又想,難道這是馬總統無由,戀父【厄勒克特拉】情節與戀母【伊底帕斯】情節的展現,他愛用貪官,是源自老母,記得嗎?「家裡兩個媽,可惜沒有18趴」。而愛用色官,當然是源自老父,欸,上網查馬鶴凌與乾女兒,相關文字會多到嚇死人喔。這些都是馬總統打從心底變態人格就喜歡幹的事,而他果然也從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到連任兩屆的完全大總統,一路走來,始終都是如此的幹。當社論看到馬總統滿朝的貪腐色官,不知如何下筆,想要避開重的,又想從偏門繞過,總會寫成一篇內容錯誤百出,結語又誤導視聽的失敗社論。根據歷史記載,武則天完全知道自己在幹嘛,因為她是史上最變態的女皇帝,有一天,唐太宗問還是才人的她,如果有一匹劣馬,沒人可以馴服,該怎麼辦?武則天說,
請皇上給臣妾三個東西,保管可以馴服。
有這種事?
有的,請給我一條鐵鞭,一跟鐵鎚跟一把鐵鑽,當馬不聽話,就先用鐵鞭鞭他,繼之用鐵鎚砸他,最後拿鐵鑽鑽進馬的心臟,這匹馬就馴服了。唐太宗當時覺得這個才人很有趣,卻不知道這匹馬,就是他的大唐盛世,後來差點就給武則天整個玩完掉。
- 21樓. cjs2014/07/26 06:3419樓. 阿珠珠小姐;
[還好,馬總統不貪、不色,比民進黨政府比好太多了,我滿意!]???..只要
馬總統不強姦您,他率的獸姦您,您也滿意?
只要馬總統不強姦您,他率的獸姦其他民,您也滿意?
真是珠..啊!
20樓. Alpha2014/07/25 22:15633
馬英九市長任內弊案達兩百多條!?(如有與事實不符歡迎指證將會更正)
http://www.ustv.com.tw/viewtopic.php?t=15367- 19樓. 平埔佬2014/07/25 18:11女弟子好像是馬家的宿疾?
- 18樓. 阿珠珠~2014/07/25 15:34還好,馬總統不貪、不色,比民進黨政府比好太多了,我滿意!
- 17樓. jesse12552014/07/25 14:27馬英九用了這麼多貪財好色的官員, 難到他都不知道? 他是涉事未深無辜的小綿羊? 別鬧了,, 什麼人玩什麼鳥, 有什麼樣的首領, 就有什麼樣的部下, 這是千古不變的, 天下之大靠一人管理不了, 所以以首領的品格和能力來鑑定任用人才, 看看馬英九這草包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 連對岸的賈慶林都不認識, 馬英九這草包, 換了那麼多人頭部長, 手下貪財好色的官員橫行, 出了事就一腳踢開, 切割的好像事不關己的樣子.
國民黨的貪和民進黨的貪是不同的, 民進黨是大家一起吃, 也不遮不蓋吃相難看, 國民黨是找一堆人圍著吃, 讓你看不太見, 有人露了縫就踢開換一個, 李登輝就是個實例, 全世界都知道他貪汙, 但是坐牢的卻是劉泰英, 郭力恆等人 還有被直接滅口的尹清楓, 和疑似被滅口的劉邦友. - 16樓. jun52382014/07/25 13:57
葉世文起訴 桃縣未涉案官員可速復職
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涉貪今天被起訴,檢方發布案情調查內容,並無桃園縣政府其他官員涉案,縣府官員透露,先前3名調職的局長與秘書長最快可望在下周前復職,下午會進一步公布訊息。
葉世文5月30日被廉政署調查,並查獲上千萬元現金,桃園縣長吳志揚當天立即發布葉撤職人事命令,隔兩天並把工務局長朱惕之、城鄉發展局長長吳啟民、地政局長林學堅、秘者長鄭瑞成調離非主管職,改任縣府參事或顧問,吳志揚強調4人被調職,原因是3名局長都是八德合宜住宅計畫相關業務局,秘書長要為官箴負責,另外,調動4人職務另一目的,是為了讓檢調有更大的辦案空間,並非4人涉案。
上午起訴內容並未指桃園縣政府還有其他官員涉案,被調職的官員能否復職引起關切,縣府新聞處長朱康震表示,還沒看見起訴書內容,無法評論,但是會有適當的處理,不過縣府其他官員指出,正朝4人復職的方向作業,雖然一切還是要以收到起訴書內容,才能進一步定決定是否復職,但官員透露如果確定未涉案,復職的作業速度會很快,最快下周前就能更職。根據檢調起訴書說,「蔡仁惠部分,檢方認為他於偵查之初即自首這部分犯行,並因而查獲葉世文、趙藤雄、魏春雄3人行、受賄犯行,請法院免除其刑。」可見蔡仁惠是當汙點證人,這有個前提,只要做證中說謊就不算數,好的,請看:
蔡仁惠上月29日被檢廉約談到案後,即主動向檢廉表示希望改為汙點證人,不但供認替遠雄行賄1600萬給葉,甚至加碼爆料遠雄另在林口合宜住宅案中行賄葉,並稱八德標案是委員合議制,葉不可能隻手遮天,另疑有評委涉案。
可是檢調在八德案只起訴葉世文,復次,根據桃園上個秘書長葉秀榮的親身證法,【桃縣秘書長拒收賄 追出同僚涉收30萬】桃園縣三本建設公司涉嫌透過安邦工程顧問公司副總經理楊武承,企圖行賄桃園縣政府秘書長葉秀榮,被葉報請政風室調查自清;檢方持續追查發現,三本建設負責人王燕鴻另於去年8月間涉嫌透過楊行賄縣府城鄉發展局現任都市計畫科長歐政一30萬元,昨天約談歐政一等3人到案,訊後將王、楊聲請羈押,歐仍漏夜訊問中。
我們知道這個案子,葉秀榮因有人送錢,檢調一查下去,果然不能隻手遮天,還有別人收錢。在桃園,世道是反過來走,後來葉秀榮就下台了,但是歐政一還一直當著他的官,直到這則新聞
【再鍘父親人馬 吳志揚:這是我的縣府2014年06月05日】另外還包括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長歐政一、都市更新科長王振鴻、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潘子儀、地政局地價科長何俊男四人因承辦八德合宜住宅相關業務,調任非主管職務。這裡我要再度奉勸爹寶吳志揚,別再給你爸爸丟人了,這些官還沒查清,白癡都看得出這是馬的檢方趁空難全民傷痛胡亂起訴,你的那些官,都有瓜田李下的問題,還是再等等看吧。
- 15樓. jun52382014/07/25 12:35
說起來,馬政府這個邪惡組織,比起趁空難感嘆人生無常,推出讓我們結婚吧的婚紗業者,壞不知道多少倍哩,剛剛把該罰18億五的黑心油大宗師高振利圖利回18億給他,亂判定讞,隨即趁著空難,胡亂起訴葉世文案,這篇起訴書,該交代都一應闕如,甚麼遠雄69箱黑資料,甚至把葉世文說成三頭六倍,錢都是他跟女秘書一起貪,沒有旁人幫忙,欸,雖然擺明打的是假球,作弊抓到,還要改考卷嗎?但是這裡忍不住,還是改幾個真是丟死人的錯處..
合宜宅弊案 檢起訴趙藤雄、葉世文
台北地檢署偵查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索賄案上午起訴,檢方認定葉世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索賄罪、藉勢藉端索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將葉提起公訴,並求重刑。
本案檢方一共起訴5人,分別是葉世文、遠雄集團前董事長趙藤雄、遠雄建設總經理魏春雄、前北科大教授蔡仁惠,葉的女性密友陳麗玲。
趙藤雄、魏春雄、葉世文羈押中,最遲下周三以前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檢方認定,葉世文在八德、林口合宜住宅案向趙索賄2600萬元、400萬元涉及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另與陳麗玲向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強索興富發新北市新莊區「一品莊」建案頭期款和裝潢費,葉世文、陳麗玲共涉藉勢藉端勒索罪;陳麗玲帳戶內有3000萬元與葉薪水顯不相當的資產,檢方另偵辦葉世文財產來源不明罪。
蔡仁惠轉汙點證人,檢方依貪污共犯起訴他,請求減刑或免除其刑,趙藤雄、魏春雄不認罪,依不違職務行賄罪起訴,刑度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檢方另鎖定葉世文營建署長任內有關新竹眷改案、淡海新市鎮案涉弊,另分他字案繼續追查貪汙治罪條例第 11 條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
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看到沒?違背職務行賄才是一到七年,不違背職務是三年以下(判兩年以下,還可以緩刑)。那到底是違背職務還是不違背呢?嗯,這裡有個笑話,就是說兩個人摔進煙囪,總之,就是要有一致性,回頭看葉世文被起訴成「葉世文在八德、林口合宜住宅案向趙索賄2600萬元、400萬元涉及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所以答案就是第二,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我認為最後會判緩刑。
但是違不違背職務,真能如馬的檢方這樣瞎掰就算的嗎?葉世文的哪一條職務規定他該給遠雄蓋八德或林口的合宜宅呢。如果是不違背職務,本來就要給遠雄蓋,遠雄為了早點蓋,才行賄葉世文,那遠雄不給錢,葉世文還會給遠雄蓋嗎?如果真如此,他又怎麼能藉勢藉端勒索另一個大建商呢?全台灣又有哪個建商,會買葉的帳,給他錢呢?怕是連兄弟茶都省下來唷,這種違不違背職務,我勸馬的檢方還是換一套故事來騙,別把台灣鯛民全當成白癡。
利用空難人類不幸大悲劇,胡亂起訴馬大弊案裡一個小貪官,內容還抄錯,真是太沒人性了
【A7合宜案 葉世文涉收賄400萬】檢方說,葉世文於100年10月19日透過蔡仁惠收受趙藤雄交付的400萬元賄款。檢方指出,葉世文、蔡仁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的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葉世文於偵查中未認罪,但在偵查期間自動繳交犯罪所得400萬元,符合偵查中自白要件,請法官減輕其刑。犯罪所得400萬元宣告沒收。蔡仁惠部分,檢方認為他於偵查之初即自首這部分犯行,並因而查獲葉世文、趙藤雄、魏春雄3人行、受賄犯行,請法院免除其刑。而趙藤雄、魏春雄涉案部分,檢方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第11條第2項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又來了,葉世文是違背職務,但是趙藤雄是給錢叫他別違背職務,這種起訴,真是亂七八糟
jun5238 於 2014/07/25 13:00回覆 - 14樓. 理性市民2014/07/25 12:21
滿朝貪官色官作假官, 可恥!
13樓. 不平則鳴2014/07/25 12:12Google 到這段舊聞,真有趣.
2002.04.12 中國時報
: 誰有資格指責張俊雄
: 中時小社論
: 張俊雄悄然離婚、再婚,政壇為此掀起千層浪,從在野黨立委、政治人物,到Call-i
: n節目意見領袖,許多人痛罵張俊雄,說他貪圖考試院院長職位,在關鍵時刻遺棄糟糠老
: 妻,甩掉雙人枕頭包袱,好在立法院輕騎過關。
: 一時之間,罵聲四起,到處都開汽水喝倒彩,罵功並且與日精進,從個人私德、家庭
: 倫理,扯到國家名器。硝煙四射,流彈亂竄,大家圍剿張俊雄之際,台灣彷彿成了清教徒
: 國家,清規誡律無限上綱,全往張俊雄一個人頭上套。
: 看看電視報導,翻翻報紙新聞,內行人不禁莞爾偷笑,一缸子炮打張俊雄的立委、政
: 治人物,以及意見領袖裡面,有人不乏偷腥紀錄,有人曾有關說歷史。這些人,如果拿清
: 教徒無限上綱的清規誡律來看,又有什麼資格罵張俊雄?
: 張俊雄離婚、再婚之舉,或許,的確和謀幹考試院院長職位有關;或許,和此完全無
: 關,只是個人的家務事。不管有關,還是無關,都沒有犯法,儘管牴觸主流道德觀念,但
: 畢竟是張家私事,元配本人都沒吭氣,其他人犯不上狗拿耗子。
: 對家務事被政治化,張俊雄鐵齒硬氣,捍衛家人,承擔責任,表示當不當院長,看陳
: 水扁決定,頗有當年溫莎公爵「不愛江山愛美人」的氣概。這樣才對,如果語帶曖昧,多
: 所解釋,還有眷戀院長寶座之態,可就太膿包了。
: 聖經上有段故事,有個女人犯婚外情,村民拿石塊打算亂砸,耶穌正好路過,看不過
: 去,就說誰要是認為自己清白,一點罪沒犯,就動手砸吧!兩千年之後,現在誰想砸張俊
: 雄,最好想想聖經上這段故事。
12樓.2014/07/25 11:58
...... 大唐盛世,後來差點就給武則天整個玩完掉。
「天然成分」啾咪「菜曌」嗎?要玩掉整個台灣綽綽有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