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連勝文提告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求償500萬案,台北地院民事庭上午開庭,傳喚律師宋耀明作證。宋證稱,他與連勝文,是20年前赴美攻讀法 律碩士班的同班同學,他曾與媒體友人私下聊天,提到連勝文在美求學,可以住川普大樓豪宅,讓他感到驚訝;連勝文還告訴他,曾經到過Playboy Mansion(發行人海夫納的家)。
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我把它簡單整理一下,就是周玉蔻說連勝文去過Playboy趴,她有人證。連勝文就說不用理會特定名嘴的造假抹黃。結果周玉蔻竟然就告了連勝文:「自己的文章有憑有據,新聞專業不容連勝文侮辱」。這是逆天而行的事,天底下焉有這種奇怪的事,一隻小蝦米主動積極用冒險犯難的精神,司法挑戰號稱有不沉律師團艦隊的連家,我印象中,只有一個卡車司機自撞總統府說要向馬總統死諫抗議(以為馬總統會被笑死),以及一個女詐欺犯拿光碟勒索顏清標的立委兒子,再來就想不出來,如果一定要說,聯網過去有個格主聲請調查貪汙無罪的議長誣告,這個案子也差可比擬。
根據刑法: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周玉蔻被連告誹謗,因為她說連去Playboy趴,她有人證。現在人證宋耀明說他確曾聽連勝文說過此事,因此周的說法已能證明為真(有人證證明),所以誹謗應該無罪。而周玉蔻告連的部分,請看:
台北地院為釐清本件民事求償案,上午首度應被告周玉蔻請求,傳喚宋耀明作證,周玉蔻要證明她所言有消息來源。
宋耀明證稱,他向一位熟識的媒體友人私下提及,後來,周玉蔻打電話給他,向他求證此事,如果他否認,等同他私下講的話造謠,因此將赴美求學的過程,告訴了周玉蔻。
宋證稱,他赴美就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碩士班時,與連勝文是同班同學,連勝文曾經邀請他去川普大樓,他認為川普是高級豪華大樓。連勝文告訴他去加州,有台灣朋友帶連去Playboy Mansion,當時他心想,要不是連的身分,誰會去巴結連。
所以周玉蔻不光是聽說,她還真打電話給相關當事人求證,可見這是一個新聞專業的報導,連勝文先是誹謗周玉蔻的新聞專業在先,繼而以提告來打壓周的新聞與言論自由於後,還沒選上就一副唯我獨尊的模樣,逆他者亡的,殊不可取。我認為周告連誹謗很有機會勝訴,並可加提誣告。不過對於這兩人的官非,不是吾人該注意的,我們這裡真正驚駭的是馬總統(宋耀明的好友),竟然懼怕連家公子到了如此這般田地,寧與外人不與家奴,我猜這是因為在野黨別說選個市長,就算給當到總統,像那個阿扁,動搖國本的屁都查不出來,反而是自己老婆手腳不乾淨給人家查個一清二楚。但是如果是給連家公子王子復仇,馬家恐怕就要脫個三層面皮,跟大家真正告別說掰掰囉。除了以上推論,我想不出宋耀明與周玉蔻這時惡搞連公子有任何其他理由。
8樓. MAma2014/10/21 15:18感謝Coco姐為天下蒼生說出了心中不敢講的話。這些國民黨的老賊加小賊們仗著蔣家白色恐怖的淫威竊佔國土及國產,弄到天怒人怨,而這些賊們竟然還不自知。味全一家人應該以“一級謀殺罪”來論處,並且揪鬥政府的貪官汙吏和門神們。我們真的比南韓的人還要不如。就是因為百姓們被政客們操弄並施予愚化教育,才會姑息養奸息事寧人。百姓們如果感像南韓的人民一樣抗爭到“不察出真相絕不休止”,就不會讓這些政治蟑螂們有存活的空間。加油吧!所有被奴役的台灣百姓們!幸福是要靠“革命”來爭取的,不是天生就有什麼權力的。我們還要踩死這些政治蟑螂們,才能還給大家乾淨清潔的社會。(jenny5328372@gmail.com)- 7樓. 張爺2014/06/19 11:21
樓下說的沒錯
周玉蔻法律這關難過
- 6樓. jad2014/06/18 13:52
版主說:周玉蔻被連告誹謗,因為她說連去Playboy趴,她有人證。現在人證宋耀明說他確曾聽連勝文說過此事,因此周的說法已能證明為真(有人證證明),所以誹謗應該無罪。
版主對法理的推論真的還要加強唷。
周玉蔻的說詞僅能證明她是言論依據是"耳聞宋耀明的傳述",至於宋耀明德說詞到底真或假,周玉蔻廣播播出前就應該負查證義務,若不經查證信口開河,而宋耀明又不能證明連勝文去過Playboy趴此事為真,那周玉蔻當然就構成毀謗囉。
5樓. sate2014/06/18 10:30金溥聰和周玉蔻有交情?
【政治事】「周玉蔻們」進擊連勝文2014-01-28 12:30
連勝文和幕僚會商後隨即發表聲明,「連勝文過去一再容忍不願輕起訟端,但周玉蔻不但誣指還不願道歉,甚至變本加厲,實難以容忍」,不難看出連勝文生氣了,但對他來說,應該更想知道:到底是誰叫周玉蔻這麼做的?
由於周玉蔻這次爆料,扯到宋耀明,讓人不得不懷疑,會不會和馬英九有關。人在非洲出訪的馬英九雖然否認,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說,「馬不會做啦,但身邊的人……很難說!」身邊的人是誰?誰有這能耐可以叫得動周玉蔻?
如果大家不是太健忘的話,應該還記得今年一月六日那天,駐美代表金溥聰到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報告台美關係,現場被記者擠到水洩不通。那天備詢的話題大多離題,立委不是問九月政爭,就是問內閣改組及七合一選舉布局,僅少數立委問到台美關係。不過,有眼尖的國會助理發現,「周玉蔻也來了!」
「來跑新聞的嗎?」周玉蔻已第二次出現在金代表的場子,不是不行,是「怪怪的」。有人猜測,金溥聰和周玉蔻有交情?因為過沒半個月,周玉蔻就開始寫文章大爆連勝文的料,攻擊點不外就是「召喚」連勝文的「權貴」形象。
4樓. 不平則鳴2014/06/18 10:23更前也有兩個綠營縣長,收好幾千萬 ,用自己妹妹當白手套或指定讚助某支持者、業者果然也取得標案,可是國民黨開的法院仍然判垂罪接下來我請大家看清楚,這個版主立場多麼公正.- 3樓. cjs2014/06/18 08:21版主啊;
打狗,當然一定是打給主人看的... - 2樓. jun52382014/06/18 08:15
黃景泰施壓應無罪!
查違法核建照 黃景泰遭檢調查
【中央社╱基隆市17日電】
基隆檢調調查基隆市政府對於建照核發及違建拆除涉有不法,今天晚間以嫌疑人身分,帶回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調查,釐清案情。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晚間表示,將進一步與其他證人、嫌疑人等,漏夜交叉訊問證詞,也將調查黃景泰是否施壓,要求市府公務員做出違法核發建照再說一遍,只要是國民黨的議長,或是立委,收錢或沒收錢,有沒有關說施壓,一概無罪,請檢方別再搞啥【實質影響力】,馬的法院的是根本不採認,那是阿扁才有的司法特權,案例斑斑可考,前有林益世一審宣判貪污無罪,因為林收6300萬時是立委,沒有權力,不符合貪污對價關係。至於林索8300萬,這更好笑,ㄚ林益世這錢是收到了嗎?更前也有個議長,收好幾千萬,還罵三字經,業者果然也取得執照,接下來我請大家看清楚,人家法院是傳胡志強去問,你沒事幹嘛發執照給這個業者?哪有人像基檢那樣,問了一大堆人,就是沒問市長,一看就知道是打假球的..
胡稱,當年因為沒人申請,業者資料也符合,所以就核發。
好笑唄,可是天真浪漫的法官們馬上相信,判了議長無罪,至於收那麼多錢..咳,馬的法院認證可以收,只是「固足非議,但未違法」的唷,所以黃景泰不管收錢了沒,通通無罪!
- 1樓. jun52382014/06/18 08:00
沈富雄應該沒拿錢..
沈富雄:藍營怎會拿錢給我搞連勝文?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即時報導】
前立委沈富雄宣布參選台北市長,有名嘴公開質疑他的參選動機。沈富雄17日表示,有些名嘴竟然說「藍營拿錢」請他出來參選,「藍營怎麼會拿錢給我,來搞連勝文呢?道理上根本說不通!」「有人講前金五百萬元台幣,這太小看我了!」我們知道沈富雄自己本身就很有錢了,所以拿錢之說,不但沈富雄一笑置之,也懶得學前輩告人誹謗,這叫好比有人說連勝文參選拿藍營的錢..拜託,藍營沒拿連家的錢就要謝天謝地了。那麼沈富雄這裡是在玩甚麼把戲,我認為沈富雄之所以跟周玉蔻宋耀明一樣前仆後繼冒險犯難,就算連勝文勝選機率渺茫,也要對他發射暗箭,真正的原因是連勝文一直對多年以前,誰派馬面打他,還罵他老娘,最後逼他硬生生吞下去的事耿耿於懷..不過正常人只要還珍惜生命的,看到連勝文站到台上,就跟看到誰在捷運喝酒醉玩剪刀,逃命都來不及,真會坐在台下的,肯定是有內線,知道這場次馬面之流的人不會來。喔,離題了,總之,只要連勝文王子復仇,國民黨就風雲再起,這讓馬總統深感憂慮,以沈富雄知馬之深,連王郁琦的被用真正身分都能一語中地,當年也曾蒙馬不次拔擢,差點出任諫院副座,所謂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沈富雄愛恨分明,想暗助馬總統安全下莊也是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