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江國慶案整個辦到不見的檢察官許永欽當庭論告,「沒有被告願意認罪,至今也沒有人和被害家屬談和解,顯示被告們一點悔悟之心都沒有」,且洪案發生時間,正逢江國慶被刑求冤死命案撥雲見日,被告等人均是軍中的主官或軍官,卻漠視士官兵人權,對即將退伍的洪仲丘實施關禁閉,「以玩兵、操兵、虐兵的內部手段,可見被告等人惡性重大」。
許永欽說,一審將洪案切割成三塊,分別是關禁閉的私行拘禁、操練不當的凌虐以及操練過程引起的熱中暑並死亡,他認為本案是有階段的因果、目的與手段,應屬同一事實結構。
我特地把許永欽所稱的一審切割湮滅法中,第三塊【操練過程引起的熱中暑並死亡】的判決書新聞稿找出來,一審法官就是用這個理由把269旅把洪仲丘硬生生活活操死的罪刑,當成是種業務過失,並採最輕判決的六個月,還可以一天折算一天,等同殺條人命判賠18萬,比虐死一隻小貓還判得輕,洪命比貓命還賤。
事實上,真格的業務過失是這樣,
【母帶六歲女童游泳卻溺水 救生員遭訴】鄭姓婦人帶6歲女兒去游泳,請妹妹陪同指導,但後來阿姨在長泳,母親專心剪指甲,沒人發現女童溺水;直到鄭婦驚覺,邱姓救生員才趕緊下水救人。事後女童罹患肺炎,鄭婦認為是邱的過失而提告,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
大家只要把小女孩想成洪仲丘,被以一種關關失守,違法擅改BMI體檢表,把小女孩變成BMI合格的阿兵哥送進269旅禁閉室,讓她一直跳個一天不停而死,就知道這個判決有多荒謬了。在我們國家,父母生養子女到長大成人,這是責任也是義務,如果鄭捷還未成年,鄭捷的爸媽難脫連帶責任。可是鄭捷已經21歲了,這也是報載【鄭捷父母到底該怎麼做?網友筆戰熱議】網友們吵成一坨糨糊的原因,這裡我給大家兩個提示,不給答案,以免網友偷懶,喪失了思考的能力,第一個案例,也是一個年輕人,剛剛滿18歲,犯了很輕很輕的輕罪,這個罪有多輕呢,有個叫做余文的,犯了相同的罪,只關一年。另外一個是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犯了類似的罪,判七個月,有家叫做媚登峰的,甚至只罰了十萬塊錢...
偽文罪關七年【沒教好!黃琪判賠629萬 媽媽也要賠】騙過許多政商名流的黃琪,假冒少東名義辦信用卡,盜刷六百多萬元,日前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七年。信用卡公司提告追討損失,台北地院查出黃琪國二起就靠自己生活,犯案時十八歲,認定黃母未盡照料、教育和監督責任,判決母子連帶賠償六百廿九萬。
黃琪被判定讞前,某一次開完庭當庭收押,就一直沒交保出來過,而這個被他假冒的少東是誰呢?
根據文獻,黃琪剛滿18歲時,偽稱自己是頂新魏家公子,騙來一張黑卡,然後在兩三個月內盜刷600萬,被抓馬上坦承不諱,檢方起訴他偽造文書,跟余文一樣是輕罪,又有悔改之意,交保。但是一開庭,就被法官關起來,一審說他盜刷黑卡是分好幾次刷的,一罪一罰,判六年,隨即就到了三審,說他..嗯,不還錢,不知悔改,判七年,然後直接關入大牢。
偽文罪關一年的,這個不用多說,就是幫馬英九八年貪汙數千萬特別費去頂缸的余文了。
但是偽文罪還可以不用關唷...
【刻會員印章查財力 莊雅清緩訴】檢方表示,公司員工為推銷店裡高檔美容課程及相關產品,從100年9月起,擅自偽刻多名會員印章,再持客戶入會時的身分證影本,向國稅局申領所得稅單,以知悉客戶財力狀況,再慫恿會員辦理信用卡或小額信貸,以支付在公司消費的費用。檢方偵辦期間,莊雅清等9人坦承不諱,全案今天偵結,檢察官審酌莊女等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犯罪情節尚非重大,並已書立悔過書,依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們緩起訴,莊女須支付國庫10萬元罰金,其他9人分別支付國庫2萬元至15萬元不等金額罰金。
也許有人說黃琪是一罪一罰,刷卡簽一次單算一罪,這才要關七年。但是余文可是連續偽造文書長達八年,還是幫馬英九貪汙特別費的共犯咧。於是又有人說一罪一罰是新刑法,余文是從前犯的偽文罪,適用舊刑法。那頂新魏家的假油標示真油的,那不就一瓶一罰要關幾千萬年了?而莊雅清更是從100年9月起,今年都103年了,也不知她偽刻多少會員印章查個資慫恿取財。ㄚ她的偽文罪都不用一罪一罰喔,還有她犯的個資法洩密罪呢?
連黃世銘犯了這個罪都免不了要被起訴咧。(請參【偽造文書罪黃琪的七年?余文的一年?還是媚登峰罰個錢呀】)
從黃琪的案子,我們可以知道,雖然黃琪從小沒爹,媽媽也不管,三餐不繼,國中就在外頭混飯吃,這麼可憐的一個孩子,我們的司法一看到他滿十八歲,犯個跟余文叔叔或莊雅清阿姨一樣的罪,開庭時就當庭收押,而且一直延押,黃琪在期間全都坦白認罪,猶謂其惡性重大不許交保,一判決定讞,隨即無縫接軌的繼續關。大家可別以為誰叫黃琪犯案時不去確認生日,滿十八歲了還犯案,既然成年了,所有責任當然要自己一肩承擔,很抱歉ㄏㄡ,這裡的法官不但把黃琪判得很重很重,ㄚ冒稱那個賣毒橄欖油不知道偽造多少貼標,還有串通下游大舉逃漏稅的頂新魏家少東辦卡,有必要判得這麼絕嗎..喔,不是,法官還毋枉毋縱,把她媽媽也判了進來,要她連帶賠償六百廿九萬(不知道信用卡公司有沒有加計循環利息)
另一個案子比較奇特,是要比成兩隻狼犬
【沒拴好 2惡犬咬死鄰居】
血染樓梯間 飼主恐囚2年
【石明啟、張沛森╱桃園報導】飛來橫禍,老翁無辜遭狼犬咬死!桃園縣八德市一名80歲黃姓老翁,昨下午從2樓住處準備下樓梯外出時,鄰居養的2隻狼犬,突從樓梯間飛撲下來,將老翁活活咬死。黃妻痛哭失聲說:「好端端一個人要出門散步,竟被狗咬死。」警方訊後將飼主母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
這裡把鄭捷的隨機殺人比成狼犬在樓梯間隨機咬死人,對鄭捷並無不敬之意,只是為了方便說明。如果說這兩隻狼犬是無人飼養,被咬死的家屬只能自認倒楣,抓到狼犬也要馬上安樂死,但是當狼犬是有人養的,代誌就很大條,狼犬應該也會被安樂死,可是飼主呢..乖乖,這裡怎麼說要關兩年?我還以為過失致死只要罰18萬哩。
鄭捷應該不像黃琪,國二起就自行生活,爸媽都沒在養的了吧?如果鄭捷爸媽確實有養育鄭捷的事實,甚至那把兇刀也是他爸媽給鄭捷的零花,是不是也該面對兩年的刑責?當然,如果碰到的是判黃琪偽簽魏家公子大名罪干天條,等同14條洪仲丘賤命要關七年的法官,他可沒在管你鄭捷爸媽有沒有養,通通要連帶負起賠償責任。
那麼到底鄭捷的父母是要賠629萬,還是要關兩年?當馬的司法碰上洪仲丘案,人命就比貓賤,可是碰到鄭捷案,鄭捷爸媽卻似遠勝桃園那兩隻狼犬的飼主母子,鄭捷父母是否應負過失致死的刑責呢?這個答案還真是個謎。
- 16樓. 6332014/05/29 13:39那兩個全身包得像棕子的人,
真的是他父母,還是演員?
他跪錯地方.要到靈前
他來和走的時候都超過30便衣警察護送.表事先安排好
自白內容完美切割.不用賠.叫兒子快死
鄭捷如果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會有很多人知道鄭捷的父母(台面上的?)是誰
而某種力量可以讓這些知道的人都不敢透露鄭捷父母的姓名
發生命案超過一星期,居然社會大眾還不知道兇手父母的姓名
這背後的某種力量讓人不寒而慄
每年228馬英九執行例行式的假下跪道歉~
跟鄭捷父母演的那一齣戲很像!
兒子可以槍斃~但就是不提賠償問題!
昨天在場的都在等待聽聽其如何提出賠償問題.....
結果眼睜睜看著牠們跑掉!
道歉下跪完之後,兩人需人攙扶才能搭上計程車,
到台北火車站下車,兩人快速衝入站門,再從另一
站門跳上兩台接應的機車後座,成功「逃逸」。
這般身手,是哪訓練出來的?
能檢驗證實他們的身份的人,
是受害者和其家屬。
有一計是,
受害者和其家屬可以向告父母,
要求民事賠償。
告贏或告輸不重要,
只要一告,他的父母身份必需公開。
不只是死者的家屬,
受傷者或其家屬也可以告他的父母,
要求民事賠償。
事實上,只要當時在車上的人,
即使沒有受傷,都可以告他的父母,
因為精神或實質損失(包括錯過得到工作的機會)而要求民事賠償。
我來列1張賠償清單好了
潘碧珠---1億
解青雲---2億(2個孩子要養)
張正翰---5億(很會撈錢的公司錄取耶,收入1定會很多)
李翠雲---1億
重傷者8人
每人2000萬
中傷7人
每人1000萬
輕傷9人
每人500萬 - 15樓. cjs2014/05/29 13:3612樓. 不平則鳴先生;
您還沒說[對不起]呢! - 14樓. cjs2014/05/29 13:345樓. 不平則鳴先生;
您真是馬兄弟,唾面不是自乾,是自甘...A線被完敗,轉身搞B線..還是
一樣慷慨激昂,公理正義...捨我其誰!
唉,不知跟您講過多少遍,[我沒推銷,我睡的著..],您依然照賴...不過
[我有沒有推銷,我睡的著睡不著..]跟您那兩個胡說八道,指鹿為馬,惡
意誤導的發言主題有什麼關係? - 13樓. 不平則鳴2014/05/29 12:59
Once again.
立法委員總質詢是立法委員受選民付託監督國政,對象為行政院長。立法委員要院長離席及刻意不質詢院長,已自失立場,辜負國民期待。立法委員質詢應針對國政建設理性論政,莫讓施政總質詢淪為選舉花招操作
是吧,重點是監督國政,打個比方,賴清德說用政治生命保證吳乃仁等的清白,法院照樣判個三年定讞,這個保證就等於屁,同理,立委監督國政,監督了半天,國政還是馬總統說了算,國民黨立院黨團就跟個禁臠沒兩樣,國政始終我行我素,這樣的政府組織或國會就跟屁沒兩樣 jun5238 於 2014/05/29 13:08回覆 - 12樓. 不平則鳴2014/05/29 12:28
不兄,第一,沒有,事實上沒有任何立委會發神經去質詢院長。
第二,你可以試著把新聞再改好笑點,好比議員要質詢議長那樣..噗-----------好笑的是你,大家都知道,質詢院長指的是行政院院長,(你整天不用上班賺錢,Blog又是你的, 我們網民只能快速,簡化回文)只有你無法為賴市長團隊辯護,以為這樣議題就被你化解了.
公理正義不會被整天噗,在自家客廳上大便的人毀了.
不兄,原來是質詢行政院長,ㄚ事情都是馬總統命令國民黨立院黨團做的,民進黨委員發神經阻撓院長的胡言亂語是要幹嘛?你看這樣改寫可好,就叫賴清德也找個精神病院院長去議會被質詢,然後隨便賴清德愛幹嘛,你看如何 jun5238 於 2014/05/29 12:40回覆 - 11樓. 不平則鳴2014/05/29 11:19
市府下午則回應說,總質詢是議員受選民付託監督市政,對象為市長。議員要市長離席及刻意不質詢市長,已自失立場,辜負市民期待。議員質詢應針對市政建設理性論政,莫讓市政質詢淪為選舉花招操作-----賴市長,您當立委時有沒有理性論政? 佔領過主席檯? 鎖院長通道大門?要院長離席?打架?刻意不質詢院長?
- 10樓. jun52382014/05/29 10:51
【董翔龍:轉任退將 已停領退休俸】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今天表示,相關事業董事長薪資絕不會高過部會首長,且停領退休俸。
監察院昨天說,退輔會安排退役將領擔任轉投資天然氣事業高階主管,待遇比退役前在職薪資還高,讓外界有酬庸負面觀感。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處理退輔會預算解凍案,董翔龍會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相關事業董事長薪資絕不會高過部會首長,行政院有規定上限。
他說,這些退休人員停掉退休俸擔任這些工作,每年幫國家省新台幣3000多萬元薪資。如果這些職位不是退休人員擔任,不但薪資一毛不少,且民間人士工作薪水還可能更高,國家還要照顧退休人員全俸退休金,現在的做法對國家來說相當划算。
董翔龍表示,這些高階主管月薪約14萬到18萬元,比退休俸多3萬到5萬元,如果拿退休俸但什麼事都不做,多3萬到5萬元還要負擔公司盈虧,壓力很大。
他說,相關事業主管要達到績效,才有績效獎金,這幾家公司年營業額超過400億元、獲利約8%非常好。
媒體追問,這些事業是否變成養老院?董翔龍表示,退休人員有良好教育、數十年行政管理經驗,且都有大學、研究所學歷,並受中高階管理人專業訓練
(轉貼到此)
如果大家對洪仲丘案與江國慶案有點研究,就會知道董翔龍根本就是在說謊,這是一種避重就輕的謊話,人家問他【退將待遇比退役前在職薪資還高】他回這個甚麼屁話?
相關事業董事長薪資絕不會高過部會首長。
嘖嘖,有這種軍人,人人都拼老命要升官,才能發財,也難怪會有洪仲丘江國慶案,台灣哪裡不死人,只能說這群國民黨軍官,真是太愛錢了,難怪當年打不贏共產黨
軍公教退休人員轉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不得支領雙薪。國家太空中心前副主任陳紹興最近被國家實驗研究院「抓包」溢領雙薪達10年,同時支領國防部月退俸及太空中心資深研究員薪資,遭國研院依涉嫌詐欺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提告。估計10年共溢領約720萬元,恐遭透過刑事告發追回。
jun5238 於 2014/05/29 10:52回覆
「再不到一個月,我就要退休了,有必要搞這麼大嗎!」陳紹興強調,從軍職退休、領取月退俸,是國家對軍人的承諾,在國研院各國家實驗室,跟他一樣有軍職退休背景的人,很多都領有雙薪,如果要追繳,就全部都要追,不能只針對他。
國防部證實領多年!再看看監委跟董翔龍唱啥雙簧吧... - 9樓. jcfu222014/05/29 10:28
Mommy dearest foolish dalliance with a psychopath one night years ago at the Kai Syuan Psychiatric Hospital produced an unintented byproduct - Jun/CJS.......... a scewball lunatic even worse then his father,..... a Jackass and a Jerk,..... so pathetically predictable for spewing the same delirious non-sense,..... it's almost comical..
Who to blame for producing waste of society like Jun/CJS?...... poor Mommy Dearest, of course.... God bless her soul.. - 8樓. 不平則鳴2014/05/29 10:13版主,你對34樓(昨天)在你家的發表有何看法,是言論自由還是鄭捷未來式?-------
Jun5238:他在練習成語..接龍?
如果它在練習成語..接龍, 那你寫那多篇鄭捷的Blog做什麼?
鄭捷在犯案前也是在練習, 跟他父母無關, 我看他是看多了你的Blog才產生反社會現象,進而殺人吧.
我是文章接龍,基本上圍著馬的施政,依不同主題來接,好比鬧場就寫一長串,綠卡又寫一長串,鄭捷再寫一長串,日後有時間會開別的專題,把文章轉過去,在此之前,統稱為Ma the Bumbler,取其矛盾之意。至於你的看法,屬於思考的一部,沒寫出來的是動機..不過我這裡懶得猜(^^) jun5238 於 2014/05/29 10:20回覆 - 7樓. 好可怕2014/05/29 09:54株連九族?
蘋論:冤有頭 債有主
2014年05月29日 更多專欄文章
鄭捷的父母在頭七那天出面向罹難者家屬道歉,4度下跪,磕頭跪拜超過20次,痛哭流涕坦承教育兒子有疏失,難辭其咎,希望兒子「下輩子好好做人」。
家父長制雙親有責
民眾反應不一。有人痛罵他們作秀,缺乏誠意;有人則認為他們真心誠意道歉,而且也是鄭捷的受害人,不應苛責他們。
西方國家隨機殺人兇手的父母家人很少向社會道歉;社會也很少有人責怪兇手家人,明白顯現出東西文化的差異。
絕大多數的隨機殺人犯都是成年人,西方文化認為獨立自主的成年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人應該為兇手負責,父母家人都沒有責任,老師更沒有責任。這和西方的個人主義文化有關;也和基督教文化的個人面對最後審判的信仰有關。
在東方,特別是華人文化圈,一方面認為還沒結婚的都是小孩,家裡有管教的義務;二方面家族是個整體概念,個人的行為涵攝在家族裡,個人的榮耀屬於家族,個人的罪衍也為家族成員所分擔。三者,現在家父長文化雖遠較農業時代淡化,但在集體主義為基礎的社會裡,家父長權威仍然強於西方,父母在享有對子女的權威的同時,也須分擔子女行為的後果。這是鄭捷父母必須跪求道歉的社會原因。正是這個長久的文化,古代的家人有時須受到犯罪成員的連坐懲罰。株連在西方是不可思議的事。
哪個社會好?很難說。家庭約束力強的社會,犯罪的心理負擔和精神成本也較強大,會產生對犯罪的嚇阻;但會牽連到無辜的家人。像是鄭捷的父母是無辜的,卻受到民眾的羞辱、臭罵等語言暴力的侵襲,甚至其身分還遭到肉搜,是不公平也反正義的。攻擊鄭捷父母的民眾,竟有法律假期,可以對無辜者施暴(語言暴力)而自以為正義,也是傳統文化認為父母須負連帶責任的產物。同時,個人主義社會遵奉罪行法定主義,冤有頭、債有主,一人做事一人擔,與家人無關,其理路十分清晰,但對罪行的嚇阻力就小於東方社會。
大眾譴責父母何辜
無論如何,鄭捷和所有罪犯的父母都是無辜的。義憤填膺的民眾,甚至罹難者的父母家人,不管法律上和道德上都無權抨擊兇手的家人。養狗咬死人要關兩年,養人殺死一堆人,飼主卻毫無責任,還不能罵,這樣的法律精神..真是人不如狗 jun5238 於 2014/05/29 10:07回覆談起爸媽責任,台灣社會真是隨機到可怕,陳銳強盜,就說只要有好爸爸,一切都對了。後來就從強盜罪變成小罪。談到林益世,就說罪不及妻孥,老爸問都不必問,後來讓神仙保去。談到洪仲丘,則是罵洪媽把小孩寵壞,養那麼肥,自己要檢討,還有洪姐太兇,我這裡的比較都有個基準,看是要把人命比成狗,還是把洪仲丘的命比成虐死貓都成。 jun5238 於 2014/05/29 10:16回覆還有這篇蘋論比法避重就輕,歐美殺人魔的爸媽會用真名出來對社會說出他所認識的殺人魔,如何長成,有甚麼反常特性,給社會記取教訓,以備將來,不是台灣這樣隨機,有的殺人魔家長得出來面對媒體拷問,有的殺人魔家長則不必,讓社會亂猜,還衍生出其他誹謗的糾紛 jun5238 於 2014/05/29 10:2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