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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孬孬恐嚇方仰寧?
2014/04/1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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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崇晏11日下午在臉書上表示,「見到方仰寧,見一次罵一次」,晚上在包圍警局的行動中,更拿大聲公表示「行動他願意負責。」面對方仰寧出來接見,洪崇晏更語出驚人的說:「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

雖然一大早,我在看到聯合報說「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社群,至早上9時30分就有超過8.9萬人響應時,寫了一篇【我短期內不支持方仰寧】,重點不在我的短期是指多久,或是我支不支持方,而是我在這篇文章透露的訊息,就是希望社會各界別再來添亂了,不管學生或是警察,都是組成台灣社會的一份子,有的警察小孩是學生,也有學生家長就是警察,甚至帶頭的洪崇晏,他可不是社運新兵,過去就曾參加各類社運,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還有一次是幫警察過勞跟政府嗆聲的,

他可不是警察或他爸爸媽媽是警察呵。

所以這裡我要說,今天去支持方仰寧的,不管是藝人議員還是黑道,警眷,警校教授,乃至市長總統,臉書二三十萬按讚網友,你們全都錯了。真正看待這起事件的態度,應該是這段我貼於【挺方仰寧,他不用道歉!】的心得,現在轉貼回來

我認為方仰寧道歉是適當的,可以避免警民衝突,傷及無辜,動亂擴大與冤仇結深。至於方仰寧這一段時間處理有沒有錯,有待司法與行政調查,但是有些事可以接受公評,

第一,他血腥鎮壓學生,就不適宜繼續處理後續學運的事宜。

第二,他對白狼路過沒舉牌跟驅離,相較對學生明顯不公。

第三,學生問他怎麼不秉公處理白狼的路過,他罵學生小孬孬,經由電視反覆播出,則有公然侮辱的嫌疑,顯有不當。

第四,驅離蔡丁貴,給學運添亂。我認為他處置失當,蓋他早於學運發生前不驅,晚也可驅,可他偏挑學運剛退,仍有學生逗留的時點驅,難謂正確。

第五,學生發起包圍警局反嗆他,則證明學生不是小孬孬,方仰寧說他小孬孬,傳述不實致損學生名譽,有誹謗的問題。

郝龍斌說,除非方仰寧違法,否則不會准辭。那麼根據我剛剛的五點整理第三點,當學生對方仰寧處理集會遊行,打學生卻說白狼只是路過,處事明顯不公提出質疑,方仰寧卻當眾於電視機前罵學生是小孬孬,這時就已經有公然侮辱的嫌疑了。而後來學生帶千名路人路過警局,嗆方仰寧出來面對,甚至說:「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則屬阻卻違法的合理作為,在蔣為文舉大字報罵黃春明可恥,黃罵蔣「會叫的野獸啊,操你媽的X」時,檢方就是這樣認定黃春明的國罵是合理的,否則蔣為文不是會把大字報一直舉,使黃自己名譽一再受損麼?

而當學生發起包圍警局反嗆方時,就符合第五點,證明學生不是小孬孬,方仰寧說他小孬孬,傳述不實致損學生名譽,涉犯有誹謗罪的問題。

綜上所述,方仰寧罵小孬孬,前有公然污辱之嫌,後又被學生驗證,連小孬孬三個字都用不上,又變得有損害學生名譽,故意所做之不實陳述,即謂之誹謗,以上就是方仰寧可能違法的論理依據。至於有論者曰洪崇晏亦當眾反嗆方仰寧,

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

不是更犯下恐嚇罪?按我國刑法規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何時不成立本罪?本罪為結果犯, 以致生危害於安全為要件,倘恐嚇之結果,被害人心理並未產生任何不安,是其安全顯未生危害,固難成立本罪。(餘略)

由上述可知,當方仰寧被他所謂之小孬孬的學生嗆暗殺時,他是連一點點害怕之心都沒有。大家要注意,方仰寧雖然不敢對路過的白狼舉牌警告,卻是唯一敢當著面對白狼嗆聲的英勇警察。試問,一個鐵漢勇警連威風凜凜,指著馬英九郝龍斌的鼻頭說三道四,品頭論足的白狼的都敢當面嗆,豈有可能會被一個被他口稱小孬孬的學生施以恐嚇的言語嚇著?有這樣想法的人,都需小心發言以免誤觸妨害方仰寧英雄一世威名的聲譽..當然更無可能使學生成立恐嚇罪了。

反過來說,如果學生恐嚇罪能成立,就更證明方仰寧罵學生小孬孬的確妨害了學生的名譽。這也就是我這個標題【小孬孬恐嚇方仰寧?】所要表述荒謬之處。這一場學生率眾包圍警局的事件,背後的成因複雜多端,我在前幾篇文章多有齒及,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我們台灣人共業,沒教好也教不好的馬總統禍國殃民,賣國服貿功敗垂成所產生的反撲反動力量所害。但是我們此刻也能化繁為簡,只著墨在【小孬孬恐嚇方仰寧?】這一事件上,我們就可以說,

這是方仰寧公然侮辱及誹謗學生於前,學生阻卻方仰寧持續妨害其名譽之違法於後,所發生看似恐嚇,實則不應訴追的違法脫序行為

方仰寧前頭既已口頭請辭,後頭又被我證出符合郝龍斌准辭之違法要件,這裡請方仰寧務須堅辭到底,千萬別一再失信於眾,並請社會不公正的各界人士,演那種慰勞警方激化社會對立,反覆刺激學生的小動作可以休矣。

真理愈辯愈明,歡迎「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社群二十幾萬的按讚網友前來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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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Ma the Bumbler
迴響(30) :
30樓. 「奮」青
2014/04/13 14:11
憑良心說,小英絕對不單純。

C大徒真是不害臊,還說歹剜言論不自由,胡扯瞎扯大氣不喘一口;歹剜會亂成這模樣,就是太民主、太自由。(請參看小菌菌的兩千多篇格文)

暴力控、一元柿、生技嫲、拾捌貪的小仙姑,C大徒都能當女神敬仰愛慕,小菌菌能被C大徒崇拜也是意料中事。C大徒這不成材的小跟班,在UDN早成人人的笑柄。


C大徒:「至於那些;不把對方歸類為特定族群就無法寫文章的,唉,玩玩就好,不用太認真..」

怎麼每次都是在打自己人的臉?這樣你的同志真的玩不下去囉!


別人都是賣台,自己就是愛台;別人怎麼做都是錯,自己永遠是對。別人是黑箱、獨裁,自己才是太陽、民王。

--這是「民王鬥士菜圃團」帶給大家的啟示。


C大徒:「至於[道德標準],..嘻,我只有一個,寫賣國言論的,就是老烏龜王八蛋.」

大話人人會講,但C大徒就是輕易經不起檢驗,跌股再跌股,尻川持續烏青中。

(註:C大徒語文程度稍嫌不足,一直搞不清楚跌股的意思。)

29樓. cjs
2014/04/13 14:04
27樓633先生;

方仰寧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洪崇晏"不管有意無意",做了一個球給金馬指揮部有
機可乘,也是事實...[包圍警察局]跟[包圍方仰寧]是完全不一樣的表達.

唉,這叫[窮寇莫追]..議場一退,所有部隊都應偃旗息鼓,讓賣國者們無處可討面子,
這是指揮者應該注意的..

畢竟,太陽花這24天來的努力,確實被[洪崇晏包圍警察局]模糊掉一些了..

接下來要怎麼做?...先把東森新聞裏那一幕[一隻刺滿刺青]的那隻黑手抓出來吧..
28樓.
2014/04/13 11:56

小孬孬恐嚇方仰寧後

蘇貞昌宜蘭助選 許南山凍蒜

( )
27樓. 633
2014/04/13 10:44
原來方仰寧是這樣的一個人
轉自臉書文章方仰寧過往紀錄
https://www.facebook.com/HsiehTungLin

方仰寧單就發明竹竿戳傷遊行的勞工就應該下台了!!!!
看到方仰寧局長的粉絲團
一夜暴增12萬人
不禁感到驚訝
好奇他是用哪一牌的洗衣粉
漂白功能如此強大
當然,要支持他是每個人的自由
只是粉絲團的名稱,居然是「無限期支持方仰寧」
無限期耶,看到這麼極端的擁護
我就忍不住想要平衡報導一下

方仰寧局長
他可是做出了
將一個人散步就以違反集遊法蒐證約談(將一個人散步就以違反集遊法蒐證約談)
發明拿竹竿戳傷遊行的勞工(發明拿竹竿戳傷遊行的勞工)
指揮鎮暴警察鎮壓手無寸鐵的人民 (指揮鎮暴警察鎮壓手無寸鐵的人民)
以及最新的,違憲違法沒收路權(以及最新的,違憲違法沒收路權)
昨晚大家只是看到方局長在群眾的壓力下道歉請辭
就覺得他是一個受害者
大家就「無限期」的幫方局長漂白了
新聞媒體更是抓緊機會不停造神

以及將洪崇晏脫口而出的「暗殺」無限放大
但對方局長違憲違法之事輕輕帶過
到底
一個抗議民眾的失言

一個博愛特區的公權力單位違憲違法
哪一個比較嚴重
哪一個比較值得被深入探討批判
而且
媒體故意塑造洪崇晏是對方仰寧有個人恩怨
進而將整場抗議活動模糊失焦
殊不知
洪崇晏以前還為警察權益上街抗爭過耶(http://tinyurl.com/kyk9zow)
我真的很看不慣
這股被媒體與有心人士操作的輿論
所以寫了這一篇平衡報導
希望大家可以想一想
有功有過,都該被攤在陽光下
26樓. cjs
2014/04/13 10:35
省思學運/網路世代 遊行要新規範 聯合報╱楊泰順/文化政治研究所教授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609398.shtml
如果參與者的本質未變,變的只是傳播科技與人際關係,執政者在面對社會
運動壓力時,恐怕就不能僅限於政策面的回應。如果不能正本清源,只怕解
決了反服貿,後續仍然會有源源不絕的議題,提供運動參與者渴求的認同與
溫暖。

---這政治教授,講不贏黃國昌,就想扼殺言論自由了...

   真是不要臉的髒東西...
25樓. cjs
2014/04/13 10:13
22樓過客先生;

寫了五年,只知道一件事,寫,只是讓自己透氣,無法改變什麼,只有行動才
可以.既然這樣,那又何必太客氣,要罵就罵,我們又不是溫良恭儉讓長大
的...

我很佩服版主,在沒有言論自由的中華民國,動輒用司法,用黑道恫嚇的
地方,版主要承受多少壓力才能繼續寫的下去,光這一點,版主的能耐就
打敗異言堂裡所有背後明顯有政黨相挺的格主了...

至於那些;不把對方歸類為特定族群就無法寫文章的,唉,玩玩就好,不用
太認真..

馬總統早已露出真面目,除了黨羽利益相關不得不辯護掩飾外,其他追隨
者只是駝鳥心態,不敢面對馬總統一心想把中華民國賣給共產黨的事實..
24樓. 平埔佬
2014/04/13 09:35

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

先不要猜測動機和目的,這是一句實話!

如果當天不夠小心,採取強力鎮壓,很多原因會造成學生或民眾傷亡,這時馬政府就收到病危通知單了!

接下來方仰寧就會變成可以犧牲的罪魁禍首,結局就有很多可能了!

台上人物現在也有很多可能,不是嗎?

23樓. 蜘蛛蝴蝶刀
2014/04/13 09:19
ccc..大師父72變過客; 幹嘛啊! 多領一份嗎?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22樓. 過客
2014/04/13 08:53
Cjs:
說他是忿青而不直接說是糞青,至少是尊重實在界其魂的兄弟。
不過,看得懂就好!
人生如過客,eji4dk4也罷,過客也罷,不是藍綠中人,網路發文只是不忍社會沈淪、對立加劇。當然,人不是完人,可是,眾目睽睽之下,會把鹿茸誤成耳毛,太陽花當香蕉,類似這種恍神的程度,應該會察覺其被某種「控制」而失常的言行表現。若是毫無反省,一意孤行,只會造孽成災而已。掌握國家機器的一方,不要造成聖賢所言的:「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的因果。

21樓. cjs
2014/04/13 08:21
至於[道德標準],..嘻,我只有一個,寫賣國言論的,就是老烏龜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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