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中常會轟辦案偏頗 北檢: 混淆視聽
北檢表示..被告使「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事證明確。日前已澄清起訴三中等案,被告等涉犯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普通背信等罪,均不以被告等人受有財物利益為構成要件,縱被告等主張「沒拿一毛錢」,然所為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賤賣黨產行為,使暴利盡入他人私囊,當然成立犯罪。
就從這個新聞談起,為什麼我說蔡英文組了一個犯罪者的聯盟內閣呢?我們先來看看蔡英文賣宇昌,
完全就符合北檢說的「使暴利盡入他人私囊,當然成立犯罪」。身為犯罪者聯盟的大檔頭,蔡英文要是只這一個有犯罪,那就未免太單薄,太給人小覷了。馬英九今天在中常會說,
此外,他提及一件小插曲。去年11月27日北檢偵訊他14個半小時,告訴他,檢方查到張哲琛收了余建新放在水果禮盒內的500萬元現款,「檢察官卻沒有告訴我,張哲琛在發現後,立刻照相存證,將原件退還」,而只是問他有沒有收余建新的錢或貴重禮物。在起訴書中,檢方不但不肯定張哲琛的誠實,反而說張哲琛是「唯恐東窗事發」才退還禮物。
可是蔡英文自己也收貪官的贓款2000萬,大家看看她是怎麼退的,
日昨一篇蘋果日報報導,最新一期新新聞報導,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在總統大選期間送兩千萬政治獻金給蔡英文..總統府指出,去年12月選舉期間,某日晚間張母送一只手提袋至蔡家,當時的蔡主席有行程尚未返家,家人因不知道是何事物,故請張母將提袋放在門廳,等蔡主席回來再行處理。當晚蔡主席行程結束返家,發現提袋內是現金及一張字條,隨即在字條上寫「謝謝但要退回」,隔天早上就請幕僚朱財慶將該提袋取走,並指示立即聯絡陳亮吟處理退回事宜。
有貪官送500萬元現款的四倍錢給她?發現後,完全沒照相存證,還放了一夜才將原件退還,這應該要算啥罪?
談完大檔頭,接下來登場的是她的一群犯罪者小嘍囉,這個排序不以犯罪大小或官職高低,純粹是想到誰,就把誰列上來,首登場的是一個外國人..蛤?不知是哪國的人,因為她光是名字就犯法了,
內政部說,現行姓名條例規定原住民及歸化之外國人,其姓名都可以中文並列羅馬拼音方式登記。
但是新發言人的名字只有羅馬拼音,Kolas Yotaka,音譯有很多種,像是可辣死,口拉屎,口拉死等等,這裡採本人創新發想的口拉死。這個首登場的犯罪事項,也同大姐頭不遑多讓,也有兩件,另一件還有前科,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公佈內閣改組名單,新任政院發言人由民進黨不分區立委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接任。國民黨團今早開記者會質疑,Kolas不僅有酒駕前科的不良形象,甚至掩飾酒駕、欺瞞行政院,呼籲賴清德應立即撤換Kolas,比照駐新加坡前代表江春男酒駕辭官的一致標準。
下一個犯罪者,我想到的是拔管生力軍的葉俊榮,他也有兩件,第一件不知道算不算犯罪(如果是管中閔,大概就會算)
【不只管中閔出任獨董有程序瑕疵 柯志恩:葉俊榮5月借調任內政部長,台大9月才改借調】
還有一個比較嚴重,
污點證人舉發 檢方偵辦500教授 假發票領公款【綜合報導】檢調偵辦大專院校教授涉挪用國科會補助款弊案出現驚人進展!專供假發票給教授核銷公款的元霖企業老闆施揮揚日前轉任污點證人,供出代管全國近500名教授「內帳」,這些教授多數因為對繁複的銷帳程序一竅不通,為完成研究計劃,便宜行事以假發票報帳。檢調偵辦的包括研考會前主委葉俊榮...
本來這些教授,馬英九叫王金平立個法,給教授貪汙特別費之類的除一除罪,王金平就跟柯建銘交換了甚麼,半夜兩人就把案子通過,可是卻誤把教授的"教"字漏打,醜聞曝光,馬的行政院只好覆議。那後來教授們怎麼沒事?原來馬英九就讓司法自己開個會,做法令解釋,直接解釋教授不是公務員,嘩啦,這樣就沒有貪汙罪了。(就像馬今日被檢察官自己解釋成公司董事,嘩啦,三中案就犯了加重背信罪一樣,只是箭頭相反,目的也相反)
交通部長,
請參【高雄氣爆箱涵設計人吳宏謀 高升交通部長了!】,執行的科員都要關了,科長還好意思置身事外嗎?
勞動部長,
許銘春重新回到「許銘春聯合律師事務所」擔任「負責人」,卻接受市府委託處理氣爆案國賠官司,質疑許銘春接案的適法性,要求移送檢調釐清真相。陳麗娜說,氣爆案發生,有公有設施疏失等問題,高市府應負國家賠償責任,災民被逼走上訴訟之路,但贏了一審後,市府卻不認錯,也不認賠。
我真是難以形容這種荒謬的情境,豈有一種律師,可以一面收市府或善款,幫災民打官司,好向榮化與市府合起來的加害人代位求償,一面卻又接受加害人,也就是市府的委託,這..這不也是拿善款付錢的吧...幫起陳菊的市政府與受害人告官的這十戶,打起國賠官司還打輸。
那麼許銘春可能犯有哪一種罪呢?我這裡只想到一個類似的案例,當事人也是知名網紅
呂秋遠違律師倫理 懲戒會決議申誡
律師、網紅作家呂秋遠在一起婚外情衍生的兩起官司中,卻分別作出不同的事實主張,且兩起官司的律師角色矛盾,被認定違反律師倫理,遭台北律師公會移送後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申誡。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指出,呂秋遠二○一五年五月間,接受男子阿明委任,擔任他控告妻子小花與外遇對象阿德妨害家庭案的律師,他在該案中主張阿德與小花有通、相姦事實。
阿德的妻子玲玲反向小花提民事求償,呂又擔任小花的律師,卻改口辯稱阿德是利用權勢性侵小花。兩起案件中,呂的主張迥異,加上這兩起案件有利害衝突,呂同時擔任阿明與小花的律師,未取得小花、阿明的書面同意即接受小花委任,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台北律師公會以呂秋遠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為由,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原本委員會決議不予懲戒,北律不服,請求覆審。覆審委員會決議撤銷原決議,呂應予申誡。
北律指出,規範條文是為建立律師與當事人信賴關係,確保忠誠義務,避免律師接受委任損及該委託人、另一委託人利益。
覆審委員會認定,呂秋遠未告知小花和阿明及取得書面同意,呂不僅未盡忠誠義務,且破壞小花對他的信賴,情節重大。委員會認為原決議認定不當,北律請求覆審有理由,綜合審酌呂秋遠違規情形、與委任人的互動關係和案後態度,決議申誡。
許銘春一面收市府或善款,幫災民打官司,好向榮化與市府合起來的加害人代位求償,一面卻又接受市府的委託,與受害人告官打起國賠官司,這樣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請社會公決。
是的,蔡英文跟她的犯罪者聯盟,就這樣吃銅吃鐵,四處橫行,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當之者鮮不為癘,管中閔碰上了,有利益迴避也變成利益不迴避。而馬英九更慘,沒收錢,也要被告成加重背信的中投董事,連黨主席的名份都不給他。
- 7樓. jun52382018/07/19 09:37
《聯合報》報導,知情人士說,當下管中閔以為「中閩兄」簡訊是學生傳來,後來聞訊才知是教長葉俊榮所寄,想用大學同窗情誼約管爺聊聊,卻誤寫成「閩」,顏面都沒了。
此事讓人聯想起,去年1月學期末,管爺在臉書PO出,學生將他的名字寫成「管仲閔」、「管中閩」,生氣寫下「剛剛算完學期成績,哀莫大於心死。尤其是一學期後,學生竟然將我名字寫錯」,最後還寫著「更令人悲憤」五個大字,可見名字被誤植,是管爺心中的痛。
其實葉俊榮一直是個白字先生,錯不錯字根本畫錯重點,葉俊榮這個動作,問段宜康的太太都知道,這是在累積相罵本啦
我都有溫度的違反法規命令私下約你喬喬看台大校長你是不是就別當,算了吧,可是你連甩我都不甩,將來兩邊在吵起來,錯全都在你,是你不肯溝通,沒溫度。
- 6樓. 狐禪2018/07/19 09:1152,坑旁有酌臭之夫。民進之夫也可以是女的啦。
5樓. 草蝦2018/07/19 09:01賤賣黨產還可獲得暴利
北檢邏輯有夠奇怪
- 4樓. jun52382018/07/19 08:15
真的是欲加之罪!
前總統馬英九昨天赴國民黨中常會說明三中案,重批台北地檢署強行起訴,另批檢察官斷章取義並要求公布全部錄音檔及譯文供外界檢驗。北檢昨晚回擊,指馬英九一再模糊焦點,混淆視聽。
北檢昨晚發布新聞稿指出,中視股票於二○○五年十二月廿三日收盤價為十一點五元,於該日至二○○六年四月三日平均收盤價為每股十點一元,以每股六點五元出售中視公司股權,明顯悖於市場行情。且馬在國民黨內部會議,確實曾就余建新欲索求中視股權交易差價利益時,表示「這個太荒唐了嘛」。
把馬英九想成一隻羊,被北檢或蔡英文的白眼狼抓到了
有隻狼抓到了羊,牠說牠很民主,願意給羊申辯,說這是羊的言論自由。
狼:「你跑進我的地,你該死!」,羊:「我們以前都在這裡吃草,甚麼時候變你的地了?」
狼:「我跟狐狸、鬣狗開過會,大家都同意了。」,羊:「我們又沒參加。」
狼:「我還跟羊公告過。」,羊:「我們反對啊!」
狼生氣了,一口吃掉了羊。誰叫羊沒長利牙,卻是一身好肉。馬英九當年就是只長了一身黨產的好肉,所以當他反對「這個太荒唐了嘛」,這一會子竟被北檢當成他贊成的證據。因為..
馬現在雖沒一身好肉,卻也沒長爪子。
說起斷章取義,最好的舉例應該是這樣
日昨一篇蘋果日報報導,最新一期新新聞報導,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在總統大選期間送兩千萬政治獻金給蔡英文..總統府指出,去年12月選舉期間,某日晚間張母送一只手提袋至蔡家,當時的蔡主席有行程尚未返家,家人因不知道是何事物,故請張母將提袋放在門廳,等蔡主席回來再行處理。當晚蔡主席行程結束返家,發現提袋內是現金及一張字條,隨即在字條上寫「謝謝但要退回」,隔天早上就請幕僚朱財慶將該提袋取走,並指示立即聯絡陳亮吟處理退回事宜。
假如司法把紙條後半截撕掉,只看到謝謝,蔡英文就是收了貪官2000萬贓款的貪汙共犯了。可是蔡英文全文「謝謝但要退回」,鄉親啊,這是要收還是要退啊?
說謝謝的被司法當成要退。
說太荒唐了卻當成是要圖利,不亦謬哉?
jun5238 於 2018/07/19 08:19回覆 - 3樓. jun52382018/07/19 08:07
葉俊榮還講利益迴避 胡幼偉:不要讓有常識的人笑到死
2018-07-19 01:25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
新任教育部長葉俊榮上任,對台大校長案仍以管中閔未做到利益迴避,要求重新遴選,文大新聞系主任胡幼偉在臉書上說,潘文忠、吳茂昆都不是學法律的,不懂法,也就算了。葉俊榮是台大法律系教授,總不能也不懂法吧?
他說,葉俊榮一直說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中有一位遴選委員是台哥大副董事長,管中閔是台哥大獨立董事,而獨董參與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所以,副董事長當遴選委員,管是候選人,就沒有做到「利益迴避」!他問,葉部長,您老的意思是這樣沒錯吧?
但他表示,然而,請問,在台大校長遴選辦法中,有規定「副董事長、獨董關係」需要利益迴避嗎?沒有吧?對不對?那麼,依法辦事,有哪點不對呢?
胡幼偉表示,其次,蔡副董事長是什麼人?他是台哥大蔡董事長的弟弟啊!蔡副董薪水多少,還需要靠你一個外人獨董為他爭取利益,所以蔡跟管需要「利益迴避」嗎?你嘛幫幫忙!不要讓全台灣稍有常識的人笑到死可以不可以?
他說,葉部長,您老難道真的不知道,在學術界和企業界,都把您這個「沒有利益迴避」的說法,當成笑話在看待嗎?就算支持台獨,也不能講這麼沒有常識的話吧?有關蔡英文這番說管中閔利益不迴避的笑話,我早就笑到翻了
蔡英文笑說,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張善政台灣大董事、蔡明興也是台灣大副董事長,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
看到沒?當蔡英文自己說到這一段,也忍不住笑。問題是像這樣白癡的邏輯,蔡英文自己也覺得好笑,幹嘛葉俊榮卻拿來當寶,愛Kolas般的搬出來說給人家笑呢?我這裡想到的是蘇洵辨姦論談的一段話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靜者,乃能見微而知著。月暈而風,礎潤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勢之相因,其疏闊而難知,變化而不可測者,孰與天地陰陽之事。而賢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惡亂其中,而利害奪其外也!
下頭還有一段
今有人,口誦孔、老之言,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私立名字,以爲顏淵、孟軻復出,而陰賊險狠,與人異趣。是王衍、盧杞合而爲一人也。其禍豈可勝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爲大奸慝,豎刁、易牙、開方是也。
食犬彘之食,一看就知道在諷刺當時的宰相王安石,
宋朝老皇帝有回請王安石吃飯,一不小心把一盤魚餌上桌,就放在王安石面前,王安石吃了一口,老皇帝覺得很不好意思,正想叫太監換下,咦..王安石吃了第二口,第三口,這頓飯,王安石把整盤魚餌吃個精光。老皇帝事後跟皇帝兒子回憶,他說:一般人誤吃一口魚餌,就會發現,吐了出來,像王安石這樣吃一整盤的,絕對不是誤吃。只不過這個皇帝兒子,一登基就忘了。
葉俊榮把蔡英文邊笑邊口拉的屎或屁,大聲的吸,再對大家呼出來,也不過是差堪比擬王安石罷了。
jun5238 於 2018/07/19 08:11回覆 - 2樓. jun52382018/07/19 08:01
為何小英、新潮流都愛Kolas Yotaka?
我並不知道新潮流為什麼愛口拉屎,一般認為跟喝酒有關
與新潮流大老吳乃仁出入女陪侍鋼琴酒吧?許智傑:聊宇宙大爆炸-風傳媒
但是我應該確實知道小英愛口拉屎的理由,記得我還曾寫過小英忒愛吃,吃銅吃鐵那樣的都吃,還用別人的特別費吃法國米其林大餐,請御廚回官邸做餐給她吃麼?
然後我寫了一篇
是的,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又曰:人各有好尚,蘭蓀蕙之芳,眾人之好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就像狗愛聞狗屁股,螞蟻愛食蚜蟲的排泄物,甚至因此保護牠們,有的人愛喝麝香貓拉出來的咖啡,一個是口拉屎,另一個愛吃屎,這兩人天雷地火,自然就對上了。
1樓. 72018/07/19 07:46舜何人也
禹何人也
管何人也
有為者亦弱勢
這些隱性台灣國明目張膽的台獨工作者
尸位美食
百姓為芻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