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等人犯了什麼罪? 北檢偵查新聞稿全文
2018-01-02 15:33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引起社會矚目的新黨搜索,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下午召開記者會,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與陸生共諜周泓旭涉國家安全法案件,經調查局國安站搜索後,還原刪除的隨身碟相關資料,發現開展台灣統派工作作法、敬愛的黨組織入黨志願書等資料,相關行為侵犯國家法益重大,因為周泓旭前案起訴效力所及,有集合犯關係,移請高院併案審理。
也就是說,蔡的檢調一推二五六,推給高院併案審理了,我來猜猜本案最後可能的結局,那就是
第一,台灣人重回「檢舉匪諜人人有責」的年代。
第二,王炳忠住在隔壁是台灣人感到最幸福的事。
第三,從魏應充頂新逃漏稅案一審判決書可知,法官說:
嗣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以被告魏應充將漏報銷售額存入系爭帳戶,是否另涉有侵佔或背信罪嫌、本案除被告二人外,與他人是否有共犯關係等理由,發回續行偵查,是以檢察官單就被告二人本案犯行,原僅以緩起訴處分,此亦未見指摘。
我來問一問大家,檢察官就周某此處的犯行,原來是沒起訴的,那現在有沒有指摘自己當時查到匪諜重大國安罪證竟沒起訴的事實呢?打個比方,假如我們看到有人倒在地上,不去打119可以嗎?這要是在中國,人萬一因此死了,可是會判成不作為殺人罪唷。也就是說,北檢若不去指摘當時的沒起訴(人家頂新案還是緩起訴,好嗎),法官就理所當然又能把全案當成皮球踢回去,至於檢方要不要接(發回續行偵查),從我看頂新案的發展來猜,那是連老天爺都不知道囉。- 3樓. 陸比歐(童子雞)2018/01/04 09:32
2017年 十二月
《自由時報》戶頭有500萬? 周玉蔻:王炳忠似乎沒有否認2018年 新事證?
王炳忠運作燎原新聞網,每年擁資金台幣1500萬
.參考 工商時報 2017年11月 涂志豪/報導
「第三季執行遷廠擴充計畫,搬遷過程微幅影響
營收,也造成搬遷費用增加 ..去年底共斥資 約 ?? ?元(擴廠,面積達1200x坪。」
~ ~
經濟日報 也有 相關報導 ..
樂惟 の LOWRI 斌 談話重點 →1.可轉彎式 白色力量(海豚) 目前 居大宗
2.阿嬤的背影(MA)明年2018 成長爆發力大3.廠房由原有的 ?500坪,推升到 現有的1200x萬坪。
※ 素人版 炳忠哥 的資產,由 500萬 推升 至 癡情
的男子漢 等級 的 【1200萬】→ 考證:「黃國昌加油」應該是第三代
http://blog.udn.com/jun5238/108858644

- 2樓. 狐禪2018/01/04 09:2952,茅坑內雞犬相聞,這是現代化環保嗎?
1樓. 蝦米2018/01/04 08:43北檢這樣做其實是在跟大陸叫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