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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
2010/12/03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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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

一、如何決定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第一節) P.121~124

服務倫理:為了讓服務能夠滿足服務對象的需求。(P.121)

☆家屬與亡者在殯葬服務上的需求(P.121~122)

a.尊嚴的需求

b.主動關懷的需求

c.合理對待的需求

d.專業服務的需求

e.生死了悟的需求

☆殯葬業者依家屬與亡者的需求所提出相應的服務倫理(P.122)

a.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

b.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

c.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

d.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需求的服務倫理

e.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倫理

☆殯葬業者服務倫理的主要內容(P.122)

a.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的需求

b.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的需求

c.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的需求

d.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的需求

e.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的需求

☆「客製化服務」的意思:以客為尊,按照客戶的需求量身訂做服務的內容

☆目前殯葬業者對於「套裝」的服務,主要來自於禮俗對於喪事的規定,認為禮俗化就等同於客製化

解決方式:從禮俗的規定回歸家屬與亡者的需求,在服務中重獲自己的尊嚴。

二、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二節) P.125~128

過去認為所謂的殯葬服務就是禮俗的服務,就是在「死亡禁忌」的影響下。

☆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P.125~128)

a.符合禮俗的規定

b.設備與用品精緻化的形式表現

c.配合宗教信仰的尊嚴實現

d.提供亡者個性化的喪禮呈現 ( 類型化≠個性化)

e.亡者生命意義的表現 (最深層的殯葬服務)


三、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三節) P.129~131

殯葬服務要不要主動,是要由「家屬與亡者」的需求決定的。

.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P.130)

殯葬服務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問題的服務,殯葬服務的主動關懷必須具有實質意義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問題的關懷。

四、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第四節) P.132~134

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P.133~134)

a.從價格與服務的公開化與合理化著手

b.主動告知喪家可擁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

c.教育喪家,明瞭喪禮儀式的流程及所蘊含的意義及相關的禁忌

五、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五節) P.134~136

過去對殯葬服務的成見,認為殯葬服務只是「禮俗服務」,因此殯葬服務就會變成「經驗服務」。

現在認為經驗服務只是服務的基礎,必須在服務的經驗上精益求精,找出最佳的服務模式。

一個服務要進入專業化的領域,必須滿足的條件:(P.135)

a.服務必須一致化

b.服務必須標準化

c.服務時必須提供理論的解說,主動說明各個動作所蘊含的意義。

六、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倫理:(第六節) P.137~139

過去認為殯葬服務只是「禮俗就是一切,只要按照禮俗服務,生者與亡者就可以得到安頓。但現在依照禮俗來做服務,喪家不免質疑禮俗的規定是否合理,因此,禮儀服務業者必須面對此問題來做因應。

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的需求的服務倫理,其因應之道:(P.137~139)

第一階段提供合理的說明,讓喪家不再質疑。提供解說讓喪家了解禮俗的意義,使喪家了解為什麼禮俗會有這樣的規定,解除喪家對禮俗的疑惑

如果喪家不能接受,認為是農業時代的舊規矩,不見得要遵守,就必須進入

第二階段:回到禮俗的原意,重新根據現代的狀況設計新的規定。禮俗最早出現的原意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依照新設計的規定,向喪家說明喪禮的作為並沒有背離禮俗的最初原意。也藉由新設計的規定及現代科技的應用,解決亡者未完成的遺願,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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