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權誰比較重要?
2010/12/25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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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八德國中霸凌事件想到「受教權」
我想任何一個學生在課堂上的受教權是相等的
但是在不能「能力分班」的情況之下
萬一班上有一個學生過於躁動或是會欺侮同學
他直接影響的是班上其他同學的「受教權」
這種學生像一顆不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搞」一下
這「搞」一下會造成其他同學的騷動,學習情緒會受影響
老師遇到這種學生是要制止?還是要繼續上課?
要制止?萬一這個學生沒完沒了,這課要不要繼續上?其他孩子的受教權呢?
不理他?繼續上自己的課?但是其他準備認真學習的學生就被干擾
更何有暴力傾向的學生會讓其他同學心生恐懼,受害學生敢上學嗎?
試想?人本主義談的「受教權」是要保障一個學生的受教權呢?還是所有學生的受教權?哪一個輕?哪一個重?
手指頭伸出來長短本來就不一樣,雙胞胎的性格也不竟相同
我們現在的教育制度偏偏要將不同學習能力的孩子放在一起
不愛唸書的孩子硬逼他們在課堂上,反而攪壞了其他想唸書孩子的學習
就好像把一隻狗放到雞籠子裡,那隻狗根本待不住,要嘛睡覺,要嘛追著雞道出跑,這隻狗得不到好的空間發揮,那群雞也得不到安寧好好下蛋。
誰之過?是政策的錯誤?還是怕孩子被貼標籤的家長的錯?
我在以前也是一個後段班的學生,40年之後我也從來不覺得當初能力分班有什麼不好?
反而我倒是要謝謝當初的分班,讓我早點知道「我是哪塊料」,早點學習一技之長。
不像現在的學生混了國中、高中、大學,花了10年的時間,回過頭才要「學師仔」。
拿著大學文憑什麼也不會,連體力都很差,寫起字來歪七扭八,錯別字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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