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從未曾結婚生子,也永不可能與異性結婚或擁有小孩的天生自然的53歲女同性戀(1963,12,03),對異性戀毫無偏見,發表於此部落格的負面辭句只針對批判揭發變態惡鄰(灣愛街35,39號)這批日夜隔牆竊聽,長年跟蹤,造謠誣衊我和淑玲名譽的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