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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言又止~ Bite your tongue!
2010/07/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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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e your tongue! 欲言又止

(Erase your mind with health answers!)

 越來越多的格友抱怨﹐自己的留言被刪除﹐而產生誤會和不開心的情緒﹐我私人認為以下幾種情況﹐可能發生﹐客觀處理方法請參考﹕

1. 留話就像給答錄機﹐如果回了話最好﹐不回也是認收﹐假如答的好﹐留著給大家欣賞﹐如果答非所問﹐也就當消遣﹐哈哈大笑達到娛樂性。

2. 如談及私情懷愛﹐那是兩襄情願﹐彼此共識的情形下﹐可與博友談心﹐談情愛的理念﹐但因為想保有隱私﹐無需嚷嚷, 可拷貝存檔再刪除﹐ 或用悄悄話。

3. 至於人身攻擊﹐那被留話的一方絕對有權刪除﹐道歉聲名(可隨意) 發文的人也可改變心意﹐自行除去。(最好聲明告辭)

4. 意外的刪除﹐無心的﹐ 應可再要求對方再留一次﹐或來日方長﹐總有機會。

5. 博友各自的訪客簿﹐應由各自決定﹐因為那實在是個人家後院﹐開放參觀﹐但沒有權利去影響格主的自由。

6. 還有廣告垃圾﹐隨意去留。

7. 好心的留言﹐幽默小品﹐莞爾置之。

8. 禮尚往來﹐圖片音樂﹐多多益善。

9. 好言好語﹐回應回覆﹐文章錦上添花﹐目的達到效果更佳。

10.                      相處融洽﹐彬彬有禮﹐以文會友﹐哪怕桃李滿天下!

PS: 最佳作是回應﹐還另外拷貝到訪客簿的﹐那真是禮多人不怪! 好到家了!

以上僅供個人意見﹐藍山在這謝謝大家﹐能有雅量來容忍我的粗心﹐與大意。只想從練習裡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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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山下阿哥
2010/08/01 16:42
咬到自己的舌頭

留        不留,回       不回,都學問。

我還滿喜歡         答非所問。


我也有同感! 至少留了空間讓人想入非非~

嵐山2010/08/02 05:11回覆

3樓. vchien
2010/07/27 08:55
When it is hot...
Surprised to find out your blog now needs to be intermediated, too demanded to be left unregulated!

You've run it successfully; congratulations!
 

VC﹕ I am the one need to be regulated~

嵐山2010/08/02 06:27回覆

2樓. thy冬至憶兒時
2010/07/23 20:51
平等互惠

相互尊重

如切如磋

有道理

開明


開明的老哥﹐有開明的老妹! 嵐山2010/07/26 12:24回覆
1樓. 李安納 冰島之旅
2010/07/23 14:36
言之有理
城邦是個文藝的園地,也是塊自我宣洩,以文會友的地方‧貴格主言之有理,我們應該好好愛護這塊園地,尊重別人,也是尊重自己
謝謝你﹐來支持。 嵐山2010/07/26 12:23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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