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拒絕廢除死刑
2010/03/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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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雅琥網上的頭條新聞,看得很生氣。
法務部長王清峰:「我寧可離開,甚至於為了讓這些死刑犯有個自新的機會,如果我能替他們被執行,甚至下地獄,我都甘願。」
王清峰女士同情死刑犯,那誰來同情那些受害者及其家屬??!! 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
給犯罪者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不是用這樣的方式,重罪者仍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樣才能讓那些正在犯罪或想犯罪的人一大警惕。
殺人、強暴、摧毀、凌虐、欺騙他人財產等等,這些犯罪者在犯罪時,都沒有想過別人的痛苦。
覺悟…是勇敢面對自己的錯,接受自己應得的懲戒,這才是一個真正想悔過的人所會做的事。
廢除死刑,或許不用讓雙手沾上犯罪者的血,但身上沾到的血會變成是許多「被害者看不見的鮮血」。
法官在裁決是否死刑時,必須要很嚴謹,多方證據要充足,避免冤案。但,不能因為一、兩件特殊案件,而認為要全面地廢除死刑。
情願下台也不執行死刑命令,這是什麼話??!!!
這還不感情用事嗎?
綾子....>_<~實在是....不是沒有同情心、悲憫心,而是覺得有點「本末倒置」。
以為下台或代替死刑犯下地獄,就可以真正解除死刑犯身上該受到的果報嗎?
家屬、被害者....情何以堪?
台灣是民主國家,重視人權,但這個人權卻好像已經變成是「貪官污吏、害人歹徒」的護身符。
菩薩的慈悲,並不是「爛慈悲」,眾生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或許,「死刑」聽起來很無情,但想一想.....一個人如果不做壞事,又何需怕這二字上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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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 4樓. 陳文錫~就是忙2010/03/11 13:43頭殼壞去
總歸一句話,頭殼壞去....罷了罷了~~~
本來就沒有,何必去強求;冷暖人間情,點滴在心頭。
♡ 綾子♡ 於 2010/03/12 12:42回覆
- 3樓. 思于2010/03/11 11:35該下台啦
真的
她可以以普通人身分表達自己的看法
卻不能以法務部長職權
捍衛自己的堅持
真的叫人受不了
嗯,如果她是一般民眾,每個人想法不同可以發言,但身為部長....應更為理性才是。 ♡ 綾子♡ 於 2010/03/12 12:42回覆 - 2樓. 夜函2010/03/11 08:19對啊
夜函與綾子的想法雷同耶!夜函也是想到那些受害者的心情!
一杯綠茶代表自在
一杯咖啡是憂鬱徘徊
一個人是清靜的等待
一輩子是我們的將來 - 1樓. 野口女2010/03/11 01:06代替
她甘願代替 別人還不願呢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是啊~ 太感情用事了。 ♡ 綾子♡ 於 2010/03/11 10:5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