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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旅行更好玩的小實驗:少拍照,多聊天
2014/10/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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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流行的說法:「旅行,就是從自己住膩了的城市,到別人住膩了的城市。」但是我從來沒有這種想法;還沒有一座城市讓我住膩過。不管是臺北、曼谷、烏蘭巴托、布宜諾斯艾利斯,要住膩,都沒那麼容易,除非這個城市一點都不耐人尋味。很難想像有不值得探究的城市,只要有人、有生活,就有趣。

旅途的趣味大概可以歸納成三種:

一是新刺激。見所未見、聞所未聞、嘗所未嘗,然後想所未想。

二是心態轉換。不管是放鬆的無目的漫遊,還是積極想發現更多新奇有趣值得體驗的事物。總之懷著跳脫生活常軌的心境。

三是失控。不管是從熟悉到陌生所必要的探索,還是意外、會錯意、陰錯陽差,各種逼著你當下解決沒遇過的問題的處境,當下心焦,過後卻回味無窮。

拜託千萬不要再把旅遊當成觀光(sight-seeing)、把拍照當成留念。只有旅行平淡到難以回味的時候,才需要相片來充填回憶,不然,隨手拍拍當作備忘就好。

如果不特別是攝影的愛好者,真的不用殫精竭慮地調整角度、等待時機,只為了跟艾菲爾鐵塔美美地合照一張。每一張明信片都拍得比你好,真的,而且晨曦暮色、鳥瞰仰視,任君挑選。

旅行最珍貴的就是時間和精力,都花在螢幕上真的非常可惜。但真正要命的是,一旦把專注力都花在拍照上面,拍完照片的那一瞬間,人就乏了、鬆懈了、沒心思看真正的風景了。留影的執念,是一種越記錄越遺失的窘境。

不是一味反對拍照,只是避免喧賓奪主。除了拍照容易弄丟享受真實美景的胃口之外,拍得不如明信片倒不是大問題;問題是,很多事物的記錄方式根本不應該是一張照片。

在蒙古的大草原上,用全景式相片把長長的地平線和藍藍的天收進相機,是完全沒意義的事情。因為照片的邊緣能框起來的內容,剛剛好是去蒙古草原上要逃離的東西。照片、景觀窗、液晶螢幕都是聚焦的工具,讓我們看見某一個精緻美麗的景象,例如晶瑩的露珠、例如撫摸臉龐的夫妻。

但是草原之美正在於一整片無法聚焦的徹底開放。還不如老老實實躺下來,享受一下天為口、地為舌,被整幅藍天和茵茵綠草輕輕含在嘴裡的感覺、享受自己在天寬地闊裡的渺小感。那種被一望無際的自然環繞的感受,是再好的鏡頭都拍不起來的。

除了寬闊的地景不適合用相機記錄之外,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驚喜感,也是無論如何無法被收納的視覺經驗。想像你從盤絲洞一路摸黑走出來,突然出現的天光是多麼感人的景致。但這份感動根本拍不下來,就算錄影也不成。如果一路錄影,你反而不會產生這份感動了。

旅程是一趟一路向前的驚喜感受,下一秒和前一秒的反差,除了在那一刻實實在在地體驗到,沒有更好的記錄方式。就算拍一張照,也只是提醒自己:我曾經在這條山路上走到幾乎絕望,卻在放棄的前一刻看見燈光。

所有的體驗裡面,最棒的大概是反差了。

萬神殿圓頂灑下的聖光是種衝擊、看見火山熔岩流到腳邊是種衝擊、被前來乞討的小孩扒了錢包也是種衝擊。跟自己既有經驗和預期的反差帶來的衝擊,是旅程最棒的一環。文化衝擊是最有趣的一環,而且挖之不盡。不管怎樣存同求異、存異求同,每個地方的排隊方式、點餐方式、問路方式、喝酒方式都不太一樣。跟當地人交流得越多,趣味就會如泉湧出。

我自己遇過的有趣情境:和捷克人、義大利人、阿根廷人、蒙古人一起討論各種語言的動物叫聲,發現蒙古語的牛叫聲跟所有語言都完全不同,不是哞~或 Moo~,而是 Wumbuu~;和法國人、阿根廷人、馬來西亞人、哥倫比亞人一起分享自己做的菜,不料台式麻油薑炒紅鳳菜意外獲得一致好評。

讓其他人把自己習以為常的事情攤在你的面前,也把你自己習以為常的慣用方式拿給別人驚奇一下,是我旅行的意義。我個人還喜歡去傳統市場討價還價,一個市場的定價習慣和人際的信任程度很容易就揭開了。

很多體驗是可能記錄或重覆的,即使是印度市集裡的荷花香氣和韓國烤肉盤上咑滋的細碎油爆聲都可以,但是眼神交會完全不行。所有的眼神交會都是當下的瞬間,只存在兩個人之間的特殊感受。世界上每兩個個體的相處都是一個獨立的生態系,旁人很難察覺。

從你進到店裡,銷售員上下打量你,跟你對上眼後馬上滿臉堆笑的眼神;到咖啡館裡,鄰桌望來很想認識你的眼神;甚至一個人走進治安比較差的小巷裡,試圖對每個人發出「我不好惹」的自衛眼神,都是在彼時彼刻和情境互動、跟他人連結的私密體驗。

我最有趣的經驗在香港:香港人之忙碌、之目不斜視、之莫管他人瓦上霜,應該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但一走進尖沙咀的重慶大廈,就不是這麼回事兒了。店員開始看著我的臉,甚至向我眨眼,霎時間讓我有不是身在東亞的錯覺。眼神建構起的世界,是所有旅遊體驗裡最值得細細品嘗的一味。

為了讓旅程更好玩,我建議做一點小小的實驗。從特地住青年旅社的混合宿舍,向五花八門的室友們詢問在這城市最喜歡的地點或活動,到試著用破爛不堪的當地語言跟路人或老闆聊天、買自己不知道怎麼煮的食材,甚至幫街頭藝人伴唱或伴舞,還有連續兩個星期去同一個活動,看看一場當地的常態活動究竟是什麼樣子。

至於進教堂或廟宇靜坐、幫其他的遊客翻譯這種事情,更是每趟旅程必備。甚至會試試不同地方的人對目光注視的敏感程度有多高,以及被陌生人問安的反應如何。跟環境和他人的互動越頻密,旅程的體驗強度就越高。

日語有個說法:旅の恥はかき捨て(旅行中的羞恥是帶不回來的)。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訂了餐廳旅館卻到時不出席,也不是旅程中請恣意歡謔,破壞公物也不要緊。而是該笑的時候笑、該哭的時候哭,不認得路的時候問路、語言不通的時候比手畫腳,甚至跟一個你這輩子只會見到一次的女生說她很漂亮、交一個朋友並問他能不能帶你在這個城市走一個下午。那些平時沒有勇氣做,但做了會很有趣的事情,要趁旅行的時候拿出來做。

旅遊就是體驗,我想不到更好的玩法了。

上面說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在做旅人的時候學到的。但是不需要等到在京都、在日內瓦、在加德滿都、在雷克雅維克再拿出來做;在你每天生活的臺北、在花蓮、在新竹就可以對賣玉蘭花的大嬸微笑、可以在陽光正好的下午去曬曬背、可以去越南商店買你沒用過的調味料,做一些自己不需要、不習慣的事情。

稍微看一下自己每天經過的街景,有哪些地方很可愛?有哪些地方反映了使用者特殊的習慣?有旅人的心和旅人的眼睛,對自己住的城市就不容易膩,對看似一成不變的日常生活也更感有趣。大家都說人生是一場旅程,這句話完全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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