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民主國家公民的當然權利。
所以當然要支持公投,但是,當公投僅是為了選舉操作的話,那我反對到底!而且您也該反對到底!
公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爭端性的可執行政策,也就是讓爭執不下的政策,在公投後獲得解決。
所以我們來談談「討黨產」這件公投。
如果有證據證明國民黨的黨產都是來自侵佔國家財產或是私人財產,那就直接由行政機關處理,甚至經由司法途徑要回不就得了?執政八年都不處理,現在是要公投個什麼東西啊!可笑且可恥至極!
如果沒有證據呢?靠公投、靠立法,就是要這樣清算國民黨?那請問,可不可以公投清算陳水扁的財產嗎?我看啊,那乾脆公投清算鴻海集團、台塑集團算了!可以這樣惡搞嗎?
又有多少所謂的本土「鄉紳」,「根據民間無責任傳說」,在當初日軍退離台灣的時候,直接宣告佔侵了多少國家的土地?是否也該清算?(我曾祖父跟祖父也真是的,幹麼那麼老實,當初在台北市竟然連一塊土地都沒去佔到 ...)
我認為這處理原則應該都一致,有證據,就全部要回來,國家這八年搞得這麼窮,用老共清算鬥爭的方式,向侵佔國產的國民黨及當初自行佔領土地的鄉紳要回國產,對國家財政亦不啻是一件好事。
但是我再次強調,處理原則一定要一致,否則只是選擇性正義,就是非正義!在下絕不支持這種有私人目的的非正義政策!
至於公投入聯或返聯,更是可笑,我們公投的原因,難道是像瑞士一樣,是因為聯合國邀請我們公投入聯或返聯的嗎?如果不是,我們的公投可以強迫聯合國接受?那聯合國的會員大會是幹什麼用的?
這樣的公投,是在投什麼?這是另類的「國王的新衣」吧,投自爽的,投自欺欺人的!
什麼?您有話說 ...喔,您說是以這樣的結論向世界發聲是吧?那更是廢話!都已經向世界講了幾十年了,您真的認為國際上有正義存在?那您不是太單純就是太天真!
我還是最贊同之前聯網一位網友所提的看法:就是直接來公投改國名為「聯合國」吧!
這可不是「入聯」或「返聯」可以比得上的,這是更高檔次的「建聯」(註),還可以達成台灣獨立的目的,好處真的是多到罄竹難書啊,如何,要不要乾脆這麼搞呢?
1月12日,請拒領欺騙百姓的本次公投票!
註:在此聲明,此跟大陸NBA球員易建聯無關,純粹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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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樓.2008/02/14 00:24哈哈
好厲害的一招~~!!!!
直接公投改國名為「聯合國」
偶輸了~~~!!!
- 6樓. 俏狗狗2008/02/13 10:06句句中要害...
讚! 年紀輕輕...文章寫的棒...不簡單....
政府浪費公帑做些無意義的事,只是為了出自己的鳥氣...害得人民怨氣沖天. 想那些錢,隨便那來建公路,濟孤兒,扶老弱......該有多棒呢? 真令人心痛...
希望台灣能在3/22日給自己殺出條生路...擺脫荒謬,迎接美麗有希望的未來...
ps...也感謝你的推薦....
- 5樓. 聯合國2008/02/03 16:01借用一下
註:在此聲明,此跟聯合國我無關,純粹是巧合!
您真的侯塞雷呀!^^bdiii
哈哈,失敬失敬,祝您新年快樂! Jeff - Taipei 於 2008/02/04 09:13回覆 - 4樓. 雪狼狐2008/01/24 01:49鏗鏘有力
- 3樓. DonDon2008/01/20 03:55新年快樂
給您拍手! 說的好呀!同時, 感謝您的推薦!
祝新年快樂!
- 2樓. 李深耕2008/01/11 21:18
- 1樓.2008/01/11 16:21言之有理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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