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王金平司法關說事件
2013/09/1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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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關說在台灣有兩種-
違法的司法關說 - 如司法黃牛, 法官檢察官收賄等...被捉到有金錢利益的交換
不違法的司法關說 - 如王金平,立法委員,民意代表等.., 沒有實質金錢利益的交換
王金平屬於後者, 所以沒有違法, 至於要不要處理, 就看這個政黨的格調..
⋯⋯
台灣喊了多年的司法改革,原來只要求法官檢察官要有guts, 要挺得住各種關說.
國民黨民進黨喊了多年的司法獨立和司法改革,沒有對症下藥, 我們人民都被呼攏了
違法的司法關說 - 如司法黃牛, 法官檢察官收賄等...被捉到有金錢利益的交換
不違法的司法關說 - 如王金平,立法委員,民意代表等.., 沒有實質金錢利益的交換
王金平屬於後者, 所以沒有違法, 至於要不要處理, 就看這個政黨的格調..
⋯⋯
台灣喊了多年的司法改革,原來只要求法官檢察官要有guts, 要挺得住各種關說.
國民黨民進黨喊了多年的司法獨立和司法改革,沒有對症下藥, 我們人民都被呼攏了
改革的困難有二:
1. 打破既有的思考圍籬
2. 打破既有利益者的反彈
魄力是唯一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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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 4樓. jch1232013/09/23 00:08
立委制定的"立法委員行為法",是虛的, 你看王金平關說到現在十幾天了, 有哪位立委出面批判王, 連討論都不曾, 媒體更慘,更是一面倒.
以目前立委的水準和鄉愿, 加上王金平的影響力, "靠立委自律自清", 是假的, 何況涉案人是王,
現在有政黨黨主席願意自清, 倒是台灣民主黑暗中的一盞明燈,值得嘉許.
- 3樓. 日月光明 LKK2013/09/22 23:34被查到的錄音對話不是證據嗎?
起訴立法院長和立法委員﹐不在特偵組權限之內。除了王金平和柯建銘﹐其餘參與者不是已經移送法辦起訴了嗎?這不證明關說從檢調角度而言證據確鑿嗎?
王金平違反了立法委員自定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不得司法關說。但是立法委員行為法沒有罰則﹐也沒賦予特偵組起訴立法院長和立法委員的職權!特偵組只能移送監察院調查!
如果只是以沒有起訴就認定無罪﹐這種推論本身就是偏執之見。 - 2樓. jch1232013/09/20 20:31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違法定罪,要講證據,王金平如果違法,早就被移送法辦,相信大家都痛惡有權有勢的人進行關說,不過現在法律沒有規範,也捉不到違法事證,也只能徒呼負負
所以社會要進步,就要不斷改革 - 1樓. 日月光明 LKK2013/09/19 22:52「不違法的關說」?!關說的目的就是影響判決的結果﹐使之迎合某些人的意願和利益﹐這就是不公正的現象。
沒有直接的金錢交換﹐並不代表沒有其他的利益輸送。
請問兄弟您創造了「不違法的關說」的名詞是鼓吹社會中不公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