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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臉書粉絲團總讚數 買fb粉絲團總讚數 買IG五星/推薦好評
2022/11/26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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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網路口碑起手式應該要怎麼做?

買讚買粉絲數還有效嗎?

新手粉絲頁上路,高粉絲人數有什麼幫助?

臉書粉絲專頁一直是社群經營重點項目,「按讚數」「粉絲數」一直是多數人評估經營成效與人氣的標準與第一印象;而新手電商經營者,在銷售上屢屢碰壁,是投放廣告出了問題,還是客戶對你的粉絲專頁沒有信心呢?

舉個例子來說,對一些消費者來說,「讚」比較多的店家也許比較有可信度;或是「粉絲」越多的餐廳感覺就比較不容易踩到地雷

「買讚」、「買追隨者」是一個很重要的行銷環節,尤其Facebook、Instagram的經營者要透過絕對安全的方式,持續累積粉絲人數,這樣未來進行行銷的時候,就可以留給訪客最佳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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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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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保固是什麼?保固過期後就會掉光嗎?
A2:該類服務均有下降風險存在,下降是隨時可能發生的,因此保固是格外提供的保障,並不代表保固後就會掉光。如同您購買手機保固1年,1年內也是有壞的風險存在,但並不代表1年後就一定會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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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寫一篇自我媒體的時候,往往都需要找一些熱門的新聞,如此才會有更多的收益,因為一些熱門的新聞往往都會和觀點有聯繫, 衝fb個人追蹤數 那麼自媒體人首先就應該把自己的觀點闡述出來,如此就可以吸引其他人來評論,這就能夠有效提升粉絲的人數,當然如果你在尋找到話題性文章之後,根本不知道如何寫文章,不如考慮一下小發貓偽原創,你會發現寫一篇文章的速度更加的快。 買IG洞察報告-貼文珍藏(Savers)

林清玄:水中的藍天  開車從鶯歌到樹林,經過一個名叫“柑園”的地方,看到幾個農夫正在插秧。由于太久沒看到農夫插秧了,再加上春日景明。大地遼闊,使我為那無聲的畫面感動,忍不住下車。  農夫彎腰的姿勢正如飽滿的稻穗,一步一步將秧苗插進水田,并細致敬謹的往后退去。  每次看到農人在田里專心工作,心里就為那勞動的美所感動。特別是插秧的姿勢最美,這世間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向前的,惟有插秧是向后的,也只有向后插秧,才能插出筆直的稻田;那彎腰退后的樣子,總使我想起從前隨父親在田間工作的情景,生起感恩和恭敬的心。  我站在田岸邊,面對著新鋪著綠秧的土地,深深的呼吸,感覺到春天真的來了,空氣里有各種薰人的香氣。剛下過連綿春雨的田地,不僅有著迷蒙之美,也使得土地濕軟,種作更為容易。春日真好,春雨也好!  看著農夫的身影,我想起一首禪詩: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六根清凈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這是一首以生活的插秧來象征在心田插秧的詩。意思是惟有在心田里插秧的人,才能從心水中看見廣闊的藍天,只有六根清凈才是修行者惟一的道路;要趣人那清凈之境,只有反觀回轉自己的心,就像農夫插秧一樣,退步原來正是向前。  站在百尺竿頭的人,若要更進一步,就不能向前飛躍,否則便會粉身碎骨。只有先從竿頭滑下,才能去爬一百零一尺的竿子。  人生里退后一步并不全是壞的,如果在前進時采取后退的姿勢,以謙讓恭謹的方式向前,就更完美了。  “前進”與“后退”不是絕對的,假如在欲望的追求中,性靈沒有提升,則前進正是后退,反之,若在失敗中挫折里,心性有所覺醒,則后退正是前進。  農人退后插秧,是前進,還是退后呢?  甲得從前在小(www.lz13.cn)乘佛教國家旅行,進佛寺禮拜,寺院的執事總會教導,離開大殿時必須彎腰后退,以表示對佛的恭敬。  此刻看著農夫彎腰后退插秧的姿勢,想到與佛寺離去時的姿勢多么相像,仿佛從那細致的后退中,看見了每一株秧苗都有佛的存在。  “青青秧苗,皆是法身”,農人幾千年來就以美麗謙卑的姿勢那樣的實踐著。那美麗的姿勢化成金黃色的稻穗,那彎腰的謙卑則化為累累垂首的稻子,在土地中生長,從無到有、無中生有,不正是法身顯化的奇跡嗎?  從柑園的農田離開,車于穿行過柳樹與七里香夾道的小路,我的身心爽然,有如山間溪流一樣明凈,好像剛剛在佛寺里虔誠的拜過佛,正彎腰往寺門的方向退去。  空中的藍天與水中的藍天一起包圍著我,從兩頰飛過,帶著音樂。 林清玄散文集__林清玄作品 林清玄:雞肉絲菇 林清玄:長途跋涉的肉羹分頁:123

人生不是不允許哭泣的場合  文/Ricas  從小母親就教誨我遇到挫折時定要沉穩有擔當,更要人前不言棄,有淚不輕彈!父親說眼淚是晦氣的事因此非常忌諱,可我偏愛哭,父親也會很不留情的在一旁數落,而姐姐就在一旁不作聲的扯著我的衣角以示安慰,熟識的親戚朋友總說,這兩孩子的脾性真是對調了,男孩愛哭,女孩堅強。  長大后我為自己愛哭找了一個合理又體面的托詞—感性。  而姐姐,漸漸成了一個即使內心悲愴萬分也可以隱忍的人,她似乎一直偏執的認為著只要不在人前掉淚就不會讓人看見她的弱點。從來她都是一個內斂自持的人,不輕易袒露她的喜樂,似乎也從不需要有人分憂她的憂愁,而我卻從她掘強的眼神中看到了她的心事。  我記得那是一個冷冽的冬天,家鄉的冬天總是霰雪漫天,地上堆積了厚厚的雪,爸媽工作出差在外,囑咐我們把家看好彼此照應,早上起床,看到你給我留了一張上面寫著“飯菜在桌上,熱了就可以吃,我下午在外,晚點回來,記得看好家”的便條。夜深了,你尚未歸家,我覺得擔心,便獨自去尋你,我沿著去你學校的路走,看到路邊的人工湖泊都結冰了,成群的孩童在湖面上嬉耍打鬧,這使我內心增添了幾分擔憂,轉角走到路口,便看見你坐在路邊的臺階上無聲的低泣,那是我第一次看見你流淚,我在旁注視了良久,內心一直在揣測你為何而哭,可又忍住不問原由。我走過去拍了你的肩膀說“姐,一個人在這干嘛?我和朋友在這附近滑雪,準備回家了,你走不走的?”你不說話,起身和我一起走向回家的路,途中我們兩人都保持了緘默。  其實,那一刻的我多想為你擦拭眼角的淚,輕拂那被淚水打濕的頭發,只是我知道按你的性情即使問了你也不會作答的。就這樣任憑你獨飲心事。我相信總會有一個合適的人給你一個肩膀肩負起你的心事與憂愁的。  在這煙塵世間行走這么多年之后發現,無論是至親還是摯友,若有一方時常懷揣著不可告知自己的心事,當你察覺后,那種心情真是錐心難耐,若是問起,又怕戳破對方的痛楚,若是不問,又覺得那種不了解,是一種情感上的缺口。你要知道,生活當中,若是你的至親或是摯愛無法領略我們發自內心的那種關懷,反而是選擇不告知與逃避,這對于關懷者而言是一種欺瞞與不信任。若彼此是本就遠疏的關系,倒是容易理解也容易淡然的事。若彼此情感深厚,對方的每一滴眼淚都是需要我們去珍視的。  后來的幾年,Z的出現成了姐姐感情生活中的一部分,彼此感情延續了6年的時間,姐姐說,她是打算嫁給這個平凡的男子的,為他放棄事業,為他生兒育女的。雙方家庭也已在籌備訂婚的事宜。直至今年秋至,街道兩旁的落葉紛紛離樹凋萎,似乎預示著某種情感的終結。Z發短信告知了他與姐姐多年的好友J2年的地下戀,幾行簡短的文字道明了隱瞞已久的真相。姐姐將這件事在飯桌上告知了我,囑咐我不要和家人透露,家人若是問起為何與Z分開就說是因為不喜歡了。姐姐還是一貫的故作堅強,一個勁的埋頭工作,那種頑掘看得人心疼。  可我又何嘗不知道,6年的感情對于一個內心沉實的女子而言是厚重如珍寶的,她將她最姣澀的青春與容顏交付給了一個曾給予她承諾又親手戳破的男人,6年的時光若說是一場夢,也是一場難以醒來的夢,不知多少個午夜夢回驚擾姐姐曾安頓好的心。那年冬天,姐姐坐在路邊臺階上低泣的畫面一直在我的腦海循環播放,我實在放心不下。我也曾以為Z是她生命里可以交付心事與憂愁的人,可他與J的事真是一場荒唐的戲,斷的是兩份感情!  我放心不下,便搬去和姐姐短暫居住了一陣子。最初一切如常,與以往的生活似乎并無不同。  那是像往日一樣的夜晚,城市的喧嘩靜了下來,姐姐做了夜宵,她突然對我說了一席話,她說,弟,你要知道,對待每一份感情你都不要輕易向對方允諾任何事,一些好聽的盟誓總是經不起現實的拷打,是很容易就夭折的事,你更要知道,若你對一個人允諾了,便是給了對方一片遼闊的天空,你告訴對方,可以在天空中翱翔,但當你忘了告訴對方,天空也會下起雨打起雷的時候,這對于內心有期許的人而言是一種陷阱,一旦陷入了,會摔得傷痕累累。(www.lz13.cn)這么多年了,我自認為我是一個足夠堅強的女人,我從不向任何人透露我內心半點心事,Z的出現打破了這一格局,我將我稚幼到年長的經歷與困苦告知了他,讓他走入了我緊閉的心扉,這6年的日日月月累積了我對他一份份厚重的感情,可世事難料,一切來得猝不及防,J的介入更讓這段感情變得戲劇化,這點挫折我是能承受的,只是想起6年的感情背負了出賣、背叛之后內心太過不甘,Z昨晚發短信給我,說是要感謝我的成全。“說到這里,姐姐的眼淚奪眶而出抽泣了起來,整個人的身體隨著內心的悲愴也隨之顫抖著,那一刻,我一個懷抱將她擁住,仿若也聽到了這么多年來擠壓在她內心中吶喊。我告訴她,無論你經受了何種風霜雨露,請一定要記住,家是你最堅實的后盾,也是你永遠可以倚靠的港灣。  搬出姐姐家的前幾天,她理清了思緒,辭去了工作,一個人背著簡單的行李去旅行了,她說要去看看這個世間還存在著的美好風景,去找回這幾年在Z身上走失掉的青春。  我想無論你是誰,即使你內心再堅實,也會有崩壞的一天吧,那一刻就讓眼淚來洗滌晦暗的心吧!你也終會遇到一個與你攜手一生的人,他會給你一個遼闊無畏的胸懷容納你的萬千情懷,他也會給你一個寬厚的肩膀肩負起你的歡樂憂愁,他更會為你抵擋前路的風霜雨雪,為你擦拭眼角因為感動而晶瑩的淚光。 寫給高三學子:不要為打翻的牛奶哭泣 哭泣著向前奔跑 一個女孩兒的十年:她的愛情讓我感動到哭泣 描寫哭泣的句子分頁:123

梁遇春:談“流浪漢”  當人生觀論戰已經鬧個滿城風雨,大家都談厭煩了不想再去提起的時候,我一天忽然寫一篇短文,叫做《人死觀》。這件事實在有些反動嫌疑,而且該挨思想落后的罪名,后來仔細一想,的確很追悔。前幾年北平有許多人討論Gentleman,這字應該要怎么樣子翻譯才好,現在是幾乎誰也不說這件事了,我卻又來喋喋,談那和“君子”Gentleman 正相反的“流浪漢”Vagabond,將來恐怕免不了自悔。但是想寫文章,哪能夠顧到那么多呢?  Gentleman 這字雖然難翻,可是還不及 Vagabond 這字那樣古怪,簡直找不出適當的中國字眼來。普通的英漢字典都把它翻做“走江湖者”,“流氓”,“無賴之徒”,“游手好閑者”……,但是我覺得都失丟這個字的原意。Vagabond既不象走江湖的賣藝為生,也不是流氓那種一味敲詐。“無賴之徒”、“游手好閑者”都帶有貶罵的意思,Vagabond卻是種可愛的人兒。在此無可奈何的時候,我只好暫用“流浪漢”三字來翻,自然也不是十分合式的。我以為Gentleman,Vagabond這些字所以這么刁鉆古怪,是因為它們被人們活用得太久,原來的意義已消失。于是每個人用這個字時候都添些自己的意思,這字的涵義越大,更加好活用了。因此在中國尋不出一個能夠引起那么多的聯想的字來。本來 Gent1eman、Vagabond這二個字和財產都有關系的,一個是擁有財產,豐衣足食的公子,一個是毫無恒產,四處飄零的窮光蛋。因為有錢,自然能夠受良好的教育,行動舉止也溫文爾雅,談吐也就蘊藉不俗,更不至于跟人銖錙必較,言語沖撞了。Gent1eman 這字的意義就由世家子弟一變變做斯文君子。所以現在我們不管一個人出身的貴賤,財產的有無,只要他的態度是溫和,做人很正直,我們都把他當做 Gent1eman。一班窮酸的人們被人冤枉時節,也可以答辯道:“我雖然窮,卻是個Gent1eman。”Vagabond這個字意義的演化也經過了同樣的歷程。本來只指那班什么財產也沒有,天天隨便混過去的人們。他們既沒有一定的職業,有時或者也干些流氓的勾當。但是他們整天隨遇而安,倒也無憂無慮,他們過慣了放松的生活,所以就是手邊有些錢,也是胡里胡涂地用光,對人們當然是很慷慨的。他們沒有身家之慮,做事也就痛痛快快,并不象富人那種畏首畏尾,瞻前顧后。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話是隨便地順口開河,有時也胡謅些有趣味的謊語。他們萬事不關懷,天天笑呵呵,規矩的人們背后說他們沒有責任心。他們與世無件,既不會桌上排著一斗黃豆,一斗黑豆,打算盤似地整天數自己的好心思和壞心思,也不會皺著眉頭,弄出連環巧計來陷害人們。他們的行為是胡涂的,他們的心腸是好的。他們是大個頑皮小孩,可是也帶了小孩的天真。他們腦里存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幻想,滿臉春風,老是笑迷迷的,一些機心也沒有。……我們現在把凡是帶有這種心情的人們都叫做Vagabond,就是他們是王侯將相的子孫,生平沒有離開家鄉過也不礙事。他們和中國古代的俠客有些相像,可是他們又不像俠客那樣樸刀橫腰,給夸大狂迷住,一臉兇氣,走遍天下專為打不平。他們對于倫理觀念,沒有那么死板地癡癡著。我不得已只好翻做“流浪漢”,流浪是指流浪的心情,所我所贊美的流浪漢或者同守深閨的小姐一樣,終身未出鄉里一步。  英國十九世紀末葉詩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 AlexanderSmith對于流浪漢是無限地頌揚。他有一段描寫流浪漢的文章,說得很妙。他說:“流浪漢對于多事情的確有他的特別意見。比如他從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養大,心里很愛她,而她小孩時候對于他的感情也是跟著年齡熱烈起來,他倆結合后大概也可以好好地過活,他一定把她娶來,并沒有考慮到他們收入將來能夠不能夠允許他請人們來家里吃飯或者時髦地招待朋友。這自然是太魯莽了。可是對于流浪漢你是沒法子說服他。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過的邏輯(他自己卻以為是很自然的推論),他以為他是為自己娶親的,并不是為招待他的朋友的緣故;他把得到一個女人的真心同純潔的胸懷比袋里多一兩鎊錢看得重得多。規矩的人們不愛流浪漢。那班膝下有還未出嫁姑娘的母親特別怕他 ── 并不是因他為子不孝,或者將來不能夠做個善良的丈夫,或者對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別人的手,總不會把錢牢牢地握著。他對于外表絲毫也不講究。他結交朋友,不因為他們有華屋美酒,卻是愛他們的性情,他們的好心腸,他們講笑話聽笑話的本領,以及許多別人看不出的處。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類的,在富人的宴會里卻反不常見到他的蹤跡。我相信他這種流浪態度使他得到許多好處。他對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觸過。他對于人性曉得便透徹,好像一個人走到鄉下,有時舍開大路,去憑吊荒墟古冢,有時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們也攀談起來,這種人對于鄉下自然比那坐在四輪馬車里驕做地跑過大道的知道得多,我們因為這無理的驕做,失丟了不少見識。一點流浪漢的習氣都沒有的人是沒有什么價值的。”斯密士說到流浪漢的成家立業的法子,可見現在所謂的流浪漢并不限于那無家可歸,腳跟如蓬轉的人們。斯密士所說的只是一面,讓我再由另一個觀察點 ── 流浪漢和Gentleman 的比較 ── 來論流浪漢,這樣子一些一些湊起來或者能夠將流浪漢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漢的性格復雜萬分,(漢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簡單的人們)絕不能一氣說清。  英國文學里分析Gentleman 的性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分子紐門G.H.Newman(紐門,英國作家,紅衣主教)的《大學教育的范圍同性質》。紐門說:“說一個人他從來沒有給別人以苦痛,這句話幾乎可以做‘君子’的定義……‘君子’總是從事于除去許多障礙,使同他接近的人們能夠自然地隨意行動;‘君子’對于他人行動是取贊同合作態度,自己卻不愿開首主動……真正的‘君子’極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塊的人們心里感到不快或者顫震,以及一切意見的沖突或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悶、怨恨;他最關心的是使每個人都很隨便安逸像在自己家里一樣。”這樣小心翼翼的君子,我們當然很愿意和他們結交,但是若使天下人都是這么我讓你,你體貼我,扭扭捏捏地,誰也都是捧著同情等著去附和別人的舉動,可是誰也不好意思打頭陣;你將就我,我將就你,大家天天只有個互相將就的目的,此外是毫無成見的,這種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惜是死國的和平。迫得我們不得不去歡迎那豪爽英邁,勇往直前的流浪漢。他對于自己一時興到想干的事趣味太濃厚了,只知道口里吹著調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這事對人是有益是無益,會成功還是容易失敗,自然也沒有慮及別人的心靈會不會被他攪亂,而且“君子”們袖手旁觀,本是無可無不可的,大概總會穿著白手套輕輕地鼓掌。流浪漢干的事情不一定對社會有益,造福于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計得失,不論是非的英氣總可以使這麻木的世界呈現些須生氣,給“君子”們以贊助的材料,免得“君子”們整天掩著手打呵欠(流浪漢才會痛快地打呵欠,“君子”們總是像林黛玉那樣子抿著嘴兒)找不出話講,我承認偷情的少女,再嫁的寡婦都  是造福于社會的,因為沒有她們,那班貞潔的小姐,守節的孀婦就失丟了談天的材料,也無從來贊美自己了。并且流浪漢整天瞎鬧過去,不僅目中無人,簡直把自己都忘卻了。真正的流浪漢所以不會引起人們的厭惡,因為他已經做到無人無我的境地,那一剎那間的沖動是他惟一的指導,他自己愛笑,也喜歡看別人的笑容,別的他什么也不管了。“君子”們處處為他人著想,弄得不好,反使別人怪難受,倒不如流浪漢的有飯大家吃,有酒大家喝,有話大家說,先無彼此之分,人家自然會覺得很舒服,就是有沖撞地方,也可以原諒,而且由這種天真的沖撞更可以見流浪漢的毫無機心。真是像中國舊文人所愛說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流浪漢任性順情,萬事隨緣,絲毫沒有想到他人,人們卻反覺得他是最好的伴侶,在他面前最能夠失去世俗的拘束,自由地行動。許多人愛留連在烏煙瘴氣的酒肆小茶店里,不愿意去高攀坐在王公大人們客廳的沙發上,一班公子哥兒喜歡跟馬夫下流人整天打伙,不肯到他那客氣溫和的親戚家里走走,都是這種道理。紐門又說:“君子知道得很清楚,人類理智的強處同弱處,范圍同限制。若使他是個不信宗教的人,他是太精明太雅量了,絕不會去嘲笑或者反宗教;他太智慧了,不會武斷地或者熱狂地反教。  他對于虔敬同信仰有相當的尊敬;有些制度他雖然不肯贊同,可是他還以為這些制度是可敬的良好的或者有用的;他禮遇牧師,自己僅僅是不談宗教的神秘,沒有去攻擊否認。他是信教自由的贊助者,這并不只是因為他的哲學教他對于各種宗教一視同仁,一半也是由于他的性情溫和近于女性,凡是有文化的人們都是這樣。”這種人修養功夫的確很到家,可謂火候已到,絲毫沒有火氣,但是同時也失去活氣,因為他所磨煉去的火是 Prometheus(普羅米修斯)由上天偷來做人們靈魂用的火。十八世紀第一畫家Reynolds(雷諾茲,英國畫家)是位脾氣頂好的人,他的密友約翰生(就是那位麻臉的胖子)一天對他說:“Reynolds你對于誰也不恨,我卻愛那于恨人的人。”約翰生偉大的腦袋蘊蓄有許多對于人生微妙的觀察,他通常沖口而出的牢騷都是入木三分的慧話。恨人恨得好( good hater)真是一種藝術,而且是人人不可不講究的。我相信不會熱烈地恨人的人也是不知道怎地熱烈地愛人。流浪漢是知道如何恨人,如何愛人。他對于宗教不是拼命地相信,就是盡力地嘲笑。Donne(約翰·頓,英國教士,詩人),Herrick(羅·赫里克,英國傳教士,詩人),Celleni(B·塞里尼,意大利作家,雕刻家)都是流浪漢氣味十足的人們,他們對于宗教都有狂熱;Voltaire(伏爾泰),Nietzsche(尼采,德國哲學家)這班流浪漢就用盡俏皮的辭句,熱嘲冷諷,掉盡槍花,來譏罵宗教。在人生這幕悲劇的喜劇或者喜劇的悲劇里,我們實在應該旗幟分明地對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擁護,否則到處當協,灰色地獨自躑躅于戰場之上,未免太單調了,太寂寞了。我們既然知道人類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么又何必自作聰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對于一切主張都持個大人聽小孩說夢話態度,保存一種白癡的無情臉孔,暗地里自夸自己的眼力不差,曉得可憐同原諒人們低弱的理智。真真對于人類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著人們胡鬧,大家一起亂來,對人們自然會有無限同情。和人們結伙走上錯路,大家當然能夠不言而喻地互相了解。當濁酒三杯過后,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視而笑,莫逆于心,那時人們才有真正同情,對于人們的弱點有愿意的諒解,并不像“君子”們的同情后面常帶有我佛如來憐憫眾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觀者,所以我對于厚厚的約翰生傳會不倦地溫讀,聽人提到 Addison(愛迪生,英國詩人,散文家)的旁觀報就會皺眉,雖然我也承認他的文章是珠圓玉潤,修短適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尸一般的冰冷。紐門自己說“君子”的性情溫和近于女性(The gentleness and effeminacyof feeling),流浪漢雖然沒有這類在臺上走S式步伐的旖旎風光,他卻具有男性的健全。他敢赤身露體地和生命肉搏,打個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漢的結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滿趣味的,他沒有白過一生,他嘗盡人生的各種味道然后再高興地去死的國土里邀游。這樣在人生中的趣味無窮翻身打滾的態度,已經值得我們羨慕,絕不是女性的的“君子”所能曉得的。  那穌說過:“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漢無時不是只顧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卻無時不盡量地享受生之樂。守己安分的人們天天守著生命,戰戰兢兢,只怕失丟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樂完全忽略,到了蓋棺論定,自己才知道白寶貴了一生的生命,卻毫無受到生命的好處,可惜太遲了,連追悔的時候都沒有。他們對于生命好似守財虜的念念不忘于金錢,不過守財虜還有夜夜關起門來,低著頭數血汗換來的錢財的快樂,愛惜生命的人們對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擔心,連這種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沒有,守財虜為了金錢緣故還肯犧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頭也消失了,光會顧惜自己皮膚的人們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給他那份應得的快樂。用句羅素的老話,流浪漢對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沖動,是被創造沖動的勢力鼓舞著。實在說起來,宇宙間萬事方物流動不息,那里真有常住的東西。只有滅亡才是永存不變的,凡是存在的天天總脫不了變更,這真是“法輪常轉”。Walter Pater(裴特爾,英國散文家)在他的《文藝復興研究》的結論曾將這個意思說得非常美妙,可惜寫得太好了,不敢翻譯。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間,變幻萬千的,不跳動的心是屬于死人的。  所以除非順著生命的趨勢,高興地什么也不去管望前奔,人們絕不能夠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ckson(杰克遜,美國法學家)在他那篇論“流浪漢”文里說:“流浪漢如人生命的波濤洶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緊緊地拿著,(普通人將生命握得太緊,反把生命弄僵化死了)卻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兒,伸開他的柔軟身體,跟著波兒上下,他感覺到處處觸著生命,他身內的熱血也起共鳴。最能夠表現流浪漢這種精神的是美國放口高歌、不拘韻腳的惠提曼(Walt  Whitman)。他那本詩集《草之葉》(Leaves of Grass)里句句詩都露出流浪漢的本色,真可說是流浪漢的圣經。流浪漢生活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們的生活是很危險的。踢足球,當兵,爬懸崖峭壁……所以會那么饒有趣味,危險性也是一個主因。在這個單調寡趣,平淡無奇的人生里凡有血性的人們常常覺到不耐煩,聽到曠野的呼聲,原人時代嘯游山林,到處狩獵的自由化做我們的本能,潛伏在黑禮服的里面,因此我們時時想出外涉險,得個更充滿的不羈生活。萬頃波濤的大海誰也知道覆滅過無千無數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許多盎格羅薩格遜的小孩戀著海上危險的生涯,寧愿拋棄家庭的安逸,違背父母的勸諭,跑去過碧海蒼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會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為它是世上最險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漢哪個不愛冒險,愛慕海洋的生活,不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夠有小說家們像 Marryat(墨雅特,英國小說家),Cooper(科伯,英國詩人),Loti(洛蒂,法國小說家),Conrad(康拉德,英國小說家),等等去描寫它,而他們的名著又能夠博多數人的同情。藹理斯曾把人生比做到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說是個跳舞場,那么流浪漢是醉眼朦隴,狂歡地跳二人旋轉舞的人們.規矩的先生們卻坐在小桌邊無精打采地喝無聊的咖啡,空對著似水的流年悵惆。  流浪漢在無限量地享受當前生活之外,他還有豐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侶。Dickens(狄更斯,英國小說家)的《塊肉余生述》(今譯《大衛· 科波菲爾》)里面的 Micawber在極窮困的環境中不斷他說:“我們快交好運了。”這確是流浪漢的本色。他總是樂觀的,走的老是薔薇的路。他相信前途一定會光明,他的將來果然會應了他的預測,因為他一生中是沒有一天不是欣欣向榮的;就是悲哀時節,他還是肯定人生,痛痛快快地哭一陣后,他的淚珠已滋養大了希望的根苗。他信得過自己,所以他在事情還沒有做出之前,就先口說蓮花,說完了,另一個新的沖動又來了,他也忘卻自己講的話,那事情就始終沒有干好。這種言行不能一致,孔夫子早已反對在前,可是這類英氣勃勃的矛盾是多么可愛!藹理斯在他的名著《生命的跳舞》里說:“我們天天變更,世界也是天天變更,這是順著自然的路,所以我們表面的矛盾有時就全體來看卻是個深一層的一致。”(他的話大概是這樣,一時記不清楚。)流浪漢跟著自然一團豪興。想到哪里就說到哪里,他的生活是多么有力。行為不一定是天下一切主意的唯一歸宿,有些微妙的主張只待說出已是值得贊美了,做出來或者反見累贅。神話同童話里的世界哪個不愛,雖然誰也知道這是不能實現的。流浪漢的快語在慘淡的人生上布一層彩色的虹。這就很值得我們謝謝了,并且有許多事情起先自己以為不能勝任,若使說出話來,因此不得不努力去干,倒會出乎意料地成功;倘然開頭先怕將來不好,連半句話也不敢露,一碰到障礙,就隨它去,那么我們的做事能力不是一天天退化了。一定要言先乎事,做我們努力的刺激,生活才有興味,才有發展。就是有時失敗,富有同情的人們定會原諒,尖酸  刻薄人們的同情是得不到的,并且是不值一文的。我們的行為全藉幻想來提高,所以 Masefield(梅斯菲爾德,英國文學家)說:“缺乏幻想能力的人民是會滅亡的。”幻想同矛盾是良好生活的經緯。流浪漢心里想出七古八怪的主意,干出離奇矛盾的事情。什么傳統正道也束縛他不住,他真可說是自由的驕子,在他的眼睛里,世界變做天國,因為他過的是天國里的生活。  若使我們翻開文學史來細看,許多大文學家全帶有流浪漢氣味。Shakespeare(莎士比亞)偷過去時人家的鹿,Ben.Jonson (本。約森,英國詩人,劇作家),Marlowe(馬婁,英國作家,詩人)等都是Mermaid Tavern這家酒店的老主顧Goldsmith (古爾德史密斯,愛爾蘭文學家)吳市吹簫,靠著他的口笛遍游大陸,Steele(斯蒂爾,英國散文家)整天忙著躲債,Charles Lamb(蘭姆,英國作家),Leigh Hunt (享特,英國作家)顛頭顛腦,吃大煙的Coleridge (柯勒律治,英國詩人,哲學家),De Quincey (德昆西,英國散文家)更不用講了,拜倫,雪萊,濟茨那是誰也曉得的。就是Wordsworth(華茲華斯,英國詩人)那么道學先生神氣,他在法國時候,也有過一個私生女,他有一首有名的十四行詩就是說這個女孩。目光如炬專說精神生活的塔果爾,小孩時候最愛的是逃學。Browning(勃朗寧,英國詩人)帶著人家的閨秀偷跑,Mrs.Browning(勃朗寧夫人)違著父親淫奔,前數年不是有位好事先生考究出Dickens( 狄更斯)年青時許多不軌的舉動,其他如 Swinburen(斯文伯恩,英國詩人,批評家),Stevenson(斯蒂文生,英國小說家)以及《黃書》雜志那班唯美派作家那是更不用說了。為什么偏是流浪漢才會寫出許多不朽的書,讓后“君子”式的大學生整天整夜按部就班地念呢?頭一下因為流浪漢敢做敢說,不曉得掩飾求媚,委曲求全,所以他的話真摯動人。有時加上些瞞天大謊,那謊卻是那樣子大膽子地杜撰的,一般拘謹人和假君子所絕對不敢說的。謊言因此有謊言的真實在,這真實是扯謊者的氣魄所逼成的。而且文學是個性的結晶,個性越顯明,越能夠坦白地表現出來,那作品就更有價值。流浪漢是具有出類拔萃的個性的人物,他們的  思想同行事全有他們的特別性格的色彩,他們豪爽直截的性情使他們能夠把這種怪異的性格躍躍地呈現于紙上。斯密士說得不錯:“天才是個流浪漢”,希臘哲學家講過知道自己最難,所以在世界文學里寫得好的自傳很少,可是世界中所流傳幾本不朽的自傳全是流浪漢寫的。Cellini(B·塞里尼,意大利雕刻家,作家)殺人不眨眼,并且敢明明白白地記下,他那回憶錄(Memoirs)過了幾千年還沒有失去光輝。Augustine(奧古斯丁,古羅馬思想家)少年時放蕩異常,他的仟悔錄卻同托爾斯泰(他在莫斯科縱欲的事跡也是不可告人的)的懺悔錄,盧騷的仟悔錄同垂不朽。富蘭克林也是有名的流浪漢,不管他怎樣假裝做正人君子,他那浪子的骨頭總常常露出,只要一念 Cobbett(考貝特,英國新聞記者)攻擊他的文章就知道他是多么古怪的一個人。De Quincey(德昆西)的《英國一個吃鴉片人的懺悔錄》,這個名字已經可以告訴我們那內容了。做《羅馬衰亡史》的Gibbon(吉朋,英國歷史學家),他年青時候愛同教授搗亂,他那本薄薄的自傳也是個愉快的讀物。Jeffries(杰弗里斯,英國小說家)一心全在自然的美上面,除開游蕩山林外,什么也不注意,他那《心史》是本冰雪聰明,微妙無比的自白。記得從前美國一位有錢老太太希望她的兒子成個文學家,寫信去請教一位文豪,這位文豪回信說:“每年給他幾千鎊,讓他自己鬼混去罷。”這實在是培養創造精神的無上辦法。我希望想寫些有生氣的文章的大學生不死滯在文科講堂里,走出來當一當流浪漢罷。最近半年北大的停課對于中國將來文壇大有裨益,因為整天沒有事只好逛市場跑前門的文科學生免不了染些流浪漢氣息。這種千載一時的機會,希望我那些未中業的同學們好好地利用,免貽后悔。  前幾年才死去的一位英國小說家Conrad(康拉德)在他的散文集《人生與文學》內,談到一位有流浪漢氣的作家 Luf-fmann ,說起有許多小女讀他的書以后,寫信去向他問好,不禁醋海生波,顧影自憐地(雖然他是老舟子出身)嘆道:“我平生也寫過幾本故事(我不愿意無聊地假裝自謙)既屬紀實,又很有趣。可是沒有女人用溫柔的話寫信給我。為什么?只是因為我沒有他那種流浪漢氣。家庭中可愛的專制魔王對于這班無法無天的人物偏動起憐惜的心腸。”流浪漢確是個可愛的人兒,他具有完全男性,情懷瀟灑,磊落大方,哪個懷春的女兒見他不會傾心。俗語說:“癡心女子負心漢。”就是因為負心漢全是處處花草顛連的浪子,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頭,他那痛快淋漓的氣概自然會叫那老被人拘在深閨里的女孩兒一見心傾,后來無論他怎地負心總是癡心地等待著。中古的貴女愛騎士,中國從前的美人愛英雄總是如花少女對于風塵中飄蕩人的一往情深的表現。紅拂的夜奔李靖,烏江軍帳皇的虞姬,隨著范蠡飄蕩五湖的西施……這些例子也不知道有多少。清朝上海窯子愛姘馬夫,現在電影明星姘汽車夫,姨太太跟馬弁偷情也是同樣的道理。總之流浪漢天生一種叫人看著不得不愛的情調,他那種古怪莫測的行徑剛中女人愛慕熱情的易感心靈。豈女人的心見著流浪漢會熔,我們不是有許多瞎鬧胡亂用錢行事乖張的朋友,常常向我們借錢搗亂,可是我們始終戀著他們率直的態度,對他們總是憐愛幫忙。天下最大的流浪漢是基督教里的魔鬼。可是那個人心里不喜歡魔鬼。在莎士比亞以前英國神話劇盛行時候,丑角式的魔鬼一上場,大家都忙著拍手歡迎,魔鬼的一舉一動看客必定跟著捧腹大笑。Robert Lynd  (林德,愛爾蘭散文家)在他的小品文集《橘樹》里《論魔鬼》那篇中說:“《失樂園》詩所說的撒但在我們想像中簡直等于兒童故事里面偉大英猛的海盜。”凡是兒童都愛海盜,許多人念了密爾敦史詩覺得詭譎的撒但比板板的上帝來得有趣得多。魔鬼的堪愛地方大多了,不是隨便說得完,留得將來為文細論。  清末有幾位王公貝勒常在夏天下午換上叫花子的打扮,偷跑到什剎海路旁口唱蓮花向路人求乞,黃昏時候才解下百衲衣回王府去。我在北京住了幾年,心中很羨慕旗人知道享樂人生,這事也是一個證明。大熱天氣里躺在柳蔭底下,順口唱些歌兒,自在地飽看來往的男男女女;放下朝服,著半件輕輕的破衫,嘗一嘗暫時流浪生活的滋味,這是多么知道享受人生。戲子的生活也是很有流浪漢的色彩,粉墨登場,去博人們的笑和淚,自己仿佛也變做戲中人物,清末宗室有幾位很常上臺串演,這也是他們會尋樂地方。白浪滔天半生奔走天下,最后人藝者之家,做一個門弟于,他自己不勝感慨,我卻以為這真是浪人應得的涅1 。不管中外,戲子女優必定是人們所喜歡的人物,全靠著他們是社會中最明顯的流浪漢。Dickens(狄更斯)的小說所以會那么出名,每回出版新書時候,要先通知警察到書店門口守衛,免得購書的人爭先恐后打起架來,也是因為他書內大腳色全是流浪漢,Pick-wick俱樂部那四位會員和他們周游中所遇的人們,《雙城記》中的Carton等等全是第一等的流浪漢。《儒林外史》的杜少卿,《水滸》的魯智深,《紅樓夢》的柳二郎,《老殘游記》的補殘老是深深地刻在讀者的心上,變成模范的流浪漢。  流浪漢自己一生快活,并且憑空地布下快樂的空氣,叫人們看到他們會高興起來,說不出地喜歡他們,難怪有人說:“自然創造我們時候,我們個個都是流浪漢,是這俗世把我弄成個講究體面的規人。”在這點我要學著盧騷,高呼“返于自然”。無論如何,在這麻木不仁的中國,流浪漢精神是一服極好的興奮劑,最需要的強心針。就是把什么國家,什么民族一筆勾銷,我們也希望能夠過個有趣味的一生,不像現在這樣天天同不好不壞,不進不退的先生們敷衍。寫到這里,忽然記起東坡一首西江月,覺得很能道出流浪漢的三昧,就抄出做個結論罷!  照野彌彌淺浪,  橫空隱隱層霄,  障泥未解玉驕,  我欲醉眠芳草。  可惜一溪風月,  莫教踏碎瓊瑤,  解鞍枕綠楊橋,  杜字一聲春曉。  頃在黃州,春(www.lz13.cn)夜行薪水中,過酒家,飲酒醉。乘月至一溪橋上,解鞍曲肱,醉臥少休。及覺已曉,亂山攢擁,流水鏘鏘,疑非塵世也。書此語橋柱上。 梁遇春作品_梁遇春散文集 梁遇春:善言 梁遇春:毋忘草分頁: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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