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國文題型改變 高考或特考二、三級(等)不受影響
2009/02/19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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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考選部二月九日提出「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中指出,針對國家考試中的國文命題原則進改進及辦理修正相關考試規則、閱卷規則等事宜。與國考生息息相關的是國文試題題型的組合變化、配合比率予以調整成四類,適合不同考試型態,其中已取消作文及公文考試,全部採測驗型態的考試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考五等考試、專技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但參加高考二級、三級、特考二等、三等考試的題型配分型態與目前相同。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三級、特考二等、三等考試
題型:作文(50%)、公文(20%)與測驗(30%)
2、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考四等考試
題型:作文(50%)與測驗(50%)
3、專技人員特考中醫師考試
題型:作文(50%)、翻譯(20%)與測驗(30%)
4、專技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考五等
題型:採測驗(100%)
在命題技術與試題品質方面,以語文應用能力為主、命題取材範圍應多元化、依考試等級分別建置測驗題、公文及作文題庫、研訂國文科測驗題的命題型態。閱卷方法改進方面,建議配合建立閱卷委員評分趨向資料庫、評分應力求客觀公正,先採行分題評閱(作文、公文分別評閱),必要時得採行平行兩閱、公文評閱應比照作文評閱擬定及建立評分標準、落實三等九級制評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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