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眉頭總是深鎖多,舒展少。太多煩人的的公事要做,包括想做的、不想做的、還有,拖很久沒有做,期限快到的。
兩個月前我們標售一筆土地,因為毗鄰有兩筆地是xx局的,就三筆地綁在一起順便幫他們標售。後來那些地順利的標脫了,得標人錢也都匯到我們戶頭了,接下來要辦產權移轉。我們這邊沒問題,因為錢已經進戶頭,只要簽上去准了就可以在相關書表用印,給得標人去辦產權移轉。但是xx局的承辦人說要看到錢進他們戶頭,他們才要用印。於是,我只好趕緊辦入帳好把錢撥給xx局。經過「漫長」的公文流程,終於可以把錢匯進xx局了。
前兩天桌上電話響了。
「喂,你要匯給xx局的錢要繳二十元的手續費喔!」原來是出納打來的。
『為什麼?同一家銀行不同帳號間匯款不是不用錢嗎?』
「因為#*&$@!#*&$@!#」那時在忙其他事,沒仔細聽出納說什麼。
『那可以從要匯給對方的錢裡面扣嗎?』
「你可以打電話給對方問看看。」
『喔!』
於是我趕緊打電話給對方承辦人。
『喂,T小姐嗎,我C先生啊!』
「錢來也嗎?」果然也是被得標人追的緊。
『不是啦,我們要匯給你們的錢說要繳手續費二十元,可以從你們的錢裡面扣嗎?』
「不行!地價款一毛錢都不能少!」
『那怎麼辦?』
「不然你們先出,開個收據之類的,到時候給我們,我們會計這邊再給你錢。」
『那我問一下出納好了。』
我趕緊再打電話給出納。
『對方說要我們開收據給他們,他們再給我們錢,可以嗎?』
「是可以啦,不過如果我們要由公家出二十元,要先寫簽,奉核後才可以喔!」
『啊??!!』我有點驚訝了。
「對啊!不是說公家出就公家出的。」
『喔,那好吧,我自己出好了,你先幫我墊著,下次再拿給你。』為了二十元還要寫簽,等公文跑回來頭髮都白了。
「好啦,你是第三個這樣做的,呵!」哇勒,真的是整個給他 orz!
還有一次,也是自己先墊錢,再拿收據核銷。都已經貼黃單了還被退,說要寫簽敘明理由。黃單上不是有用途,那就是理由啊,真是#*&$@。後來我就把收據丟掉抽屜裡,昨天整理抽屜才剛用碎紙機銷毀,哈哈。
公家機關的「金魚缸效應」從這二十元就可以看出來啊!(囈語中~~)
PS.錢最後終於匯進了xx局的帳戶了,二十元,先欠著,下次再還出納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