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未帶健保卡,七天內無法補送健保卡至診所,是不是就無法退費?其實,是可以到健保局辦理退費。
《適用狀況》
七天內無法補送健保卡於就醫診所,即未於就醫日起七日內向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補送保險憑證或免部份負擔證明者。
《受理單位》
救診醫院所在地之健保局轄區分局
《申請事項》
1.保險對象請依式填具「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並且交由投保單位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2.年滿20歲具行為能力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不得指定付款人,未滿20歲者,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並附身份證明文件;本人死亡者,由法定繼承人申請,並附身份證明文件及聲明書。
3.若為投保單位代墊醫療費用時,請保險對象以書面聲明,指定付款對象為投保單位。
4.若是重大傷病者,應附重大傷病證明影本乙份。
5.指定付款地址請確實填明,以利核退款項之寄發。
《中央健康保險局》全省服務據點:
分局 地址 聯絡電話
台北業務組 台北市許昌街17號(壽德大樓)
服務範圍:台北、基隆、宜蘭、金門 (02)2523-2388
北區業務組 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3段525號
服務範圍:桃園、新竹、苗栗 (03)433-9111
中區業務組 台中市市政北一路66號
服務範圍:台中、彰化、南投 (04)2258-3988
南區業務組 台南市公園路96號
服務範圍:雲林、嘉義、台南 (06)224-5678
東區業務組 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服務範圍:花蓮、台東 (038)332-111
高屏業務組 高雄市九如二路157號
服務範圍:高雄、屏東、澎湖 (07)323-3123
健保押單超過7天,如何辦理退款?
2010/08/1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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