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班上第一對班對,迎新當天一見鍾情,開學不久就整天黏在一起。熱戀初期,每次她休假搭火車返回台中,他到台北火車站送行,情話綿綿依依不捨,總在火車啟動前一刻,不顧一切跳上火車,送她到台中,又纏綿了老半天,才搭半夜的平快車,慢慢回味,慢慢回台北。
她活潑、好動,只要學校有舞會,一定呼朋引伴跳到結束;他是退伍生,比較老,是系學會會長,忙著辦活動,加上不會跳舞,無法老是陪她一起,總覺得她跑在前頭,他卻怎麼也追不上。升大三後,她還是甩了他,一句「我們不適合」否定了一切。
她是他的初戀,他分手後頹廢了好久,常三更半夜躲到學校的涼亭痛哭,他說給同學聽,大家都忍不住笑出來,總是在人前嘻嘻哈哈的他,很難想像痛哭的樣子。
班對最痛苦的事,就是分手後,想不見面都不行。課程把他們綁在一起,他儘量錯開學分,不和她一起上課,但有幾門必修課不得不碰頭,總不能每堂課都蹺。每次見面形同陌路,情傷更難痊癒。班對分手的宿命,就是總得等畢業後,才能重生。
畢業後他到報社當記者,好死不死,被派到台中,辦公室就在她家對面,三不五時就遇到她老爸,問他要不要進來坐坐,但他就是沒遇過她。
後來他調回台北,跑同路線的記者,是她的新男友,他無以報仇,只能跑獨家,漏對方新聞以洩恨。
她一年後又和這個男友分手,該男友娶了別人,妻子剛好和他很熟,人生還真是巧。
他和她不久各自結婚,她是廣播公司名嘴,曾主持聯播節目。不論開車或在家,他都會叮嚀老婆,不要轉到聯播頻道,老婆從不知原因。
近卅年來,開過幾次大學同學會,但兩人似乎有默契,只要一方參加,另一方就退出。偏偏他報社另一女同事,是他同學,還是舊情人的死黨,每次開完同學會,總會通報她的訊息,他都不置可否。
他的婚姻不幸福,老婆管他管得很緊,只要晚歸就查勤,他在報社官當愈大,酒喝愈多,愈不想回家。他唯一有始有終的事,就是每天凌晨下班後,睡了三四個小時,依舊早起開車載送孩子上學,從未間斷。他不是好丈夫,但至少是個好爸爸。
五十歲那年,又開了一次同學會,班上的第一對班對,總算碰了面。一個已禿了頭,一個是變胖的歐巴桑,兩人見面點頭,仔細看了對方,簡單聊了幾句,不勝唏噓。
他和她分手快卅年,從未再見面,直到兒女都已讀大學才重逢。最讓他驚訝的事,不是她已變胖、變醜,而是當年那個熱愛跳舞、喜歡蹺課的女孩,如今竟然在教會服務,已成為虔誠的天主教徒。看到她,像看到光,看到上帝的道路,很難想像她會變成這樣。
廿歲的初戀情人,已永遠存檔在記憶。「你們徹徹底底地老了。」他告訴自己。
晚上同學會喝了不少酒,結束後他還趕著到台中分社,明早視察業務,一向搭高鐵的他,這次改搭台鐵。
或許酒後比較脆弱,他忽然想起大學陪她搭車回台中的陳年往事,好久不曾有的失戀情緒,頓時湧上,哭倒在夜間列車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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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 ★Hopeman2009/09/16 20:39是小說 還是實例
您的兩篇「班對」寫得很棒
我一直在想,是小說創作
還是事實回憶
很感興趣
謝謝誇獎,兩篇都是半真半假,主角真有其人,情節也有許多是真的,
但仍算小說,因為很多細節都是虛構的,結局也用我自己喜歡的場景收尾,
班對分分合合何其多,我不過是在事過境遷後,寫下大家的共同感覺與體驗。
張錦弘(張傑) 於 2009/09/16 21:41回覆 - 5樓. 葉曇樺2008/02/09 18:41這結局~
倒還不錯,至少見了面了,平平靜靜的,還能微笑以對.
期待平凡,期待簡單
幾個平凡字眼,寫出簡單心情。 - 4樓. 秋子2008/02/08 22:33可憐的一對戀人
說是無緣卻也有緣,人生嘛。要哭就哭吧!人生嘛,說是無常卻有常,哭哭也好咩! 張錦弘(張傑) 於 2008/02/20 22:42回覆 - 3樓. 時季常2008/02/08 08:32班對
我也曾經是大學班對之一,到大二就分了,畢業後就沒有她的訊息。二十年後,偶而機會收到同學的聯絡,才知道她得了肝病死了。雖然早已是過眼雲煙,但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連哭了好幾天。
現在教育部在國中教性教育,發小冊子。我倒覺得應該製作些男女情事的案例,以小小說的方式,贈送高中男女閱讀。在每個故事後面,再附上一些多樣性的意見書,也許,這會幫助至少有一部份的年輕人如何處理和面對感情的事吧。而不是像我們一樣摔得鼻青臉腫,還不定真正學到了什麼。
大學的初戀固然甜美,但也往往因為以前只會讀書,
沒有談戀愛的經驗,加上班對壓力較大,眾人都在看
班對修成正果的比率往往不高,分手後關係變得特別冷淡
有時連維持基本的同學關係都很難
你的故事真令人感傷,換成我可能也照樣痛哭
如你所說,戀愛也是要有人教,也是要累積經驗,雖然不見得完全能學會
尤其分手的藝術,更要學習
台灣太重視升學了,考上大學時,學生的情感EQ往往只有小學程度
才會在情路上跌得鼻青臉腫!
張錦弘(張傑) 於 2008/02/08 09:28回覆 - 2樓. 洛杉基2008/02/07 18:51不是情人,不能是朋友?
為什麼男女不能是情人,連做朋友都不可得?
是不是中國人(台灣人)的國情與文化真的與外國不同,無緣就是無份?
看到大部分老美,連夫妻離婚後,都可以成為朋友 (當然也有例外) ,咱們台灣男女一旦分手,連同學關係都變尷尬了,更何況維持朋友關係。
我認為曾經是男女朋友,自是有緣,即令分手,都該珍惜這段緣份,不應該成為互不相見的仇人。尤其分手後,還要互相傷害,更是要不得!
這是我的愛情觀。
愛情沒什麼道理,也難有公式套在每一人身上
以班對而言,我班上有分手後還當成好朋友的
有分手後至今未見面的
也有一組很複雜的三角關係
甲女和乙女是死黨,同時愛上一個男的
這男的先和甲女交往,害她和乙女撕破臉不講話
後來他和甲女分了,又和乙女在一起,兩女關係更差了
但畢業後,他還是和乙女分手,娶了別人,最後又離婚了
每次開同學會,他們三人還有說有笑,兩女還說要幫他介紹女友再婚
班對分手後能當朋友當然最好,但在鬧分手的當兒
有時是需要迴避冷靜好好想清楚,班對就沒辦法迴避,分手適應期才因此長一點吧
張錦弘(張傑) 於 2008/02/08 00:21回覆 - 1樓. *愛天使*2008/02/03 23:51**
緣份真的奇妙
想遇~見不到
看淡~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