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九九事故”
1976年9月9日,在毛泽东逝世的当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曾出过一次重大事故,史称“九九事故”。
在向全国播出《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第三遍时,在哀乐之后突然播出了“周恩来同志治丧委员会……”,造成了严重的重大差错。
这可是有点不可思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本来在日常广播中,就容不得任何差错,而又是在那样一个重大时刻,更是零容忍有一点小差错。
当时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负责人的杨正泉,后来写了一个关于这个事故的过程及原因的回忆录。
不谈政治因素,仅就工作中的重大失误来看,这个事后分析总结很有价值,可以让后人吸取教训,避免再犯同类错误。
杨正泉:十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副主任。
1940年6月生,山东省肥城市城上村人。1964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分配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工作,先后担任编辑、记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宣传小组组长,国际部副主任、主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编室主任、台长助理、副台长、台长、分党组书记。高级编辑,享受政府特别津贴。
1976年9月9日凌晨5点多钟,一个紧急电话把杨正泉从睡梦中叫到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办公室去。在那里他被告知:毛泽东逝世了。
9月9日上午8点,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邓岗从治丧委员会开会回来。
他说,中央已决定今天下午6点钟播出《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以下简称《告各族人民书》)、《毛泽东主席治丧委员会名单》(以下简称《治丧委员会名单》)、《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经请示,直到上午11点,才允许向中央电台直接参与播出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传达毛泽东逝世的消息。
大家立即分头去准备,谁也没有心思吃午饭。
正在这时候,又接到中央的通知,将播出《告各族人民书》的时间由下午6点提前到下午4点,而且中央已经发电将中央电台广播的时间通知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时间提前了2小时,使本来的紧张更紧张了,又要打乱原来的部署,重新做出安排,一切都要提前,包括播出《告各族人民书》前的节目处理,需要立即动手。
上午11点30分才拿到上级拟好的《告各族人民书》的定稿。只有定稿后才能够开始播录。
12点开始录音,由夏青播音,他的声音庄重、浑厚、逻辑感强。
2560字的稿子,录音用了两个多小时才录完。
按照正常的播音速度,那时是一分钟180字上下,这次录音长23分钟,平均每分钟约111字,其中原因是不宜快,也有感情因素。
局领导审听了录音,不太满意,让重录。
这时,夏青已近乎精疲力竭,况且时间已不从容,再录以后,谁能保证比这一次更好?
即使能通过,还须复制合成,还要为中央电台的对台湾广播、北京电台(即现在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对华侨广播、北京电视台(即今中央电视台)复制录音带(那时北京电视台用中央电台的录音)。
为保证万无一失,在开始第二次录音时,杨正泉决定保留第一次录音,并开始着手复制,有备无患。
果然,第二次录音一直到下午3点30分才录完,审听后一致认为还不如第一次好。
由于事先有准备,而赢得了下午4点钟按时播出的主动权。
4点钟,中央电台开始向全国播放毛泽东逝世的广播。
《告各族人民书》等首播之后,接着又播出了第二遍,一切都按照预先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着。全国的听众守候在收音机旁,听了一遍又一遍。
可是,万万没有料到,在播出第三遍时,竟然在哀乐之后播出了“现在广播周恩来同志治丧委员会……”。
在场的人惊呆了!大家木然地站在那里不知出了什么事,不知所措。
中央电台的领导和职工涌到节目传送室,急切询问“是怎么回事?”;
全国各地听众纷纷打来电话质问、抗议、谴责,强烈要求追查事故的责任者,这就是中央电台的“九九”事故。
事过几年、十几年之后,仍然有听众记忆犹新,追询当年事故发生的原因。
杨正泉当时就在事故发生的现场,是播出的总指挥。
当看到现场那种惊慌的情景,他立即意识到:必须马上镇静下来,恢复秩序,还有许多的事要做,不然还会继续出差错。
他说:“请大家冷静下来,赶紧做好后头的工作,千万不要再出问题!这次事故的责任由我来负!”
接着,他让台总编室主任去向局长汇报。
历史上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一旦出了大事故,越是紧张,越是强调严格,越是接连出问题,就像多米诺骨牌。犹如学骑自行车,越怕撞人就越撞人。
古人云“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是这个道理。
何况这一事故是罕见的,又发生在这样的重要时刻,谁能不胆颤心惊!
当时急切需要的是稳定情绪,沉着冷静,搞好安全播音,不能也不应该停下来追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
张冬兴副台长气喘吁吁地跑来了,台里许多人跑来了,他们急促地追问:“怎么啦!怎么啦!”
接着,到处响起了电话铃,应接不暇,听众询问、质问、抗议、谴责,强烈要求追查事故的责任者……
等杨正泉安排完工作,就赶紧到广播局局长那里去汇报、承担责任和作检讨。
当时局长邓岗不在办公室,一位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说:“你赶快回去指挥,不要再出差错,这事以后再说!”
当晚邓岗局长召开会议布置宣传报道工作,他谈到这一事故时,在办公室踱来踱去,他提高声音说:“今天出的乱子大极了!天大的事啊!纷纷来电话质问,说有敌人破坏!胶带怎么没有卡住呢?我当时在人民大会堂听着收音机,一下子听到了,别人问‘怎么回事?’我让家里查,当场口头向文元同志汇报了,他说‘这个事情当然很大,要沉着,不要紧张,把以后的事安排好,不要再出问题’。”
邓岗又说:“造成严重后果,我们没法向群众交代!请求中央处分,我们承担责任!”
杨正泉说:“责任由我来负。”
邓岗还说,“公安部已经来人调查过,是否有坏人破坏”。
当天深夜11点多,杨正泉向中央电台各部主任和支部书记痛哭流涕地做了沉痛检查,要求立即传达到中央电台全体,从中吸取教训。
第二天上午他向局核心小组写了检查报告,请求处分;
随后,中央电台核心小组也向局里写了检查报告,局里又向中央写了检查报告。
须知,那是在“文革”中--事故发生后,电台院子里已经贴满了大字报,要求立即把问题追查清楚,把杨正泉从台领导的位子上撤下来,给予严厉的处分。
杨正泉检讨后,有的人认为问题还没有弄清楚,事故并不是有意的;
但也有些人不满意,要求立即做出严肃处理。
对此,杨正泉也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中央电台过去出的差错,有哪一次不是层层检查、层层处理的呢?尤其是当事人,总要脱几层皮,何况这次是这样严重的事故!
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接到从全国各地打来的45起电话(那时通讯还是很困难的)。在接下来的两天,继续接到电话、电报,其中有公安部政治部、北京列车段、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学院、59170部队、清华大学、光华仪器厂、内燃机厂总厂、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湖南湘阴广播站等。
大部分电话询问是否是中央电台播出的?有些人不相信是中央电台错播,他们以为是地方台错转,可能是转播了“敌台”,。。。种种误解让地方台蒙受了冤屈。
有的认为是由于播音员过于悲痛和疲劳而造成的。
更有的认为“这是有坏人破坏”,要求彻底追查。
有的省革委会还专门开会做出决议向中央发电,向中央电台提出抗议,要求中央一定要追查清楚,有没有“五一六”分子搞破坏!
外边的流言也很多:听说杨正泉已经被捕 。。。
当事故发生后,杨正泉当时并没有受到处分,依然负责毛泽东治丧期间中央电台的宣传报道工作。
这个事故之所以发生,必然是在其中某个细节环节上出了问题。而杨正泉作为总指挥,是不可能具体掌握到细节情况的。
而知道那些细节的人,由于责任重大以及那时的政治气氛,中间环节又多,当事人又不敢承认,因此一直成谜。
直到事过三年之后的1979年底,由于政治气氛已起了变化,比较宽松,在清查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时,才把事故的原因、过程和责任人调查清楚。
那么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事故发生的情节复杂、头绪多,而原因却非常简单。
历史上有许多复杂的问题,一旦弄清楚,就会发现原因常常是很简单的。
当时在录播过程中,在播完第二遍《告各族人民书》时,姚文元提出“哀乐太长了,要用短一些”的。局总编室要把6分钟的哀乐改为3分多钟,而且要马上改。这是酿成后来差错的起因。
当时正忙于《公告》的录音、制作,第三遍播出又即将开始,要改哀乐哪里来得及?
杨正泉当时提出等播出进入正常、稳定下来后再改。
但命令如山,有一位部主任自作主张,主动派人去取哀乐。
开始的时候已明确规定:为防止用错哀乐,将所有过去用过的胶带一律封存,现用哀乐必须重新复制。
过去已有过多次的教训,用错胶带是最容易出差错的环节。
谁知历史在重演。
事急中阴错阳差,他们辗转又从过去的哀乐胶带中拿了一盘。
巧中巧,这盘录音带又正是周总理逝世时用过的;
巧中巧,这盘录音带又多处违背了安全播音的规定,埋藏下多处隐患。这是事故之所以发生的关键所在。
今天说起来,是那么明白、简单、轻松,但弄清楚这个问题却花了几年的时间。
这种隐患能成为事实,却又是违背了一系列安全播音的规定、闯过许多关口而造成的恶果。
第一,周总理逝世时,先广播讣告,然后播3分35秒的哀乐,再往后播治丧委员会名单。
按照安全播音规定,哀乐是单独一盘胶带,不允许在其前后录其它内容。
而当时负责录周总理逝世哀乐的同志,为图一时方便,把下面将要播出的治丧委员会名单的头子录在了哀乐后头。
这样做是违反了规定。如果是在紧急情况下这么做了,用后立即销掉还情有可原,但他当时没有这样做。
第二,按照规定,录音完了以后,每盘录音带要填“卡”,记明开头、结尾用语和时间,让用者一目了然。而这盘录音带却没有填记录卡,只在胶带盒上写明“哀乐3分35秒”。又违反了操作规定,给人以“只有哀乐”的错觉。
第三,按照规定,每盘胶带录音后,在最后一句话后卡上纸条,传音员放到纸条为止,提前停放或过了纸条停放,都是传音员的责任。
而这盘胶带的纸条不是卡在哀乐之后,是卡在了“名单”之后。
第四,对这盘录音带的审查是严格而慎重的--拿到胶带后由专人分别进行了三次审查,都认为“哀乐可用”,“只是速度慢了点”。
但是三次审听,都只听到放完哀乐为止,谁也没有听到纸条为止,而就开了“可用”的绿灯。
三次审查都违背审听规定。
第五,当录音带上了机器,开始播放时,在场的许多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思考由于缩短哀乐会不会出现空播上。
放完哀乐,突然出来“现在广播周恩来同志治丧委员会……”时,因未到卡纸条处,传音员不敢自行停机。在场的人惊呆了,没反应过来。
当传音员清醒过来,急忙按住转动的录音带时,只差“名单”两个字未播出去。
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发生事故的原因是一个又一个的错,错,错!
责任心不强,违背了种种安全播音的规章制度,才使几个月之前的录音带差错,连闯过了五关而酿成事故!
在中央电台的历史上,有不少差错都是发生在“想当然”和“侥幸”的疏忽之间,主要是缺乏责任心和不执行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为此不知付出过多少沉痛的代价!
今天谈这个问题,早已不是在分清事故的责任,而是在了解那一段历史。这是中央电台在那一特定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但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引发出值得汲取的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