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賭一生
淨域 2007.07.18 (三) 晴
坐在早餐店裡,兒子翻著報紙對我說:「減刑出獄的更生人,有八人死亡。」我很訝異地問:「是怎麼死的?」兒子回答說:「是因為注射毒品過量而死。」我好奇地接過報紙詳看,這其中有經過四年勒戒的煙毒犯,終究還是抵不過毒癮的蠢動,命喪於毒品之下。我藉機對兒子說:「這毒品真是遺害無窮,一旦沾上了就脫不了身,不僅敗金傷身,連家人都不願接納,是一條不歸路。」
每過一段時間,政府就會公佈警調查獲多少毒品,究其實際情形,這查獲數量只是冰山一角,是政績的表面數字,私底下卻是物欲橫流,昏天暗地,一旦吸食就迷幻其中,深陷不能自拔,戒不了、除不斷、仰人鼻息。吸毒是個高消費的行徑,當經濟能力無法負荷時,偷搶詐騙就一一出籠,通常為了吸這一口,吸毒者會變成販售者,以仲介費用來滿足自己的毒癮。這種類似「老鼠會」的吸毒網線,須不斷有新成員加入,而「網咖」、「Pub」、「KTV」等青少年聚集的地方,就成為毒品的傳銷處,一次興奮、兩次高亢、三次念念不忘,從此就離不了毒品。
在此次的減刑赦免中,有許多人是煙毒犯,諷刺的是當受刑人走出監獄時,典獄人員招手說:「再見喔!」,其意不是「不見」,而是「不久後還會再見面」;因為毒犯的再犯率很高,所以典獄人員對於這些提前假釋的人員並不抱持希望。就這幾天的情況看來,實際發展果真如此。
吸毒是一條不歸路,它不像嚼檳榔只傷自身,也不像吸煙會污染周遭空氣,它更嚴重地危害社會安定,造成生活品質的下降。毒品來自於種植與產製,所以製造、販售是毒害的源頭;在泰國、柬埔寨、緬甸等國家,因受毒害之苦,凡是種植、販製毒品者,一經查獲即處以極刑,然而即便如此仍有人甘冒人頭落地之險販毒謀利。在台灣雖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但販製、運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則處以無期徒刑以上之刑罰;在人權當道與死刑爭議下,少有人因此而送命。毒品生意一本萬利,殺頭的生意有人做,更何況這無期徒刑;所以,煙毒問題愈益嚴重,每下愈況。就個人而言,吸毒賠上一生;就國家來說,毒化賠上安定;這三兩天來的社會寫實,真切地告訴我們「毒品不能沾」,千萬不能因好奇而賠上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