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讀經運動--馬可福音6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聖經注釋:
1 基督被同鄉的人蔑視。7 祂給十二使徒權柄趕鬼。14 對基督的種種看法。27 施洗約翰被砍頭,29 並被埋葬了。30 使徒們傳道歸來。34 五餅二魚的神蹟。48 基督在海面上行走:53 治好了凡摸祂的人。
1 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祂。
祂離開那裡。[在拿撒勒的第二次被拒,可6:1-6=太13:54-58。主要的注釋在馬可福音。見“加利利末期的傳道”;“基督生平梗概”。]
根據馬太的記述,耶穌第二次被拿撒勒人拒絕,發生在海邊佈道之後,可是沒有說是多久之後(見太13:53,54;參《歷》24)。馬太將耶穌在拿撒勒第二次被拒,與施洗約翰的死緊密聯繫在一起(見太13:53至14:12)。馬可將第三次加利利旅行佈道與施洗約翰的死聯繫在一起(見可6:1-30;參《歷》38)。
施洗約翰的死必是在開始這次旅行佈道前後不久發生的,因為正是十二使徒在加利利的第三次旅行佈道工作,使得希律認為施洗約翰復活了(見14節注釋)。所以這最後一次訪問拿撒勒(見《歷》24),可能發生在西元30-31年冬季。
自己的家鄉。關於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期間,第一次訪問拿撒勒的大概時間,見路4的附注。顯然以兩次訪問為基礎,福音的記錄才能和諧一致。
對於這第二次訪問,馬太和馬可都沒有提到拿撒勒的名字,但是由於耶穌在拿撒勒長大的事實,這裡提到的耶穌“自己的家鄉”無疑是指拿撒勒(見路4:16;參路2:51),當時祂住在那裡,開始從事祂畢生的工作(見可1:9),那裡也是祂父母的家鄉(見路2:1-5)。
在離開拿撒勒開始從事祂的傳道以後,耶穌沒有再訪拿撒勒,直到祂開始其加利利傳道工作的時候。時間已經過去了18個月左右(見路4:16注釋),大概從西元27年秋天到西元29年春天(見太4:12注釋)。
在加利利的傳道,總體上從西元29年春持續到西元30年春。所以這第二次,即最後一次訪問拿撒勒,發生在這段時間結束的時候(參《歷》24)。
2 到了安息日,祂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祂的是什麼智慧?祂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
安息日。與前次訪問一樣(路4:16)。
在會堂裡。與前次的場合一樣(見路4:16注釋)。
甚希奇。顯然對拿撒勒人來說,一個曾住在他們中間的人是上帝的兒子,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
這人。直譯是“這[傢伙]”,一種常常表示輕視的表達方式。
這是什麼智慧呢。見賽11:2,3;50:4注釋。猶太領袖和拿撒勒市民,似乎都有否認耶穌具有無限高超之智力、聰明和智慧的想法。總而言之這太明顯了,實際上,那就是他們所煩惱不安的。
何等的異能。拿撒勒人不能否認耶穌所行的偉大神蹟,也不能否認祂的智慧。無論是祂的教導還是祂所行的神蹟,他們都被迫承認“祂所做的事都好”(可7:37)。
3 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祂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祂。(厭棄祂原文作因祂跌倒)
那木匠。馬太福音讀作“木匠的兒子”(太13:55)。雖然在希伯來慣用語和亞蘭文用法中,“木匠的兒子”這種說法不過是“木匠”的委婉的說法,但是似乎沒有理由懷疑約瑟曾從事木匠行業,而且耶穌在開始其畢生的工作之前,從事的也是木匠行業(參《歷》11)。
這確實是新約聖經中,關於從耶穌在孩童時期訪問聖殿到祂受洗這段時期,側面提到耶穌生活的少數幾處經文之一(見路2:51,52注釋)。
馬利亞的兒子。耶穌在這裡被提到是“馬利亞的兒子”而不是“約瑟的兒子”,強有力地暗示了約瑟已經去世(參《歷》11)。關於約瑟作為耶穌的“父親”,見太1:21;路2:33注釋。
雅各的長兄。關於耶穌的兄弟們,見太1:18,25;12:46注釋。許多人曾把這個雅各和亞勒腓的兒子雅各相混淆,大多是由於早期教父們斷章取義的資料,或是他們自己根據加1:19和2:9作出的推斷。
在耶穌的弟兄們悔改歸正後(見徒1:14;參約7:5),唯一明確提及這個雅各的經文是在加1:19,可能還有猶1。不應把“主的兄弟”雅各與亞勒腓的兒子雅各相混淆(見可3:18注釋)。
猶大。可能就是《猶大書》的作者,因為他被確定為雅各的“兄弟”,在新約聖經中,只有這個猶大有這種確定的身分證明(見猶1;見可3:18注釋)。
祂妹妹們。複數形式表明至少有兩個,也可能有更多個。
因祂跌倒。希臘文是skandalizō,直譯是“被絆倒”(見太5:29注釋)。
4 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先知。見創20:7;申18:15注釋。
沒有不被人尊敬。基督的話似乎是一個大家通常都知道的諺語。如果耶穌自己的兄弟們都不相信祂是彌賽亞(見約7:5),怎麼還能指望祂從前的鄉鄰們信祂呢?
本地。拿撒勒人對祂很熟悉(見路2:52注釋)。祂與他們所有的日常接觸,都證明祂品格的完美,這是他們所憎恨的,因為這使他們處於一種與他們相反,令他們不快的亮光之中。在祂的模範品格中,他們看不到有什麼特別吸引他們的地方,他們也不賞識或考慮那完美的品格,在達到他們的生活目標方面對他們所具有的價值。
親屬。甚至就在一年以後,祂的兄弟們還沒有開始信祂(見約7:5注釋),雖然在祂死並復活後,他們悔改歸正了(見徒1:14注釋)。
5 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
不得行什麼異能。耶穌受到了阻礙,並不是由於在祂這方面有任何能力上的缺乏,而是由於這裡的百姓缺乏信心(見太13:58)。
幾個病人。顯然治好的是較小的疾病。但卻沒有耶穌曾在別處行過的那種顯著的神蹟。
6 祂也詫異他們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祂詫異。幾個月前,耶穌曾“詫異”於那個百夫長的信心(見太8:10)。
祂往……去了。可能是十二使徒在加利利各城市鄉村旅行傳道的同時,馬可在提到十二使徒之前,記載了耶穌個人的福音傳道活動(見7節),而馬太卻用倒序記載了這些事(見太11:1)。
7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鬼;
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第三次加利利巡遊,可6:7-13=太9:36 to 11:1=路9:1-6。主要的注釋在馬太福音。] 關於這十二個門徒最初的蒙召與任命,見可3:13-19注釋。
兩個兩個地。見可3:14注釋。
權柄。希臘文是exousia,“權威”(見可2:10;路1:35注釋)。
8 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
錢包。直譯是“腰帶”(見太10:9注釋)。
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
褂子。直譯是“長罩衫”,或多半是“襯衫”(見太10:10注釋)。
11 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
實實在在地。見太5:18注釋。原文中省略11節餘後的部分。
12 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
叫人悔改。這是約翰(太3:2)和耶穌(見可1:15)都曾經傳過的信息。這十二個使徒既為身體提供醫治,又為心靈提供醫治。
13 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用油抹了。在古巴勒斯坦,橄欖油一般被用作藥物治療(參路10:34),既可內服也可外用。油作為藥物的實際用法,可以為其此時和後來在基督教會中象徵性的用法提供根據。用油抹作為一種出於信心的行動,只在這裡和雅5:14中提到過。
14 耶穌的名聲傳揚出來。希律王聽見了,就說:“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了,所以這些異能由他裡面發出來。”
希律王。[施洗約翰的殉道,可6:14-29=太14:1,2,6-12=路9:7-9。主要的注釋在馬可福音。見“主耶穌的傳道生涯”] 馬太提到的是希律安提帕,大希律的兒子,靠羅馬的權力,在加利利和比哩亞作王的統治者(見太2:22;路3:1)。但馬太(太14:1)和路加提到的都是希律安提帕的官銜:“小君主”(見路3:1注釋)。他只是羅馬指定的“王”,而且“王”這種稱呼只是一種禮貌上的惠允。他在其父大希律死後,於西元前4年到西元39年統治其領土。
他母親是瑪律塔斯,一個撒瑪利亞人,她也是亞基老的母親(見太2:22注釋)。他的官邸可能在提比哩亞,是他在加利利海西南海岸建造的一座城,以那時在位的該撒提庇留的名字命名。 “哈斯摩年家族和希律家族”和“希律家族統治下的巴勒斯坦”。
聽見了。十二使徒在第三次加利利旅行傳道期間做成的廣泛工作,顯然足以喚起人們對耶穌及其工作的普遍關注,並且激起了希律王的恐懼,以為耶穌是約翰從死裡復活了。
儘管前兩次福音佈道的旅行,都只是一組人從鄉村走到鄉村,現在卻有七組了。顯然有報告從四面八方傳到了希律王那裡,顯示了福音的迅速擴張。儘管耶穌從前在當局看來,可能不過是一個由閒雜人等伴隨著的孤獨的巡迴傳教士,但現在祂顯然表現出了一種遠為廣大的活動。希律王不得不聽見祂了。
施洗約翰復活了。似乎是迷信與有罪良心的結合,導致希律作出了這種結論。
異能。約翰沒有行過任何神蹟(約10:41)。
15 但別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正像先知中的一位。”
別人說。見可8:27,28;路9:19。
以利亞。關於以利亞回來的舊約預言,見賽40:3-5;瑪3:1;4:5,6注釋。
是先知,像先知中的一位。依照這些謠言,耶穌或是古先知中的一位復活了,或像他們中的一位。就連在耶路撒冷的領袖們,都不顧約翰沒有行過一件神蹟的事實(約10:41),而接受了祂可能是一位先知的想法(見約1:19-27注釋),更不要說一般的百姓了(見太14:5;21:26)。
16 希律聽見卻說:“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
是約翰。見14節注釋。
17 先是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差人去拿住約翰,鎖在監裡,因為希律已經娶了那婦人。
鎖在監裡。見路3:19,20注釋。約翰可能曾被鎖在瑪卡琉斯(Machaerus)的城堡裡(見路3:20注釋),從西元29年逾越節之前(見路4的附注)到接下來的冬天,不到一年的時間。
希羅底。見路3:19注釋。她最初嫁給了腓力(見下文),後來因偏愛希律安提帕而與他離婚了。在希律這方面,他與亞拉巴王阿里塔的女兒離婚了。所以希律和希羅底各自都有一個配偶在世。作為希律與他的前妻離婚的結果,他前妻的父親阿里塔向希律發動了一次戰爭並擊敗了他。這次的失敗被猶太人看作是臨到希律的一次神聖的審判,因為他與希羅底結合是不合理的(約瑟夫《猶太掌故》xviii. 5. 1,2)。
他兄弟的妻子。不是腓力王(見路3:1,19注釋),而是大希律的另一個兒子,由馬利亞娜二世(Mariamne II)所生。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的第二個兒子,由瑪爾塔斯所生,因此與這個腓力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希羅底是大希律的孫女,其父是大希律的另一個妻子馬利亞娜一世(Mariamne I)所生的兒子。希羅底先前曾嫁給她父親同父異母的兄弟腓力,後來成了她半個叔叔安提帕的配偶。見“哈斯摩年家族和希律家族”。
18 約翰曾對希律說:“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
約翰曾說。無疑希律曾親自聽過約翰講道,並一度似乎願意屈服於悔改的呼召(見20節;《歷》22)。
是不合理的。摩西律法嚴厲禁止希律和希羅底之間的這種婚姻(利18:16;20:21),並且據約瑟夫所說,猶太人十分不贊同這一結合(《猶太掌故》xviii. 5. 4)。
19 於是希羅底懷恨他,想要殺他,只是不能;
懷恨他。希臘文的字面意義是“心裡忌恨他”,幾乎與現代的說法“對他耿耿於懷”恰好符合。希羅底憎恨約翰,並等待時機好殺害他。既知道約翰曾對希律安提帕的心發揮過影響(見20節注釋),所以希羅底可能擔心希律王,有可能照約翰的建議與她離婚(參《歷》22)。
20 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有古卷作:遊移不定),並且樂意聽他。
義人。或“一個正義的人”。約翰像他的父母,他們“在上帝面前都是義人”(見路1:6注釋)。
敬畏他保護他。希臘文是suntēreō,“保護[一件東西免於毀滅或喪失]”。希律阻止過希羅底完成其處死這位先知的邪惡計畫(見19節)。他完全有意釋放約翰,當他感到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會這麼做(見《歷》22)。
多照著行。原文證據支持讀作“他極其困惑”,這與路9:7的話類似。
樂意聽他。約翰的信息帶有神聖的憑證,要是沒有希羅底的影響,希律原可能公開出來支持約翰。
21 有一天,恰巧是希律的生日,希律擺設筵席,請了大臣和千夫長,並加利利作首領的。
有一天,恰巧是。即對於好報復的希羅底來說,是“一個有利的時機”,可以反對希律保護約翰,並最終釋放約翰的意圖(見20節注釋)。希羅底的計畫無疑是精心製定了的。
擺設晚餐。或“擺設筵席”。可能是在瑪卡琉斯(Machaerus)城堡的宮殿裡(見17,27節注釋)。
大臣。這些人顯然是在政府各部門位居高職的人。
千夫長。希臘文是chiliarchoi,“千人的長官”,即希律軍隊的“官長”們。在政治和軍事首領之外,希律無疑也邀請了社會和商業生活中別的顯要人物,“加利利作首領的”。
22 希羅底的女兒進來跳舞,使希律和同席的人都歡喜。王就對女子說:“你隨意向我求什麼,我必給你;”
女兒。這是撒羅米,希羅底在早先的婚姻中所生的女兒(見17節注釋)。
希羅底。也可譯作“希羅底自己”。馬可在這裡所強調的事實,乃是希羅底打發她親生的女兒去跳舞,而不是一個職業舞者。就算按照希律自己宮庭的標準,有身分的年經女子也不會參加這種驕奢淫逸的舞會。從任何一種觀點來看,這種行為也是極其不適當的。撒羅米只不過是她母親要除掉約翰的陰謀中的一個工具而已。
跳舞。希羅底充分地算計出撒羅米誘人的美貌,必會使希律和他的賓客們神魂顛倒。
同席的人。即他的賓客(見21節注釋)。
23 又對她起誓說:“隨你向我求什麼,就是我國的一半,我也必給你。”
起誓。希律當著其所有賓客的面斷然起了誓。顯然他的頭腦,被享有王家公主為他和他的賓客們取樂這種空前的尊榮徹底弄暈了。撒羅米是哈斯摩年王室的希羅底和馬利亞娜一世[Mariamne I](見17節注釋)的後代,出自著名的猶太祭司和君主家系。
我國的一半。在誇張的比喻中,這代表高度的慷慨(見斯5:3;7:2)。
24 她就出去對她母親說:“我可以求什麼呢?”她母親說:“施洗約翰的頭。”
她就出去。撒羅米所說的話顯然是“被她母親唆使”的(太14:8),意思是在她求之前,而不是在她跳舞之前。當撒羅米在希律及其賓客面前跳舞時,一點兒也不知道她母親險惡的計畫,她只是成了其嗜殺的母親手中一個工具而已。
我可以求什麼呢。也可譯作“我該為自己求什麼呢?”如果撒羅米總是知道求什麼,那麼這個問題就沒有意義了,實際上,她也就不必離開王的面前了。
25 她就急忙進去見王,求他說“我願王立時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給我。”
急忙。受了希羅底的催促,撒羅米顯然急忙向希律提出了這個致命的要求,唯恐他甚至在酒醉的狀態,也會反省其虛榮的應許並改變主意。希羅底堅決主張立即行動,可能暗示希律傾向於猶豫不定,或者暗示人們都知道他非常敬佩約翰,或者兩者都有。
立時。希臘文是exautēs,“立刻”,“馬上”或“即刻”。在古英語中,“立時”的意思是“立即”。
盤子。即“大淺盤”。英文詞“charger”在這裡所使用的意義上,已經是一個作廢的詞了。
26 王就甚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不肯推辭,
甚憂愁。即使在酒醉的狀態裡,希律也敏銳地感到了自己對約翰的責任(見20節注釋)。但是希羅底已經在他醉酒的軟弱時刻抓住了他,他感到沒有能力去做他所知道是正確的事。要不是因為酒的作用,希律可能會拒絕給出死刑的命令。見太4:3注釋。
又因同席的人。對希律來說,似乎完全不可能違背自己在尊貴客人們(見21節注釋)面前公開發出的誓言(見23節注釋)。
推辭。即拒絕或否認她的請求。
27 隨即差一個護衛兵,吩咐拿約翰的頭來。護衛兵就去,在監裡斬了約翰,
隨即。依照約瑟夫所說(《猶太掌故》xviii. 5. 2),約翰是被監禁在瑪卡琉斯(Machaerus)的城堡裡(見路3:19,20注釋)。約翰被斬首的迅速完成,幾乎可以使我們確定,這次的生日宴會是在距監牢不遠的地方舉行的。
斬了約翰。希律敬畏約翰(20節),怕百姓(太14:5),還怕希羅底。他是恐懼的奴隸,雖然這些恐懼是彼此矛盾的。出於迷信,希律在約翰死後比約翰活著時更怕他(見可6:14,16,20)。
28 把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女子,女子就給她母親。
給她母親。撒羅米用不著這個恐怖的禮物。但沒有什麼東西比這更能令她嗜殺的母親滿足了。大約九年以後,在西元39年,希律安提帕在希羅底的伴隨下,因追求皇家的尊嚴被流放了(約瑟夫《猶太掌故》卷十八. 7;Jos. War卷二. 9. 6 [183])。
29 約翰的門徒聽見了,就來把他的屍首領去,葬在墳墓裡。
門徒們聽見了。顯然他們並沒有與他同在城堡裡,但可能就在附近,在他們可以不時看望他並能趁機幫助他的地方。後來,約翰的門徒們來到耶穌那裡,報告了所發生的事(見太14:12),可能或是在第三次加利利旅行佈道之前不久,或是在那次佈道期間(見可6:1注釋)。
30 使徒聚集到耶穌那裡,將一切所做的事、所傳的道全告訴他。
使徒們。[使五千人吃飽,可6:30-44=太14:13-21=路9:10-17=約6:1-14。主要注釋在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見“加利利末期的傳道”;“主耶穌的傳道生涯”。]
馬可只在本節經文使用了“使徒”這個詞(見太10:2;可3:14注釋)。可能馬可和路加(路9:10)都有意在這裡用“使徒”這個詞,強調他們現在被派出去,自擔風險教導並醫治的新責任。
聚集。即當他們從第三次加利利旅行傳道回來的時候(見太9:36注釋)。他們可能已經分別了數週,在西元29-30年冬季的時候,現在已是西元30年早春,距逾越節為時不遠了(見約6:4;參《歷》39、41)。這次的團聚,無疑是在預先安排好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的。
將一切全告訴他。耶穌曾派這十二個人兩個兩個地出去,好使他們有機會,應用他們先前在祂自己的傳道中所遵守的諸原則。現在他們詳細彙報了在他們旅行期間所發生的事。
31 祂就說:“你們來,同我暗暗的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工夫。
你們來。這十二個人特別需要放鬆和指導。甚至耶穌也感到需要暫時離開從黎明到深夜都擁擠著祂的人群,因為無論祂到哪裡他們都追隨著祂。門徒們與耶穌退到伯賽大朱莉亞斯附近地區休息,和使五千人吃飽的神蹟,是耶穌生平中──在受洗和榮入聖城之間──唯一一件四部福音書都記載了的事件。
曠野地方。即人跡罕至,孤獨或偏遠的地方(見太3:1;路1:80注釋)。為這次從加利利繁忙的大道退出,所選擇的地點是在伯賽大朱莉亞斯附近(見路9:10),在加利利海的北端,這個地點的東邊是約旦河流入加利利海之處,所以在希律腓力的領土內(見太11:21注釋)。伯賽大朱莉亞斯位於的小平原是El Batiha,是傳統上認為使五千人吃飽的地點。
歇一歇。無論人的職業是什麼,偶而的休息不僅帶來放鬆,而且賦予新的精力。
連吃飯也沒有工夫。與幾個月前的情況一樣(見可3:20)。
32 他們就坐船,暗暗的往曠野地方去。
曠野地方。見31節注釋。
暗暗地。他們盡力不引人注意地逃離迦百農。
33 眾人看見他們去,有許多認識他們的,就從各城步行,一同跑到那裡,比他們先趕到了。
眾人看見他們。儘管他們小心防範,有些人還是顯然注意到他們離開,並且看到了他們啟程渡海的方向。
步行到那裡。從迦百農到伯賽大朱莉亞斯位於的以El Batiha聞名的平原(見31節注釋),約有4英里(6.4公里)。渡海的直線路程約有3英里(5公里)。
34 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口教訓他們許多道理。
耶穌出來。雖然那些已經步行來到的人,知道那只船著陸的大致位置,但他們顯然不知道確切地點。耶穌暫時獨自與祂的門徒們在山坡上(見約6:3;參5節注釋)。
他們共同討論了在加利利各城鎮和鄉村旅行傳道時遭遇的難題,耶穌給了他們糾正過去的錯誤所需要的建議,並預備他們在將來的日子作更有效的傳道(見《歷》38、39)。
憐憫他們。耶穌自願離開了山坡上的退隱地點,祂和祂的門徒們曾在那裡共度了一段時光,現在恩慈地出來歡迎百姓了(參路9:11)。
開口教訓。依照希臘文的意思,耶穌持續教訓百姓。
35 天已經晚了,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天已經晚了,
天已經晚了。路加說的是“日頭快要平西”(路9:12),直譯是“彎曲”,“彎成弓形”或“傾斜”(見12節注釋)。這是在下午3點左右到日落之間。這個記錄暗示,耶穌、祂的門徒們以及百姓,一整天都既沒有吃東西也沒有休息。
野地。見31節注釋。
天已經晚了。這裡所用的希臘詞,實際上與35節中前面譯為“天已經晚了”的希臘詞是一樣的。
36 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裡去,自己買什麼吃。”
請叫眾人散開。門徒們看不到任何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有叫眾人散開。但耶穌的“憐憫”(見34節)既延伸到了他們屬靈的福利,也延伸到了他們身體的康樂。
餅。即一般而言的食物,任何可吃的東西(直譯是“他們所要吃的”)。
沒什麼可吃的。原文證據支持省略這句,然而這句顯然是上下文中所暗示的意思。
37 耶穌回答說:“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可以去買二十兩銀子的餅,給他們吃嗎?”
你們給他們吃吧。在希臘文中,側重於代名詞“你們”,好像耶穌說的是“你們給他們吃。”上帝的每一個命令,都暗示著執行這命令所需要的能力。從人的觀點來看,在步行的距離之內並在黃昏前,想要找到食物滿足這麼一大群人的需要是荒謬可笑的。
耶穌在這裡對門徒們提出的要求,顯然與祂早先吩咐白天在清澈的海水裡捕魚一樣愚蠢(見路5:5注釋)。要是他們能反省耶穌那時有意要他們學習的教訓的話,他們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想起早先那一次的經驗。
上帝總是藉著人作工,滿足他們的同胞在身體和靈性上的需要。這個原則在福音的委託中,乃是基本原則。
二十兩銀子。即200羅馬便士。即使在現代,一個普通勞動者200天的平均工資,也會被認為不足以購買要供應那麼一大群人一餐所需要的食物,即使每個人只分一點兒也不夠。
38 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可以去看看。”他們知道了,就說:“五個餅,兩條魚。”
有多少餅。耶穌曾對腓力說過關於向群眾提供食物的問題(見約6:5,6;參約1:43)。與彼得和安得烈一樣,腓力也是伯賽大人,並且因為那座城距在這值得紀念的一日所發生之事的地點,只有短途距離,所以如果有人會知道在哪裡能獲得食物的話,那大概就是腓力了。
腓力是真誠的,但信心卻是遲鈍的,這是在他作為門徒與耶穌同在的時候,不只一次顯明了的(見約14:8-12;參《曆》第三十章)。基督問腓力這個問題,無疑是要給他一個機會,為要加強他的信心(見約6:5,6注釋)。實際上,是腓力宣稱就是買200羅馬便士的食物,也不夠需要供應的量(見約6:7)。
但可能是更具有實幹性情的安得烈聽了基督的話,去找可能找到的食物(見約6:8,9)。腓力的遲疑和安得烈的積極肯幹,憑信邁出腳步,形成了顯著的對比。
可以去看看。耶穌“原知道自己要怎樣行”(見約6:6)。但是在差遣十二使徒時,祂引導他們自己去分析所面對的問題,並發現解決方案。
他們說。安得烈發現了一個孩童為自己帶來的簡單午餐,並把這消息告訴了耶穌(見約6:8,9)。
五個餅,兩條魚。這五個“餅”是用大麥粉做成的(約6:9),形狀可能是圓平的。大麥比小麥便宜多了,並且是窮人的主食。魚可能是乾的,可以現成食用的,在東方地區,古代和現代的情況往往都是這樣。它們作為一種開胃食品與餅同食。
39 耶穌吩咐他們,叫眾人一幫一幫的坐在青草地上。
坐在。希臘文是anaklinō,“躺下”或“斜倚”。這是就餐時常用的姿勢,至少上層社會的人是這樣(見可2:15注釋)。
一幫一幫的。耶穌叫百姓一幫一幫地坐下,暗示他要他們像在各自家裡的餐桌旁就位一樣安排自己,每桌有一個位置敞開,允許門徒們進來服務每個人,有點像僕人在家裡做的一樣。
青草。只有馬可提到了這個事實。由於事實上巴勒斯坦地區從五月到九月降雨很少,青草只在冬天或春天生長。現在是西元30年的逾越節前不久,所以是青草長的最好的時候(見約6:4)。因而馬可的記述得到了約翰完美的補充。見太15的附注。
40 眾人就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
一排一排的。39節特別提到眾人是按“幫”組織的,而這裡提到的,是各幫彼此之間排列的順序。在每組中各人的安排,以及在每組本身的安排中,都是秩序井然的。
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為要使所有人都能目睹這個神蹟,更好地賞識其重要意義,有次序的安排這麼一大群人乃是必要的,而且所有人,都可以容易地得到他們即將領受的“從天上……來的糧”。
41 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
祝福。希臘文是eulogeō,“讚美”或“懇請祝福”。約翰使用的詞是eucharisteō,“感謝”,“給出感謝”(約6:11)。基督給出感謝的方式似乎有某種特徵(見太15:36;26:26)──某種門徒們日日與祂同在時目睹過的特徵。在以馬忤斯,耶穌在“擘餅的時候被他們認出來了”(路24:35)。另請注意,耶穌每次都是先把餅拿在手中才為之獻上感謝。但是“祝福”的本質部分,在於承認那食物是上帝的一份恩賜,並為之感謝祂。
擘開。直譯是“徹底地擘開”或“擘成碎片”。
餅。見38節注釋。
給。直譯是“繼續給”。上下文暗示,這神蹟發生於餅在耶穌手裡的時候,在擘餅的動作和將它分發給門徒之間。除非為要滿足真正的需要,耶穌從不行神蹟。只要有需要,在祂手中的食物就不斷增多(參王上17:16;王下4:4-6)。
擺在面前。伺候飯食的一個常用語。十二使徒每個人都帶著自己裝滿了神蹟的餅的籃子(見43節注釋),並且伺候了許多“一幫一幫”,“一排一排”地坐在草地上的百姓(見40節注釋)。
門徒們帶著空籃子回到基督身邊,為得更多的餅,每次他們回來,祂都不斷分發給他們餅和魚。整體的秩序井然,門徒的侍奉,以及餅和魚經久不停的供應,使得男人、女人和孩童在短時間內,都得到了飽足並且有剩餘。
兩條魚。見38節注釋。
42 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
他們都吃。在猶太人中,彌賽亞王國的喜樂,常常被描繪在筵席的比喻中(見路13:29;14:15注釋),可以想像,當這麼一大批群眾,吃著以如此神奇的方式提供給他們的食物的時候,有些人的思想肯定轉到了彌賽亞的前景。在他們吃餅和魚的同一天,百姓曾得出結論,說耶穌是將要來到世上的“那先知”(見約6:14注釋;參申18:15;太11:3;約4:25)。
這不可否認的神蹟,促使他們不可避免地得出結論說:耶穌必是眾先知所預言的那一位(見路24:27;約1:45),那將要來的以色列王(見賽9:6,7;見路1:32,33注釋)。他們企圖在這個地點就給他加冕為王(見約6:15)。
祂既能使死人復活,治癒病人,並為群眾提供食物,顯然就有能力拯救以色列脫離羅馬的奴役。在祂的領導之下,以色列的軍隊必會天下無敵,那些渴望一位政治的彌賽亞之人最喜愛的盼望就必實現了(見太3:2;4:17;5:2;路4:19注釋)。
使五千人吃飽是加利利傳道之最大的神蹟,是被大批人親眼目睹的一個神蹟,並且是一個不管是在基督的時代還是在我們的時代,懷疑論者都無法解釋的一個神蹟。
這次神蹟使在加利利的傳道突然達到了一個頂峰(見路2:49注釋)。請比較一年前醫好畢士大池邊那個人的事(見約5注釋),那件事給早期在猶大的傳道帶來了一個結束。
吃飽了。奇蹟般增多的餅──這一神蹟之真實性的證據──分發給了那大批群眾中的每個人,不是以極小的數量,而是以能完全滿足食欲的數量。這種豐盛,證實了耶穌無限的能力。只有當所有人的需要都滿足了的時候,供應才停止。
耶穌既關心那些到祂那裡之人靈性上的需要,也關心他們身體上的需要。但是這樣提供的對身體需要的滿足,目的是要把人們領向他們無窮的、更重要的靈性上的需要,並且領向生命的糧,作為滿足那些需要的手段(見約6:26-51)。
所提供的食物種類,乃是漁夫和農夫的簡單食物,證明主是反對奢華的。提供的方式,證明了人類所有的需要都靠賴上帝的能力。食物的充裕,證明了上帝無限的資源,並且祂能提供給我們“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
把零碎收拾起來,證明上帝的任何祝福都不可浪費。門徒們參與分發食物,證明上天的祝福藉著那些樂意與全能者合作的人為媒介,才能使人得到。門徒們只不過是祝福的通道;他們在能給予之前,必須先接受。
使五千人吃飽的事,是唯一一個被四部福音書作者都記錄了的神蹟,這個事實標誌著它具有非同尋常的重要性。關於這個神蹟與那個使四千人吃飽的神蹟之間的比較,見太15的附注。
43 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籃子。希臘文是kophinos,通常是柳條製的小籃子,當猶太人旅行,經過以別的方式不容易得到食物的地區時,常常帶著這種小籃子,並且特別是要避免向外邦人買食物(見41節注釋)。
在可8:8中提到的那種籃子,希臘文是spuris,一種大的柳條筐,用來攜帶各種東西,例如給一群人的食物,工匠的一套工具等等。保羅是在一個spuris(筐子)裡被縋下了大馬士革的城牆。後來,耶穌(在希臘文中)謹慎地對使五千人吃飽所用的那種籃子(見太16:9;可8:19),希臘文是kophinos,和使四千人吃飽所用的那種筐子(見太16:10;可8:20),希臘文是spuris,之間作了區分。
碎餅碎魚。希臘文是klasma,直譯是“那被折斷的”;因此是“碎片”或“一小片”。上下文說明這些“碎片”並不是吃剩的殘渣,而是門徒們起先分給各組的部分,但是發現超過了那組的需要(見41節注釋),所以是沒吃過的。
在從起初那五個餅中“擘”下來的意義上,它們被稱為“零碎”(見41節注釋)。
44 吃餅的男人共有五千。
男人。希臘文是andres,“成年男子”,即“男人”,和女人形成對比,而不是希臘文anthrōpoi,“人類”,即“人”和動物形成對比(見可2:27注釋)。所以就很清楚了,“除了婦女孩子”(見太14:21),有五千男人在場。可以保守地估計有同樣數目的婦女孩子在場,總人數就會超過一萬人了。
45 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伯賽大去,等祂叫眾人散開。
隨即。[耶穌在海面上行走,可6:45-56=太14:22-36=約6:15-24。主要的注釋在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
先渡到伯賽大去。即“在祂以先渡到伯賽大去”。
46 祂既辭別了他們,就往山上去禱告。
辭別了他們。或“與他們道別”。希臘文的表達方式,用的是一個表示有禮貌的告辭的常用詞。
47 到了晚上,船在海中,耶穌獨自在岸上;
到了晚上。見太14:23注釋。
51 於是到他們那裡,上了船,風就住了;他們心裡十分驚奇。
十分驚奇。即極度驚愕。
52 這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那分餅的事,心裡還是愚頑。
不明白。他們的注意力並不在剛才所見證的神蹟上,而在他們自己的失望上,因為耶穌沒有允許祂自己被加冕為王(見42節注釋)。
愚頑。見出4:21注釋。門徒們的心沒能明白五餅二魚這個神蹟的意義,在這個意義上,他們的心仍是“愚頑”。
55 就跑遍那一帶地方,聽見祂在何處,便將有病的人用褥子抬到那裡。
褥子。見可2:4注釋。
56 凡耶穌所到的地方,或村中,或城裡,或鄉間,他們都將病人放在街市上,求耶穌只容他們摸祂的衣裳繸子;凡摸著的人就都好了。
凡耶穌所到的地方。這種陳述似乎暗示一段時間的跨度,或是前述幾週的經驗總結,或是在使五千人吃飽後,幾天或幾週發生之事的總結。使五千人吃飽發生在逾越節前不久(見約6:4;參《歷》39、41)。那麼顯然這段經文,更可能指耶穌在使五千人吃飽和祂啟程去敘利非尼基之間所做的服務。
街市上。直譯是“市場”,在城鎮和鄉村的街道上(見太11:16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