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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7--聖經注釋
2014/05/0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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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讀經運動--耶利米書7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聖經注釋:

 

1 耶利米被派去呼喚猶太人真實地悔罪,以免被擄。8 祂斥責他們虛假的信心,12以示羅為例子。17 祂警告他們的偶像崇拜。21 祂斥責不順從者的祭物。29勸他們為陀斐特的可憎行為而舉哀,32為所受的懲罰而舉哀。

 

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耶和華的話臨到。這一用語經常出現在耶利米書中(耶11:118:121:125:130:132:134:135:140:144:1),引出先知的一段非常重要的預言講章。耶710章主要記錄這個講章。它是在聖殿門口發布的(耶72),通常被稱為“聖殿講章”。它斥責了猶太人在聖殿和宗教儀式上所表現的虛假信心。

    7章和耶26章的相似性,使有些人認為26章是該講章的總結,是耶利米傳達信息的結果。如果這樣,講章的發表就是在“約雅敬登基的時候”(耶261;見《先知與君王》34)。當然有可能耶利米後來在“猶大城邑”重複了這個講章的主要內容(耶116;見《先知與君王》34)。

 

2 “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裡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門口。明顯在“耶和華殿的院”的門口(耶262)。耶利米既然是祭司,就完全有權進入聖殿。他可能站在從外院進入內院的一個門口。在這個有利的地形上,他可以看見全體聚集崇拜的人。(見耶3610)。

  你們……一切猶大人。有人認為這一個寶訓被發布在國家節日的場合上,那時在聖殿中擠滿了參加敬拜的人。

  敬拜。先知暗示既然眾民已經來敬拜上帝,他們就應該聽到上帝對他們所說的話

 

3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萬軍之耶和華。“萬軍[hosts]之耶和華[希伯來語:Yahweh] ”是對於上帝的所有名稱中,最宏偉的和最令人敬畏的稱號之一。該名稱在耶利米書中是常用詞(見耶2:195:147:218:310:1611:17,2015:16等)。它所強調的事實,是上帝在祂的指令下,具有無限的力量和大能。在舊約中,時常以“軍隊[host] ”提及一支部隊(見代下28:9;耶51:3)。一支軍隊的統帥被指定為“元帥”(王上1:19等)。天使也被談及為“萬軍”、“萬象”、“諸軍”(見王上22:19;尼9:6;詩103:21148:2),而且該術語也適用於天體(見申4:1917:3;王下17:1621:35;耶8:219:13等)。以色列的上帝統帥著無數屬靈和屬世的“萬軍”。祂是天軍之主,全能之神(見啟19:6)。

  改正。直譯是“做出成績”、“糾正”、“改正”,這是耶利米常用的詞(見第5節;耶18:1126:13)。

  行動作為。這是耶利米書常用的片語(見第5節;耶4:1818:1126:1335:15)。“行動”可以理解為心中的欲望,固定的習慣,或一般的生活方式,以及“作為”是指構成這些習慣的外表成果和具體行為。

  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即“允許你繼續居住”。

 

4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你們不要倚靠。假先知顯然宣稱,上帝不會讓聖殿,就是祂的居所落入外邦人的手中;聖殿既然在耶路撒冷,就成了保護城市及其居民的吉祥物(見彌311注釋)。今天也有許多信徒依靠教友的身分得救。他們熱衷於外表的宗教活動,而不是內心的準備。

  這些。聖殿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壯麗的建築之一。我們可以設想先知是指著聖殿宣講的(見太241)。但這座宏偉的建築,決不能代替真正內心的奉獻。宗教儀式本身並不能贖罪,其設施和數量的增加應伴隨著虔誠的增加。

  耶和華的殿。這一用語被重複三次,說明百姓為聖殿的宏偉建築而自豪。這是一種迷信。

 

附註:

311 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為賄賂。法官們接受賄賂,不實行無私的公義,作出的判決,置窮人於孤立無援的境地(見賽123;結2212),這是律法所嚴格禁止的(見出238;申161820)。

  為雇價。貪財的祭司們收受的禮物超出了正常需要(民182024),當然就向慷慨的尋問者,提供利於他們的訓誨。這些背道的祭司們敗壞了他們的聖職,使之成為牟利手段。先知們同樣“為銀錢”,給樂意支付銀錢的人提供合適的“啟示”。他們滿有巴蘭的精神,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彼後215;參照猶111)。

  他們卻倚賴耶和華。官長、祭司和假先知們雖然作惡不止,卻自稱是敬畏耶和華的。他們的宗教是一種禮儀,只滿足外表上的符合來代替內心的公義和真理。他們自欺欺人,認為有了耶路撒冷的聖殿,就有了上帝的同在、偏愛和保護,可以平安自在(見賽4812;耶7115)。

 

5 “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

  你們若實在。這是第3節的延伸。部分的或半心半意的改革是不夠的。只有徹底悔改,生活上保持嚴格的誠實,公正地對待他人,才能躲避所警告的懲罰。

 

6 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

  [你們若]不欺壓。真宗教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社會關係在內。宗教的真正價值和憑據,體現在行為上所產生的效果中(見雅1:27)。

  寄居的。這裡被列出的,構成一個泛指貧窮者和無助者的階層(見出22:21-2423:9;申10:1814:2924:17-21;申27:19)。

  不流無辜人的血。除了兇殺以外,無疑也包括法庭上不公正的死亡判決。

 

7 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就。先知給出始於第5節之條件句的結論。如果滿足了第56節的條件,就應許有安全和永久的居住(見第27-30節)。

  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見第3節。

  

8 “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

  虛謊無益的話。指假先知用虛謊無益的話,引誘百姓關注外表的宗教禮節,而不是真正的內心感受(見對第4節)。

 

9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

  你們偷盜。原文的結構既形象又醒目,可理解為:“什麼!偷盜、謀殺、姦淫嗎?”生動描寫了這些罪行的蔓延和繼續。

  不認識的。或“還沒有認識的”。與此相反,耶和華已經對古以色列的後裔,通過從被奴隸的身分救贖的極大恩典,顯示了祂自己,在曠野奇蹟般地保守了他們,宣讀了祂的神聖律法,以及後來上帝保佑的作為。百姓可以親身體驗祂是上帝(見出2012)。

 

10 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

  這稱為我名下。見耶7:11143032:3434:15;見申12:5的注釋。

  要行那些可憎的事。這句總結性的話不是百姓說的,而是先知說的,揭露了那些在形式上參加禮拜的人內心的動機。由於所警告的懲罰沒有臨到,百姓繼續行可憎的事。

 

11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賊窩。在聖殿服侍並敬拜的人們乃是邪惡的人,他們用虔誠的外表掩蓋著自己的罪惡。

  我都看見了。猶大的居民無法在上帝面前隱瞞他們邪惡的意圖。祂不會被他們虛假的供奉蒙蔽,從而喪失洞察力。祂全都看見了,並要作出相應的處罰(見詩10:111314;賽29:15)。

 

12 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示羅。這是位於以法蓮領土中的一個鎮,在士2119被提到。其中心位置成為一個符合理想的聖所位置(見書181)。示羅作為放置約櫃的場所達300年之久,後來約櫃被非利士人奪走(見撒上41011)。那是由於以色列嚴重地崇拜偶像,上帝就“離棄示羅的帳幕”(詩7860)。非利士人擄走了約櫃,可以推定同時也摧毀了該城(見撒上51的注釋)。

  示羅現名塞倫Seilûn,乃是一群丹麥的考古學家們,在克嘉爾(H.Kjaer)的帶領下,從西元19261932年之間挖掘出來的。他們所得的結論是,該城在青銅時代中期和約西元前十三世紀到十一世紀有人居住,約在西元前十一世紀初被火燒毀,在西元前1100年到西元前300年無人居住。這些考古的發現與聖經的記錄相吻合。雖然聖經沒有明確記錄該城的毀滅,但提到了以色列人在以便以謝和亞弗被非利士人打敗,以及約櫃的被擄(撒上4111)。也許示羅就是在這時被燒毀的。

  我……所行的如何。耶路撒冷的約櫃能否保證帶來比過去的示羅更大的安全呢?示羅的命運證明,單憑外表的崇拜得救是靠不住的。以利疏忽了他兒子的罪惡(見撒上212172225;《先祖與先知》56),而且人們依賴了約櫃,不願依賴於真心的信仰,從而來謀取上帝的悅納。這些罪使示羅遭遇上帝的懲罰(見撒上417;詩785564)。耶利米警告百姓,在示羅和聖所之上降臨的懲罰,同樣會降臨在耶路撒冷及其聖殿上(耶714)。

  罪惡。見撒上212

 

13 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

  從早起來警戒。這一習語意味認真地而且不斷地說。這種表達是耶利米的特殊用法,而且經常被使用,有時有微小的變化(見耶7:2511:725:3426:529:1932:3335:141544:4;參照代下36:1516)。然而,猶大的眾民就是不聽,無論上帝多麼認真地或持續不斷地對他們說(見箴1:24;太23:37)。

 

14 所以我要向這稱我為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

  這稱為我名下。見第10節的注釋。

  你們所倚靠的。見第4節的注釋。

  示羅。耶利米憑藉該城的毀滅,作為耶路撒冷及其聖殿將面臨之命運的一個實物教訓(耶26:9;彌3:12)。

 

15 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趕出。就是放逐你到外國去。迦南是耶和華的地(見利25:23;何9:3),乃是受祂特別關照和看顧的一塊土地(見申11:12)。猶大現在不再受主的特別眷顧(見耶15:123:3932:3152:3),就像先前北方的以色列人被亞述人俘虜一樣(見王下17:18-2323:27)。

  以法蓮。常指北方的支派(見賽7:2;何4:175:912:1;參照詩78:6768)。以法蓮的支派先前在北方人數最多,力量最大。耶羅波安這一北方王國的第一任國王,也是以法蓮人。所以“以法蓮”用來指整個北方王國。

 

16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

  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和上帝的其他先知一樣,耶利米是熱心祈禱的人,急切地為他的民族代求(見耶11:1418:20;參照創18:23-32;出33:11-14;民14:13-20;撒上7:9,1012:17-1923;詩106:23)。既然這個民族拒絕改革,將要來臨的厄運也就無法避免了。懲罰和管教必須進行。要求免去懲罰的祈禱,將不能奏效(見耶11:1414:111215:1;參照出32:10;約一5:16)。

 

17 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

  你沒有看見嗎?如果耶利米想知道第16節拒絕的理由,就只需考慮一下事實。自稱上帝子民的無恥背道是公開而肆無忌憚的。

 

18 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面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孩子。全家人,包括孩子,都參加偶像崇拜,所以懲罰是向他們全體宣佈的(見耶6:11的注釋)。

  餅。希伯來語是kawwanim,“奉獻的餅”。以餅為祭是一些近東宗教的禮儀。這種異教的習俗後來傳到了基督教之內。伊皮法紐斯([譯者注:約315-402]《駁異端》{Against Heresies} lxxviii. 23lxxix. 1)說有些婦女甚至“奉萬福之馬利亞的名獻餅”。“在某些日子,她們奉馬利亞的名獻餅,但大家全都參加。”耶利米時代所獻的餅是一種素祭,加上澆奠酒(見耶44:1925),作為崇拜的一部分。餅上還可能印上女神的像

  天后。見耶44:17的注釋。

  其他的神。敬拜天后[譯者注:天國的皇后]也只不過是異教偶像崇拜的形式之一。

 

19 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

  自己惹禍。原文強調的是他們咎由自取。百姓崇拜偶像,必然自食其果(見伯35:68;箴8:36)。

  慚愧。見耶3:25

 

20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不能熄滅。懲罰的火一經點燃,人就無法熄滅(見耶4:415:1417:2721:12;哀2:34:11;參照申32:22)。

 

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萬軍之耶和華。見第3節的注釋。

  燔祭。從希伯來語`olah,直譯是“那上升的”(見創8:20;利1:3的注釋)。祭物要在聖壇的火中燒燼(見利1:9)。

  平安祭。希伯來語是zebachim,泛指一切可以吃的祭(見平安祭的注釋)。先知宣佈猶大的眾民既可吃平安祭的肉,也可吃燔祭的肉,反正上帝都不會接納(見耶6:20;何9:4)。即使祭物再多也不能避免將要臨到的刑罰。

 

22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

  我並沒有提說。這是聖經中難解的章節之一,表面上似乎與聖經的其他論述相矛盾。耶利米似乎否認上帝在西乃山有關獻祭物的指示。但我們不要這樣理解先知的話。從先知所說的其他話語來看,先知並沒有否定獻祭的制度(耶17:2631:1433:1117-24)。那麼,該怎樣理解他的話呢?

    耶利米顯然運用修辭的手法,把兩個概念進行比較,以否定一個來肯定另一個。這種方法的例子還有:一,在創45:8裡,約瑟告訴他的兄弟們,送他到埃及的不是他們,而是上帝。其實他的兄弟對此負有主要的責任。二,在出16:8中,摩西對悖逆的群眾說,他們的怨言不是針對他,而是針對上帝的,但實際上他們是向摩西發的怨言。耶穌也用過類似的方法(路14:26)。表面上祂似乎吩咐人恨自己的家人。但實際上祂只是強調愛上帝超過對人的愛。祂所說的“恨”實際上是“少愛”。

  這一段經文強調順從於道德律法,比順從儀文制度更重要(見撒上15:22;詩51:1617)。外表上的遵守是為了提醒人真心的順從(見申6:1-3),但絕不能替代內心的聖潔。上帝在西乃山根本沒有吩咐過耶利米同胞的那種崇拜方式。

 

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上帝,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我就作你們的上帝。見出6:7;利26:12;申29:13。該用語重複地出現在耶利米書中(耶11:424:730:2231:332:38)。

  一切道。這一段經文相似於申5:33的經文(見申9:121611:2831:29)。

  就可以得福。耶利米書中的一個通常用語(見耶38:2040:942:6),在申命記中也被發現如此(見申4:405:16336:18)。

 

24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聽從。希伯來語是shama`,“傾聽”、“留意”或“順從”。第24-28節敘述了以色列人悖逆耶和華仁慈命令的不幸事實

  不側耳而聽。見賽55:3;耶25:444:5

  頑梗。希伯來語是sheriruth,“堅固”或“頑固”;在舊約聖經中,總是與“心”聯繫在一起(見耶3:179:1411:813:1016:1218:1223:17;參照申29:19;詩81:12)。

  向後。見第26節、耶2:2732:33、參照尼9:29;何4:16。猶大像一頭頑固後退的牛,不肯負軛。在宗教和道德的經驗是不能停頓的。不進則退(見《證言精選》5,原文第93頁)。

 

25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

  我的僕人。比較太21:33-4145

  先知。比較代下36:1516

  從早起來。見第13節的注釋。

 

26 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

  不聽從。見第24節的注釋。

  硬著頸項。比喻倔強(見王下17:14的注釋)。

  比你們列祖更甚。耶利米時代的百姓得罪了更大的亮光。他們沒有接受祖先的教訓,還在聖殿的範圍立起了所崇拜的偶像(見耶7:30;參照王下21:7)。

 

28 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上帝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國民。指民族。以色列成了頑固和悖逆的典型(見賽1:4)。藉著她所享有的聖約之特權,使她的罪行更加嚴重。

  誠實。即忠實或忠誠(見耶5:3的注釋)。

 

29 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在淨光的高處舉哀;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祂忿怒的世代。

  要剪髮拋棄。原文的動詞和物主代詞都是陰性的,說明這句話是針對女性的。本節把耶路撒冷比作一個婦女,為失去兒女而深深悲傷,剪掉頭髮,到山上去舉哀哭泣(見士11:37;哀1:1-3)。剪掉頭發表示傷心至極(伯1:20;賽15:2;耶16:648:37;彌1:16)。有人認為這是指拿細耳人的散髮,獻身給上帝的標誌(見民6:19)。拿細耳人與死屍接觸而受到污染以後,就要剪掉頭髮(民6:6-21)。

  高處。希伯來語是shephayim,“光禿的山頂”。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汙穢這殿。

  將可憎之物設立。瑪拿西曾在上帝的殿中設立亞舍拉的雕像,褻瀆了聖殿(見王下21:57;見耶7:18注釋)。百姓不滿足於在原來迦南的神龕舉行淫蕩的儀式,或在房頂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見耶19:13)。他們墮落到汙穢上帝居所的地步(見耶23:1132:34)。

 

31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焚燒自己的兒女。孩子們被獻祭而犧牲,這是腓尼基人、摩亞人、亞捫人和其它民族偶像崇拜的一部分。亞哈斯(見王下163的注釋)和瑪拿西(見王下216的注釋)效法了這一可怕的習俗。不知道孩子是活活燒死,還是先被殺死的。由於孩子是獻給摩洛為燔祭的(見耶195;結162021),有人認為他們是先被殺死的。

    狄奧多羅-西庫路斯描寫了當時在迦太基的腓尼基殖民地所舉行的這種儀式。人形牛頭的銅像,伸出雙臂。銅像是空心的,可以加熱。孩子放在滾燙的雙臂上。他們的哭聲被長笛和銅鼓的聲音所淹沒。蒲魯他克[譯者注:約46-119年,希臘傳記家及柏拉圖主義者](《論迷信》13[On Superstition 13])說,在舉行儀式時,父母站旁邊,被禁止流淚哭泣。但在耶利米的時代,孩子可能是先被殺死的。詩人說這種祭是“祭祀鬼魔”(詩1063738)。

  陀斐特。在欣嫩子谷獻孩子給摩洛的地方。“陀斐特”的詞源不明。有人認為它源於希伯來詞tuph,意為“吐出”,表示憎惡或痛恨。陀斐特可能是這個偶像崇拜中心的貶稱,就像用bosheth(“羞恥”),來稱呼巴力一樣(見士632;撒下2:8注釋)。

    也有人認為陀斐特源於toph(“手鼓”),採用這個名字,源於用鼓聲來掩蓋孩子們被獻時哭聲的做法。彌爾頓在《失樂園》(bk.Ill.391-396)中提到了這種做法:

  “首先,可怕的國王摩洛,

  沾著人祭的血,和父母的眼淚;

  大鼓和手鼓的雜訊

  淹沒了孩子們的哭聲,

  他們經火獻給他冷酷的神像”。

  丘壇。在這裡使用的希伯來語措辭,bamoth,不同於在第29節裡被翻譯的“高處”,而且這裡涉及到設立了崇拜偶像之物(見王上117;王下179;結1616)。

  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見耶1953235。上帝不但沒有吩咐這些儀式,而且予以嚴格的禁止,違者處以最嚴厲的懲罰(見利18212015;申123118910)。

 

附註:

1.632 所以當日人稱基甸為耶路巴力,意思說:“他拆毀巴力的壇,讓巴力與他爭論。”

  耶路•巴力。原文字義“讓巴力打仗”或“讓巴力作敵手”(見士71)。這個名字是斥責和挑戰巴力崇拜,因為基甸延續的生命,見證了外邦神靈的無能。這說明敬畏巴力是沒有根據的。後來的一個作者稱他“耶路•比設”意思是“讓羞恥爭論”(撒下1121)。

 

2. 撒下28 掃羅的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曾將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帶過河,到瑪哈念,

  尼珥的兒子。見撒上1450的注釋。

  掃羅的元帥。當掃羅為王時,他立自己的叔叔押尼珥作他軍隊的統帥(撒上1450)。押尼珥因此既藉著血緣又藉著官職與掃羅家緊密聯合。他曾與掃羅一起追趕大衛,現在不願意他曾追趕了那麼久的這個人,繼任掃羅曾統治的國度。押尼珥決沒有忘記大衛曾指責他在守衛時睡著了(撒上26716)。他驕傲地、報復地、並且野心勃勃地決定要走他自己的路,而不是允許大衛作為耶和華的受膏者施行統治。

  伊施波設。掃羅最小的兒子。掃羅別的兒子已經在基利波戰役中與他一起被殺了(撒上312)。他的名字(在撒上1449中縮短為亦施韋)可能最初是伊施巴力(代上833939),意思是“巴力的人”,因為沒有王會給他的兒子起名為“伊施波設”,意思是“羞恥的人。”

 

32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甚至無處可葬。見耶196-15。直譯是“在那裡會沒有地方”。似乎指殺戮範圍極大,連葬身的地方都沒有。

 

33 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哄趕。

  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會有很多的屍體沒有被埋葬(見申28:26;耶16:419:7;耶34:20),因為殺死的多,倖存者少。

  哄趕。這裡是老式的英文措辭,意為“恐嚇”。該城市會達到如此荒蕪的程度,以致於沒有人去嚇走吃屍體的鳥獸(參照啟19:171821)。

 

34 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

  歡喜和快樂的聲音。災難和悲歎將會代替歡笑和歡樂。特別提到伴隨著新郎和新娘,從娘家到夫家的歌唱和音樂的止息(見賽24:78;耶16:9;啟18:23)。

  荒場。希伯來語是chorbah,指原來住人,後遭毀滅的地方。土地將變成一片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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