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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家長,用錯的方法加10倍處罰老師
2005/09/15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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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易暴,大人世界的報復,成為小孩教育的教科書 學校教育錯了,誤人子弟,學生家長得理不饒人,用錯的方法加10倍處罰老師。這是對嗎? 如果今天是打屁股,打手心,打耳光,也要罰 10 倍,由學生打回來? 台灣幾時成為簡單的野蠻報復社會?有人被車撞了,好,肇禍司機,站在原地,給受害人開車撞10次。看是要分期,一年撞 1 次,10年撞完;或10次 1天撞完? 騙婚後的負心人,要加 10 倍的婚禮。今天圓山,明天來來,後天福華,大後天晶華,....西華,小西華,..... 家暴,爸爸打小孩,打到腦死。刑法很簡單,由母親或家族找代表出來打爸爸,打到腦死 10 次。 強姦犯下場更慘了,反強姦10次..... 這是什麼正義? 以後法律系的學生太容易畢業了,反正 10 倍報復回來,就是正義,就是公平。我看聖經、佛典、可蘭經、論語,都可以丟了。記住 10 倍,就是正義。 ~~~~~~~~~~~~路竹出納組長寫悔過書兩百遍 |
| 因為處罰逾期繳交學費學生和家長寫悔過書的高雄縣路竹高中出納組長林美惠,今天已經依李姓學生家長的要求寫悔過書,悔過書內容不但連寫三句「對不起」,也表示,以後不會再以罰寫的方式處罰未按時繳交學費的學生。 高雄縣路竹高中出納組長林美惠今天請假在家寫悔過書,悔過書的內容寫著「路竹高中出納組長林美惠,今後不會再以罰寫的方式,處罰未按時繳交學費的學生,誠心誠意道歉,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由於踢爆這起事件的李姓學生家長當初被要求罰寫二十遍的悔過書,如今,李姓學生的家長則是反過來要求林美惠組長罰寫20乘10,也就是兩百遍的悔過書,讓她也體會受辱的感覺。 另一方面,對於高雄縣政府將她降調為「幹事」,而且今年的考績不得列為甲等,校方轉述:林美惠表示願意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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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9) :
- 9樓.2007/02/21 17:46個人想法...
其實對這個事件..我個人想法是老師太過份...
不過我僅止於電視新聞看到的部份!
詳情就不知了...
就法律判決而言....
我也覺得罰老師罰寫不錯...不過不太需要10倍...
至於發帖大大講的..其他案件都比照...也許過於憂心點!
最後...請大家盡量能有寬容的心!(呵...重點在盡量喔!)
- 8樓. Catlike Cathy(文字遇)2006/01/21 09:13該怎麼說呢~~老師們要自眾人恆重之...
我想那個家長如果只是純粹為了讓對方感受一下受辱的痛苦,而不是報復。很多事情不親自體會,很難想像別人的處境。很多老師的確常用言語暴力傷害孩子~
- 7樓.2006/01/03 21:46學習原諒
寬恕,被遺忘許久的美德。
- 6樓.2005/10/14 20:18哀...
對現在的教育好灰心喔 - 5樓.2005/10/05 10:28妳是對的
我要訂閱了。
- 4樓. 筱棻2005/09/30 18:12
- 3樓. *Bon Bon*2005/09/16 15:01哼~
那個老師太壞了~
- 2樓. 蒙娜丽莎的微笑2005/09/16 02:14
- 1樓. 琇子2005/09/15 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