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義章第一 太上曰:福禍無門,為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示警章第二 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即(則)死。
◎鑒察章第三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
◎積善章第四 是道則進,非道則退,不履邪徑,不欺暗室,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宜憫人之凶,樂人之善。濟人之急,救人之危。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長。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寵若驚。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
◎善報章第五 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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