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利益凌駕於個人利益之上
2006/07/1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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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addons.books.com.tw/G/001/0/0010330150.jpg
1966年夏,中國作家協會廣東分會專業作家黃慶雲,正在參加廣州郊區人和鄉的「四清運動」。此時運動已近尾聲,按往例要在工作隊中進行建黨工作,根據各人表現,吸收新黨員。
彼時該鄉「四清運動」的工作隊成員包括機關幹部和大學生,由廣州軍區領導。在建黨會議中有一李姓大學生,由於具備「崇高的思想境界」,成為工作隊中被批准入黨的第一人,其「先進事蹟」如下:
在春節放假回家十天時,他發現了母親進入癌症晚期,醫生判斷她只有兩、三個月留在人世了。他家住粵西,往返路程已佔去四天,能與慈母共敘天倫的苦與樂也只有六天的時間罷了。母親要求他向工作隊請假,多聚幾天。李某是學習毛澤東思想積極份子,矛盾當前,政治掛帥。他想,四清工作是群眾的大事,與母親生離死別是個人的事。個人的利益應當服從群眾的利益。......於是他毅然決定,非但不請假,還提前三天歸隊。[註]
在「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的口號籠罩下,人性受到了極度的扭曲,於此例可見一斑。雖然此例如果與文革時期為了證明自己革命純潔性,而與雙親「劃清界線」,甚至為了自保而參與毆打自己父親致死的極端個案相比,在人性的扭曲方面容或有小巫見大巫的差別,但這位大學生所處情境,其實仍有很大的轉圜餘地,根本沒有到必須「從眾」以求自保的地步,可是他明知母親餘日無多,卻仍然被中共高舉的「政治掛帥」所愚弄,而毅然決然地拋棄親情,這實在是非常時代下一樁令人感嘆的悲劇。
- [註]黃慶雲,《我的文化大革命》(香港:牛津出版社,2006),頁4-5。
- 延伸閱讀:書評:知識分子的煉獄求生記—評黃慶雲《我的文化大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