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權講座』不如為私校教職員工爭權益
2014/03/1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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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平時就應該嚴格督導與考核私校之經營,一旦發現私校
經營不善時,就要主動依法限令該私校在規定期限之內改善,逾期
不見改善者,即祭出『停招』甚或『停辦』之霹靂手段。
一旦被裁定『停辦』者,教育部有責任主動為教職員工爭權益或對
該私校查封校產,以防私校負責人脫產卸責。查封後經拍賣所得將可
作為該私校教職員工之退休或資遣費用。
絕非像目前任令停辦私校之教職員工受盡煎熬而毫無生活保障。
現在,教育部舉辦私校教職員工『勞權講座』,是要讓退場私校教職
員工直接向退場私校負責人『爭取權益』?為何教育部不願挺起腰桿
逕自為退場私校教職員工向私校負責人施壓並爭取權益?卻辦啥緩不
濟急的所謂『勞權講座』?教育部對此案太消極且推卸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