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午餐時,一位同事談起昨晚她遇見的一個人,奇妙的見證讓我們嘖嘖稱奇,在此分享給大家:
昨晚的見證會中,一位中年女子,身材曼妙,長髮及腰,打扮時髦。她說話簡潔有力,帶著權威,讓人很難不注意聽她的故事:她從小生長在一個單親家庭,由母親獨立扶養。她的個性強烈,由於小時候看到母親受到父親欺負,她矢志自己來保護母親,不再受男人的欺負。所以後來雖然母親不乏追求者,但都沒有成功,因為每個男人都被她打出門外。
由於從小貧困,又缺乏完整的家庭,她變得很功利,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長大以後她到大陸工作,遇到一位事業有成的已婚中年男子,條件正好和她心目中的理想對象相符合。她竟然立定目標,兩個月內要把他從他老婆手中搶過來。憑著她姣好的外表和高明的手腕,這個壞女人兩個月後果然得逞,逼富商和太太離婚,由她取而代之,成為正式的少奶奶。
婚後他們到了美國,一次聚會中神的光光照她,使她悔改信主。奇妙的是,她的富商先生也做見證說,她信主後好像換了一個人,從前的個性、脾氣、行事作風完全改變。她對以前自己所作所為非常懊悔。我們都很好奇,那她有沒有向先生的前妻道歉呢?答案是有。她飛到大陸,找到先生的前妻,當面向她懺悔,請求她原諒,還說:「如果你要,我可以把先生還給你。」前妻當然不要吃這種回頭草,不過她也讓兒子到前夫的公司上班,大家維持著朋友的關係。現在他們夫妻很熱心參與一個單親關懷協會的事工,最近還捐了一棟位於桃園的房子給協會使用。
我相信這個女人當初搶了別人的老公、目的達成時,並不會很快樂。她最快樂的時候一定是向神悔改、也向人悔改的時候。因為只有認罪悔改、得到赦免,我們才有真正的平安。「得赦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三十二:1-2)
另一個關於饒恕赦罪的感人故事是發生在溪水旁單親關懷協會創辦人蔣海瓊女士。她十多年前和外遇的先生離婚後,獨自帶著女兒到美國生活。長期以來平靜的心情下,其實隱藏著苦毒,她並沒有真正的饒恕他。十多年後,她順服神的帶領,想到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終於鼓起勇氣回台主動邀約前夫見面,當面告知她饒恕了他。前夫痛哭流涕,她也經歷到赦罪的釋放和平安。雖然她後來得了漸凍人症,於今年二月安息主懷,但她的人生已了無遺憾,而且對別人的生命作出許多貢獻。
認罪和赦罪是需要勇氣的,人靠自己無法做到,因為人都有自尊、自憐和自誇。只有靠著神的大愛,我們才能放下自己,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才有能力認罪和赦罪。希望你也得到這種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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