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北國語實小爆發老師體罰學生過當事件,一個小二學生因為觸摸同學生殖器而被老師連打九個耳光,氣極敗壞的家長要求校方把老師立刻調走,但怪的是,其他家長卻同情老師,集體陳情希望老師留下,反而要那個學生自己轉學。
我不知道那個孩子犯錯的過程到底如何,我只看到後來被打的小孩家長和其他家長彼此對立,互不相讓。這真是在孩子面前做了一個最壞的品格示範。
前幾天我參加了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志工培訓課程,老師才告訴我們,孟母三遷並不是好方法,因為那只讓孩子學會逃避,而不會解決問題。
這個體罰過當的事件,相信老師後來一定也很後悔,他平常一定是個不錯的老師,不然不會有那麼多家長聲援他。發生了這個不幸的事件,一定要把老師調走或把學生調走嗎?大家有沒有想過,被調走的老師,心裡有多大的創傷?而「勝利」留下來的孩子,心裡會好過嗎?他從這事件中學到什麼功課呢?同樣地,如果老師被留下,學生憤而轉走,老師會好過嗎?
幾個禮拜以前,我們教會也發生一個衝突事件。一個主日學老師把一個孩子帶出去買東西,忘了跟家長講,結果家長發了瘋似的到處找小孩,後來她們回來了,家長對老師很不諒解,臉色很難看,老師才知闖了大禍,但也覺得委屈,因本來是好意帶小孩出去玩一下,沒想到被責難。兩個怒氣沖沖的女人,都各自騎上機車要衝回家去,結果牧師和會友分別拼命拉住兩人,因為知道如果她們就這樣回家去了,心裡的苦毒會愈長愈大,兩人之間的嫌隙也會愈來愈大,無可彌補。大家硬是把她們留下來,帶到一起,讓她們安靜一下,接著彼此互相道歉,兩人一面哭一面訴說剛才心裡的委屈和歉意。饒恕帶來平安,兩人心情漸漸平復,開心地留下來吃午餐了。
被老師處罰過當的事件當然比這個嚴重的多,但沒有事情是不能解決的。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其他家長沒有促成老師和該學生家長的和解。該家長可能一開始不接受,但如果老師誠心道歉,家長是有可能接納的,這樣他才能理性和孩子檢討所犯的錯。
彼此道歉、彼此饒恕真的有那麼難嗎?還是很多人覺得這沒那麼重要,反而是爭取受教權、主導權比較重要?我們的社會已經習慣用對立來取代對話,抗爭已經變成自然反應。但是爭到權益就能帶給我們快樂嗎?一個把老師趕走的家長,將來如何培養孩子忍受挫折的能力和自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現在教改改得老師無所適從,老師很難為。另一方面,家長壓力也很大,忙於生計,無暇管教小孩。大家都是軟弱的,都會犯錯,何時我們才能謙卑下來,彼此認錯?從饒恕中,我們的生命才會成熟,我們的心和視野才會寬廣,可以迎接更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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