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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趕(你的)城市
2012/06/20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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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原本是我的第三篇雜記,名字一開始定得很隨便,就叫編號三雜記,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沒有足夠的能力替自己的天馬行空找一個適當的詞,便找了一個概括全部的字眼起名。不知道吃起來會不會像大鍋菜那樣美味。最近發生的事情有點多,最難過的畢業離別,最不想面對得其末考試還有最讓人驚訝的,五年後故人重逢。

  突然決意要改,是因為想起故人跟他的城市。那是一個他曾經不喜歡的城市,無可抗拒的因素使他在這裡安身立命五年。幾年之後,一種力量將我拉到這裡,可能像「東京鐵塔」裡作者說的那種力量,追求未曾見過的亮光,被緊緊得吸引過來。從故鄉坐著車一路搖晃過來,心也搖晃著,就這樣來到陌生的城市。

  「我來到你的城市」,Eason的歌詞總是提醒著我,這不是我的城市。當我來了,故人走了,除了回憶,沒有其他。

  故人沒什麼變,變的是我們的世界。是怎樣的緣分,讓兩個五年沒見的人,比肩而坐,東扯西聊,聊一堆自己平時不觸碰的話題,談論自己無法掌控、不輕意告訴他人的故事。是不是人往往最能向陌生人說出自己的故事,因為不必在意眼光的溫度與心靈的影響。眼前的故人,長高長壯還是熟悉的臉孔,我們之間僅存的,是一份過份陌生的情感,而因為陌生,我竟感到這麼的安心。

  因為歐洲盃,熱血青年們決定要在台灣的凌晨時間直奔提供大螢幕的餐廳,一同為球賽沸騰,餐廳有點因此大賺一筆吧,我想。每個人限定低消300,其實說貴不貴,但大半夜的我真的呼叫不出我的食慾,只需要一杯熱騰騰的咖啡,陪我度過不睡的夜晚,為了湊齊三百,點了其他的東西,發現自己吃不下,美食都成了雞肋。

  對我而言,看球最難受的莫過於旁邊的不理智假球迷高聲吶喊,胡亂吶喊的那一種。當看球賽成為一種熱潮,這時候不搭上這股潮流,便會顯得自己落伍,於是不管喜不喜歡,搭上潮流跟著流行才是重點。放聲吶喊,大肆評論,凸顯自己的不懂。

  不過是想專心的看一場球,竟然變得這麼困難。喜歡當球評的假熱血球迷永怎麼不知到他得到唾棄的眼光,還沾沾自喜以為得到人人對他的景仰。球員表現的好壞、價值與否,怎麼是你夾雜嘖嘖兩聲,隨意封個鬼綽號就足以代表的。這樣的人看球,只是徒增吵鬧罷了,還打擾了真正熱血沸騰的氛圍。

  學校真是教不會我離別,不知道教育者是否心力交瘁了。當我預期誰即將離開,每次的見面,成了我設想下次相聚的日子。突然看不見下次的相遇相聚,我覺得很慌張。雖然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但是我總覺得,他們就要消失在未來的時光洪流中,讓我再也找不著。

  如果說分開是必然的,我覺得好好道別可以讓人好過一些,這樣顯得自己很鄭重的對重視的人告別,表明我的情義。沒想到我來不及表達我的正式,該道別得人就在早餐店幫我付了豆漿錢後,急忙離開。他留給我的是什麼,放不下的記憶、美好的回憶、說不完的故事、沒能表達的惆悵與懊惱,還是一杯甜滋滋的冰豆漿。連豆漿錢都是喝完豆漿後才發現已付款。

  我每天總是想,何時,我可以好好跟他道別。其實連下次見面都無法預測,要怎麼預期道別。這樣下次的道別,是為了下次的見面,還是為這次始終沒能好好展現情義的再見。下次見面,給他一杯豆漿,應該不錯吧。

  如果期待故人像鮭魚一樣回游,怎知故人不是變種的鮭魚,不流行也不需要回游了。可能環境也不適合他生長了,他一輩子不回游。故人變了嗎?我變了,他變了,環境變了,時間逼我們成長。曾經的情誼像沸水一樣微滾,在時間的監視下,終會燒成精光。

  如今,我不追趕你走過的城市,這是我自己的城市,我的城市。

  感謝他人說,做自己想做的事,何必去管誰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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