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NCC應該做鋪路的人
2017-07-30 01:16聯合報 王健壯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2612485?from=udn_ch2cate6643sub7340_pulldownmenu
政府所為何事?是服務人民或限制人民?答案當然應是前者,但NCC這個獨立機關卻顯然是個例外,例外到完全忘了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不信的話,可以檢視一下NCC成立至今十一年來的歷史紀錄,看看NCC這麼多年對通傳業者,究竟是服務多還是限制多?再不信的話,也可以翻閱一下NCC最近公布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看看四十二條條文中,對業者到底是服務多還是限制多?當然,更可以問問通傳業者,他們對NCC的評價究竟是好是壞?
NCC首任主委蘇永欽,曾經自我警惕不要讓NCC變成另一個警總,另一位主委彭芸也自我定位NCC是為數位匯流而存在。但事實上,NCC這幾年的作為,卻完全與這兩位主委的理想背道而馳,何以故?理由很簡單:NCC始終以管制者的角色自居。
管制者的思維是但可管則管,管到細微枝節處,管到瑣瑣以為能、察察以為明,NCC這幾年動輒以雞毛蒜皮的理由對通傳業者處分的數千件案件,就是具體例證。而且,管制者的另一個思維是有罪推定,在NCC眼中,凡是有意併購者必屬虞犯,都有不良意圖,NCC成立至今,以各種莫須有理由否准了那麼多併購申請案,就是具體例證。
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當然更是管制者思維的產物。這項猶如防盜手冊的草案,既劃下絕對禁止併購的紅線,也劃下NCC有准駁裁量權的黃線,讓業者在禁制區內寸步難行,不但目前檯面上的業者不可能再有併購發展空間,更因為草案中有溯及既往的過渡條款,少數現有業者還必須在三年內揮刀自宮,不是要賣掉經營多年的產業,就是要改變持股比例,否則即屬違法。
換句話說,從NCC過去紀錄以及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內容,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凡屬併購案,NCC過去是否准多,通過少,甚至還有已通過案件,因再審而被否准之例;而未來NCC則可能是,否准是原則,通過是例外,而且過去通過之案件,因不受不溯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的規範,NCC有權重作定奪。
更嚴重的是,NCC的管制者思維也企圖干預媒體的專業自主。反媒體壟斷法中規定,媒體「應」訂定製播規範,「應」設置獨立編審制度及自律機制,「應」設置倫理委員會,「應」訂定編輯室公約等等,甚至還越俎代庖規定「獨立編審制度及自律機制之設置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但問題是,NCC認定媒體「應」作為的那些事項,都屬於媒體自主與自律事務,干NCC底事?與NCC主管業務何關?尤其是媒體自律機制準則竟然要政府訂定,更是荒天下之大稽,自律變成他律,NCC如果不是頭殼壞掉,如果不是管制者思維作祟,又怎麼會訂定出這種比戒嚴時期還可怕又可笑的條文?
在數位匯流去管制化的時代,NCC應該扮演鋪路的人,而不是攔路的人。台灣現在的媒體環境與全世界一樣,早已進入傳統媒體的衰世,衰世中又何來或何有可能出現媒體壟斷?況且,在新媒體的盛世中,即使有人想壟斷傳統媒體,又有何巨大商業利益可圖?有何不可取代的話語霸權可言?在社群媒體當道的後真相年代中談反媒體壟斷,就像在後冷戰時期談圍堵政策一樣,都是時空錯置的舊思維;NCC若真想反媒體壟斷,何不學歐盟和美國那樣,劍指谷歌與臉書?
所以,根本的問題是:台灣有必要制定一部這樣舊思維的反媒體壟斷法嗎?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不屈的敦克爾克與八年抗戰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610976?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敦克爾克大行動」以二戰為故事背景,數十萬名英軍與盟軍被敵人包圍,英國下令出動民間大小船隻,冒著猛烈戰火,載回軍隊。圖/華納兄弟提供分享
近期上映的「敦克爾克大行動」廣受好評,但對不了解二戰歷史的人來說,它可能只是一齣影音效果極致的娛樂片而已。導演諾蘭的出色敘事,讓觀眾可以從小人物的角度看到戰爭的恐怖,但如同其他戰事一樣,不能忽視的大歷史是:敦克爾克的發展操諸幾個大人物之手。
時間回到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德國進攻波蘭,英法兩國只打嘴砲,不敢開戰。希特勒看到對手畏戰,決定打鐵趁熱,揮軍西歐。當時曼斯坦將軍倡議鉗形戰略,一邊攻打荷比盧,一邊突襲阿登森林;參謀本部原本否決此方案,後來發生一段插曲,導致敵方知道對手將循著一戰老路從低地平原區進攻,將主力部署在那裡,於是希特勒大加讚賞曼的計畫,也因為德軍的最終策略出敵不意,英法四十萬大軍很快就陷入三面包圍、北面背海的絕境。
德軍本來可以一舉殲滅敵軍,希特勒卻下令部隊停止前進,只留空軍轟炸,理由至今仍眾說紛紜。這是大撤退能夠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
再者,邱吉爾臨危受命,剛好也在五月十日當上新首相,這一歷史巧合恐怕更具決定性。原首相張伯倫執意姑息,甚至出賣捷克,很難想像他會領導英國堅決抗戰。大撤退讓倫敦保住老本,最後擊垮法西斯主義。我們今天能夠把民主人權當成普世價值,敦克爾克其實功不可沒。
邱吉爾的決心可以從隨後法國的表現中看出高下:六月廿二日,巴黎走上投降命運,前後不過撐了六星期!戰略出現致命性錯誤,加上沒有英倫海峽的屏障,法國或許別無選擇,但是領導中樞的崩潰,無疑也是主因。
相較之下,中國從七七事變到珍珠港事變,除了蘇聯曾短暫小規模援助外,獨立作戰四年半(日本陸軍大臣杉山元原本向天皇保證兩個月解決中國)!如果不是萬眾同心及蔣介石的意志過人,當時的中國可能也早就選擇屈服。如此,珍珠港事變也不會發生:日本侵略中國,八成石油來自美國。後者國內盛行孤立主義,羅斯福直至一九四一年七月才對日本實施禁運,偷襲事件於焉發生。
台灣這幾年媚日史觀盛行,今年適逢七七事變八十周年,蔡政府絕口不言,原因就出在這裡。然而,沒有蔣介石的堅持,今天統治台灣的必然是把我們當成二等國民的軍國主義日本。諾蘭把他的作品獻給所有參與大撤退的人們,如果觀眾也能從電影想到面對大歷史的重要性,那麼這會是非常寶貴的一課。
東西交鋒:周天瑋》白宮淪陷在敦克爾克?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728006601-262104
本月導演兼編劇克里斯多夫諾蘭製作的影片《敦克爾克大行動》上映,廣告看板在全球各地推出,上面的一句話「活下去就算贏」(Survival is Victory),讓人或許聯想到任期恰恰屆滿半年而飽受攻擊的川普總統。
「敦克爾克」講的是在二戰期間,英法盟軍40萬人被德軍包圍在法國北境敦克爾克,瀕臨殲滅,英國首相丘吉爾下達「發電機行動」展開搶救,並且動員民用船隻協助全面撤退。這次大撤退,9天900艘船超標撤走33萬人,為盟軍保存了實力,是戰史上的奇蹟。英國人將敦克爾克大撤退引為光榮,實在有其道理。
不過,諾蘭版的「敦克爾克」與其說是一部戰爭電影,不如說是一部以戰場為情節背景的懸疑片。對白簡約、畫面疏離、音效重壓、時空抽象、戰略戰術不加演義;納粹敵人好像若干科幻電影裡的外星人,刻意留白;而「發電機行動」的靈魂人物邱吉爾也從未露面,他的著名談話一直到最後才畫龍點睛,至於是否餘音繞樑,那就見仁見智了。
川普和諾蘭相似,他們的故事都充滿了實驗和體驗性:孤獨、矛盾、懸疑、非傳統。他們的世界觀,扁平而解構;他們對事件的認識,相對聚焦於容易被遺忘的個人和當下,貌似卑之無甚高論。諾蘭和川普可也都同樣擁有極大的魅力,能直接訴諸群眾。
諾蘭的影片大賣,川普先後在流行和民粹領域得利。但川普和諾蘭此刻的差異在角色任務:諾蘭專注於把電影拍好,賺錢得獎,而川普絕對正在適應和改造美國總統這樣一個世界領導的角色。川普以雷根為師,可他卻不像雷根那樣收放自如並且能夠時時形塑經典、追求昇華。大亨川普,原有親民土豪風,與精英文化陸離斑駁。
的確,自川普當選以來,9成美國主流媒體與他互看不順眼。全世界認為他行將被刺者有之,認為他行將被彈劾者更有之,各方不看好他的人居多,他的任期是不是危在旦夕?競選連任是不是根本免談?真難以逆料。但可以預見在總統這個職務上,他的支持度泰半將低於4成。
川普目前遇到的最大困擾,是國會和獨立檢察官在調查他的團隊所謂勾結俄國的問題。關於這個調查,捕風捉影,虛虛實實。任何這類調查,總要有刑事犯罪為由頭才好發端。而通俄案,進行了大半年,還沒有找出任何犯罪證據,連鐵桿民主黨學者哈佛法學院憲法和刑事法權威教授德修維茲都看不下去了,難怪許多人認為這是在對川普獵巫。
我在半年前提出,所謂川普搞法西斯其實是個假命題,因為美國根本不存在獨裁的環境和土壤。華府九龍治水,是個神聖宏偉的沼澤爛泥,白宮既不能左右國會或司法,又處處面對洩密和調查,更經常被媒體打得遍體鱗傷,如何奢言擴權宰制?反川普的深國、廣國、國中之國連線如此之活躍,便是旁證。
共和黨總統受制,對手表現更差。國會今年先後舉行4個議席特別選舉,民主黨屢戰屢敗。民主黨面臨35年來最嚴重的品牌危機,卻一直到這幾天才與希拉蕊公開進行切割。美國今年新增就業百萬,股市房市持續上升,郭台銘高調進行巨額投資,川普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也順利就任。但是,如果你的消息來源是美國主流媒體,你便會以為白宮淪陷在敦克爾克。
(作者為洛杉磯加州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理事長、美國律師)
戴佩龍/大陸綜藝節目的發展現況(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341/2585437?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2017-07-15 18:16聯合報 戴佩龍(兩岸資深媒體人)
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經濟實力的衰退,正好反應了兩岸十多年來影視製作能力的消長。
2001年來大陸工作時,台灣的綜藝製作專業度遠遠超過北上廣一線城市,當時的北京和上海,對節目製作還是屬於隨興的時代,在攝影棚裡是沒有run down,看不到FD這個角色的,錄影時,副控室的導播會用棚內擴音噐對現場喊“「123講話」,歌唱節目是錄一段停一段,談話節目則是一鏡到底,對台灣來的專業人士來說是一片極待開發的沙漠地,適逢2002年星空傳媒在上海開設了電視台,引入台籍的電視主管,台灣的電視專業人才開始有組織且大量的進入大陸市場,開啟了5年大陸綜藝節目台灣化的輝煌時代。以湖南衛視的「快樂大本營」,北京衛視的「歡樂總動員」為代表。
隨著大陸經濟的崛起和開放,大陸市場看到了更多海外的節目模式,已經不能滿足於台式綜藝的規模,因此跳脫了台灣,直接師法歐美綜藝,大場景,大投資,選秀類綜藝節目在2006年開始大量製作,近年則是效法韓國,先後開啟了大陸綜藝的黃金十年。同時段,台灣受限於經濟規模,節目模式無法突破,人才逐漸淡出大陸市場,兩岸差距也越拉越開。
台灣有個NCC,大陸有個廣電總局,這還真是哥倆好,同樣對影視的發展起到了關鍵的角色,而廣電總局更甚於NCC!
台灣的NCC雖然影視圈對其頗有微詞,但一套法案在通過前,還是需經過立法的流程,其中可影響的地方還是有點墨可循;但廣電總局就是教官室,直接頒布命令,沒啥好含扣的,標準的社會主義計畫道路,要把媒體做成什麼樣全盤在掌握中。有次跟總局領導吃飯,就很明確的說很多事情不是不做,而是要先放開口子觀察,對民生經濟有幫助的,哪怕是有些不妥,也讓它跑跑,促進一下經濟,局裡有多少人是在做規劃的,未來的節目走向早就安排好了。即將展開的19大,就是很清楚的例子,明確告知各媒體哪些可播,哪些不可播,對GDP的影響早就算好了,多可怕,換做是林全,算的出來嗎?
黨政在前一切讓路為何前面要談到那麼多,最後又提到19大?因為19大之後,大陸綜藝的發展又是不可知的世界。
前面提到的綜藝黃金十年,確實將影視流行帶上中國的巔峰,但衍伸的問題也隨之而來,高片酬帶來的貧富不均,是習大大上任後不能忍受的問題,從打奢開始,中國在一步步抑制貧富差距,包括房價,高檔餐館,海外金融,都受到明顯的限制;19大之前,也明確要求全為明星參與的綜藝節目不得在晚間8到10點黃金時段播出,鼓勵素人參與節目並成為節目主體,這直接影響到廣告招商的金額下滑了一半左右,自然打壓了明星的收入。另外加大力度鼓勵製作文化類,生活服務類節目,就是所謂的淨化螢屏。因此看到了跑男成員與合唱團高唱愛國歌曲之類的奇異景象!(待續)
戴佩龍/大陸綜藝節目的發展現況(下)
https://udn.com/news/story/7341/2598789?from=udn_ch2cate6643sub7341_pulldownmenu
2017-07-22 17:57聯合報 戴佩龍(兩岸資深媒體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中國市場是把這句話發揮的淋漓盡致!儘管從7月1號起,網路和電視對節目審查改為同一標準,但網路還是有先播後審的優勢,也就是網路節目可以先播出,之後再由網站自我審查,節目不紅也就沒太大事,12集一季播完就算了;節目萬一紅了才麻煩,總局就會盯上眼,不行就是下架,頂多賠了幾集製作費,但也比電視頻道要好,需先完整送審,審不過不能播,這一季的錢就白花了。所以「融媒體」在最近又被高度的重視了。
視頻網站還會持續發展所謂融媒體,就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來達到播出及宣傳效應,在現階段的節目管制下,「先網後台」變成節目的主流播放方式,並且擴及電視劇及各類節目。先網後台就是節目先在視頻網站播出,再到傳統電視上播放,充分運用了網路媒體鋪天蓋地的宣傳資源,電視台再以較低價格取得播出權,如「如懿傳」網路售價每集900萬元,電視台售價每集600萬元,所以產生了超級網劇,超級網綜的名詞,最近在江蘇衛視熱播的「軍師聯盟」,也差一點要先在騰訊首播,最後是被江蘇衛視硬是攔下,另外愛奇藝的「中國有嘻哈」,點擊率每集都超過一億次,節目投資也高達2億人民幣,網路節目已有淩駕電視之勢。
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其實已經不用期待電視台會推出什麼樣的綜藝節目,就算有,也集中在四大衛視(浙江、湖南、東方、江蘇)的晚間10點檔,大陸術語叫做爆款的節目量屈指可數,包括已報批的「中國新歌聲」(中國好聲音)選秀節目,小豬羅志祥的「極限挑戰」,還有楊冪的「真正男子漢」,其他的看點反而在網路節目了。
因電視頻道在節目數量和招商規模的受限,大量的製作人員轉到限制較少的視頻網站製作節目,2017年視頻網站的節目就多達108個,其中「現象級」網綜的熱度已經不低於電視節目了,如愛奇藝的「中國有嘻哈」,「奇葩大會」,「十三億分貝」;優酷「火星情報局」,「勝利的遊戲」;騰訊「未來之子」,「約吧大明星」,「飯局的誘惑」,芒果TV「明星大偵探」,「爸爸去哪兒」,都已經完全轉移電視觀眾的目光。大陸的省級電視台,其實我們可以把他看做台灣的無線電視台,逐漸會從雲端落入凡間,但大陸速度會慢的很多很多,因為當地特殊的招商模式和廣電政策,以及人口結構的關係,傳統電視還是有極大的市場份額;。
另外是大陸觀眾早已習慣於機上盒的運用,早在十年前,家家戶戶就都透過機上盒來看電視,幾乎所有的網路節目,都可通過機上盒在電視上觀看,對於大陸觀眾早已不在乎節目的來源,反正打開電視都可以看得到,頂多是透過付費網站或是大量的破解網站,都可以同步看到節目,有影響的只是廣告客戶而已;一般的用戶,則有94%的人群是利用手機APP來觀看節目,因為大陸無所不在的無線網路架設及低廉的頻寬資費,都推動了娛樂視頻的普及。
大陸綜藝節目要看網路未來的發展我想可能最後才提到正題:大陸綜藝節目會怎麼發展?以長期居住在大陸的觀察,國家政策是引導大陸節目方向的重要指標,在未來幾年,純娛樂綜藝可能會逐漸式微,但不會沒有,只是集中在少數人及少數頻道中,持續維持高大上的地位,大多數的電視頻道,尤其是一線衛視以外的衛星頻道,會以較低成本的文化類、生活服務類節目和電視劇為主,至少在習大大主政的期間不會改變,因為電視台都是國家的,聽黨的話,以黨的利益為優先考量是不會錯的,政治一定要正確!視頻網站的管控也會逐漸加強,但還是會比電視台寬鬆一些,因此大量的綜藝節目模式會在網路節目中出現,廣告客戶也會逐步將預算挪入視頻網站。
但,然後呢?問我我也不知道,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做年度計畫了,因為政策隨時在改,如果有人這時拿一份氣勢恢弘的三年計畫給你,不要懷疑,立馬把他轟出去就對了,他一定是剛來大陸的台灣專業媒體人!
MOD無預警停台 糟蹋消費者
2017-07-06 03:00聯合報 謝藝雄/文字工作者(彰縣二林)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566605?from=udn-relatednews_ch2
早上不經意轉到中華電信MOD第五十台,赫然發現畫面右下角寫著「七月一日起本頻道原定價五元/月,調整為卅元/月」,畫面約出現數秒鐘後即消失;好奇再看第卅四台,右下角畫面同樣出現預告,只是金額為「原定價五元/月,調整為廿元/月」。
筆者撥電話問電視台,得到的答覆是「與電視台無關」,要我詢問中華電信。我旋即撥123詢中華電信,可能因忙線撥不通而未果。
我全家是MOD忠實客戶,內人尤喜看戲劇類節目;看了數年一直相安無事,偶爾收訊不良撥電求援,中華電信客服也都能很快排解。
然而,這次MOD無預警停了四十多個台數,確實造成不便,除了聊勝於無的降低微薄收視費外,消費者的權益在哪兒?好歹中華電信也是一個「公營」民營化的機構,對消費者怎可如此無預警背信?加上某些頻道調整價錢的預告,讓人不解也聯想到:是否具有選擇性?
我見我思:賴祥蔚》MOD淪為民怨大戶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702003278-262104
中華電信大概沒有想到,苦苦推動了多年的MOD,居然會在2017年6月底一夕暴紅,或者該說一夕暴黑,因為已成為全台灣最熱門的民怨大戶。
整起事件其實很簡單,官派的中華電信鄭優董事長推動MOD改革,想要轉虧為盈,但是代理商不滿意新的分潤制度,雙方談判不成,因此6月底原合約到期後,MOD的「家庭豪華套餐」頻道數目幾乎腰斬,許多訂戶喜歡的頻道都從中消失。
MOD改革勢在必行,代理商的不願接受也無可厚非。只是中華電信對這起事件的處理太過輕忽,因此成為危機管理的負面案例。
失誤之一,是中華電信誤判情勢,沒有驚覺跟頻道代理商的談判可能破裂,或是對此情事不以為意。一般來講,原頻道合約6月底到期,應該最少要提早1個月,在5月之前完成續約。中華電信要改變合約,應該預想到談判會有狀況,要先研擬因應方案及宣導措施。可惜直到6月底豪華套餐頻道數忽然大幅減少,中華電信都還沒有跟訂戶妥善溝通,引起了不便與不滿。
失誤之二,是中華電信再度誤判情勢,沒想到要好好處理訂戶的不滿。當客訴電話打進中華電信,遇到的是語音信箱以及漫長的轉接,本來的不滿立刻升高為民怨,開始在臉書等社群媒體上擴散,這股民怨不但升級成了群體退訂運動,甚至還向上延燒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逼使通傳會出來說話。通傳會過去對於有線電視與衛星頻道的類似風波,一向採取強硬姿態,動輒不准斷訊。相較之下,這次說的話真是溫良恭儉讓,令人不解何以前倨而後恭。
失誤之三,是中華電信至今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失誤,也忽略自己跟訂戶簽約時所承諾的頻道數目大減就是一種違約。當訂戶抱怨及求償,中華電信居然回說訂戶可以解約,不必付違約金,或是單買先前的頻道。訂戶反駁單買頻道要比原本套餐多出上千元,而且訂戶違約往往必須繳交違約金,如今中華電信片面毀約,居然把訂戶解約可不收違約金當成福利,這種態度更加惹怒了訂戶,形同提油救火,反而讓危機升級。
再從危機管理的角度來看,MOD這次引發的民怨,其實可以避免,只要一開始想好跟頻道代理商談判破裂後的因應措施與替代方案,提早幾天進行顧客溝通,並且站在訂戶立場提出讓人滿意的違約補償措施,即使可能暫時增加一點成本,卻會是一次很好的顧客服務,不但有助於加強訂戶忠誠度,還可能因此擴展新客戶。
學過行銷的人都知道,開發新客戶的成本是維繫舊客戶的5倍以上;而無端得罪1個舊客戶,更會失去很多潛在客戶。中華電信一連誤踩3個地雷,自損不小,還連帶造成了通傳會的困擾,政府的民意滿意度恐怕也會因此雪上加霜。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
蘇蘅/MOD風波 中華電該學到什麼
2017-07-06 03:04聯合報 蘇蘅(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2566583?from=udn_ch2cate6643sub7340_pulldownmenu
中華電信無預警砍掉MOD套餐組合,鬧得滿城風雨。無論怎麼看,中華電信都處於損人不利己的三輸局面。
老早、老早就知道七月要換約,中華電信卻遲遲拖到五月才送出新合約,還是大幅更改的契約,加上和頻道營運商的分潤方式談不攏,才匆匆於上周五晚上在粉絲團宣布套餐一下減少四十四個頻道,引爆近年來收視戶最大民怨。
這件事最大爭議在於:中華電信和頻道商台灣互動電視的眼中只有自己利益,無視一百卅五萬戶消費者權益,輕重緩急不分。甚至連套餐斷訊後,都還強辭奪理,要消費者自行改訂單頻,只有一個詞形容:可惡。
中華電信在割喉般激烈市場競爭,不但危機處理不合格,還拿槍射自己的腳,嚴重自創商譽。怎麼看都不像三月底才拿到「亞洲金融」「2017亞洲最佳公司」榮銜的公司,更不用說還在「社會責任」項目得到優異成績,真是夠諷刺。
中華電信既知合約即將到期,卻在送出新約就要對方接受,完全一廂情願。談判過程中,中華電信糾結在分潤,卻沒意識到這次退出套餐的頻道,不乏體育、兒童、旅遊和日韓等訂戶喜愛的頻道,足證他們根本不了解頻道重要性,也傲慢到沒把消費者放在心上。
MOD頻道風波持續蔓延。圖/中華電信提供分享
根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相關作業辦法及中華電信簽的行政契約書,中華電信在節目安排雖無直接責任,但有提供服務和收取費用的間接責任。可是中華電信面對排山倒海的客訴,卻輕描淡寫成「可以打折,不收解約金」,輕忽事件嚴重性。即使道歉,因為缺乏誠意,消費者無法接受,也少有社會輿論同情。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台灣互動電視也別想卸責。台灣互動電視前天發出聲明,還要求中華電信「恢復套餐原狀」,履行用戶合約,「即解決所有問題」;咄咄逼人,坐實內容服務商罔顧用戶權益,藐視顧客至上的價值。雙方就像兩列對撞的車,完全不顧乘客安危。
這件事情尚未落幕,卻暴露一個更嚴重的新問題,即當下對於在網路或為電信業者提供平台隨選服務者,無法可管。
近年電信業者紛紛投入網路內容服務經營,影音更是兵家必爭之地。遠傳的friDay包括線上影音,台灣大有myVideo行動影音,台灣之星也和LiTV合作。目前訂戶不少,卻屬於三不管地帶,一旦出事,主管機關仍將束手無策。
全球電信和電視市場已經全面革新,視聽媒體流量暴增,深入民眾社會生活,各國政府對於網路影音的競爭與影響,無不高度關注。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已經提案,把相當規模和影響力的影音頻道傳輸者分類管理,主張不應由業者控制新科技,而要確保多頻時代的消費者有更好選擇。韓國二○一四年修訂電信事業法,也要求新興頻道內容服務業者登記,讓消費者權益獲得更大保障。
持政府股份的中華電信因黨政軍條款,不能經營廣電和頻道,故二○○五年以特許開放經營MOD業務,二○○六年更以解釋認定MOD服務非屬有線電視系統,另定平台開放和營運模式管理辦法解套,如今辯說「礙於法規,沒有責任」,像不像得了便宜還賣乖?
此事再次凸顯台灣法規跟不上科技變化,尤其弱勢的消費者已受實質傷害,客訴也無力回天,原因仍是雙方鬥法,讓人哭笑不得。
(作者為政大新聞系教授)
NCC的霸道 法治國的黃昏
2017-07-08 04:11聯合報 高逸民/法學教授(新北市)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570965?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六日名人堂蘇蘅教授「MOD風波 中華電該學到什麼」一文,針對中華電信無預警砍掉套餐組合,卻認為自己毫無責任,評為「可惡」,為處於弱勢的廣大消費者吐口怨氣。
然NCC又祭出「防止媒體壟斷與維護媒體專業自主」大旗,公布「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將整頓媒體事業的規模與經營主體,特別列出產業整合禁令,不准大型有線廣電系統經營者(超過全國總訂戶廿%)整合無線電視與全國性媒體;任何媒體整合市占率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同一事業與關係人不得合併三項以上媒體,整合後持有新聞與財經頻道不得超過五個;無線電視業者間不得整合等。
另一個最重要的殺手 為「媒金分離」:任何金控銀行等公司與負責人不得持有媒體十%以上之股份,或以直接、間接持有股份或其他方式控制媒體人事、財務與業務,這些媒體包括無線電視、財經與新聞之頻道節目、訂戶超過總訂戶五%以上之有線廣播系統業者,及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服務之電信事業。草案中還將政策回溯到目前已合法擁有上述媒體股份的金控公司與個人,規定三年內要「改正」其持股現象。
首先,NCC的立法動機—「限制經營者的規模」,便是一個錯誤的決定,美其名「防止壟斷」,說穿了僅是要將媒體經營者的規模盡量縮小,以便政府能分而治之,各個擊破。
此外,媒體經營的小規模與小市場占有率,也削弱競爭與研發實力,讓媒體永遠是小媒體,無法具備製作高品質節目及競爭國內外市場之能力,使媒體走上資金見肘、研發前瞻力弱化現象,我國影視產業更形同任人宰割的綿羊。
草案以「避免影響媒體專業經營,而禁止金控業者入股媒體」為由,更是背離科技潮流。須知今日手機依靠網路已經結合媒體、通訊、財務管理、娛樂等功能,甚至將取代信用卡及各式證件功能。媒體與通訊業歡迎資金充沛的金控公司入股,互相提攜。媒體發展永遠是金錢、市場與規模。
NCC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由最近破局的台數科入股東森案,便可知其荒謬性;然而更嚴重的權力暴力,乃是草案要求現有合法金控業者於三年內處分媒體持股,已嚴重影響所有股東之利益,顯示NCC的蠻橫與霸道。
全民應謹記,年金改革過程中,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與牴觸信賴保護原則被一再提及。上開原則正是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若政府動輒以財政困難、世代正義…等理由,把白紙黑字的承諾視為廢紙,國家公權力便喪失統治的正當性。
德國著名學者莫爾登(D. Merten),曾將德國最有名的歌劇大師華格納的名作「諸神的黃昏」一詞,改為「法治國的黃昏」,形容國家公權力的濫用、貪婪,會導致步入法治國家的黃昏與黑暗。
防止獨裁與維護民主的利器便是媒體自由,自由媒體的真相發覺、時事評論與民意的匯集,正是獨裁體制的軟肋。本草案消息一出,不啻宣告台灣媒體已經進入了嚴寒期。我國媒體是否會墮入法治國的黃昏與黑暗期,就看NCC能否及時懸崖勒馬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