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裸露的商業利益
2010/08/12 02:09
瀏覽1,373
迴響4
推薦65
引用0
宜蘭市一家餐廳為了招攬生意,找來一名十七歲的護專學生拍背後全裸的廣告看板。這不禁令人質疑,究竟是誰在影響下一代的價值觀?而下一代的價值標準又在哪裡?
為何裸露模特兒不找成年女性?卻要找未成年的少女呢?
餐廳老闆的說法是,因為模特兒不好找,這名女孩是他以前擔任籃球教練的學生,所以他詢問家長和女孩的意見,而他們也「很爽快答應」。
重點就在這裡,為何家長會如此「爽快的答應」讓女兒背面全裸擔任廣告模特兒?
是為了出名?為了金錢的利益?還是真如女孩兒說的只是「單純想幫教練的忙」?
女孩兒曾經一度退縮不敢嚐試,還得經過大人的「溝通、心理建設、協調如何擺POSE」,才勇於一試。
家長的責任是在於監督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當女兒面臨裸露的膽怯時,家長非但沒有以同理心勸女兒退出拍照現場,卻反而任她面對此難堪的人生經驗,令人不禁感慨,台灣的社會風氣已漸趨媚俗的潮流,連影響子女價值觀極深的父母,都無法以正確的教育方式帶領子女,更何況是與孩子生活不相關的他人呢?
父母如此,社會亦如此。
過度追逐金錢,講求商業利益的社會,還能說什麼保護未成年子女呢?他們擔心的不過是有沒有觸犯兒福法啊!
為何裸露模特兒不找成年女性?卻要找未成年的少女呢?
餐廳老闆的說法是,因為模特兒不好找,這名女孩是他以前擔任籃球教練的學生,所以他詢問家長和女孩的意見,而他們也「很爽快答應」。
重點就在這裡,為何家長會如此「爽快的答應」讓女兒背面全裸擔任廣告模特兒?
是為了出名?為了金錢的利益?還是真如女孩兒說的只是「單純想幫教練的忙」?
女孩兒曾經一度退縮不敢嚐試,還得經過大人的「溝通、心理建設、協調如何擺POSE」,才勇於一試。
家長的責任是在於監督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當女兒面臨裸露的膽怯時,家長非但沒有以同理心勸女兒退出拍照現場,卻反而任她面對此難堪的人生經驗,令人不禁感慨,台灣的社會風氣已漸趨媚俗的潮流,連影響子女價值觀極深的父母,都無法以正確的教育方式帶領子女,更何況是與孩子生活不相關的他人呢?
父母如此,社會亦如此。
過度追逐金錢,講求商業利益的社會,還能說什麼保護未成年子女呢?他們擔心的不過是有沒有觸犯兒福法啊!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4) :
- 4樓. 萬狼之狼2010/08/14 23:19沉淪中的台灣
經濟成長帶來繁榮,也帶來沉淪. 前幾天看到所謂的
"X大十三妹" 及 " X大四姬" 上綜藝節目, 姿色一般.
但才藝氣質簡直慘不忍睹. 所已校長先生別難過,
就算他們不進演藝圈,想必也無法在學術專業上
替你爭光. 是制度嗎 ? 還是社會風氣使然, 以往讓人
引以為傲的大學生, 已然沉淪至此.哀哉 !!!!!
台灣社會近幾年轉變很大,尤其在價值觀方面,年輕女孩子已經不像過去那般保守了。 蘋果蘇打 於 2010/08/14 23:57回覆 - 3樓. Jacaranda2010/08/12 09:04聽說
台灣的補習班名師 都要會講黃色笑話 來提振同學的上課精神
這是看到2100談陳子璇的新聞看到的

沒錯,我聽過很多學生告訴我,若是補習班老師沒有那兩把「刷子」,還真難取悅學生呢!但這是在大補習班的情形,一般小型的家教班倒還不需要如此做。
不過也不是每個孩子都喜歡聽黃色笑話。有一個學生告訴我,他發現在大補習班有很多時間浪費在說笑話上面,他因此非常排斥補習。
蘋果蘇打 於 2010/08/12 11:41回覆 - 2樓. 蘇信2010/08/12 08:27其實這本來就是宜蘭人的"本能"!
其實這本來就是宜蘭人的"本能"!
太多了!宜蘭女孩以前是國中畢業,現在是高中職畢業後到台北"上班"?(天知道上什麼班)
不但可以給家中不小的溢助,自已還可以存一點錢,
等到二十四五歲,家裡的男生也上完學了,服兵役完了,
可以稍微有養家活口的能力,
這個女孩就可以回家找個錢少但是"正常"的工作,
再由家裡作主或自已找對象嫁出去!(連嫁粧都要自已準備)
PS:中南部的鄉下應該也有這種情形,不過好像比較少聽到!
我自已的鄰居,老婆的學生,據觀察應該也有不少是這樣!
因為從女孩到"台北上班"之後,他家裡的經濟情況顯然好轉,
不過一個高職畢業的女孩子又能賺到多少錢?
據我知道的是,美髮店裡有不少是中南部來台北工作的小女孩。
不過在美髮店工作賺的錢有限,若想要改善家裡經濟,還得多兼幾份差。依現在台北的就業情況來看,高中職畢業的孩子,大都是從事服務業居多。而過去高中職畢業可以找到的工作,已經由大學畢業的人所取代了。
蘋果蘇打 於 2010/08/12 11:28回覆 - 1樓. 拙拙2010/08/12 03:18台灣的社會風氣已漸趨媚俗的潮流?
太含蓄吧! 台灣的社會風氣深陷媚俗的潮流! 君不見, 言情小說作家要說說國父動聽的故事! 什麼樣的故事最動聽?!是的,我的確是說得太含蓄了。 蘋果蘇打 於 2010/08/12 11:2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