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被爆雙性戀 為男人拋棄妻子
曾獲普立茲獎的美國作家萊利維爾德(Joseph Lelyveld)在最新發表的書《偉大的靈魂:聖雄甘地與印度抗爭》(Great Soul: Mahatma Gandhi And His Struggle With India,暫譯)大爆甘地鮮為人知的性事,內容勁爆,恐將引發全球甘地支持者抗議。
書中指出,領導印度爭取獨立的聖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是雙性戀者,曾經拋棄妻子,投向南非猶太裔的建築師,2人同居了2年。萊利維爾德指出,甘地到了70歲時,還管不住「下半身」,雖然試圖壓抑慾望,但仍和多名女子上床,其中1名還是年僅17歲他的姪孫女。
【蘋果即時新聞 2011/03/29】
新書爆料 甘地拋妻投奔情郎
普立茲獎作家揭聖雄性事 恐激怒全球粉絲
領導印度爭取獨立的聖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地位崇高,備受印度民眾愛戴。不過現在卻有新書爆料稱,甘地是雙性戀者,曾拋棄妻子,跟1名南非猶太裔的建築師同居兩年,並稱甘地也跟姪孫女上床。
曾獲普立茲獎的美國作家萊利維爾德(Joseph Lelyveld)在最新發表的書《偉大的靈魂:聖雄甘地與印度抗爭》(Great Soul: Mahatma Gandhi And His Struggle With India,暫譯)大爆甘地鮮為人知的性事。
萊利維爾德指甘地13歲時與大他1歲的凱絲特拜馬罕吉結婚,兩人育4子,但1908年卻與妻子分手,在南非跟德籍猶太裔男子卡倫巴赫(Hermann Kallenbach)雙宿雙飛。
卡倫巴赫從德國移民南非,是名富有的建築師。甘地在南非工作時,與卡倫巴赫過從甚密,兩人同居兩年。
禁同居人看女人
據傳甘地戲稱自己為「上議院」,卡倫巴赫為「下議院」,還要卡倫巴赫承諾「不能以好色的眼光看其他女人」。甘地對他說:「我想不出比男女性交更醜陋的事。」
1914年甘地返回印度,因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兩人之間只能用書信往來。1933年甘地在信中除訴說他無止境的慾望,還稱前妻凱絲特拜馬罕吉是「我所見過最惡毒的女人」。
還跟姪孫女上床
萊利維爾德還指,甘地在70高齡時,甚至跟年僅17歲的姪孫女還有其他女人上床,並稱他雖試圖壓抑自己的慾望:「但『那話兒』不聽話。」
萊利維爾德所寫的火辣新書內容,恐將引發全球甘地支持者抗議。
《 印度國父甘地小檔案 》
◎別名: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
◎生卒:1869/10/02~1948/01/30,享年78歲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學院畢
◎死因:遭暗殺
◎成就:領導印度獨立運動,為印度最偉大政治領袖
◎婚姻:與凱絲特拜馬罕吉(Kasturba Makharji)育有4子
【綜合外電 2011/03/29】
新書揭甘地係雙性戀 與健美運動員生活兩年
一部有爭議的傳記宣稱,印度聖雄甘地是雙性戀者。他離開妻子,與一名德裔猶太健美運動員生活在一起長達兩年。
據説,這位印度獨立運動領袖深深愛上了赫曼.卡倫巴赫。據説,他對卡倫巴赫説:「你是怎樣完全佔據我的肉體。這是極度的奴役。」
卡倫巴赫生於德國,但移居南非,並成為一名富有的建築商。甘地當時在南非工作,卡倫巴赫成為他最親密的信徒之一。兩人一起在卡倫巴赫在南非建造的一座房子居住了兩年,並誓言要給彼此「更多的愛,更多更多的愛……他們希望這世界還未見過的愛」。
上述驚人的説法,見於約瑟夫.萊利維爾德寫的新傳記《偉大靈魂:聖雄甘地和與印度的鬥爭》,書中以頗大篇幅描寫了他與卡倫巴赫的關係。
書中説,甘地十三歲時與十四歲的卡斯圖爾拜伊.馬哈恩吉結婚,但在有了四個孩子之後,他們於一九○八年分手,以便甘地可以跟卡倫巴赫生活在一起。
甘地把自己稱為「上議院」,其情人為「下議院」,並聲稱要讓卡倫巴赫答應「不色迷迷地看任何女人」。
他後來對他説:「我無法想像任何比男女性交更醜聞的事情。」
一九一四年甘地返回印度,他們便分手了——卡倫巴赫因為當時發生第一次世界大戰而無法去印度,但他們兩人保持書信聯繫。
遲至一九三三年,甘地在信中對卡倫巴赫表達他無盡的慾望,並説他的前妻是「我所遇見的最惡毒女人」。
【每日郵報 2011/03/29】
看到這樣的事件﹐簡單的說﹐我的感覺只是「死無對證」、「發死人財」。
人都死了﹐在這麼多年之後﹐才來出書﹐其心可議﹔得過普立茲獎又怎麼樣?陳水扁甚至還貴為一國總統咧﹐總統就不會犯罪嗎?普立茲得獎者就不會犯罪嗎?所以身份、地位、資歷、文憑、年齡、性別等這種種的表象﹐是不足為憑的。
如果這個爆料者(我不想稱其為「作者」更不想稱其為「作家」)是:
(1)在甘地生前就揭露他是雙性戀並且給予對方相對於其爆料行為平等為自己說明和辯解的機會﹔
(2)不求名﹔
(3)不求利﹐如「免費提供相關資訊給類似Discovery等有信譽和操守的製作團隊和大眾媒體」或是「將其相關著作及所有相關活動(如:受訪、演講…)的所有收益都捐贈慈善團體」﹐我或許還會願意聽聽他要說甚麼。
這樣的爆料者﹐其動機和目的與《達文西密碼》的作者是一樣的﹐就是「發財」而不是「真相」﹔若是為了真相﹐當今有更多應該被揭發的人事物﹐為何他們不去揭發(就如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所做的)卻只敢拿已不在世上的對象大作文章(如:耶穌、甘地、黛安娜王妃…)?
(《達文西密碼》的作者還可稱之為「作者」﹐因為至少其著作內容是經過一番精心安排和鋪陳﹐有其懸疑性﹐並且他事後承認所寫的內容很多是「虛構的」﹐就如寫小說一樣﹐只是他為了名利拿耶穌來作文章並且企圖混淆視聽﹐動機卑下。)
而這類的爆料者最狡猾的一點﹐就是「拿死人作文章」﹐因為死人無法從墳墓裡爬起來和他對質﹐更無法向他提出譭謗和妨害名譽的告訴(因為這樣的案例都是屬於「告訴乃論」﹐即「須經被害人或有告訴權人的告訴,才能論罪」)。即使是被譭謗者的家人或子孫想要提出告訴﹐也已經隔了一層關係﹐而且爆料者也可能會以「一個人的秘密或隱私﹐有時連家人或後代都不知道」的說詞來狡辯。
再來﹐就算是事實﹐相關爆料者其心依然可議﹔是不是事實﹐是另一回事﹐任何爆料者只要是以「名利」或是「譭謗」等而不是「發現事實」和「揭露事實」為目的﹐就是應該被唾棄和撻伐的。而被爆料的內容就算是事實﹐但如果涉及隱私權﹐依然會觸犯「揭人隱私」的相關刑法。
而且﹐要評論一個人﹐並不能單看其「是」或「非」、「功」或「過」﹐也不能單看對方人生當中的某個片段﹐而是應該由其生到死全面的去檢驗其是非和功過﹐也就是所謂的「蓋棺論定」。
所以﹐即使甘地真的是雙性戀﹐那又如何?這個爆料者對人類的貢獻有甘地多嗎?他和甘地相比﹐難道缺點和弱點有比較少嗎(評論者在評論人時﹐也等於是同意他人來檢視自己本身的品德和為人﹐尤其他如果評論的還是他人的品德問題)?若沒有﹐他就沒有資格說甚麼。
而且﹐俗話都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即使甘地真的是雙性戀﹐也要看他是一生都如此還是只是在年輕時如此。而根據相關報導來看﹐甘地「在一九一四年返回印度」時﹐就已經和所謂的“同性戀人”卡倫巴赫分手了。即使之後甘地還和對方「保持書信聯繫」並在信中「説他的前妻是他所遇見的最惡毒女人」﹐也要看有沒有證據(相關書信)、證據的真偽(假造書信)以及甘地說的是不是事實(若是事實﹐那甘地如此說並沒有不對)。
因此﹐說到底﹐即使甘地真的是「一名雙性戀者」並為此「拋棄妻子」而且「一生都遏止不了對同性和異性的慾望」甚至到了「和多名女子上床,其中1名還是年僅17歲他的姪孫女」的地步﹐但看看他在人類歷史上所作出的貢獻﹐再看看爆料者的目的和行為﹐我還是認為甘地依然比這名爆料者高尚太多了。
◎ 延伸閱讀: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6樓. 蠻牛太太蔡湘宜 忙中作樂2011/06/01 01:10偉人的背後常有一堆狗<史>
拿這種是來出書
真的就像貓所說的
發死人財...死人不能為自己辯護
不過偉人的生平事蹟常常都是被<隱惡揚善>的美化過了
每個偉人的背後常常有一堆狗屁倒灶難登大雅的歷史
若真要挖偉人的醜聞
那中華民國的國父 孫文先生
不也是一個超愛劈腿的花心大蘿蔔
他不但結過好幾次婚
其中一位還是他避居日本所住旅社14歲的未成年<女中>
當年染指小女生時孫先生在中國尚有妻室
他向女生父親求親遭拒,於次年設宴招待友人自行宣告成婚
後來他和長大後的小女生離異又娶了<國母>宋慶齡
孫先生最初認識宋慶齡的時候是他在為革命資金奔走拜訪海南宋家時
當時宋慶齡只有一兩歲
要是用聯想揣測加上水果日報的八卦寫法
那麼是不是可以說,孫先生愛吃<幼齒>或是他有<娈童僻>呢
謝謝宜霖的分享﹐我有看到妳寫孫中山的文章﹐還真是沒想到…
這也提醒我們:人就是人﹐不是神﹐將任何人神化﹐都是不對的。
而孫中山的這些行為﹐或許和迂腐的封建思想、吃人的禮教、男女不平等、失敗的兩性教育(和「重婚罪一樣」﹐當時或許還不存在)以及孫中山本身的個性等因素有關。
只能說孫中山在革命的事上有偉大貢獻﹐但在私德方面卻是個始亂終棄的背叛者﹔身為革命成功後的一般人民是幸福的﹐但就千萬別成為孫中山的(任何一個)女人。
幸好並非每個偉人都是如此﹐還是有些偉人是既有偉大貢獻﹐在私德方面也堪為表率的。所以對於孫中山﹐應該學習他為革命付出的心力和毅力﹐但感情方面﹐就要以他的例子引以為戒﹐不能因為他的感情世界就否定他在革命方面的成就﹐也不能因為他的革命成就漠視他在男女關係中犯下的許多錯誤。
✽ 貓 ✽ 於 2011/06/01 13:39回覆 - 5樓. ✽ 貓 ✽2011/04/08 16:04公告
「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請全世界的基督徒、主內的弟兄姐妹為地球、為日本(尤其是那些正在搶救日本核電廠的勇士們)也為自己國家的人民「在世的平安」和「死後的得救」禱告。
越末後的日子﹐人們會看到:再有權有勢、有名有利﹐都是沒用的﹐唯有耶穌是唯一的依靠和拯救。
P.S.
之前上網看新聞﹐尤其關注日本的核災以及台灣的相關新聞﹐並從新聞中發現台灣的中央氣象局網站﹐網站上還有台灣對於日本輻射外洩的「未來5天分析圖」(http://www.cwb.gov.tw/V6/hottopic/0321.htm ﹐每天早上9:30更新資料)﹐因此在看到新聞說日本的輻射塵不久後就會到達台灣﹐就有天天上網去關注輻射塵的動向並為台灣禱告(我曾在台灣留學﹐台灣就像是我的第二故鄉)。
不得不說﹐上帝真的是一個又真又活的神﹐因為在我開始為台灣禱告時﹐奇妙的事發生了 —— 第一天禱告後﹐第二天上網觀察未來5天分析圖﹐發現原本可能直撲台灣的輻射塵開始顯示「在台灣北方海面繞圈」的跡象﹐因此在第二天我更多的為台灣禱告﹐並在第三天繼續上網觀察輻射塵的動向﹐發現風向竟然完全改變、吹向相反的方向了!
因此﹐希望全世界更多的基督徒可以起來更多的禱告﹐因為我們的神是一個垂聽禱告、又真又活的神!
一切的讚美和榮耀都歸給神!
阿門!
- 4樓. 刁卿蕙2011/04/08 03:15總體評量
同意格主。人常以"50步笑百步"來平頭視人事,殊不知那50步內尚有良心的猶疑。這就可決定人格高度。
這種"爆料"極下流,以無法查證的事一筆抹殺其一生的正面努力。這種手段很常見,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也在身後被人以性醜聞毀其形象。
即使他在某時"管不住下半身",有脆弱的時候,總體來說其人生表現,啟發了多數人類,讓陰暗的人性見了點光。
他們雖有時做不到所高唱的道德,但他們並未販賣道德,愚弄大眾因之得利;反而因之受苦受難甚至賠上了生命,就這點而言就值世人崇仰。
謝謝刁卿蕙小姐的鼓勵和分享﹐說得極是。 ^^ ✽ 貓 ✽ 於 2011/04/08 15:55回覆 - 3樓. lester的爹2011/04/06 23:16現代根本找不到好人
每個人都可能有不為人知的陰暗面,各種狗仔會把你挖出來。只要上了檯面的人物都逃不過這些。過世已久的人,即便被挖了,反正很快就會被沖淡,歷史還是只會留下他原來的那些評價。
其實不用這麼悲觀﹐好人還是有的﹐而且不少﹔根本不可能有的﹐是「完美的人」。但人性的光明面也正是在於:雖然不完美﹐但為了所愛的人、所重視的一些東西﹐人類依然可以犧牲自己、奉獻生命。
每個人也的確都有陰暗面﹐程度不同而已(但這卻是關鍵﹐陰暗面有50%的人和陰暗面只有10%的人相比﹐是絕對不同的)﹐但這陰暗面未必是代表罪惡﹐有可能只是一個人的弱點或是憂鬱而已。
至於狗仔﹐問題出在:他們去挖掘和報導的大部份都不是事實﹔即使是﹐也未必代表著他們動機正確(報導和揭露事實)﹐這也是他們為何被稱為「狗仔」而不是「記者」的原因﹐因為記者應該是「秉著正當的動機」去「報導事實和真相」而非捏造事實、造謠譭謗。
所以﹐應該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有做出違背自己良心的事而不是有沒有被人報導、發現和記得。如果有﹐即使當時沒有被發現被報導、之後沒有被記載被記得﹐他的良心依然會在夜深人靜時責備他。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公眾人物﹐都是如此。
✽ 貓 ✽ 於 2011/04/07 15:41回覆 - 2樓. 浮雲任游2011/04/04 14:02聖人
所以聖人被神話
但黑幕不見光這部分
終有讓人將心目中的神給..破滅
可悲
浮雲任游由此可見﹐即使是聖人和偉人﹐也不應將他們神化﹔會將自己神化的人﹐絕對不是真的聖人和偉人。
更可悲的是:人類不以神為神﹐卻愛將不完美的人甚至沒有生命的物當成神﹔再怎麼偉大和聖明﹐人依然是人﹐一定會有缺點和弱點﹐更別提那些看似偉大和聖明但實際卻是貪婪又卑劣的﹐就如希特勒等人物。
基本上﹐「追星」和「崇拜偶像」也是源自於同一種心理﹐而這也是我永遠都無法理解的一種想法和行為﹐因為我即使再怎麼年幼或年輕﹐也從沒有崇拜過甚麼偶像﹐至多也只是欣賞而已﹐絕不會到崇拜甚至瘋狂的地步。
其實﹐公開事實和真相﹐是正確的也是好事﹐我只是反對企圖以此獲利的動機和行為以及誇大不實的用詞和報導。
✽ 貓 ✽ 於 2011/04/07 15:21回覆 - 1樓. 傅 孟麗2011/04/02 21:34甘地
有關這位聖雄的種種傳說
我也早有所聞
有人寫書喜歡扒糞
因為出版商喜歡這些材料
不管怎樣
我們還是學著把聖人偉人文學藝術家的成就和他們的私德分開來看吧
唉
謝謝傅孟麗小姐的回應﹐真是稀客﹐而且「扒糞」一詞用得真是傳神﹐呵呵。 ^^
其實如果是我個人﹐我是會把一個人的品德和才能一起放到天秤上去一起秤的﹐並且我認為品德比才華、能力都重要。
而我會說「即使甘地真的是一名雙性戀者…﹐我還是認為甘地依然比這名爆料者高尚太多了」﹐並不是我認同或支持同性戀或雙性戀﹐而是因為我認為那個爆料者(當然也包括幕後的那些推手)的動機和行為實在是太卑劣了﹐才會那麼說的。
就如「外遇但對伴侶誠實以告」的人﹐如果和「外遇但對伴侶欺瞞到底甚至還理直氣壯」的人相比﹐我當然會認為前者比後者好﹐但不表示我就是認為前者外遇有理。
至於喜歡扒糞的出版商和作者﹐我同樣不認為他們是屬於文學或文化產業的一員﹐最多只能將他們歸為「商人」甚至「奸商」一流。
✽ 貓 ✽ 於 2011/04/07 15:0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