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運動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昱奇遭楊姓女理專冒名吸金近5千萬元,何昱奇另提民事訴訟要求楊女精神賠償,台中地院判決楊女須賠償何昱奇50萬元,並賠償另一顧姓被害人120萬元。
何昱奇今(28)日表示,訴訟過程他明確告訴法官,「判賠多少錢都全部都會捐做公益。何昱奇同時預告,他明天(29)日會陪同立委廖偉翔捐贈1800顆高品質羽球給長安國小羽球隊。在此之前他以運彩公會理事長身分已經配合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立委羅廷瑋及廖偉翔,捐贈高品質羽球給南屯國小、大鵬國小、萬和國中、南陽國小等學校羽球隊。
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女在明知未與何昱奇合作經營「金千倍」或「何大智」運動彩券行的情況下,竟私自偽刻何昱奇的印章並偽造簽名,製作不實的「運動彩券經銷商合股契約書」。楊女對外宣稱其在運彩公會工作、與理事長何昱奇熟識,兩人共同開設彩券行,以此取信投資人並招募資金。

何昱奇多次配合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等人捐贈高品質羽球給多所學校。
調查發現,楊女自111年5月年4月間,透過此手法非法吸收資金高達4,917萬元,並將所得款項用於地下博弈。直到投資人因未取得預期獲利且無法取回本金,轉而向何昱奇本人查證時,這起嚴重的冒名詐騙案才被揭穿。
原告何昱奇主張,楊女的行為不僅非法冒用其身分證字號,更嚴重侵害其姓名權與名譽權,因此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認為,何昱奇身為運彩公會理事長,在運動產業具有一定公眾形象,楊女利用其名義招募資金,已使外界產生何理事長與違法吸金案有關的負面印象,情節重大。
儘管楊女於法庭辯稱她在她朋友面前皆為何昱奇「說好話」、未造成何損害,但法官認為其行為已導致何昱奇名譽受損,且必須對外澄清以維護清白。考量雙方身分與經濟地位,法官裁定楊女應賠償何昱奇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另一名原告顧女則因誤信楊女謊言,於112年10月間陸續匯款共150萬元進行「投資」。法院認定楊女構成故意侵權行為。由於顧女坦承已領取30萬元之利息,依據民法「損益相抵」原則,法官裁定應扣除已獲取的利益,判處楊女應給付顧女1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