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錄自【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車禍發生後,首須釐清責任歸屬,責任歸屬釐清後,下一步就到了雙方討論賠償的階段。
賠償的範圍、項目、金額都有可能是雙方爭執的重點,為了使加害人負起應有的合理賠償責任,也避免加害人認為被害人的求償金額有「獅子大開口」的疑慮,法蘭客建議被害人宜將車禍造成的一切損害逐項臚列,作成一份求償明細清單,再將各項費用單據檢附於賠償清單之後,以昭公信。
以下是法蘭客針對車禍損害賠償要如何製作一份損賠清單所提供的範例:
(註:有些表格的線條因上傳而消失,但理應不影響內容的完整性,尚祈讀者見諒!)
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 |||
住院醫療照護費用明細與單據 |
備 註 | ||
日期 (000年) |
住院醫療相關費用明細 新台幣 (元) | ||
8/18 |
急診 醫療照護用品 (4項) |
700 611 |
A君已先行墊付 |
8/19 |
醫療照護用品 |
217 | |
8/20 |
助行器 |
1400 | |
8/22 |
醫療照護用品 (2項) |
324 | |
8/23 |
軟便劑 |
99 | |
8/24 |
醫療照護用品 (2項) 居家呼叫器 補充鈣質營養品 |
462 800 1400 | |
8/26 |
冰敷袋 |
108 | |
8/27 |
骨科輪椅 + 便盆椅 |
11000 | |
8/18~ 8/26 |
住院醫療費用 |
27002 | |
8/27 |
出院返家之計程車車資 |
160 | |
小計 |
已扣除A君墊付款 |
42972 |
44283-700-611 |
醫療看護費用明細 | |||
8/18~ 8/26 |
住院期間24小時看護 (9天) |
18000 |
2000元/天 |
8/27~ 9/24 |
出院後24小時看護 (29天) |
58000 |
2000元/天 |
9/25~11/26 |
出院後12小時看護 (63天) |
75600 |
1200元/天 |
小計 |
151600 | ||
日期 |
回診醫療相關費用明細 | ||
9/24 |
第1次回診掛號診察費 往返之計程車車資 |
510 320 | |
10/15 |
第2次回診掛號診察費 往返之計程車車資 |
510 320 |
拆除石膏 |
10/16 |
藥品 (藥用膠帶 – 貼傷口用) |
325 | |
10/21 |
中醫外用消炎藥 |
3200 | |
10/25 |
手術後癒合藥膏 |
710 | |
10/28 |
拐杖 |
990 | |
小計 |
6885 | ||
後續醫療費用估算 | |||
補充鈣質營養品 |
3000 | ||
1年後 |
返院開刀取出鋼釘及回診往返之計程車車資 (計3次) |
960 (320*3) | |
小計 |
3960 | ||
工作薪資損失 |
備 註 | ||
8/18~ 8/26 |
住院期間9日 24000/30*9 |
7200 |
薪資所得證明 |
8/27~ 11/26 |
休養期間3個月 24000*3 |
72000 |
診斷證明書 |
小計 |
79200 | ||
機車修理費 |
備 註 | ||
小計 |
12500 |
收據 | |
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 |||
小計 |
100000 | ||
總計 |
397117 |
已扣除A君8/18墊付款 |
說明:
上表所稱之~A君,係車禍中之肇事者,通常車禍發生造成車損人傷的意外時,肇事者為表示負責的誠意,在傷者送醫救治過程中會先墊付相關的醫療費用,未來這筆醫療費用的支出,當然也可以在確定賠償總額後予以扣除。
一般醫療費用項目的支出,原可另外透過肇事車輛駕駛所投保的強制險或任意險來申辦理賠給付;也就是保險理賠醫療費用的部分,在實務上~雙方可能會另行協商由被害人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辦理賠而扣除,本文所提供的《損賠清單》範例,為了方便讀者理解與說明,故仍表列於上。
法蘭客著作:
有糾紛?找調解會!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法律保護誰?
- 69樓. Kinki2017/09/30 12:16版主你好:請問是否可以給我車禍賠償清單範例檔案,,這次車禍右手骨折,,比較難打字(Kinki710728@gmail.com)已經mail給你了,請查照。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7/10/10 16:52回覆
- 68樓. wei2017/02/15 22:57法蘭克版主您好,想請問 因為我是做工地領現金的 所以沒有薪轉記錄 只有薪資袋以及在職證明 請問這樣可以當做薪資所得證明嗎?!(去年八月到職)
另外想請教 我是去年12月發生車禍 對方汽車闖紅燈 我是機車綠燈起步撞上他車尾保桿 他從一開始就咬定是我撞他 在這期間也只有對方保險公司打一通電話來請我通知我的保險公司出險(因為對方也只跟保險公司說我撞他而已) 現在初步鑑定出來我沒有肇事責任 家人覺得對方態度不佳要我直接提告 請問您可以給我建議要先跟對方談調解還是警察局或地檢署直接提告呢?!(weii622622@gmail.com)車禍糾紛的處理,應先釐清責任歸屬,再談賠償。
本案既然是對方應負全部肇責,你當然可以考慮採取最快達成你求償目的的法律途徑
為了避免訟累,本多會建議當事人先行和解或調解,真的無法達成共識時,再考慮是否提告
因你未提及車禍是否受傷?如果有的話~當然可以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
若只有單純車損或其他財物損失,那就只能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
因你留言提到薪資損失的部分,故先推定你有受傷的事實,若雙方協商賠償不成,只要把握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告即可。
實務上~有關薪資損失的主張,不以個人一時一地之薪資收入為斷,如果你在證明自己通常應有的薪資收入上有困難,也可以你申報所得稅的扣繳憑單為據來主張。當然~如果薪資年所得不高,這樣主張反而對你不會比較有利的話,那還是回到你自己現有工作收入的所得來主張,看是要用薪資單來取信賠償義務人或是請發放薪資的單位提供你薪資所得證明的方式處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7/02/21 00:20回覆 - 67樓.2016/10/20 10:45請問如果車禍受傷後,診斷書上寫需專人照顧2個月,宜休養3個月,但實際上,僅休息1個月就開始上班,還能求償看護費2個月和工作損失3個月嗎,謝謝
你所說的看護費及薪資損失,都是屬於財損的範圍
財損的部分,以實支實付為原則且必須屬於合理且必要的範圍,始能請求
因此~提前工作,若沒有因此另外支出看護費或因提前去工作而有薪資收入,
自然就不能主張原所預期衍生的費用或未工作的薪資損失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10/20 13:46回覆 - 66樓. Rai2016/10/19 13:33你好:我想請問一下,過失傷害的話要如何填寫賠償清單呢?
不太能理解你的問題?
過失傷害是刑法上的罪名,損害賠償清單是針對自身權利受害的情況,
具體臚列受損的事實及衍生費用的書面
本文章所提供的~便是針對車禍受害的事實及衍生的費用而製作的清單範例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10/20 13:42回覆 - 65樓. 阿曼2016/09/03 01:33法蘭客您好想請教一下
我昨天騎機車發生車禍 狀況如下
我騎在外車道時速大概五十幾
前方無障礙物也無紅綠燈
行駛在我左前方的計程車突然向內外切也就是切到我的車道
當時因本能反應而緊急按剎車
導致我人車倒地 人滑行兩三公尺 機車倒地滑行有碰撞計程車
左手肘大片嚴重挫傷 左右兩膝也都是挫傷
右手手掌嚴重挫傷皮都磨光了
還有其他小地方都是輕微挫傷
褲子幾乎破光鞋子也有磨損
機車的殼也是慘不忍睹
導致我無法工作
我除了用醫療收據跟機車估價單來索取賠償之外
我的薪水部分該要怎麼求償
薪資證明表我該怎麼去申請
褲子鞋子的部分因為發票不見了這樣還能求償嗎
那另外的所謂精神賠償費我該如何去判別應當賠償多少
請問我這樣算是緊急避難嗎?
那這樣計程車司機有算過失傷害嗎?(ms0441149@yahoo.com.tw)車禍糾紛的解決,原則上~要先釐清責任歸屬,肇責釐清後,再來討論賠償。本件車禍才剛發生,警方日後會製作車禍初步研判表,請依你手上警察開給你的車禍登記聯單附記說明,約30天左右,到交通隊去申請。一旦確認對方車禍中有過失,你便可就你所受的損害來請求賠償。因車禍造成無法上班的薪資減損部分,你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視休養天數及你的薪資所得來計算求償金額。
要證明你有多少薪資收入,最好是請公司開立證明,或是提供薪資匯款轉帳的存摺佐證。
褲子鞋子部分所受的損害,如果拿不出發票佐證其損害,至少你可以就同款服飾售價的一定折舊數金額去主張,否則不妨納入精神賠償計算。
至於精神賠償部分,請行參閱《車禍糾紛處理系列》相關文章說明。以上說明~請參酌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09/03 23:54回覆 - 64樓. lulu2015/09/17 21:51
您好,想請教一下,對方車輛欲從巷口出來,我方直行車被對方車輛擦撞到機車右後方車尾地方,以致於車子倒地,造成腳外踝骨折,想請問關於賠償問題要如何提出??目前醫生診斷開出休養3個月,看護1個月,持續門診復健治療,現在腳踝角度有限,活動範圍不大走路會痛,沒辦法蹲下和跑跟跳,也不行久走和久站,醫生只大概說至少復健要6個月左右才有可能恢復至少7-8成,目前對方提出想要和解,想請問金額大概要如何計算??謝謝
薪資36000*3=108000元
醫療費用=10800元
看護費用=30天*12000=36000元
車損=8500元
未來的醫療要如何計算(目前健保超過6個月的復健不補助須自費)
至少需復健6個月
精神賠償要如何計算(目前不能跑不能跳不能走跟站太久)
(gill051155@gmail.com)關於賠償問題要如何提出??
A.這要看你們雙方是在什麼場合或程序進行而定;是和解或調解的場合,就逐一臚列你方車禍的損賠清單明細並檢附佐證資料,作為求償的依據。是訴訟程序,則要以訴狀表明,並檢附上述清單及資料佐證附於訴狀之後。
目前醫生診斷開出休養3個月,看護1個月,持續門診復健治療,...醫生只大概說至少復健要6個月左右才有可能恢復至少7-8成,目前對方提出想要和解,想請問金額大概要如何計算??
A.須依診斷證明為斷,醫師口頭說的,較難舉證。至於如何計算,因本人不提供具體個案指導,僅予建議,請參酌
薪資36000*3=108000元 (A.需提供薪資證明文件 + 診斷證明)
醫療費用=10800元 (A.須檢附醫療單據,並扣除已由強制險理賠給付之範圍或項目之金額)
看護費用=30天*12000=36000元 ( A.需有診斷證明為據)
車損=8500元 ( A.須有單據,材料更新有哲舊的問題)
未來的醫療要如何計算(目前健保超過6個月的復健不補助須自費)
A.請自行估算,若屬強制險理賠範圍,則自車禍發生之日起2年內,均可向對方投保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辦理賠
至少需復健6個月 A.須有診斷證明為據
精神賠償要如何計算(目前不能跑不能跳不能走跟站太久)
A.請參閱部落格相關文章說明,無法提供具體數字。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9/21 20:01回覆 - 63樓. mj3shaw2015/08/25 22:20
您好(請教高手):
請問現金收入如何舉證?請付款人開立簽名證明,對方又質疑其真實性;請證人當庭作證,事不關己,別人也未必肯,而且是否又會被質疑串通?如此舉證困難!對方只要一直質疑,原告就必須不斷去找證明。權益是否就此放棄,自認倒楣?(金額龐大怎麼辦?)
(mj3shaw@yahoo.com.tw)你所謂的現金收入如何舉證,指的是車禍損害賠償中的哪一個項目受到損害?是指薪資損失?還是營業損失?又或者是指特定的交易,因車禍的發生所造成的損害?
車禍與你現金收入損失間的因果關係為何?留言語意未明。只能說 ~ 受有損害的事實,原則上本應由權利人負舉證責任,至於能舉證到什麼程度?技術上有無困難?對立的當事人仍有疑義時,兩造便只好訴請法院公斷,由法院裁定認之。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8/28 09:26回覆 - 62樓. Elsa2015/04/09 22:07
補充發問:請問這種想要在刑事過失傷害案件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而告訴人想要表達自己的意見與想法的『補呈(陳)狀』有格式嗎?或是開頭應該怎麼寫?以及結尾應該怎麼收尾呢?(我想中間就是陳述自己的意見)謝謝
訴狀開頭就是寫"陳報狀"
記得帶出原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的調偵字案號及股別
其他就是一般書狀制式的寫法,把你想寫的內容陳明在訴狀中即可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4/10 12:38回覆 - 61樓. Elsa2015/04/09 18:12請問:交通事故的刑事過失傷害提告後,有再轉上調解委員會調解也未成功(字號由偵字變成調偵),檢察官很快就偵查終結,偵查主旨為申請簡易判決,爬文說通常簡易判決法院不會開庭會直接宣判,想請問一下,如果法院不會開庭沒辦法向法官陳述為何調解失敗,並請求法官判重一點,還有機會嗎?例如補(陳)狀上去?法官會看嗎?我除了可陳述對方在違規我方造成傷害,無意負責賠償的態度,並有證據佐證,可否有機會補狀將證據給法官看,讓法官判重一點呢?謝謝察官既以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依法而言法官自可逕為判決,未必會開庭;實務上~要視法官就具體個案認有無開庭必要而定,如果你擔心法官會逕為判決,自可在接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具狀表達你的立場,至於法官會怎麼做?是否會開庭?這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4/10 12:36回覆 - 60樓. 小怡2015/04/08 10:54
法蘭客您好:
承上問題想進一步請教您:
1.以看護費這一個項目,住院期間委由家人24小時看護,一般的24小時看護的費用行情是2000元/天,但強制險公司表示只會理賠1200元/天,其中的差額800元/天,欲於刑附民狀紙中求償,請問是要列出請求住院期間每天2000的看護費呢?還是只寫差額800元/天(註明其中1200申請強制險理賠?)?(住院的看護需求有醫生證明書有記載)
2.財務損失部分,因為尚未獲得任何賠償,機車的損壞僅有估價單,可否憑估價單求償?
3.財務損失部分,諸如衣物因車禍破損嚴重無法再使用,若有當初購買的收據,可以列入求償嗎?但是有些財務諸如手機安全帽等因為沒有當初購買的收據,是否就無法求償呢?
4.後續外傷傷疤手術治療的費用將會是自費,要如何求償呢?手術的治療需等待傷口復原一定日期之後才能進行,但是地狀求償已需要進行,要怎麼提出佐證來求償呢?法院會要看什麼?
5.我在調解時聽到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說,法院精神賠償判賠時會以醫療費用*百分之二來計算,也就是醫療費越高精神賠償才會高,這是真的嗎?
那如果再刑附民的狀紙中,扣除強制險可申請的醫療費用求償,是否會讓法官還以為其實醫療費用沒多少,因而影響精神賠償的判決金額呢?
6.刑附民的狀紙內容的求償項目,須特別加上『已扣除強制險』嗎?
不好意思問題很瑣碎,但希望能獲得您的建議與回答,謝謝
1.看護費的差額800元/天,自可於刑附民訴狀中列入求償,依留言所述補充說明"住院期間2000/天看護費,扣除1200/天由強制險理賠,被告尚應賠付差額800元/天即可。
2.財務損失部分,因為尚未獲得任何賠償,機車的損壞僅有估價單,可否憑估價單求償?
由於車禍造成財損,按刑法毀損罪並不處罰過失犯,若要將財損納入行附民求償,實務上要看法官是否同意,如果法官同意將車損部分納入審理,可能會要求就此部分繳納裁判費;否則法官會要求你就車禍財損部分另訴請求。故問題不在於是否可以估價單求償乙節。
3.財務損失部分,諸如衣物因車禍破損嚴重無法再使用,若有當初購買的收據,可以列入求償嗎?但是有些財務諸如手機安全帽等因為沒有當初購買的收據,是否就無法求償呢?
有損害,就可求償,至於能否求償或能求償到多少金額,事涉能否舉證之問題,無法舉證,或無法舉證至讓法官相信你有此損害;或損害結果是否應按被害人之請求金額如數判賠,這是法官心證的問題,本人無從判斷。
4.後續外傷傷疤手術治療的費用將會是自費,要如何求償呢?手術的治療需等待傷口復原一定日期之後才能進行,但是地狀求償已需要進行,要怎麼提出佐證來求償呢?法院會要看什麼?
未來預估之自費醫療金額,必須符合合理且必要之支出為限,始可請求,一樣要由法官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通常法官要看醫師診斷證明,且估算的費用也必須有相關佐證資料,以合理必要為限。
5.我在調解時聽到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說,法院精神賠償判賠時會以醫療費用*百分之二來計算,也就是醫療費越高精神賠償才會高,這是真的嗎?
為必是真~不知此一公式從何而來?應是僅供參考而已
那如果再刑附民的狀紙中,扣除強制險可申請的醫療費用求償,是否會讓法官還以為其實醫療費用沒多少,因而影響精神賠償的判決金額呢?
不同的請求項目,未必會相互影響,精神賠償的判斷,由法官心證,法官心證的形成,未必如你所言。
6.刑附民的狀紙內容的求償項目,須特別加上『已扣除強制險』嗎?
若已從強制險獲得填補,自應扣除;如未扣除,法官如果不問,按理負賠償責任的被告也會提出抗辯才是。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4/10 12:2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