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違法儲存危險物品,確保居家生命財產安全
2013/12/2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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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因國際油價不斷攀升,為反映國際石油價格成本,國內之汽油、柴油及液化石油氣價格也陸續調漲,媒體報導部分民眾有囤積上述危險物品之情事。但是汽油、柴油在公共危險物品之分類中,均屬於易燃性液體,有著沸點低(汽油:50℃至200℃、柴油:180℃至380℃)、閃火點低(汽油:-43℃、柴油:72℃)、揮發性高等特性;液化石油氣則屬於可燃性高壓氣體,因分子量比空氣重,擴散於空氣中時,容易蓄積於地面,不易飄散等特性。由於這些危險物品易燃易爆之理化特性,如於儲存時稍有不慎,極易造成嚴重之災害事故,故儲放上開物品之場所,其位置、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基此,一般居家並不適宜存放此類危險物品。
在此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私自囤積汽油、瓦斯等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如發現有民眾私自大量儲存上開危險物品時,則可撥打119向當地消防機關檢舉,經查違反消防法相關規定者,將處2至10萬元罰鍰。
台南市政府消防局 公園分隊 關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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