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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雪川康 18
2010/08/06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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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滋和李光普在牢裡度日如年,開始,他們還懷著希望,日夜盼望曾向他們宣講政

策的人、他們曾冒死掩護的人,能幫他們一把,可那時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

靈,誰也沒有向他們伸出援助之手。剛剛過了一年的、生死悠關的大事,好象從來沒

有發生過似的。董國富曾拍著胸膛響當當地說過:“我就可以証明!”現在也是時過

境遷,無需兌現了。那個經常到李光普家拿錢的周鼎文,那個曾在李育滋家裡長期躲

過、吃過的周鼎文,正擔任大邑縣副縣長兼人民法院院長,他不僅對支持救助過他的

兄弟倆的遭遇置若罔聞、見死不救,還親自主持對李育滋的斗爭大會。

在鄉政府關押期間,李育滋常被拉出去斗爭,工作組叫人用細麻繩把他的兩個大指頭

反捆在背,吊在梁上毒打,聽到鞭打聲不斷,他痛苦的呻吟聲不斷,直到昏死過

去,他們才把人放下來,二爸的兩個大指頭已腫得象桃子。這樣的毒打經常使用,有

一天,他們把李育滋反吊起來,背上還壓了七塊磚,一會兒手臂與軀干相連接的關節

脫臼了,人就拉直了,磚全掉落在地上,二爸早已昏死了。來又拿麻繩把李育滋的

手指頭密密地捆住,再用筆尖往指甲縫裡插,李育滋痛得大叫,他們就拿掃帚的頂部

狠狠擢進他的喉嚨,李育滋當時就昏死過去。

哥哥看著弟弟遭罪,心如刀絞,他唯一能做的能是盡心竭力照顧殘廢了的弟弟。他

現在什麼都不再想了,求兄弟倆能夠活命就好。工作組的人看到哥哥無微不至地照

顧弟弟,很不滿意,他們斥責哥哥劃不清界限,遂把兩人分開關押,讓他們獨自去忍

受身體上的痛苦、牢獄生活的孤獨和精神上的煎熬。

二爸剛開始關押時,是由家裡送飯,孩子送飯去卻見不到自己的父親,飯由看守人員

傳遞。有一次六妹李國容去送飯,從牢裡拋出一堆二爸的臟衣服,拿回家一看,衣服

上全是斑斑血跡,上面還有很多虱子和虱蛋。捧著這堆衣服姊妹倆淚水漣漣,她們用

盡全力,也洗不干淨早已干成硬塊的血跡,接著又燒開水燙,想除去那些吸血的小虱

子,可那成堆成串的吸血虫怎麼消滅的完呢。不久,縣上改變了關押二爸的地方,

就不再要家裡人送飯,家裡人就再也不知道他在哪裡。                                  

李育滋十歲左右的兩個女兒,在她們的父母被關押就擔起了送飯的任務,接着我父

親和大哥相繼被抓回安仁鎮關押,她們又得給幾個親人送飯,每天兩次。她們人小,

每走到那關押人那陰森恐怖的地方,就非常害怕。路旁人們盯視的目光和陰陽怪氣的

吼聲也讓她們膽顫心驚,也特別傷心和難受。要走到那條街口,恐懼就油然而生,

多少年這種恐懼感仍在她們心裡揮之不去。

二爸家離安仁鎮約4—5,一天送兩次飯,六妹還不到十歲啊,她和四姐一起來回

要走近10公裡,提著籃子感到非常沉重,一路上還要遭人白眼。遇到下雨,田埂上全

是泥濘,又爛又滑,稍不小心就摔個仰面朝天,全身沾滿泥漿不說,飯也倒了出來。

兩個小女孩躺在泥地上動彈不得,心裡別提有多酸楚,今天,牢裡受罪的親人們又得

挨餓了。為了不摔跤,盡量選擇不滑的地方走,她們就在路邊和田邊的谷茬上跳上跳

下,送完一頓飯,即使是冬天小姊妹倆全身也被汗水濕透。

一年多過去了,19525月,四川省的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等運動都已經結束。安仁

鎮突然宣傳“殺個肥豬過端陽”,開始對李育滋進行更殘酷斗爭。他們擬出的罪狀

是:

一,鎮壓“二·五減租”的罪魁禍首;

二,李國清血案;

三,抗拒土地改革。

李育滋被關在要槍斃的重要犯人的牢房,已料到自己的命運,他高喊:“你們要殺

我,用什麼理由都可以,絕不能說我鎮壓‘二·五減租’。我沒有鎮壓‘二·五減租’,

是我救了參加‘二·五減租’的共產黨員,周鼎文和很多人都可以証明。我冤枉啊!你

們現在這樣對待我,將來怎麼向子孫代交待?”

二爸的話提醒了他們, 為了得到槍殺李育滋的“証據”, 有人在獄裡對李育滋用了酷刑,

希望通過身理上的痛苦以打垮他心理上的承受力, 叫他承認自己殺害過參加“二·五減

租”的共產黨員, 迫使他自己“交代”從而拿到最具權威性的“証據” 。但盡管他們

使用了各種刑罰, 哪怕被折磨得死去活來,李育滋絕不按照他們擬定好的意思“招供”。

他們又把李育滋拖上了老虎凳, 在他腳下加一塊磚, 問一聲: “你殺了多少共產黨員?

李育滋大叫: “我沒有殺他們, 是我救了被清剿隊追殺的共產黨員。”隨著磚塊一個

個增加, 李育滋緊咬著牙不再說一個字, 鮮血從咬破的嘴角流出, , 當他們用力把磚

塊塞到李育滋腳下時, 李育滋忍不住大叫, 他們抓起地上沾滿塵土的掃帚, 堵住李育滋的

, 隨即李育滋的腿被折斷, 他的頭歪向一邊, 昏了過去。他們始終沒有得到想要的“口

供”。

而眾所周知的真正鎮壓“二五減租”的罪魁禍首、戰犯王陵基,此時正和沈醉5、徐遠

舉等關押在重慶白公館裡,牢房裡特別關有沈醉的一個部下專門伺候生活,享受每月

十六元的伙食待遇,除學習之外,下棋、看報、擺龍門陣,正過得逍遙自在。

工作組組織一些不明真象的人要李育滋在烈日下挽起褲腳跪在碎瓦上,碎瓦戳進肉

裡,二爸的兩膝鮮血淋漓,疼痛難忍,稍微晃動一下,則被又踢又打。直到他的兩腿

血肉模糊再也站不起來。

有人又突然用步槍的槍條子狠狠地戳進他的左眼,他淒厲地慘叫一聲就昏死過去,眼

珠隨著抽出的槍條流了出來,鮮血從眼框裡汩汩地往外冒,沿著臉頰淌到地上,不一

會兒,泥地上就積了一大灘血,昏迷中的他又被拖回牢房。

一天,李育滋被押回自己的公館等著挨斗。這個公館自修成后,李家人沒有居住過一

天,就提供給中共地下黨使用,掩護過幾十名黨的干部,並成為川康邊游擊縱隊的指

揮中心。此時,兩個十歲左右的孩子嚇得擠在一起,看著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樣的父

親,欲哭又不敢。他那原來炯炯有神的目光已蕩然無存,左眼凹陷下去,無神的右眼

裡顯出的隻是漠然。被跪壞、打壞的雙腿,又在坐老虎凳時折斷, 無法支撐身體的重

量,他無力地靠著公館右邊的第一根柱子坐在地上,表示要二女兒(兩個孩子中大的

一個)為他剪指甲。孩子怯生生地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他才震顫了一下,充滿

血絲的右眼露出一絲悲切。他手和腳的指甲又長又黑,已經變了形。二女兒小心翼翼

地剪著已陷進肉裡的指甲,怕弄痛了自己的父親,她哪裡知道,她的父親早已傷痕累

累、體無完膚了。二爸要她去剪指甲,因為被吊打斷的雙手再也不能抬起來撫摸孩

子,能借剪指甲為由,讓孩子來靠近自己、挨挨自己,在兩個人的雙手接觸之際,

把他的關心、疼愛和不舍傳達給孩子,作個道別吧,千言萬語盡在不言中了。這時,

不到十歲的小女兒一瘸一拐地磨到他身邊,二爸才淒厲地長叫一聲:“老——六——

啊!”淚水頓時盈滿他那充滿血絲的雙眼,仿佛在對六妹說:可憐的孩子啊,你還這

麼小,作父親的不能把你養大了……。

很快,挨斗的時間到了,李育滋表情冷漠地跪在院子裡,任人痛打,打倒了,再跪

好;再打倒,再跪好;直至昏迷……。兩個孩子親眼目睹至愛的父親受刑的慘狀,不

忍再看,她們深深地低下頭,心如刀絞,卻不敢哭出來。

,大邑縣對李育滋採取了政府審判的程序。1952526日在文彩中學操場——二

爸曾經主持大會歡迎解放軍,慶祝大邑解放的地方,召開千人大會,他們把被折磨得

只剩下一口氣的二爸扔在板車上拖回安仁鎮。二爸穿一雙爛草鞋,被刮光了頭,雙手

反綁。周鼎文高坐在審判台上,一位姓林的區委講話后,宣布鎮壓反革命、念判決

書。李育滋被判“反革命”罪並處以死刑,立即執行。二嬸也被押著跪在那裡陪殺

場。

二爸表情冷漠,顯得出奇的平靜,他再也不叫冤、不分辯、不求饒,唯有深入骨髓的

絕望。宣判完畢,兩人推著他就開跑。二爸被關了兩年,經常挨餓,腿又在受刑時折

斷,根本站不穩,一推就倒。倒下后,就把他在地上拖著跑,拖到文彩中學操場斜對

面的田裡。兩聲槍響,二爸倒在散發著清香的稻田裡,倒在他熱愛的家鄉的土地上,

年僅四十六歲!示眾期間又被安仁鎮的打更匠挖去心、肝、生殖器,拿去賣給別人,

他們說吃了可以治病。

其實摘取被槍殺者器官的事當時在大邑縣已不是第一次,之前,一個姓唐的地主被槍

,就有人上揮刀欲摘取其內藏,死者的女兒到父親尸體上,死死抱著不放,才

沒有得手。這次槍殺“反革命罪犯”李育滋,公審大會就在安仁中學(原來的文彩中

學)外面的操場上舉行,過去經常組織學生參加大會的學校,這次卻破例沒有組織,

學校裡安安靜靜,學生們完全不知道外面正在發生什麼。二爸的二女兒(四姐)在該

校上學,下課回家她才知道父親已慘死。這次摘取器官的人鐵定有了機會,他在眾目

睽睽之下舉起帶血的屠刀,在二爸的遺體上任意宰割,攫取到了他拿去賺錢的東西。

去年歲末我訪問闊別多年的大哥,大哥回憶:“二爸是我埋的,被整得好慘啊!他的頭

被打爆了,剩下噴著鮮血的脖子,那血啊,噴到田裡,染紅了周圍的一大片土地。

槍斃二爸之前,我已經住在幺嬸嬸那裡了。1952525日半夜,隔壁農民張成良慌慌

張張梭過來,說:明天是端午節,要槍斃你二爸了,我先來告訴你一聲。

第二天,果然吹號集合,他們告訴我,今天槍斃你二爸,沒人願意埋這個反革

命,你去把他抬走,自己想辦法埋掉。那時四妹有十三、四歲,六妹有病不能

走,還有個幺嬸嬸,總共四個人就我是男人。我很早起來,請同族兄弟、十五

歲的地主娃李德宣幫忙;又去找地主姜耀根,他身體壯實,有力氣,我給他磕

頭,求他幫我。因為政府不准我們埋在家墳處,好埋在野墳壩。我請潘改匠潘

德全把廚房的大門打下來,做了副棺材。”

大哥講到這裡,說不下去,屋裡一片寂靜,連空氣都好像凝固了似的。過了好一

陣,大哥才接著說: “我去給二爸收尸,見他腸子都被拖出來了,滿身全是血。

我用了兩疊草紙(每張約現在的《參考消息》大小)將二爸的腸子包著塞進肚子

綁好。對槍斃,我無所謂了,我已經陪了幾次殺場,已經不在乎生死了。我們把

二爸沒有頭顱又被掏空了的遺體綁在兩根竹竿上,抬到墳壩,裝進棺材。請來的

兩個人說累,先回家了。我一個人挖坑,一個人埋。很多老鄉來看,都同情我

們。一個小女孩,坐在壩上陪我,一直到天黑我埋完。我沒有力氣挖多深,

這裡改成田,尸骨就丟了。”

講到這裡,80歲的大哥淚流滿面,說: “我現在想起就哭。審判他的就是住在二爸家的

地下黨員周鼎文啊。”

在這裡,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歷史, 19515月修改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時,毛澤

東以斬釘截鐵的措辭指示:“為了防止在鎮壓反革命運動的高潮中發生‘左’的

偏向,決定從61日起,全國一切地方,包括那些至今仍然殺人甚少的地方在

內,將捕人批准權一律收回到地委專署一級,將殺人批准權一律收回到省一級。

任何地方不得要求改變此項決定。”大邑縣19525月以“反革命”罪槍殺李育滋,

竟然公開違背這一指示, 縣一級就做出決定,卻沒有任何上級領導機關過問,豈非

咄咄怪事?

19526月末,大邑縣宣布土地改革結束。

李育滋被冤殺,街上的六間商業用房全部被沒收,這是1948112日任弼發表

的《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裡明確指出不該沒收的財產。就連於佑任親筆題寫

的匾額上燙的金粉也被洗下,而那貴重的匾額已不知扔到何處。

,安仁鎮街上的劉樹成哭著說:“他(李育滋)瞎了眼,做了好事反遭雷打冤枉啊!”

李育滋原來的長工潘德全建政后任農會小組長,工作組多次找他談話,要他出來

斗爭二爸,他堅決地說:“李育滋以前對得起我,你們叫我斗別的人還可以,要

我斗他,我堅決不。”二爸被殘殺,他為二爸做了一副簡單的薄棺。以

他開了個榨油房,經常偷偷免費為二爸留下的孤兒們榨油。

一九五七年大鳴大放,原游擊縱隊王泗鄉區隊長張仕林,當時任大邑縣統戰部秘書在會上說:

“李育滋解放前為共產黨做了那麼多工作,不該殺他。”就被打成“右派”開除了黨籍和公職。

1984年,紹成的大女兒伍英見到大哥就哭, 她說: “你二爸死得真冤枉啊!都

怪我把地下黨引進你們家,不然,你們不會被整得那麼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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