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 15:33

花蓮市去年9月發生一起警車撞死機車騎士意外,77歲鍾姓婦人清晨外出買菜,行經中央路果菜市場前路口時,遭執勤中的翟姓員警駕駛警車高速撞擊。(資料照)
花蓮市去年9月發生一起警車撞死機車騎士意外,77歲鍾姓婦人清晨外出買菜,行經中央路果菜市場前路口時,遭執勤中的翟姓員警駕駛警車高速撞擊,當場噴飛卡入路旁計程車底,送醫不治。交通部公路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覆議結果近日出爐,認定雙方肇責各半,但因警車時速高達97公里、遠超過速限50公里,引發家屬強烈不滿,質疑責任判定失衡,直言「無法接受」。
事故發生於去年9月17日清晨5點42分,36歲翟姓員警駕駛警車沿中央路三段北往南直行,行經北安路81巷口,鍾姓婦人騎機車準備前往市場,先於路口待轉區停等,隨後騎至中央分隔島觀察車流,待一輛機車及一輛水泥車通過後起步穿越,未料行經南向車道時,遭高速駛來的警車猛烈撞擊,整個人連同機車彈飛滑行,卡進對向路旁停放的計程車底,傷重不治。
覆議報告指出,翟姓員警行經速限50公里路段,實際車速高達97公里,屬嚴重超速,且通過閃光黃燈路口未減速並注意車前狀況;鍾姓婦人則因行經閃光紅燈路口,未禮讓幹道車先行,雙方肇事責任因此各佔50%。
不過家屬質疑,「嚴重超速」與「支線道讓路」之間的責任比例失衡,認為鑑定忽略關鍵因素。家屬指出,從監視器畫面可見,鍾婦在分隔島停等近10秒,確認車輛通過後才起步,若非警車速度過快,理應有足夠時間安全通過,「沒有人能預料會有車輛以接近翻倍速度衝出」,難以接受責任各半的結果。
家屬認為,因責任比例認定為各半,理賠金額大幅縮減,扣除強制險後,警方僅需負擔約25萬元,痛批「一條人命竟只值如此」。此外,家屬也指控警方事後態度冷漠,治喪期間翟姓員警僅現身一次,且未感受到真誠道歉,甚至質疑相關處理過程造成二度傷害,已委任律師爭取權益。
對此,花蓮警分局回應,本案警方主動向花蓮監理機關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責鑑定,後續家屬提出異議並申請覆議,結果仍維持雙方各負50%責任;若仍有疑義,家屬亦可另循民間學術機構申請事故判定。警方指出,曾主動申請調解程序,但家屬未出席,尊重其決定。
警方強調,除已對涉案員警進行行政處分,涉及過失致死部分亦已移送檢方偵辦,後續將由司法機關釐清責任。警方表示,充分體會家屬失去親人的悲痛,相關爭議將尊重司法最終判決結果。

鍾姓婦人遭高速駛來的警車猛烈撞擊,整個人連同機車彈飛滑行,卡進對向路旁停放的計程車底,傷重不治。(資料照)

翟姓員警行經速限50公里路段,實際車速高達97公里,屬嚴重超速。(資料照)
資料來源引用:https://is.gd/1x8B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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